社会主义法治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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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扬教育
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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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方面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有法可依是前提,有法必依是核心,执法必严是关键,违法必究是保障。
扩展资料
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
①人民民主。这是依法治国的基础。
②法制完备。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标志。
③树立宪法法律权威。这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④依法执政。这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执法为民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
执法为民的内涵:以人为本;保障人权;文明执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政法工作中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