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目标责任书

更新时间:2022-05-04 23:19:08 责任书 我要投稿

学生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层层负责制,要求全体学生、家长以及班主任做到以下相关各条:

学生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全体学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张店区实验中学有关学生管理、学生安全的各种规章制度,严格按照中学生一日常规规范自己的言行。

  二、准时到校,按时回家。有事要请假,并有家长签名。放学后,不得在校内外随意逗留、打台球、打游戏、上网吧、去歌舞厅、看录像等。

  三、学生在课间休息、课外活动期间禁止在校园内追逐嬉闹、起哄、追打,不得进行翻围墙、窗户、栏杆等攀高下低行为。严禁在教学区内踢球,上下楼梯要有秩序,行走靠右,切勿拥挤。

  四、电脑课、劳动课、体育课、训练以及实验操作等要注意安全,按规定进行,不得搞危险操作。未经许可,学生不准私自在单杠、高低杠等器械上活动。

  五、学生禁止乱动乱摸教室的用电设备和插座,发现电风扇、日光灯等用电设备出现故障,立即停用,并向学校报告,禁止在学生教室私拉乱接,违章用电。在离校前关好教室电器,关好门窗。

  六、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逆行及乱横穿马路,不骑飞车,不在校园内骑车。

  七、遵守餐厅就餐规则,严禁未经同意强借强用别人的饭卡,不抢位、不大声喧哗,不在餐厅追逐打闹。

  八、不得纠集校外人员到学校扰乱正常教学秩序,更不能在校外聚众斗殴。

  九、不得酗酒,不得介入或参与赌博、盗窃、勒索等违法行为。

  十、学生禁止玩火等危险物品及游戏,不得携带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剧毒物品。

  十一、注意饮食卫生,预防病症和传染病发生。

  十二、严禁学生私自组织出外参观、旅游,节假日外出须有父母陪同。节假日学生的安全由家长负责。

  十三、家长应如实和班主任沟通,以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进行特殊照顾,防止在各项活动中出现问题。

  十四、家长应加强对学生在校内、外的安全教育,督促检查学生到校回家,经常到校了解学生表现,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管理教育。凡在外租房住宿学生,须经家长同意,家长要及时检查在外住宿的情况。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学校不负相关责任。

  十五、学生在校期间,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级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在参加学校或者班级组织的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不能放任学生而不管不顾。班主任要密切关注学生的出勤状况,建立严格的班级点名制度,对无故旷课或不明原因早退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了解去向,并在1小时内报告学校并及时通知家长。如遇不安全事故发生,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上报学校。

  十六、此责任书经学生、家长、班主任签名后生效,存于安全办公室。 以上各条要严格遵守,凡有违犯造成不安全事故者,责任自负。

  学生:__________ 家长: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 班主任: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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