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私出国证照管理自查报告

更新时间:2023-07-20 14:45:15 颖聪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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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私出国证照管理自查报告(通用10篇)

  时间是悄无声息的,转眼间,岁月匆匆,一段时间的的工作告一段落了,回顾一段时间工作的付出,总体情况有好有坏,立即行动起来写一份自查报告吧。自查报告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因私出国证照管理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因私出国证照管理自查报告(通用10篇)

  因私出国证照管理自查报告 1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根据文件要求,我院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会精神,加强学习

  收到通知后,院纪委及时组织中层(含)以上干部学习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和《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充分领会文件精神,明确规定,增强纪律观念,自觉按制度办事。

  二、完善制度,加强监管

  我院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办法》规定的权限、程序和要求,办理因私证照的申请、审批、领用、登记及保管事项,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出国(境)情况报告、证件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程序和制度,明确党委书记亲自抓,纪委书记具体抓,切实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有人负责。

  三、自查自纠情况

  为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自查自纠工作,院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纪委书记牵头,纪检监察室和人力资源部协助的自查小组。按照《规定》要求,对我院中层(含)以上干部个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进行了登记和全面清理收缴,截止3月25日,共有22个部门47人上交出国(境)证件49本,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出国护照》33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2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台湾通行证》14本,无违规办理因私证照的现象。

  因私出国证照管理自查报告 2

  根据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琼中委〔2014〕49号)的文件精神,为全面开展全乡科级干部个人持有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以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清查工作,乡委高度重视,制定专人负责,全面清理,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上安乡科级干部中,现在职的乡科级干部共11名,其中乡科级正职干部3名(含1名主任科员),乡科级副职干部8名(含1名纪委专职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已退休科级干部4名,其中科级正职退休干部2名,科级副职退休干部2名;无离休科级干部。

  二、开展情况

  为提高我乡科级干部对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认识,乡委、乡政府高度重视,召开领导班子扩大会议,组织在职科级干部传达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琼中委〔2014〕49号)文件精神,认真学习《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琼中办发〔2013〕22号)文件,使全体科级干部明确和掌握出国(境)的.申请事项和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出国(境)行为。

  经过全面深入调查了解,全乡现任职和已退休的15名科级干部均没有持有个人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出国(境)证件。

  三、存在问题

  退休科级干部的流动性较大,个人信息管理难度大,信息变更时更新不及时,掌握不准确。

  四、下一步计划

  乡委、乡政府要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提高认识,切实做好我乡科级干部出国(境)证件的信息实时采集登记工作,并及时报送至相关部门备案,实行动态跟踪管理,确保科级干部个人出国(境)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因私出国证照管理自查报告 3

  根据中共xx市委组织部、xx市公安局《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开展了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登记备案情况

  严格按照登记备案人员范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上报有关部门。同时,对干部个人信息报备工作进行一次梳理和完善,目前,我局机关共有16名登记备案人员。

  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

  1、根据要求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提交登记备案人员名单,并查询登记备案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根据查询结果,对本单位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认真仔细核查,现登记备案人员共有5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其中2人持有出国护照,2人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1人持有大陆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登记备案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按规定时间统一交主管局专人保管。

  2、根据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提供的因私出国(境)记录和本单位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情况进行核对,无未经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情况。

  3、经认真梳理核查,我局不存在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瞒报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未经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未按审批要求因私出国(境)、瞒报因私出国(境)和审批因私出国(境)事项把关不严等情况。

  因私出国证照管理自查报告 4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以及市卫计局的要求,我院开展了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执行出国(境)人员登记备案制度

  根据市卫计局《关于重申严格规范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单位对列为备案登记人员(单位正、副职领导和全体财务科人员)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对登记备案人员信息进行增加、撤销和修改,逐一核对并重新登记造册,指定专人对备案登记人员信息进行跟踪管理,出现新增、撤销及变更备案的人员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备案情况表,并在10个工作日内报局人事科,并将出国(境)证件交由市卫计局保管。

  二、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自查结果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院制定了相关的出国(境)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做到应备案的及时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应交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及时交由相关部门保管;做到及时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期限,将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由市卫计局人事科部门集中保管;建立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台帐,并在市卫计局督查后按照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出入境证件管理台帐。

  三、全面落实核查工作,把核查工作进行制度化管理

  单位人事部门对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核查7类问题:

  (一)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的;

  (二)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

  (三)瞒报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

  (四)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的;

  (五)未按审批要求擅自变更因私出国(境)行程、日期等的;

  (六)瞒报因私出国(境)情况的;

  (七)审批因私出国(境)事项把关不严的。核查结果:没有发现违规问题。今后建立定期或不定期核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建立监督机制,坚决防范违规违纪因私出国(境)行为的发生。

  四、20xx年7月以来因私出国(境)核查情况

  通过核对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台帐与公安机关的查询结果对比,本单位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因私出国(境)情况一致,没发现特殊情况。

  因私出国证照管理自查报告 5

  根据《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旗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专项清理和信息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开展了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登记备案情况

  严格按照登记备案人员范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上报有关部门。同时,对干部个人信息报备工作进行一次梳理和完善,目前,我局机关共有10名登记备案人员。

  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

  1、根据要求向旗人社局和组织部提交登记备案人员名单,并查询登记备案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根据查询结果,对本单位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认真仔细核查,现登记备案人员共有10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其中9人持有出国护照,5人持有大陆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登记备案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按规定时间统一交人社局专人保管。

  2、根据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提供的因私出国(境)记录和本单位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情况进行核对,无未经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情况。

  3、经认真梳理核查,我局不存在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瞒报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未经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未按审批要求因私出国(境)、瞒报因私出国(境)审批和因私出国(境)事项把关不严等情况。

  三、坚持备案经常化,做到“登记备案”无误差

  将登记备案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实行组织部管理、定期复核,要求单位根据单位机构、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对人员信息进行更新维护,进一步理顺了证照办理审批权限,信息更新后在职科级干部申办出入境证件由旗委组织部或旗委领导签字,普通干部职工申办出入境证件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签字审批。同时,把单位在职国家工作人员、退休人员、调入调出人员全部纳入因私出国境备案范围。

  因私出国证照管理自查报告 6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安部关于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x组〔2015〕24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登记备案情况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x公〔2008〕17号)所列登记备案人员范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填写《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信息查询表》,并于6月25日上报有关部门。同时,对干部个人信息报备工作进行一次梳理和完善。目前,我镇机关及镇属单位共有63名登记备案人员,其中在职国家公务员49人(科级干部16人),事业单位正副职及干部14人。并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查询核实,做到应备尽备、无一遗漏。

  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

  1、根据要求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提交登记备案人员名单,并查询登记备案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根据查询结果,对本单位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因私出国

  (境)情况进行认真仔细核查,现登记备案人员共有11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其中5人持有出国护照,8人持有港澳通行证,2人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登记备案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按规定时间统一交主管部门专人保管(3人因证件遗失未能集中保管)。

  2、根据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提供的`2013年1月1日以来的因私出国(境)记录和本单位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情况进行核对,无未经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情况。

  3、经认真梳理核查,我镇不存在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瞒报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未经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未按审批要求因私出国(境)、瞒报因私出国(境)和审批因私出国(境)事项把关不严等情况。

  因私出国证照管理自查报告 7

  为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关于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xxx字[20xx]xx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的监督管理,我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严格按照“应备尽备、应交尽交、应处尽处、应防尽防”的要求,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在全县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会精神,研定方案

  收到通知后,我县及时组织学习文件内容,充分领会文件精神,组织、公安部门联合协作,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范围,以严的制度保障“应备尽备”。

  二、明确职责,迅速行动

  根据方案要求,明确各单位职责任务,迅速组织开展实施,要求各部门单位先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回,在各单位自查工作的基础上,联合公安部门,逐单位、逐人进行核查,以严的标准保障“应查尽查”。

  三、从严要求,限期完成

  按照《通知》要求,对全县乡科级干部进行了登记和全面清理收缴,截止xx月xx日,共有个部门人上交出国(境)证件本,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出国护照》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台湾通行证》本,以严的.要求保障“应交尽交”。

  四、问题导向,重点核查

  在联合核查的基础上,以组织人事部门、公安机关重点核查的xx类问题为导向,逐一核查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有效证件信息及20xx年xx月xx日以来的因私出国(境)记录等情况,并要求依据有关规定,对发现存在问题的进行严肃处理,以严的态度保障“应处尽处”。

  经组织部门核查,无违规办理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无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无瞒报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无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的情况;无未按审批要求擅自变更因私出国(境)行程、日期等的情况;无瞒报因私出国(境)情况的情况;无审批因私出国(境)事项把关不严的情况。

  经公安机关核查,无弄虚作假甚至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使用伪造的出国(境)证件的情况;无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擅自为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无未按干部管理权限,擅自为登记备案人员出具出国(境)证明的情况。

  五、完善制度,加强监管

  我们将继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有关规

  定,按照《办法》规定的权限、程序和要求,办理因私证照的申请、审批、领用、登记及保管事项,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出国(境)情况报告、证件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程序和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监管,切实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以严的制度保障“应防尽防”。

  因私出国证照管理自查报告 8

  xx市将按照政策要求,通过严格出境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强化纪律约束等措施,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

  在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中,西宁市将本着对在职领导干部从严,离退休干部适当从宽;党政领导干部从严,其他干部适当从宽的原则。在职的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各部门、各行业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的公职人员因私事申请出国(境)的一般不予批准。有特殊情况,确需申请因私出国(境)的,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需出国(境)的`,由申请人向所在地区(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因私出国(境)的事由、外出时间、在外停留时间、地点及费用来源等情况,并签字。同时,附国(境)外邀请函。申请人所在地区(单位)党组织初审,并由单位党组织出具审查报告,填写《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表》,按规定程序审批。其中,厅级干部及区县党政主要负责人报省委组织部审核,由省委审批;其他县级领导干部报市委审批;县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报市委组织部审批;科级以下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在此次强化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中,西宁市规定,因私出国(境)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请假手续。入境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按程序销假,7个工作日内向纪委、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出国(境)的有关情况。入境后15日内,副县级以上干部的因私出国(境)证件交西宁市委组织部保管,区县科级干部的因私出国(境)证件交区县委组织部保管,西宁市直机关科级干部的因私出国(境)证件交本单位人事部门保管。

  与此同时,xx市将按照国家、我省有关要求,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出国(境)证件清理自查工作,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名册逐一核实。对曾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后又被有关单位收回的,由个人出具相关情况说明。通过对出国(境)证件的严格管控,确保西宁市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个人零持有。

  因私出国证照管理自查报告 9

  在县纪委指导下,寺庄乡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出国(境)证照管理及个人信息登记备案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乐反腐办20121号)等文件规定,以完善出国境证照管理为抓手,不断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现将寺庄乡开展出国(境)证照管理及个人信息登记备案情况自查自纠报告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指导,切实加大管理力度。乡党委充分认识到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效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实行由乡党委书记负总责、乡党委副书记亲自抓、单位负责人严把关、组织人事办贯彻落实的管理体制,并带头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切实加大了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力度。

  二、完善机制,规范程序,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在出国(境)的审批及证件使用过程,严格执行“四制”:预审制-在办理好证件、签注前,按干部管理权限把出国(境)审批表送相关负责人、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才能办理;登记制-领用、交回证件均需在《领用证件登记册》上如实登记,并签名核实;限期交回制-因私出国(境)的,在回国(境)后15天内交回证件,因公出国(境)的,在回国(境)后10天内交回证件;专人负责制-组织人事办专职人员负责对

  党员干部的通行证、护照进行集中保管、使用登记、收缴汇总等工作,并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证件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自接到通知后以来,我乡对乡机关干部个人信息情况进行了登记备案。

  三、严格审批,加强管理,做好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出国(境)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按审批权限,认真做好党员干部出国境审批工作,上半年我乡没有办理出国境证照人员。在证件集中保管工作中,要求有关人员必须在出境回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出国(境)证件交组织办保管,并做好领用和交回证件的登记工作。

  四、强化责任,加强监督,落实责任惩处措施。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出国(境)证照管理及个人信息登记备案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乐反腐办20121号)等文件规定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建立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大对党员干部在出国(境)证照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各环节的监督力度,如出现党员干部出国(境)违法违纪行为的,除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外,还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因私出国证照管理自查报告 10

  各股所、个私协、消委会:

  根据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工作人员中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湛工商人字〔2010〕27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私出入境的管理工作,结合我局的实际,现就严格规范我局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重申以下规定:

  一、明确登记备案人员范围

  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的人员范围是:全区工商系统在职干部、离(退)休厅(局)级以上干部。其中,各股所、个私协、消委会的备案人员信息由人事监察股负责向区公安局统一报备。备案人员发生职务变动、调动、离退休等情形时,需及时向公安部门变更报备信息。

  二、规范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办理流程

  (一)备案人员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先填写公安部门相关因私出入境证件和签注申请表。其中,局机关各股室的备案人员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申请表由局长或分管人事局领导签名并加盖局公章;各市场监管所其他备案人员由市场监管所所长和分管人事局领导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备案人员凭局领导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表到公安部门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和签注。

  (二)备案人员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和签注后,需在拿到证件后7日之内将因私出入境证件交由人事部门统一保管。其中,局机关各股室、各市场监管所在职工作人员、厅(局)级以上离(退)休人员的因私出入境证件由人事监察股统一保管。

  (三)局机关各股室、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和分局班子成员因私出国(境)前,需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因私出国(境)审批表》,按以下程序审批:

  1.局机关各股室、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主任科员须经人事监察审核后,提前7日报分管局领导、分管人事局领导和局长批准;其他股室、市场监管所人员经主要领导同意,人教科审核后,提前7日报分管局领导、分管人事局领导批准。

  2.开发区分局局长办理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严格按省局规定审批(见附件3),其他各县(市)工商局、分局局长经所在局签署意见后,提前10日报市局人教科审核,报市局分管人事局领导和局长批准;其他班子成员经所在局局长同意后,提前10日报市局人教科审核,市局分管人事局领导批准。

  3.各县(市)工商局、分局科级非领导职务以下人员审批程序参照市局办法执行。

  (四)持证人凭《因私出国(境)审批表》到证件保管部门领取出入境证件。同时,各证件保管人事部门应建立因私出国(境)证件领取登记制度。

  (五)持证人回国(境)后7日之内,应填写《出国(境)回执单》并连同本人因私出入境证件一并交还证件保管的人事部门妥善保管。

  三、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

  (一)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方面政策规定的学习。加强宣传教育,使全体人员了解出国管理的'政策规定,自觉按政策规定办事。

  (二)完善因私出国(境)审批工作。干部因私出国(境)要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不得擅自或变相下放审批权限。

  (三)加强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证件管理工作,是加强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单位人事部门要建立出国(境)证件的登记、领用和保管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并配备专门的保密柜保管。目前仍然保存在个人手中的证件要在11月19日前按审批权限交给对应的人事部门集中保管,不准私自保存证件。

  (四)加强因私出国(境)人员管理。因私出国(境)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外事纪律,不参与赌博等非法活动,不准擅自延长在国(境)处逗留时间,保证人身安全;严禁通过因私渠道出国(境)从事公务活动。因私出国(境)费用一律自理,不得接受外商或驻国(境)外中资机构(企业)的资助。

  四、严肃因私出国(境)纪律

  1.对未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报批手续私自出国(境)、因私出国(境)返回后,不在规定时限上交或拒不交出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的人员应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2.严重违反外事纪律、出走(含滞留不归)、叛逃的,一经查实,按国家规定严肃处理,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其所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3.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对因要求不严、疏于管理、包庇纵容,对下属因私擅自出国(境)负有责任的单位领导,要进行批评和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纪律责任。

  因私出国(境)管理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全市工商系统各级党组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出国(境)管理制度,堵塞漏洞。各单位人事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干部因私出国(境)的管理工作。局领导将不定期对因私出国(境)的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因私出国证件自查情况报告

  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根据文件要求,刘营伍乡人民政府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乡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x名,均已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其中副科级以上人员(包括在职和离退休人员)x名,持有因私证件人员为x名,因私证件已由单位收缴,送县委组织部集中保管;副科级以下人员(包括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x名,持有因私证件人员为1名,因私证件已由我乡集中保管。

  经自查,我乡无违规办理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无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无瞒报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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