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自查报告

更新时间:2022-10-19 17:47:26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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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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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自查报告

税收自查报告1

  一、营业税

  1、交通运输业

  (1)是否按规定结算应税收入,计税营业额的计算是否准确。

  (2)有合作运输业务的抵减应税收入,票据是否合法(票据应为运输发票)。

  (3)混淆应税行为,是否将代理业的应税行为混淆为运输业,少纳营业税。

  2、建筑业

  (1)以工程劳务收入抵减设备价款,抵减的设备是否为设备本体价值,是否为从生产厂家直接购入,是否将有关材料及附件原值进行抵减,抵减的设备票据是否合法(票据应为增值税发票)。

  (2)是否按工程完工进度申报缴纳营业税,有无以未实际收到款项为由,未申报缴纳税款。

  (3)甲方提供材料、动力等的价款和以各种名义从甲方取得的与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相关的收入是否进行纳税申报。(甲供材情况)

  (4)总分包工程,总包方抵减应税收入,是否符合总分包的条件,票据是否合法。

  3、服务业

  (1)餐饮业是否存在不计或少计营业收入。

  (2)混淆经营行为,经营范围有娱乐业行为的是否将娱乐业的应税收入按服务业申报。

  (3)代理业抵减代垫费用,抵减的费用是否存在任意抵扣扩大扣除项目范围,是否存在长期挂在往来账项未及时结转的行为。

  (4)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是否履行了备案程序。

  4、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1)取得拆迁补偿收入,符合不征税行为的是否办理了不征税认定,不符合不征税行为的是否缴纳了营业税。

  (2)销售不动产预收账款是否缴纳营业税。

  (3)转让自建房产是否缴纳自建环节的营业税。

  (4)单位将不动产赠与他人,是否缴纳营业税。

  (5)单位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营业额减除项目的票据是否合法。

  5、境外的非贸易项下境外付汇是否代扣代缴营业税。

  二、企业所得税

  1、按照我局XX年度汇算清缴通知的扣除项目进行自查。

  2、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也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一、工资薪金支出

  (一)纳税人支付给与本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二)纳税人当年应发并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税前扣除。对实行“后发薪”制度的纳税人,提取但未发放的12月份工资,允许12月末工资余额保留一个月(下年度1月份)。

  (三)对实行工效挂钩企业,提取而未实际支付,未发放的部分,当年要调整纳税,以后发放时允许作纳税调减处理。

  (四)《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1、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5、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二、职工福利费

  (一)企业在XX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职工福利费按以下方式进行税务处理:XX年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应冲减其XX年底以前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进行扣除。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国税函【XX】3号文件精神,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三、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XX年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应冲减其历年职工教育经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税法规定的比例进行扣除,不超过工资薪金的2.5%,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四、工会经费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应当在实际向工会拨缴后,凭工会组织开据的专用收据扣除。(收据为《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是由财政部、全国总工会统一监制和印制)

  五、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费标准

  XX年企业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费按原渠道列支,并按下列标准扣除,超过部分并入工资薪金。

  1、防暑降温费自XX年起调整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45元调至67元,发放时间为6、7、8、9四个月。

  2、冬季取暖费520元。

  六、企业支付给职工一次性补偿金

  XX年度企业与受雇人员解除劳动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支付的一次性补偿金,准予税前扣除。

  七、住房公积金、补充公积金

  上半年:按天津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在不超过XX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7110元)的基数和不超过15%比例的缴存金额,税前扣除。为职工缴纳的补充住房公积金,在不超过XX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7110元)的基数和不超过30%比例的缴存金额,税前扣除。

  下半年:按天津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在不超过XX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8469元)的基数和不超过15%比例的缴存金额,税前扣除。为职工缴纳的补充住房公积金,在不超过XX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8469元)的基数和不超过30%比例的缴存金额,税前扣除。

  八、关于劳动保护支出

  纳税人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劳动保护支出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安全保护方面所发生的支出。

  九、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

  纳税人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纳税人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于纳税人在新税法以前按照原政策规定已发生但尚未扣除的广告费,可按照原政策规定结转到XX年度,并与新法实施后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按新法规定合并扣除。

  十、公益性捐赠支出

  1、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应凭公益性社会团体等组织开具的捐赠专用收据税前扣除。

  3、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XX]104号)规定,自XX年5月12日起至XX年12月31日止,对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受灾地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十一、非金融企业之间发生的利息支出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此项支出应凭借款合同或协议、发票等相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没有发票可到税务机关开具。相关合同或协议应包括借款金额、利率、利息所属时间、利息金额等内容,并双方加盖财务(合同)专用章。

  十二、准备金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因此,在总局尚未做出明确规定之前,企业提取的准备金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十三、关于固定资产年限、残值处理

  1、新税法对固定资产的最短折旧年限进行了调整,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也避免实际工作中因企业调整折旧年限出现税务机关不易监控的问题。对XX年1月1日前已购置并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仍按原规定执行,在税务处理上不再调整。对XX年1月1日以后购置并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按照新税法规定执行。

  2、新税法对固定资产预计残值率没有作具体规定,由企业自行决定,因此,对XX年1月1日前已购置固定资产的预计残值率,不再进行调整,仍按原规定执行。对XX年1月1日以后购置的固定资产预计残值率由企业根据固定资产情况自定,残值率一经确定,除另有规定外不得随意改变。

  十四、筹办费(开办费)的处理

  新法不再将筹办费(开办费)列举为长期待摊费用,与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处理一致,即企业可以从生产经营当期一次性扣除。对于企业在新法实施以前年度发生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仍按原规定摊销至5年期满为止。

  十五、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损失

  内资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权益性投资转让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损失连续向后结转5年仍不能从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投资转让所得中扣除的,准予在该股权投资转让年度后第6年一次性扣除。

  十六、基本养老保险费、补充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企业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准予扣除。

  (一)根据《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规定,企业按照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20%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可在税前扣除。

  (二)新税法规定“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补充养老保险按天津市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即工资总额8%)。

  (三)基本医疗保险: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拟定的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通知》(津政发[XX]80号)规定,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9%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实行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办法,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1%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门(急)诊大额医疗保险费,可在税前扣除。

  (四)补充医疗保险: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局、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津政发[XX]55号)规定,凡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都应建立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用于对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以外由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负担的医药费进行补助,减轻参保人员的医药费负担。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直接从成本中列支,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要单独建帐,单独管理,不得划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也不得建立个人帐户或变相用于职工其他方面的开支。

  (五)失业保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失业保险基金缴费比例的通知》规定,企业按上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可在税前扣除。

  (六)工伤保险费:根据市政府《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津政令第012号)规定,从XX年1月1日起,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对企业按照我市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缴纳的工伤保险,准予税前扣除。

  行业基准费率:一类为风险较小的行业,如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居民服务业、租赁业、餐饮业、批发业、零售业、仓储业、广播电视电影音像业、城市公交业等;费率为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0.5%。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如房地产业、体育、娱乐业、食品制造业、建筑安装业等;费率为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1%。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如石油加工、采矿业等,费率为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2%。

  (七)生育保险:按照天津市政府规定,从XX年9月1日起,用人单位按照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之和的0.8%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准予税前扣除。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十七、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XX〕116号)规定,企业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同时必须按照本办法附表的规定项目,准确归集填写年度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金额。

  十八、管理费

  企业(独立法人)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不得扣除,对属于不同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之间,确实发生提供管理服务的管理费,必须按照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管理服务的价格,作为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开据劳务发票。

  三、个人所得税

  1、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90天或有税收协定的国家超过183天的外籍人员,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包括境外雇主支付部分)其境内外的工资薪金所得是否合并申报个人所得税。

  2、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五年,且第六年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外籍人员,除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中国境内纳税外,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其它所得是否按规定在中国境内申报纳税。

  3、在中国境外兼职的外籍人员,其境内外工资薪金不能根据其任职情况明确划分的是否按要求合并申报。

  4、在中国境内兼职的个人,其兼职收入应合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5、以现金形式发放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出差补贴、探亲费、子女教育费、语言训练费、人人有份的误餐补助、其他形式的补贴、津贴等是否与工资薪金所得合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6、以实物发放的福利是否折算价值后合并工资薪金所得纳税。

  7、同一月份取得的数月奖金、半年奖、完成任务奖等是否合并申报纳税。

  8、保险问题:

  外籍人员按本国法律应由雇主代为扣缴的境外社会保险费,企业已作为费用列支的,是否已合并到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中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未作为费用列支的是否能提供外籍人员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国社会保险规定(必须是雇主代为扣缴的社会保险部分、个人负担部分不能税前扣除);商业保险是否合并计税等。

  中方人员:企业和中方个人自行缴纳的商业保险费及超出国家规定比例缴纳的社会保险,是否合并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9、对履约的外籍人员是否按“劳务报酬”所得扣缴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

  10、董事会费是否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11、不含税收入额是否换算成含税收入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12、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13、企业对职工奖励的股票期权行权后,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14、对企业发放的超出标准发放的住房补贴是否合并工资薪金所得报税。

  15、退职费收入超过标准的部分是否按规定计算缴税。

  16、年所得12万以上纳税人是否已进行12万申报。

  四、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1、自建房产:自建成验收或投入使用次月起开始征税;购入房产:自产权转移次月起征税—合同中未约定产权转移日期的,自合同终止日次月起征税。

  2、地下建筑应征收房产税。(津财税政【XX】3号)

  3、纳税人以房产租金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的,可按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4、房产租金偏低的,依据房屋租金指导价格(津国土房管〔XX〕353号)调整计税价格-XX年经济下滑,计税价格可适当下浮,原则上:从租计征的税款不得低于从价计征的税款。

  5、纳税人无偿借用或无租使用个人住房、免税单位房产的由使用人按照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

  6、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自取得《土地使用证》或《施工许可证》次月起征收土地使用税,计税截止时间:取得建委颁发的《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的次月。纳税地点:在其项目所在地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及开发单位用房的房产税。

  五、车船税

  1、自XX年车船税条例修改后,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车船不再享受免税。

  2、自XX年车船税条例修改后,车船税征期由每年1-3月份改为全年征期,纳税申报截止期为行车证的发放日期,由保险公司和通达公司联合代征。

  3、目前部分小规模保险公司已自愿放弃代征资格(允许),最终由通达公司在验车环节把关。

  六、印花税

  1、自XX年4月1日起,纳税人均采取汇总申报或核定征收方式申报纳税印花税,单笔合同印花税金额500元以上的不得购买印花税票。

  2、为避免对我局税收任务造成影响,暂对管理

  二、三所负责的重点税源企业不实行核定征收。

  3、房地产行业、建筑业纳税人印花税实行源泉扣缴制度,即在项目所在地申报缴纳印花税。

  4、自XX年1月1日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税率由万分之三提高到万分之五,同时对电子合同、土地出让合同开征印花税。

  七、契税

  (一)土地权属转移的概念

  土地权属转移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出让金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有竞价和协议两种方式。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二)土地权属转移契税的计税依据

  1、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

  2、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

  3、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其契税的计税价格为双方签定的转让价格。

  4、没有成交价格或者成交价格明显偏低的,税务机关可依据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综合评定价格或县以上人民政府公示的土地基准地价作为土地契税的计税依据。

  八、土地增值税

  1、房地产开发企业于注册地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2、严格确定普通商品住宅标准:XX年10月1日-XX年6月30日依据津地税地【XX】11号文件执行;XX年7月1日-XX年9月30日依据津津地税发【XX】3号文件执行;XX年10月1日-今依据津地税地【XX】46号文件执行。

  九、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防洪费

  1、注意与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纳税额的比对。

  2、增值税先征后返、先征后退的,不免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防洪费”纳税义务。

税收自查报告2

XXX市财政局:

  根据《XXX省财政厅关于对建设、环保部门和省属高校开展20xx年非税收入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X财监督〔20xx〕87号)及《XXX市财政局关于转发〈XXX省财政厅关于对建设、环保部门和省属高校开展20xx年非税收入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X市财监督〔20xx〕5号)文件精神,我局迅速行动,对我县建设、环保部门非税收入管理情况专项检查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现自查阶段工作已结束,特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迅速按照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XXX县财政局关于对建设、环保部门开展20xx年非税收入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X财发〔20xx〕209号),同时,召开了由环保、建设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明确了单位要将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与当前“小金库”治理工作和当前的惩防体系建立紧密结合,严格按照政策制度要求,扎实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二、 认真清理,全面自查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我县纳入此次专项检查的部门是县建设、环保部门及其下属机构涉及非税收入项目的单位,自20xx年6月15日开始,通过部门或单位认真细致的自查,其自查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XXX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自查的基本情况

  20xx年XXX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系统涉及到的非税收入主要有配套费、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白蚁防治费和廉租房租金、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城市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检测费、其他收入以及罚没收入,全年共收入7,252,569.13元。其中:住建局配套费、其他收入及罚没收入3,404,959.53元;房管所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和白蚁防治费收入1,018,152.60元;房监所房屋所有权登记费和城市房屋权证书工本费收入1,825,390.00元;检测所检测收入1,004,067.00元,已全部足额上缴财政专户。

  (二)XXX县环境保护局自查的基本情况

  20xx年XXX县环境保护局系统涉及到的非税收入主要有排污费、环境监测服务费、其他收入以及罚没收入,全年共收入全年共收入1,974,541元。其中排污费1,542,661元;环境监测服务费99,700元;罚没收入332,180元。未及时上缴入库34,180元,其中环境监测服务费24,000元;罚没收入10,180元。

  (三)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通过自查,发现单位在稽查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稽查监督岗位职责、票据管理岗位职责等制度不健全和完善,没有建立健全了票据购领、发放、保管、核销、销毁、年检、稽查制度,坚持专人、专帐、专库、专柜和票款分离管理制度,客观上造成了收入不及时入库而形成跨月跨年入库等违规现象。

  下一步,我局将与相关部门配合,组成重点检查组,对县环境保护局和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进行深入、全面的检查。

税收自查报告3

  我公司于20xx年5月2日-8号对公司20xx年1月—20xx年12月的账务进行了自查,现将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由于时间仓促,汇报的内容难免有些问题或有所遗漏,如有不妥,请理解和指正,谢谢!

  一、 企业基本情况

  郑州×××××有限公司 纳税识别号:××××××,依法成立于20xx年九月三十日,注册资本壹仟贰佰万圆整,公司股东是由×××、×××、×××构成。我公司按照房产项目开发过程设置了工程部、预算部、招采部、销售部负责项目全部销售工作。设立了综合部、财务部统管企业日常形成和财务工作,为业务部门进行支持和服务。企业目前同期运作的只有一个项目,组建项目部负责项目实施阶段的项目管理工作,由于企业人员不多,管理效率也不高,项目及公司管理工作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该组织结构特点:

  项目业务阶段性特点比较明显;不同阶段部门的'权力在不断变化,项目制下项目部职权与职能权之间冲突比较多

  二、 20xx年至20xx年纳税情况

  20xx年纳税情况:本年度实现预售房款收入×××元;上缴营业税1元;上缴城建税1元;上缴土地增值税1元;土地使用税应缴1元、已上缴1元、应补税款1元;上缴印花税1元;上缴个人所得税1元;上缴教育费附加0元。

  20xx年纳税情况:本年度实现预售房款收入0元;营业税应缴0 元,已上缴0元,多缴应退税款0元;城建税应缴0元,已上缴0元,多缴应退税款0元;土地增值税应缴0元,已上缴0元,多缴应退税款0元;土地使用税应缴0元、已上缴0元、应补税款0元;印花税应缴0元、已上缴0元、应补税款0元;上缴个人所得税0元;上缴契税0元;上缴耕地占用税0元;教育费附加应缴0元,已上缴0元,多缴应退税款0元.

  20xx年纳税情况:本年度实现预售房款收入0元;营业税应缴0元,已上缴0元,准予扣除税款0元;城建税应缴0元,已上缴0元,准予扣除税款0元;土地增值税应缴0元,已上缴0元,准予扣除税款0元;土地使用税应缴927871.28元、已上缴558440元、应补税款369431.28元;印花税应缴0元、已上缴0元、多缴应退税款0元;上缴个人所得税0元;教育费附加应缴0元,已上缴0元,准予扣除税款0元;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缴0元、已上缴0元、多缴应退税款0元;

  三、 20xx年到20xx年接受税务检查情况

  在这期间20xx年上半年县地税局稽查科对我公司账务进行过检查。

  四、 涉税情况的自查及结果

  根据对20xx-20xx年账务自查及纳税情况,以及结合20xx年4月份之前纳税情况,结果如下:

  营业税多缴应退0元;城建税多缴应退0元;土地增值税多缴应退0元;土地使用税应补税款0元;印花税应补税款0元;教育费附加多缴应退0元。综合以上纳税情况,应补税款0元。

税收自查报告4

  根据《xxxx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国税系统保密自查的通知》(xx国税函〔20xx〕46号)文件精神,我局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保密工作

  我局始终重视保密工作,领导班子对保密工作十分重视,把它做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将它同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我局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专门设有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日常保密工作。

  同时确定办公室内两名同志主要负责保密方面的具体工作。对于保密工作所需设施、设备和经费,我局领导班子能够给以重视和支持,保证了日常保密工作顺利开展。

  二、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

  (一)加强保密教育

  我局坚持进行保密教育,注重强化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一是我局组织局内涉密人员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培训活动,提高涉密人员在保密工作方面的法律意识。二是把保密教育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将保密教育加入到平时的培训教育中,提高干部职工在保密工作上的认识程度。三是加强对局内涉密人员的日常保密教育,同时做好保密工作的检查督促。

  (二)扎实做好保密自查工作

  我局按照保密制度和相关文件精神,扎实做好保密自查工作。

  一是规范管理涉密文件。对于我局本机关产生和接收外部门的各类涉密文件,对名称、文号、密级以及保密期限等进行详细登记,按照涉密文件处理保管规定规范处理保存,严格执行涉密文件保密期限进行相关保密工作。

  二是强化涉密人员管理。为确保文件不随意外流,我局指派两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涉密文件的起草、印发、传输及阅读及管理等环节。确保涉密文件定密科学准确、印发报送遵循“根据工作需要知悉”和“知悉范围最小化”,确保传阅环节不超越范围。

  三是加强保密部门管理。我局办公室是集中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存放保密文件资料的`场所符合保密和防火、防盗等安全要求。专门为涉密文件设立保险箱,涉密文件的存放与保管得到了最大保障,并且定期清理、检查,防止遗失;在管理上,按照岗责分工,设有专职责任人负责保密工作,有效杜绝了泄密事件的发生。

  三、我局保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建议

  通过此次自查,发现全局系统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工作情况良好,没有发现涉密文件资料流失等情况。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保密人员的培训教育,加大保密经费投入,使得保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税收自查报告5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系私营企业,经营地址:主营:注册资金:人。法人代表:,在册职工工资总额。20xx年实现营业收入20xx年度经营性亏损元。

  二、流转税(地税):

  1.主营业务收入:我公司年1月—x年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元。其中:

  2.营业税:我公司年1月—x年12月缴纳纳营业税元。其中:

  3、城市维护建设税:我公司年1月—x年12月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元。其中:

  4、教育费附加:我公司年1月—x年12月缴纳教育费附加元。其中:

  5、堤防费:我公司年1月—x年12月年应缴堤防费元。

  6、平抑食品价格基金:我公司年1月—x年12月应缴平抑食品价格基金元。

  7、教育发展费:我公司年1月—x年12月应缴教育发展费元。其中:

  三、地方各税部分:

  1.个人所得税:我公司法人代表年度-x年度工资收入元,我公司年度-x年度个人工资收入未达到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无个人所得税。

  2.土地使用税:无

  3.房产税:我公司年度-x年度无房产税

  4.车船使用税:我公司拥有小车辆,应缴纳车船使用税元,已缴纳。

  5.印花税:我公司年度-x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元,按0.03%税率应缴纳印花税元。帐本4本,每本5元贴花,共计元。合计应缴纳印花税元。

  四、规费、基金部分:

  1、我公司年度-x年度为职工4人缴纳了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其他人员未在我公司缴纳,原因系这批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仍由以前的工作单位代缴,关系未转入我公司。

  2、我公司年度-x年度交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元。

  五、发票使用情况:

  年度-x年度我公司开具了发票,多少张,金额多少?

税收自查报告6

  为进一步加强税收票证管理工作,结合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利通区国税局按照区市局要求,规范落实票证检查工作,做好各类税收票证的领发、开具、结报缴销和作废核查,规范税收票证和税款资金安全操作流程,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税收票证管理的相关制度。税收票证和税款缴库工作关系到税款安全,各部门领导要充分认识到票证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和利通区国税局关于票证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是严格落实责任。根据市局工作要求,及时制定票证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明确检查标准和尺度,将自查工作逐项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对各类税收票证填开、税款缴库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确保自查工作查深、查透,不漏问题、不留死角,确保检查取得切实成效。

  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查出的税收会计资料装订不规范、票证专用章及开票人私章加盖不齐全、打印不齐全、打印不清楚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票证管理制度管理执行不到位、不严格的单位和部门,要求其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措施。

  四是注重以查促改。对照检查实施方案,结合自查及整改的具体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和反馈,推广先进经验,以加强对票证管理和税款缴库的.管理与监督,为建立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督促各项税款的及时化解、足额入库,建立健全税收会计核算与票证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

税收自查报告7

尊敬的XX领导:

  我公司成立于xxx年xx月,注册企业名称“xxxxxxxx限限责任公司”,座落于新疆乌鲁木齐市xxxxxxxxxx号,总占地面积为xxxx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xxxx多平方米。公司注册资金xxxx万元人民币。我公司在上级各部门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立足于国家有关印刷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并结合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各项法律法规,深入学习,认真贯彻,坚决执行,杜绝一切违法违纪的经营行为。现将本公司20xx年度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自查报告如下:

  一、根据国家档案法和印刷业管理规定,健立了印刷品接单、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残次品销毁等规章制度,所有客户一律签订印刷委托合同,印件原稿、印样、菲林、委印证明文件,统一建档立卷保管,以备查验。印刷管理规定张贴于公司业务部门显眼墙上,牢固树立依法印刷观念。我们坚决执行五项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即时加以整改,并完善了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和残次品销毁五项制度,统一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印刷品登簿》,同时制定和完善了相应的管理措施。做到在经营的过程中不断提升企业的`形象、企业的诚信度,为印刷行业营造一个好的氛围出一份力。

印刷企业税收自查报告  XX

  XXXX年XX月XX日

税收自查报告8

  纳税人名称:

  报送时间:年月日

  纳税人(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经办人:

  填写说明:

  1、本文书适用于纳税人对纳税义务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时填用。

  2、纳税人名称:填写税务登记证上的.纳税人名称。

  3、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登记证上的纳税人识别号。

  4、法人代表:填写法人代表名称。

  5、办税人员:填写办税人员名称。

  6、自查类型:专项检查自查。

  7、自查情况报告:填写自查情况,可以添加附页。

  8、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位置、土地面积、工商注册日期、单位性质、注册类型、核算形式、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检查年度销售收入、利润、资产及职工人数等。

  9、历年纳税情况、历年税务检查情况指最近五年来的情况。

  10、查应补税情况:填写自查应补税情况。主要包括:税种名称、征收品目、自查补缴税款所属期限、应补缴税款的金额。

  11、帐记录:填写自查问题帐簿调整情况。

  12、此报告一式三份,税务机关两份,纳税人留存一份。

税收自查报告9

  为持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依法查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存在的税收违法行为,国家税务总局今年确定税收专项检查指令性行业一是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二是烟草行业。烟草行业已于3月份自查完毕,查补税款上亿元,自查效果比较好,现在进入稽查阶段,同时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房地产行业税收检查的方式是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要在房地产行业开展全面自查,官渡区地方税务局根据省局统一部署,本着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构建公平和谐的税收环境,由我局张励纪检组长亲自组织召开房地产企业税收专项检查自查见面会,我主要是讲两方面内容:一是就房地产企业税收专项检查自查的方向与大家进行探讨;二是对房地产企业税收专项检查自查的工作作一些安排。

  房地产企业税收专项检查自查的方向:

  从近几年我们对房地产行业检查的情况来看,房地产行业存在的涉税违法问题较为突出,形成的原因一是企业主观故意,抱有查得着是你的,查不着是我的的思想,随着法制的不断健全,偷税的`成本越来越高,风险越来越大,这部分企业还是需要转变观念,依法纳税;另外一种是企业财务人员对税收政策理解有误,那么就应该和主管税收机关、税收管理员多进行沟通,交流,税收管理员有义务对税收政策进行解释。下面我就对历年来在检查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慨述:

  取得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所涉及:(12个税种)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

  下面就检查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税种逐个说明

  (一)房地产业营业税

  1、检查应税营业额的合理性、完整性。

  一是有无直接坐支售楼收入不入账的情况。

  二是营业收入是否包括了各种价外费用,各类手续费、管理费、奖励返还收入是否按规定计入应税收入。

  三是是否存在低价销售的行为、有无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情况,关联企业之间销售价格是否合理。

  四是动迁、拆迁补偿等售房行为是否按规定足额申报纳税。

  五是各种换购房地产、以房地产抵债、无偿赠与房地产、集资建房、委托建房、中途转让开发项目、提供土地或资金共同建造不动产、拆迁补偿(安置)等行为是否按规定足额纳税。

  六是以房换地、参建联建、合作建房过程中,是否按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

  七是以投资名义转让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所有权,未与投资方共同承担风险,并且收取固定利润或按销售收入一定比例提成的行为是否按规定申报纳税。

  八是房地产企业大额往来、长期挂账的款项是否存在漏计销售问题。

  九是企业自用(包括经营性自用)、分配给股东(股东与企业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实体)的商品房是否申报纳税。

  十是纳税人自建住房销售给本单位职工,是否按照销售不动产照章申报纳税。

  十一是各种房产出租收入(如开发商将未售出的房屋、商铺、车位等出租)是否按规定申报纳税。

  2、检查应税营业额的及时性。一是销售房产预收款(预收定金)是否及时申报纳税。二是按分期收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应收取而未收到的销售款是否及时申报纳税。

  (二)房地产业企业所得税

  检查应税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一是确定收入的完整性,重点是各种主营收入、副营收入、营业外收入(包括各种形式的财政返还在内)、投资收益等是否全部按规定入账。有无故意压低售价转移收入的行为;有无将已实现的收入长期挂往来账或干脆置于账外而不确认收入的情况;对于跨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已完工出售部分,有无不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或故意推迟实现工程结算收入的现象。二是确定收入确认的合法性,检查其开发产品(包括完工产品、未完工产品)的销售收入、预售收入、视同销售收入、预租收入、代建工程和提供劳务的收入确认以及成本和费用的扣除,是否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31号)等有关规定。三是确定应税收入与非应税收入的划分,检查其有无将应税收入作为非应税收入申报等情况。

税收自查报告10

  为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理顺政府分配关系,健全公共财政职能,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x财监〔20××〕24号)转发的《xxx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x财监督〔20××〕22号)的要求,xxx镇及时开展自查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非税收入收缴情况自查工作力度,xxx镇成立了非税收入收缴情况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各办公室主任及财政所工作人员

  办公室设在财政所。

  二、认真开展专项自查

  根据文件要求,领导小组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

  (一)经认真清理,我镇未存在未列入预算或者虚列收入问题;未存在违规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非税收入问题;未存在未按规定级次、科目以及国库集中收缴改革方式缴入国库问题;未存在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非税收入问题;未存在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问题;未存在违规退付非税收入问题;缴纳义务人未存在欠缴、少缴、漏缴非税收入等问题。

  (二)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未存在未经财政部门批准擅自改变非税收入执收单位问题;未违规设立非税收入收缴过渡账户;非税收入票据使用单位未存在转让、出借、代开、买卖、擅自销毁、涂改非税收入票据,串用非税收入票据,将非税收入票据与其他票据互相替代等情况。

  xxx镇下一步将以此次专项检查活动为契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我镇承诺严格执行遵守财经纪律,坚决防止在非税收入收缴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收缴工作的监管制度,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形成我镇非税收入收管理规范的长效机制。

税收自查报告11

  我矿根据8月3日煤炭税收专项整治动员大会精神,对我矿20xx年至20xx年7月的帐务进行了认真的.清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1、20xx年度自用煤110吨未计销售。应补计收入110×180=19800元,补缴增值税2277.88元。

  2、20xx年度销售30745.05吨已逐月正常申报纳税。另有3210吨电煤因市场原因,已运至XXX火车站货场,至今未销售,经自查有2320吨原煤未计入销售,应补计收入180×2320=417600.00元,应补缴增值税48042.48元。有自用煤150号未计销售,应补计收入150×180=27000.00元,补缴增值税3106.19元。

  3、20xx年1━7月销售24471.4吨已逐月正常申报纳税。有自用煤90吨未计销售,应补计收入90×180=16200.00元,补缴增值税1863.72元。

  4、我矿于20xx年底经批准为一般纳税人,属正常生产企业,经查无进项用于在建工程的费用,农产品收购均按实开具抵扣,无多开虚开现象。

  5、以上共计应补缴增值税55296.21元。

  特此报告

  xxxxx煤矿

  二○XX年九月九日

税收自查报告12

xx市xx区国家税务局:

  本人申请交纳个人所得税,现将本人20xx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情况报告如下:

  本人张xx,汉族,身份证号码:442512114xxxxx,就职于某某单位,职务:经理,职业:职业经理人。任职受聘单位税务代码:,任职受聘单位所属行业:,某某行业:,在华天数:365天-出国天数,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1234567890(把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相关信息录入).

  工资所得xx元,其中,境内所得xx元,境外所得xx元。应纳税所得额xx元,应纳税额xx元,已缴(扣)税额xx元,抵扣税额xx元,减免税额xx元,应补税额XX元(或者是应退税额xx元)。以下项目表述方式相同,如果没有发生的收入就不用提及,没有发生的`金额或不用提及,或者写0.x元,境外所得XX元。应纳税所得额xx元,应纳税额xx元,已缴(扣)税额xx元,抵扣税额xx元,减免税额xx元,应补税额xx元(或者是应退税额xx元)。

  特此报告

  签名:zichabaogao

  20xx年xx月xx日

税收自查报告13

县非税局:

  根据州县检查文件精神,将自己的工作对照县局下发的《财政票据检查内容》,现在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规范票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政票据领购、发放、回收、核销、保管制度。票据实行专人负责,专柜保管。对收取的非税收入及时上交专用帐户。

  二、 建立票据台帐,分项注明不同的票据领用、上交和库存。

  三、 对发出去的非税收入票据,关注收费情况,对已经收取的.非税收入要及时通知收款单位入帐上交国库。

  四、 对收款单位缴回的领用票据,按规定装订成册后,报送财政局进行核销。

  五、 按规定及时上缴旧票领用新票。及时清理、收缴、废止单位领用的空白旧版票据。

  六、 及时结算票据工本费,做到票据在领用之时就结清工本费。

  七、 对收款单位收取的非税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

税收自查报告14

某某国税局:

  我公司是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新疆登记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经营范围为方便面、挂面、粉丝、调味品的生产与销售。注册资金1000万元。

  我公司于20xx年正式生产运营,设有供给、生产、物流、营销、财务等部分,遵守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设置总账、明细账等,目前使用金蝶软件,我公司纳税申报依照要求同一进行网上申报,各年度国税、地税申报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均为自行申报,没有聘请税务等代理机构。我公司每一年都聘请某税务师事务所的职员对我司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核实检查并出具报告,现将我公司的自查情况汇报以下:

  我公司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真实正当的,没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进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用于抵扣进项的运费发票是真实正当的,没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或销售免纳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税额;没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不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我公司获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手工发票等,已国税官网查询,查询信息与票面均一致。

  不存在购进房屋建筑类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购进材料、电、汽等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等非应税项目等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

  发生退货或获得折让已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用于非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非正常损失的货物依照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销售收进是完全及时进账:不存在以货易货交易未记收进的情况;不存在以货抵债收进未记收进的'情况;不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获得的收进不按规定进账的情况;不存在销售收进长时间挂帐不转收进的情况。不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

  不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进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扣或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符合税法规定。

  营业收进完全及时进账,现金收进按规定进账;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进按规定进账。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时间确认收进,准时完成纳税义务。

  不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嘉奖,未按规定计进应纳税所得额。

  不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本钱、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本钱用度、在本钱用度中一次性列支到达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剂;到达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用度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剂。

  不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剂、计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剂、计提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剂。

  不存在擅自改变本钱计价方法,调理利润。

  不存在超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计提折旧时固定资产残值率低于税法规定的残值率或电子类装备折旧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未进行纳税调剂;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与税收规定有差异的部份,已进行了纳税调剂。

  不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宣传费、业务接待费和广告费、擅自扩大技术开发用度的列支范围,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以各种情势向职工发放的工薪收进已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将在税收专项检查纳税自查中,及时、正确的完成我公司税收自查工作。

税收自查报告15

  根据县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印发非税收入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大财发[20xx]67号)的文件要求,我乡领导及时给出了重要指示,并安排部署了此项工作的开展步骤。我乡在非税收入方面,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狠抓政策落实,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于20xx年3月25日至20xx年3月31日开展了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成立自检自查领导小组

  组长:刘庆林极乐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白世忠乡财经办主任

  成员:王金花乡财经办会计

  二、自查情况

  1、统计我乡往年非税收入的.情况。我乡现只牵扯社会抚养费和利息这两类非税收入。

  2、及时将这两类非税收入上缴县地方财政。社会抚养费征收11500元,上缴11500元;20xx年利息产生1300.25元,上缴1300.25元;20xx年利息产生20xx.65元,上缴20xx.65元。

  三、存在的问题

  1、我乡非税收入一直使用的是手工开票,同时票据并不规范,因此未能及时上缴社会抚养费。

  2、我乡财务人员不稳定,因此未能及时上缴往年利息。

  四、整改情况及建议

  1、今年3月安装了手工开票的系统,规范开票流程。

  2、规定每年年底决算前将利息上缴地方财政。

  3、在财政票据使用过程中,专人管理,不混用、串用票据。

  4、建立健全非税收入制度。建立非税收入制度,加强非税收入的学习和宣传,树立依法治乡、依法收费的理念,建立治理非税收入的长效机制,使我乡收费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通过此次自查,我乡非税收入的项目有社会抚养费和利息这两类,并于20xx年3月29日上缴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