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水电工的安全责任书

更新时间:2022-05-07 12:20:21 责任书 我要投稿

学校水电工的安全责任书


学校水电工的安全责任书

篇一:学校水电工的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我校用电、用水的安全,特与本校水电工签订用电、用水安全责任书。

1、水电工应具有高度的安全意识、饱满的工作热情、熟练的操作技术,管好学校的用电、用水等设施,确保学校的用电、用水安全。

2.定期检查和维修学校用电用水设施,及时排除事故隐患,及时按规定更换损坏的水电设施,确保学校的正常用水用电。

3、 爱护学校的用电用水设施,经常维护水电设施,把水电设施损耗降低到最低限度。

4.协助学校教育学生爱护水电设施,向学生宣传安全节约用电用水知识,坚持做到主动、热情,服务育人,管理育人。

5、做好检查、更换、维修记录,即时向学校有关部门请示和汇报情况。

6、在检查、维修及安装过程中,应规范操作,杜绝私拉乱接,确保人身安全。

7、水电工应自觉履行上述规定,杜绝水电安全事故的发生。 本责任书签定之日起有效

总务处: 水电工:

20xx-4-28

篇二:学校水电工的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我校用电、用水的安全,特与本校水电工签订用电、用水安全责任书。

1.水电工应具有高度的安全意识、饱满的工作热情、熟练的操作技术,管好学校的用电、用水等设施,确保学校的用电、用水安全。

2.定期检查和维修学校用电用水设施,及时排除事故隐患,及时按规定更换损坏的水电设施,确保学校的正常用水用电。

3.爱护学校的用电用水设施,经常维护水电设施,把水电设施损耗降低到最低限度。

4.协助学校教育学生爱护水电设施,向学生宣传安全节约用电用水知识,坚持做到主动、热情,服务育人,管理育人。

5.做好检查、更换、维修记录,即时向有关部门请示和汇报情况。

6.在检查、维修及安装过程中,应规范操作,杜绝私拉乱接,确保人身安全。

7.水电工应自觉履行上述规定,杜绝水电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如因没及时排除,发生安全事故要追究责任。

8.加强纪律,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随意离岗,特殊情况必须事先请假,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

本责任书签定之日起有效,一式二份,一份学校存档,一份责任人自行保管!

总务处:

日期:

水电工:

日期:

篇三:学校水电工岗位的安全责任书

学校安全涉及千家万户,责任重大。为了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按照“部门管理、分级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和要求,学校与您签订本责任书。具体职责如下:

1.水电工是学校用电、用水安全直接责任人。要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2.每天检查配电室、校园照明、网络、电话、广播、供水等设施设备,确保水电安全及时供给和运行。

3.认真执行水电管理制度,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加强宿舍、教室、教研室、各处室、实训室等电情况检查;非经主管校长批准严禁私接线路、安装插座、使用自备大功率电器。

4.落实水电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严防电路漏电、短路、电线老化、超负荷,消除水路跑、冒、漏等不安全因素,建立水电安全维护台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和报告。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以上各条,作为学校对水电工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的考核依据。如因工作疏忽,造成安全事故的,将按照《县教育系统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追究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水电工和学校各执一份。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20XX年3月至20XX年8月31日。

总务主任签字:

水电工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篇四:学校水电工的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学校对用电的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师生安全,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使学校在用电上即节能,又安全,特对电工提出以下职责,望学校电工认真履行。

一、安全工作的内容

学校水电设施及使用安全

二、安全管理目标

1、无人员伤亡事故;

2、无火灾、爆炸和重大失窃事故;

3、无水电事故。

三、安全管理措施

1、学校所有用电设备安装必须由校电工亲自操作,不许找人代替。

2、电工安装校内用电设备必须带安全帽,符合操作规程,不许带电作业。

3、对校内所有用电器、用电线路每月检查一次,有记录,发现问题急时报告学校领导,急时处理。

4、对校内需从新安装用电器或更换电器设备必须请示领导批准后方可操作,否则不许安装。

5、因违规操作或人为事故造成损失,毁坏设备、用电器,学校有权追究责任人,赔偿损失。

6、对学校重点用电场所(多媒体教室、微机室、锅炉房),要重点检查、维修,每周一次。

7、对校内涉及人身安全的用电线路、用电器需要安装明显的警示标志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分别由学校和电工保存。

校 长(签字、章):

电工(签字、章):

武穴市梅川中学

年 月 日

篇五:学校水电工的安全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省市政府、市教育厅局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学校现行的安全管理体制和“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为切实担负起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安全工作的分管责任,特向水电管理人员 订立2006年度本人所分管的部门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保证书。

一、安全工作的内容 学校水电设施及使用安全

二、安全管理目标

1、无人员伤亡事故; 2、无火灾、爆炸和重大失窃事故; 3、无水电事故。

三、安全管理措施

1、经常学习《教育法》《劳动法》《消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履行安全工作责任,确保学校水、电安全无事故;

3、主动参加水、电工专业知识培训,持证上岗,依法运作。

4、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排除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制定事故紧急处理预案计划,做好检查记录;

5、抓好水、电工程线路器件检测,检测合格率为100%;

四、安全承诺

1、定期检查水、电安全,及时做好重大隐患的整改,对危及人员安全和健康的突出问题及时解决,并配合、支持安全监管 部门依法履行职能;

2、每周对全校水、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向总务处回报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3、发生事故时,实施事故紧急处理预案计划,同时尽快向学校和有关部门回报。

本责任保证书一式两份,总务处和签字责任人各执一份。

山师附中总务处

责任人:

20xx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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