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责任书
更新时间:2023-12-06 10:40:27 晓怡 责任书 我要投稿
房屋安全责任书(通用20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责任书,责任书是照规定的工作标准进行考核及奖惩而建立起来的制度。想学习拟定责任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屋安全责任书,欢迎大家分享。
房屋安全责任书 1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房屋管理,规范房屋使用秩序,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创造整洁、文明、安全、方便的环境,按照房屋使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一下安全责任书。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无偿提供房间给乙方使用,时间从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
2.甲方应定期检查使用房屋的使用情况,对使用房屋实施安全检查,经检查发现使用房屋存在须有乙方整改的情形时,应向乙方通知整改。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有使使用房屋的整体结构及原貌完好无损的责任。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不得加大房屋的负载、不得在承租屋内外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乙方如需对使用房屋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必须经甲方书面批准后实施。
2.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防盗设施,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工作。严禁违反规定私自接、拉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
3.乙方不得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乙方如需对使用房屋内的配电、供水等设备设施进行改造或变更的,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4.乙方应保持使用房屋及周围环境的整洁;不得产生本市允许标准外的噪音;严禁在使用房屋内使用和存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5.乙方不得利用使用房屋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三、乙方的责任
1.如因乙方的下列行为,造成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
(2)应由乙方承担维修义务而乙方未予及时维修;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对使用房屋进行装修或对设备、设施改造;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5)其他使用合同或本责任书限制或禁止实施的行为。
2.乙方在接到甲方发出的书面整改通知后,应即时进行整改。如因乙方整改不及时或整改措施不到位,造成人员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在乙方使用房屋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出现人身事故、生老病死或伤亡,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其他
1.本责任书于双方签订房屋使用合同同时签订,有效期自使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腾空使用房屋并交还甲方时止。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时间:
乙方:(盖章)
时间:
房屋安全责任书 2
甲方:
乙方:
根据建设部建质(____)75号《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报告》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防止建筑施工现场重大恶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签订浙江颜雪化妆品有限公司厂房、综合楼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 目标:
1、乙方所承建的施工现场不发生死亡事故。
2、施工机械机具发生机械设备事故为零。
3、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必须按《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暂行规定》之要求达到合格级标准化工程。
4、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率为零。
5、不造成市区电力、邮政通讯、市政设施等重大损害事故。
6、发生伤亡事故快报率为100%。
7、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
二、 双方责任: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甲、乙双方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各自履行下列职责。
甲方责任:
1、 传达贯彻上级部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指示,部署安全生产施工的任务。
2、 定期进行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督促检查,并组织每季度一次质安大检查。
3、不定期进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配合市建设局每季度一次全市质安大检查。
乙方责任:
1、组织施工现场全体职工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综合协调各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和各班组及特殊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并付诸实施,以保证责任书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
2、认真做好上岗前安全教育,特别是新招用工人及换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必须做好三级安全教育。
3、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资料台帐。
4、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现场布置要求布置施工用电,现场配电箱、材料堆放及施工机械的设置安装必须符合《浙江省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暂行规定》之要求。
5、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张挂历针对性的'安全宣传警示牌子,以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增加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危险地段出入处(口)应设警示灯,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6、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的关系,不违章指挥,组织施工人员和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对施工现场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自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7、应对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井架、升降机、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保护装置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要把工伤事故控制在零。
8、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公司。
三、 奖罚:
1、凡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在市以上检查中受表扬者,每次奖励1000元,受通报批语者每次罚100000元。
2、凡是施工现场达到标准化工程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奖罚。
3、凡是施工现场过程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故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并查清责任者,追究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自然失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房屋安全责任书 3
甲方:
乙方:
为加强房屋拆除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治拆除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在规划区房屋拆迁范围内进行房屋拆除的拆迁户,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被征收房屋材料原则上归甲方所有(因已给予了评估补偿),如果乙方积极配合征收工作,主动拆除并清理建筑垃圾且保证安全承担安全责任的,房屋材料奖励给乙方。
二、拆除应当自上而下对称顺序进行,不得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一部分时,先应采取加固或稳定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倒塌。
三、因特殊情况须采用推倒法拆除的,应遵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并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超过墙厚度的三分之一,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时,不得进行掏掘;
(二)在掏掘时,须采取有效措施支撑住墙体;
(三)推倒前,应发出信息,待附近人员避到安全区域后方可进行。
四、需拆除工程范围内的电线、电缆、煤气管道、上下水道、供热管线等设施,应当报有关单位,并按有关操作规程作业。
五、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标志及专职监护人,并在周围设置围栏,夜间应红灯示警;在高处进行拆除时应先设置溜放槽,较大或沉重的材料应用吊绳或起重机吊下,禁止向下抛掷。
六、要填埋自家水窖菜窖,确保人畜安全。
七、房屋拆除应当符合环保要求,拆除废料须堆放整齐,建筑垃圾按规定清运,不得在施工现场焚烧。
八、承担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应为其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施工规程进行施工,确保人员安全。
九、乙方决定自行拆除的,必须按照以上要求进行,因自行拆除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时间:
房屋安全责任书 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构建和谐平安的社区,保证甲、乙双方在租赁期内经营有序安全,根据安全、消防、治安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安全责书。
一、本安全责任书的时效为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起至乙方将房屋归还甲方之时为止。在该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
二、甲方的安全责任
1、甲方对承租的外来人员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到辖区派出所中报暂住登记,并根据暂住手续办理房屋租赁一切手续,要求承租人遵守与有关外来人口管理的规定,配合辖区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工作。
2、甲方要经常检查乙方租住人员及房屋的安全防火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督促乙方遵守消防规定,配置必需的消防设施。
三、乙方的安全责任
1、乙方严禁在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严禁私自乱接电线,私自改造水管等等,杜绝一切产生安全隐患的行为。
2、乙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并按消防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服从甲方物业管理,不得在楼道及消防通道停放车辆、堆放物品。
3、乙方不得改变承租房屋的`结构和使用功能,如需进行合理的装修,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退房时不得拆除已做装修,以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和安全。
4、乙方所租房屋必须进行合法经营,按规定办理工商、税务、卫生等相关登记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5、乙方应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并有安全措施,所租房屋出现火灾,爆炸触电及任何安全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含给其他租户及甲方造成的损失)。
6、乙方应负责其雇佣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相关从业规范教育,并配备相应的
劳动安全用品、护具。乙方与雇员之间发生的劳务、工伤等纠纷由乙方负责。
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不得违反。
五、本责任书未尽事宜按西安市有关管理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补充。 此安全责任书与所签租房协议书同等效力,相互补充。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责任书签订时间: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安全责任书 5
为了确保村民自建房屋安全,减少和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根据《板桥镇集镇、村庄建设工程和农民建房安全生产责任状》并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附件。
一、自建户自建房屋时,必须签订《板桥镇集镇、村庄建设工程和农民建房安全生产责任状》、《[板桥小城]自建户安全责任承诺书》,并遵守《[板桥小城]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述约束条例进行安全文明施工。
二、自建户建房时必须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严格按照板桥镇政府对[板桥小城]项目的统一规划进行施工。
三、自建户建房前应将开工时间、施工工期、建筑面积、建筑设计、施工队伍、建房所使用符合标准材料等情况报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同时填写《板桥镇____年村民自建房用地审批表》、《建房申请书》并在与施工队签订的'建房协议中,明确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责任等事项,同时将《建房协议》报板桥镇居民委员会备案。经板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及板桥镇居民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四、村民建房时,应在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警示线,施工用水、电必须在[板桥小城]项目总承包单位指定的连接点连接,不得私自乱拉乱接,并按时交纳相关费用,施工用水、电费用每月每户按__元/月直至工程竣工。
五、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网,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施工机械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
六、在施工期间自建户必须按照板桥镇镇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规定,对建筑垃圾、建筑污水、施工材料等进行妥善处理。施工期间不影响周边人员、生产和卫生、环境、安全以及政府对板桥小城项目内市政配套、城市绿化的施工,。
七、[板桥小城]项目总承包单位定期检查督促施工安全,发现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建房户和施工单位,并申报相关政府部门。
八、自建户未按政府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施工的,若发生安全事故的自行承担责任。
九、村民建房时发生伤亡事故,应按照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上报,不及时上报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签字:
____年__月__日
房屋安全责任书 6
为确保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以下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一、承租方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是本场所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要采取多种形式向从业人员进行防火、防盗、防爆、防投毒、防止自然灾害事故的安全教育,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承租方要遵守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自觉接受管理部门及属地公安、城管、安监、消防等有关单位的监督检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
三、承租方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要对本经营场所的安全负全责。严禁经营者在服务场所内从事违法、违纪、违规活动,严禁出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制品。
四、承租方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要将安全生产经营工作应纳入到经营管理工作中去,各经营场所应设安全员一名,每日经营完毕必须对本店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实行夜间值班巡查制度,积极消除隐患,督促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五、安全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防火、防盗防投毒、防爆等安全工作的知识培训,学会报警110、119;
经常提醒住宿人员出入锁门,不要将陌生人,闲杂人员或不熟悉的人带入宿舍,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和钱款,对所经营的场所、居住的宿舍必须经常进行检查,夜间必须清理,不得留宿,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宾馆保安部备案。
六、承租方所雇佣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严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因违反国家法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所在公共居住场所,由于自身管理不善造成人身和财物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法律和经济责任。
七、承租方的.经营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放置在固定位置,保管好消防器村,若发现损坏丢失,应及时维修和补充。承租方所使用的灭火器要经常检查,若有过期或损坏无法使用的,要及时年检更换,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严禁在仓储用房内吸烟,对隐患知而不报或瞒报,为此而引起火灾所造成的事故损失,责任完全由承租方自负,宾馆根据情节对承租方进行5000—10000元的经济处罚,并在宾馆范围内进行通报,必要时,宾馆将终止租赁合同。
八、承租方铺面装修需使用电焊、气焊、氧焊,必须到宾馆保安部开具动火申请并由施工方派专人现场督促检查,方可施工,施工完毕后应立即清理现场,检查无火灾隐患方可离开现场。由于检查不到位,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施工方负全部责任。
九、承租方设的安全员每日对经营场所的门窗、电器线路和使用的天燃气,液化气阀(管)进行检查、关闭,对火炉处理完毕方可离开。坚决禁止使用各种取暖设备、电炉子、电褥子等,一经查出坚决没收,由于使用以上电器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者自负。
十、承租方的场所内不得摆放国家禁止的物品,如:辐射源、污染源、聚能源和爆炸物等,门前实行“三包”(即:负责绿化、环境卫生、清理摆摊设点)
十一、承租方在宾馆院内停放的机动车必领按宾馆门卫
值班人员所指定的地点停泊,服从指挥,保持院内车辆停整齐;非机动车辆(摩托车、自行车等)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内,不得在院子里存放。
十二、承租方租赁的房屋若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及时报警或报宾馆保安部,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应由承租方全部承担其各类赔偿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十三、承租方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有义务对网络信息、意识形态等方面的管控,严禁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后果自负。
十四、承租方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本店铺或经营场所的贵重物品或现金管理,如发生盗窃、诈骗、抢劫等事件,应当保护好现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十五、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承租者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其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承租者负责。
十六、责任书一式贰份,出租方与与承租方各执一份,并由宾馆保安部存档,此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承租者如有变动,继任者继续履行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责任人: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安全责任书 7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该采取安全措施,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杜绝重大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就旧办公楼房屋拆除的安全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一)及时传达和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要求,督促乙方安全施工工作的落实。
(二)对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的,及时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
(三)如发生安全事故,除及时报警外,务必在第一时间内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不得拖延或瞒报事故。同时保护好现场,维护秩序,组织力量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四)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督促乙方要拆除的房屋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五)拆除房屋和清理建筑垃圾费用共计___元(人民币:___),由甲方筹集资金到位后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责任
(一)乙方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
(二)乙方负责房屋拆除,实施建筑物拆除、清运垃圾等。
(三)乙方在负责拆除的过程中,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四)拆除旧房前,应先截断电源、关闭天然气,拆除楼房应当搭设防护架、设立防护网,施工人员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帽、挂设保险绳,应有效的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噪声和震动,按有关规定运输建筑材料、处置建筑渣土和各种废物。
(五)乙方在房屋拆除施工时不得有下列行为:高空抛撒废料;将有毒有害废物作土方回填;泥浆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或河道;无符合规定装置而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不得在应拆除建筑物内办公、生活或非作业性滞留;其它应当禁止的行为。
(六)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完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若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救援,最大限度杜绝人员伤亡,及时上报事故情况,不得拖延或瞒报事故。安全事故发生后,要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按照责任及相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乙方在进行房屋拆除前必须给作业人员购买保险。
三、其他
(一)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将旧房屋拆除下来的建筑垃圾清理干净后自行废除。
甲方(公章):
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和盖手印):
时间:
房屋安全责任书 8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对租赁房屋、租赁对象的管理,明确租赁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安全稳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特签定以下安全责任书。
1、房屋租赁双方必须签定租赁合同,并同时签订本安全责任书。本责任书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房主为(电话:___,手机:___),安全负责人为(电话:__,手机:__);租赁人为(电话:__,手机:__),安全负责人为(电话:__,手机:__),都应对租赁房屋的安全生产负责。
3、房主应随时检查房屋的使用情况,有无安全和火灾隐患,若因房主监管不力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房主应承担相应责任。
4、租赁人使用房屋前,应检查所用房屋及附属设施是否安全牢固、房屋的出入口、通道等是否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租赁人有权要求房主提供安全完好的房屋,之后发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房主责任外,租赁人承担所有安全责任。
5、承租期内,租赁人应保持房屋及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严禁违反规定私自接、拉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严禁违规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房主应对房屋的安全检查负责,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督促和指导租赁人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6、租赁人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房屋外貌。房主应随时检查租赁人是否在承租屋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加大房屋的负载,是否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一经发现、应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否则,由此出现的.安全责任由房主和租赁人共同承担。
7、租赁人如需对房屋内的配电设备,给排水设备进行更改,对房屋进行装修,须向房主提出方案,经批准同意后,租赁人方可进行。并承担由此给任何他方造成的损害责任。
8、租赁人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法律和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否则,租赁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房主应加强对出租房的管理,若发现租赁人利用承租房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应当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房主代表人:(签字)___
租赁人代表(签字):___
房主:(盖章)___
租赁人:(盖章)___
时间:
房屋安全责任书 9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租赁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地址: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甲方)与房屋承租户(乙方)签订安全责任书。
一、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消防法和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做好租赁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对租赁的房屋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查安全隐患,保障其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乙方应遵守有关部门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汛、防灾、用电、用气等安全工作,严禁“三合一”,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确保安全用电。严禁在楼道内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走廊、通道畅通;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负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
四、乙方发现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及时报告甲方和公安机关。
五、乙方有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六、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转让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七、乙方不能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需要装修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八、乙方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在开业前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理消防批准文件及工商营业执照、开业许可证书等资料。
九、乙方或其家人,应当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报送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
十、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社安办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签名:
电话: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安全责任书 10
为加强房屋拆除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治拆除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在规划区房屋内部拆除范围内进行装饰拆除的施工人员,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施工人员
应拆除并清理建筑垃圾且保证安全承担安全责任,拆除应当自上而下对称顺序进行,不得大面积同时拆除。当拆除一部分时,先应采取加固或稳定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倒塌,因特殊情况须采用推倒法拆除的,应遵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并须符合下列条件:
1、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超过墙厚度的三分之一,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时,不得进行掏空。
2、在掏掘时,须采取有效措施支撑住墙体。
3、拆除天花板前,应发出信息,待附近人员避到安全区域后方可进行。
4、需拆除工程范围内的`电线、电缆、煤气管道、上下水道、供热管线等设施,应当报物业部,并按有关操作规程作业。
5、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标志及专职监护人,并在周围设置围栏,夜间应红灯示警;在高处进行拆除时应先设置溜放槽,较大或沉重的材料应用吊绳或起重机吊下,禁止向下抛物。
6、拆除应当符合环保要求,拆除废料须堆放整齐,建筑垃圾按规定淸运,不得在施工现场焚烧。
7、承担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应为其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施工规程进行施工,确保人员安全。
8、凡在施工过程中因违规操作而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9、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二、动火安全管理
1、乙方施工中如需动火,必须向商场安全部出示本人的焊工资质证书,向商场相关安全部门申请手续,同意后方可施工。
2、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资质证书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如有他人随意动火,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立即停止任何动火作业
3、动火作业现场必须有安保人员现场监护,并配备灭火器材方可动火作业。如没有安保人员在现场监护不得动火作业,否则追究动火作业人员相关责任。
4、动火施工时必须将动火作业下方区域的可燃物清理完毕,如不能清理,必须采取严格防火措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房屋安全责任书 11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老人民医院地块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房屋拆除安全无事故,甲乙双方特签订如下安全施工责任书:
一、安全管理目标
乙方承包县城区老人民医院地块房屋拆除工程,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并确保房屋拆除施工当中达到无人员伤亡事故,重伤、死亡率为零。
二、甲方安全管理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管理法规,督促乙方在拆除施工之前,将房屋拆除安全施工组织方案和措施报县住建局安监站审查备案,并按照安监站的要求办理施工人员及周边行人的人身意外伤害投保等安全保障手续。
2、委托监理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对房屋拆除全过程进行安全施工管理监督,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确保房屋拆除安全无事故。
3、甲方有权不定期的到现场检查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日记台帐,督促乙方落实好安全员提出的整改意见。
4、甲方在房屋拆除施工之前,通知供电、供水、电信等相关部门做好所有线路的迁移工作,确保乙方房屋拆除施工安全顺利进行。
三、乙方安全管理责任:
1、房屋拆除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已制定并审核通过的房屋拆除安全施工技术组织实施方案组织施工。
2、乙方除对所有拆除房屋的施工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外,还需对周边行人进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将保险单在房屋实施拆除前提交甲方和安监站备案。
3、乙方如约向甲方交纳贰拾万元的施工安全施工履约保证金。在房屋拆除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交给甲方,在房屋拆除、残渣清理完毕验收合格视履约情况退还(不计息),无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下全额退还(不计息)。
4、房屋拆除现场,乙方配备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与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员相互衔接沟通,对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整改。
5、所有允许进入拆房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都必须佩戴安全帽,施工人员严禁穿拖鞋和酗酒后作业。
5、施工现场应设有警示标志,临街闹市区域公共通道,应设立安全防护设施,地面应设栏杆等隔离装置,在楼梯口、楼板边、通道口,阳台边作业,必须设立隔离栏杆和脚手架等防护措施。
6、房屋拆除承包人必须文明施工,房屋拆除现场要悬挂有关警告牌和警示标语;对过道行人和车辆要采取措施进行控制和疏散;对粉尘和噪音要采取有效的控制办法,尽量不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
7、签订房屋拆除承包合同后,所有房屋拆除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一切医疗费和赔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视事故情节轻重扣除乙方50%至100%的安全施工履约保证金。
8、本责任书一式五份,甲方存档一份,甲方财务一分,乙方存档一分,送县住建局安监站备案一份,送受委托监理单位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主管领导:
经办人:
分管领导:
经办人:
订立时间:
房屋安全责任书 12
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北京市政府令194号)、《北京市房屋租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政府143号)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为确保房屋产权人、管理人和使用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地区治安、消防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乙方在使用该房屋期间:
1、甲方对乙方有安全监督检查的权利,乙方须服从甲方及其相关部门管理,保证房屋的消防安全和治安安全。
2、乙方是该房屋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的一切防火安全和治安安全责任。
(二)乙方在使用该房屋期间,如因违反消防管理及治安管理的相关法规而被有关部门处罚或不慎发生消防及治安安全事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有权因此收回该房屋,且不承担责任。
(三)乙方使用该房屋时,人员居住的房间不得低于人均4平方米,住人房间净高不应低于2.4米。
(四)防火要求,乙方应制定防火规章制度,制度要上墙公示,防火责任人负责对其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等方面知识的的宣传教育和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房屋内禁止数个高瓦数电器并用,以免用电超负荷;使用高瓦数电器要有人看管,使用完毕要及时断电;禁止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危险电器。
2、禁止储存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危险物品,不准燃烧废纸废物。
3、做仓储用的房间内不得住人、禁止吸烟,照明电器设备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并按要求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具;住人的房间内不得使用液化气罐、燃油炉、电炉子、明火煤火炉,不得卧床吸烟;严禁在房间内住、厨混用。
4、不得乱拉乱扯临时电器线路,增加电源、电路设施须经甲方同意,并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改造;禁止使用铜丝或铁丝代替保险丝。
5、装修施工要经甲方同意;施工中如需动用明火(电焊、气焊、喷灯、电炉子等),应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消防措施。
6、未经燃气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改造然气设施,燃气软管使用两年必须更换。
7、自备足够有效的灭火器材,并有专人负责按时检查维修,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8、防火责任人及相关人员会使用灭火器,并将甲方提供的灭火器使用方法张贴于屋内显著位置。
9、必须严格按照北京市《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的相关要求,结合房屋使用用途来设置排烟设施、自动喷淋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0、乙方须虚心接受有关部门和甲方的落实综合治理、消防安全、维护治安秩序情况所进行的监督检查。
(五)乙方在使用房屋时须做到
1、强化房屋日常管理力度,自觉接受用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
2、建立并落实防火、防汛、治安、卫生等相关管理制度,落实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及配备相应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设备,做到遇有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应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甲方管理部门。
3、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严格落实环境卫生要求,严防传染病的发生。
4、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拆除或改装房屋的配套设备设施。
5、保障房屋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六)乙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以下活动:
1、使用热得快等超负荷大功率电器,使用煤油炉、燃气炉。
2、从事黄、赌、毒等各类违法违规活动,进行无证无照违章经营活动。
3、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存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泄露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侵害民族风俗、习惯。
5、留宿无证人员或公安部门通缉的人员。
(七)其他未尽之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八)本责任书与合同一并签字生效。
九、补充条款
1、乙方须严格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北京市政府令第194号)、《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政府令第143号)、《北京市房屋租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规定以及本合同的要求,根据租赁用途对该房屋进行使用前改造,以达到符合相关规定的使用条件,并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乙方在使用房屋期间,须自行看护看管好自己的物品,如有丢失、破坏等,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3、乙方在使用此房屋期间,将甲方印制的“灭火器使用说明”及“灭火器使用图解”张贴于屋内显著位置,并要求熟记会用。
十、本责任书与《物业服务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一同生效,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单位签约人:
住户签约人:
年 月 日
房屋安全责任书 13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从证号: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证、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用途:
1、 该房屋租赁期限为一年,即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商业用房使用。
3、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所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要求续租的,则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门面的年租金为:__元。
2、 租金按年支付,即次年的租金须在上年的 月 日前支付,收到租金后,甲方应向乙方开据有效的收款收据。
三、有关税费承担:
在门面租赁期间,因门面租赁所产生的'一切国家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四、房屋的维护:
租赁期间,乙方应正确使用所租房屋,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施、设备的损坏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对房屋进行检修,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阻挠施工,乙方需对所租房屋进行装修须征得甲方同意,装修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需对房屋所进行的装修改造等,租房期满后无偿交于甲方管理,乙方无权撤走。
五、房屋的转让、转租:
房屋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给第三人。
六、合同的终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第三人的; 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改变租房用途的; 拖欠租金达一个月的; 利用承租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本合同至租期满后自行终止。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安全责任书 14
为加强房屋拆除安全施工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甲方委托乙方对向阳路以北、潍徐南路以南环城河东侧的28户二层房屋(具体位置由甲方指定)进行拆除,经双方协商,签订本房屋拆除安全施工责任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
2、应当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建立由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完善紧急救援措施,保证安全施工,做到“组织有 保证,任务有要求,工作有检查,预防有措施”。
3、明确房屋拆除安全生产职责,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消防设施,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临时设施、机具设备、堆放建筑材料,保证出入口及场内通畅、整洁。
4、拆除房屋或构筑物前,应先截断电源、关闭天然气,拆除楼房应当搭设防护架、设立防护网,施工人员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帽、挂设保险绳,应有效的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噪声和震动,按有关规定运输建筑材料、处置建筑渣土和各种废物。
5、乙方在房屋拆除施工时不得有下列行为:高空抛撒废料;将有毒有害废物作土方回填;泥浆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或河道;无符合规定装置而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在应拆除建筑物内办公、生活或非作业性滞留;其它应当禁止的行为。
6、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经费保障、完工日期等整改计划,及时采取有效措 施,消除安全隐患,按规定的时间上交安全检查整改情况书面材料,并向甲方报送整改情况。
7、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完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若发生安全事 故,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救援,最大限度杜绝人员伤亡,及时上报事故情况,不得拖延或瞒报事故。安全事故发生后,要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按照责任及相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安全责任书 15
出租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为推进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源头掌控,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等法律规定,为确保栋(具体地址)房屋以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双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出租方消防安全责任
出租方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出租屋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并事先告知承租人相关的消防安全要求。
不得违反规定使用可燃、易燃装修材料;
室内电器产品的安装、线路设计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按照消防技术规范配齐消防设施、器材;
在房屋租赁期间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房屋火灾隐患,及时制止承租人、居住使用人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通畅。
发现火灾时,应及时报警并迅速组织人员扑救火灾。
承租方消防安全责任
承租人应当合理,安全使用居住房屋及其附属消防设施、设备,自觉接受、配合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承租人的监督检查,杜绝以下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
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在公共交通、楼梯、安全出口等部位堆放物品、停放电动自行车及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安装不合规格的保险丝、保险片。
擅自拆改、安装燃气设施和用具;使用“黑”煤气;
其他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上报所在社区网络管理站存档一份。在房屋租赁期间,本责任书长期有效,对上述各项消防和安全管理责任应认真落实执行,若违反将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安全责任书 16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对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保障房屋租赁双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首都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31号《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出租房屋的个人、单位以及房地产经纪公司,应当与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租赁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
一、对承租人进行住宿登记。登记时应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核对承租人的身份证件,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不得向无身份证明的人出租房屋,不得以出租房屋的方式为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发现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有犯罪活动嫌疑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对不能按照要求履行责任的出租人,将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二、带领或督促没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承租人在3日内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对逾期未办理《暂住证》的人员,不得向其出租房屋。
三、出租人应当自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房屋租赁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出租人应当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承租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对不能按照要求履行责任的出租人,将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四、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标准。不得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等作为卧室出租供人员居住。对不按照要求履行责任的出租人,将由建设(房屋)行政部门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予以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从事房屋租赁经纪业务不按照要求履行责任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将由建设(房屋)行政部门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予以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五、集中出租房屋供他人居住,出租房间达到10间以上或者出租房屋居住人员达到15人以上的,出租人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专门的管理人员,设置监控、灭火等治安防范、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通道,并建立信息登记簿或者登记系统。对未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的出租人、单位,责令改正,并可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六、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禁止将违法建筑和其他依法不得出租的房屋出租。出租人对出租房屋应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承租人生产经营与生活同在一室的,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对存在各种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将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七、向承租人进行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止发生治安案件的工作。
八、房屋出租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规定,承担房屋出租人的责任。
广大房屋出租单位、房地产经纪公司、个人应认真履行治安责任,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出租房屋治安管理工作。对不履行治安责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单位及个人,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出租人和承租方出所各持一份,留存备查。有效期三年,期满续签。
出租人:
承租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日期:
日期:
房屋安全责任书 17
甲方:
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实行消防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制,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乙方同意向甲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乙方在甲方同意租赁的房屋、场地进行改建、装修前,必须提前申报甲方及公安消防机关批准。
二、乙方在租用甲的房屋、场地期间除甲方己有的消防设施、器具外,还应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自行添置必要的`消防器村。乙方不得随意损坏、丢失甲方的消防设备,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甲方以及消防部门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明确消防责任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如违反消防安全有关条款或出现严重威胁甲方不安全隐患,限期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租赁合同。
四、乙方在甲方提供的房屋、场地内不准乱搭乱拉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存放易爆易燃物品,一但发生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当事人(单位)经济赔偿责任,同时移交公安消防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处理。
五、乙方在租赁房屋、场地期间若因违背以上任何一条款,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安全事故均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任。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房屋安全责任书 18
房屋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房屋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国家及市、区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切实加强国有出租房屋的安全生产、住用安全、消防安全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国家房产和承租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房地产管理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综合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甲方应定期检查房屋的使用情况,有无安全隐患和火灾隐患。对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组织维修(除乙方人为造成的.房屋损坏除外),确保房屋的安全使用。
三、乙方应正确使用房屋,严禁破坏房屋结构,不得擅自开窗打洞或破坏房屋外貌,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改建、搭建。确需对室内进行装修,必须将装修方案报甲方书面同意,并符合室内装修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严禁在室内及楼、梯道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房屋的出入口、通道等必须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乙方应正确使用室内电气、线路,不准超符合用电,不得乱拉、乱接电线。老化电线、器材必须及时使用具备相应操作资格的人员更换,确保用电安全。
五、乙方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租赁房内如有可疑的流动及外来人员,应及时向相关机关报告。
六、非住宅租赁人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建立符合规定的消防设施,并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有火灾隐患和经营危险化学品、易爆品的非住宅房屋,租赁户必须建立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若因消防防范不当造成火灾事故,由租赁人承担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
七、非住宅房屋经营危险化学品、易爆物品的,必须经我所审批同意并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经营审批文件、证照等方能进行经营。
八、房屋使用人(租赁户)遇火灾时,必须及时报警,正确使用灭火设备、设施、物品等,扑灭初期火灾,撤离人员、保护现场。
九、相关报警电话:
1、报警电话:110;
2、消防火警电话:119;
3、急救中心电话:120;
4、房管所抢险解危值班电话:
24小时值班手机:
甲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安全责任书 19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租赁房屋的安全要求,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在使用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内容,保障使用安全:
1、承租期内,应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不准在公用部位堆放杂物、垃圾,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的`,负完全责任。
2、严禁使用没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伪劣接线板电器等,严禁私自拉接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的,由完全负责。
3、房屋离人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掉电源开关,保证安全用电。的家用电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现问题,发生事故,负完全责任。
4、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装房屋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房屋外貌。否则,由此出现的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
5、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甲方:
乙方:
日期:
房屋安全责任书 20
出租人:
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商铺:
承租人向出租人租赁位于______商铺(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用于商业经营,不得将租赁商铺于作餐饮、咸杂或污染行业。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2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出租人从__年__月__日起将商铺交付承租人使用,至__年___月__日收回。免租装修期10天。
承租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收回商铺:
1、承租人擅自将商铺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商铺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
4、承租人拖欠水电费超过一个月的;
5、承租人将租赁商铺于作餐饮、咸杂或污染行业的;
6、承租人的行为已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将严重损害出租人利益的。
三、租金、保证金、水电费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1、租赁期的第一、二年,商铺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元;
第三年商铺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元。承租人应在每月5日前将当月租金一次性汇至出租人指定银行帐户(开户名: ,开户银行: ,帐号: )。
2、为保证合同履行,承租人在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人交付保证金__元。
四、商铺装修、维修及消防:
1、租赁期间,承租人可自行装修或,但事前应将方案知会出租人。
装修不得影响商铺结构、外形观感、不得防碍相邻用户的通风、取光、排水;否则,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整改。以上整改,承租人应在接到出租人的整改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星期内整改完毕。
2、租赁期间,由承租人负责租赁商铺的维修保养。
3、维修保养费、装修费及整改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人负担。
4、承租人应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消防设施由承租人负责报建、安装。
五、双方权利义务:
1、出租人保证拥有租赁商铺的经营租赁权。
如发生租赁商铺经营租赁权的任何纠纷,由出租人负全部法律责任,承租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若出租人因其租赁经营权问题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或造成承租人经济损失的,由出租人承担。
2、出租人只提现有的供电、供水设施,如承租人需要增加的,施工及费用由承租人负责,合同终止后归出租人所有。
3、用电、用水费用、垃圾费、管理费及其他因使用商铺而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向相关部门缴交,与出租人无关。
4、承租人保证合法经营,并自行承担其经营责任。
承租人因经营产生的税费由承租人自行向相关部门缴交。承租人的经营活动及责任与出租人无关。
5、在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租金时,出租人只向承租人出具收据。
若承租人需索取发票的,该发票产生的所有税收和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6、承租人将租赁商铺转租或转借给他人使用,须经出租人同意。
7、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妥善保管好租赁商铺,并保持租赁商铺内外环境卫生。
如因承租人自身行为或保管不善,致使租赁商铺及设施损坏的,承租人负责修复;不能修复的,承担赔偿责任。
8、租赁期满后,除能移动且不影响及破坏装修整体的物件外,装修物等其他一切归出租人所有。
承租人保证租赁商铺及设施能正常使用。承租人在交还租赁商铺时,由出租人对商铺及所有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后才能将承租人的物件搬走。否则,出租人有权留臵承租人的物件。
9、除不可抗力或租赁商铺结构性质量问题引起的事故外,其他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人或相关责任人承担,与出租人无关。
六、变更和续约:
1、出租人将商铺转让给他人的,本合同对新房产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2、本合同期满,如承租人续租的.,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权;
但应在15天前提出,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3、本合同期满终止,若承租人既未提出续租又拒不搬走的,出租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人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人负责赔偿。
七、违约责任:
1、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按日千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给出租人。
2、承租人利用租赁商铺从事违法活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并赔偿出租人的损失。
3、若承租人不违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由出租人退还;
若违约,保证金则视为违约金赔偿给出租人。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导致出租人解除合同的,除以保证金作违约金赔偿给出租人外,亦应赔偿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八、免责条件:
商铺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规定,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签名):
承租人(签名):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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