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考一般安排在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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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扬教育
202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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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关于重申缓考规定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了加强考试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缓考制度,严格审批程序,根据《琼台师范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现重申缓考规定:
一、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可提出申请缓考,缓考申请应在拟申请的课程考试日期前2-3天内提出,一般不超过3天(特殊情况除外),须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缓考申请表),并附相关的证明材料,经任课教师和辅导员确认理由正当并签署意见后,最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另外,缓考申请者提出的缓考课程,按考试时间顺序,应缓考最近的课程;
二、对缓考者缓考课程的考试成绩一律以“缓考”记录并记入成绩档案中;
三、在考试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缓考申请:
(一)公务性事假需附院系以上的证明材料,视情况可以缓考1—3门课程;
(二)奔丧或重病探病的,必须是直系亲属,需有相关的证明材料,并附相关的传真件或复印件,视情况可以缓考1—3门课程;
(三)因病住院,需提供住院证明及病历,视情况可以缓考3门课程以上。
四、未经院系主管领导批准而缺考的学生,作旷考论,成绩以“零分”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