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责任书
更新时间:2023-01-23 16:21:21 责任书 我要投稿
房屋安全责任书(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责任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责任书可以让大家知道完成目标是每个人的事,要同心同德、团结一致。拟定责任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房屋安全责任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安全责任书1
甲方:
乙方:
根据建设部建质(20xx)75号《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报告》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防止建筑施工现场重大恶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签订浙江颜雪化妆品有限公司厂房、综合楼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 目标:
1、乙方所承建的施工现场不发生死亡事故。
2、施工机械机具发生机械设备事故为零。
3、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必须按《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暂行规定》之要求达到合格级标准化工程。
4、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率为零。
5、不造成市区电力、邮政通讯、市政设施等重大损害事故。
6、发生伤亡事故快报率为100%。
7、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
二、 双方责任: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甲、乙双方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各自履行下列职责。
甲方责任:
1、 传达贯彻上级部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指示,部署安全生产施工的任务。
2、 定期进行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督促检查,并组织每季度一次质安大检查。
3、不定期进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配合市建设局每季度一次全市质安大检查。
乙方责任:
1、组织施工现场全体职工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综合协调各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和各班组及特殊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并付诸实施,以保证责任书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
2、认真做好上岗前安全教育,特别是新招用工人及换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必须做好三级安全教育。
3、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资料台帐。
4、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现场布置要求布置施工用电,现场配电箱、材料堆放及施工机械的'设置安装必须符合《浙江省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暂行规定》之要求。
5、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张挂历针对性的安全宣传警示牌子,以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增加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危险地段出入处(口)应设警示灯,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6、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的关系,不违章指挥,组织施工人员和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对施工现场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自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7、应对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井架、升降机、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保护装置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要把工伤事故控制在零。
8、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公司。
三、 奖罚:
1、凡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在市以上检查中受表扬者,每次奖励1000元,受通报批语者每次罚100000元。
2、凡是施工现场达到标准化工程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奖罚。
3、凡是施工现场过程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故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并查清责任者,追究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自然失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房屋安全责任书2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房屋管理,规范房屋使用秩序,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创造整洁、文明、安全、方便的环境,按照房屋使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一下安全责任书。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无偿提供房间给乙方使用,时间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2.甲方应定期检查使用房屋的使用情况,对使用房屋实施安全检查,经检查发现使用房屋存在须有乙方整改的情形时,应向乙方通知整改。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有使使用房屋的'整体结构及原貌完好无损的责任。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不得加大房屋的负载、不得在承租屋内外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乙方如需对使用房屋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必须经甲方书面批准后实施。
2.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和防盗设施,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工作。严禁违反规定私自接、拉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
3.乙方不得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乙方如需对使用房屋内的配电、供水等设备设施进行改造或变更的,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4.乙方应保持使用房屋及周围环境的整洁;不得产生本市允许标准外的噪音;严禁在使用房屋内使用和存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5.乙方不得利用使用房屋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三、乙方的责任
1.如因乙方的下列行为,造成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
(2)应由乙方承担维修义务而乙方未予及时维修;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对使用房屋进行装修或对设备、设施改造;
(4)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5)其他使用合同或本责任书限制或禁止实施的行为。
2.乙方在接到甲方发出的书面整改通知后,应即时进行整改。如因乙方整改不及时或整改措施不到位,造成人员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在乙方使用房屋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出现人身事故、生老病死或伤亡,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其他
1.本责任书于双方签订房屋使用合同同时签订,有效期自使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腾空使用房屋并交还甲方时止。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时间:
乙方:(盖章)
时间:
房屋安全责任书3
为加强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建设部颁发的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企业规范服务实施的`通知》和《业主临时公约》,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在装修过程中,禁止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不得擅自拆改、封装燃气管道和设施。
三、不得擅自增加超过原设计标准的楼面负荷。
四、禁止采用升降机吊装沙子、水泥、砖块等上楼装修。
五、因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
六、装修期间,禁止向下水管道倾倒油漆、涂料等各种杂物,以防管道堵塞。
七、装修期间,严禁使用电炉、电取暖具,室内照明禁止使用碘钨灯,以免发生火灾、损坏线路。
八、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
九、不得在室内储存易燃易爆物品。
十、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正常情况不得按动消防报警器。
十一、不得擅自使用施工现场以外的水、电设施。
十二、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坏公共部位的设施设备。
十三、自觉接受物业公司的监督和检查,配合物业公司对施工人员和施工现场进行管理。
十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中心各执一份。
装修安全责任人(签字):xxx
xxxx年xx 月xx 日
物业服务中心(盖章):
xxxx年 xx月xx 日
房屋安全责任书4
为了确保村民自建房屋安全,减少和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根据《板桥镇集镇、村庄建设工程和农民建房安全生产责任状》并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特制定本附件。
一、自建户自建房屋时,必须签订《板桥镇集镇、村庄建设工程和农民建房安全生产责任状》、《[板桥小城]自建户安全责任承诺书》,并遵守《[板桥小城]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述约束条例进行安全文明施工。
二、自建户建房时必须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严格按照板桥镇政府对[板桥小城]项目的统一规划进行施工。
三、自建户建房前应将开工时间、施工工期、建筑面积、建筑设计、施工队伍、建房所使用符合标准材料等情况报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同时填写《板桥镇20xx年村民自建房用地审批表》、《建房申请书》并在与施工队签订的建房协议中,明确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责任等事项,同时将《建房协议》报板桥镇居民委员会备案。经板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及板桥镇居民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四、村民建房时,应在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警示线,施工用水、电必须在[板桥小城]项目总承包单位指定的连接点连接,不得私自乱拉乱接,并按时交纳相关费用,施工用水、电费用每月每户按xx元/月直至工程竣工。
五、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网,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施工机械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
六、在施工期间自建户必须按照板桥镇镇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规定,对建筑垃圾、建筑污水、施工材料等进行妥善处理。施工期间不影响周边人员、生产和卫生、环境、安全以及政府对板桥小城项目内市政配套、城市绿化的施工,。
七、[板桥小城]项目总承包单位定期检查督促施工安全,发现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建房户和施工单位,并申报相关政府部门。
八、自建户未按政府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施工的.,若发生安全事故的自行承担责任。
九、村民建房时发生伤亡事故,应按照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上报,不及时上报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xxx
20xx年xx月xx日
房屋安全责任书5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对租赁房屋、租赁对象的管理,明确租赁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安全稳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特签定以下安全责任书。
1、房屋租赁双方必须签定租赁合同,并同时签订本安全责任书。本责任书与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房主为(电话:,手机:),安全负责人为(电话:,手机:);租赁人为(电话:,手机:),安全负责人为(电话:,手机:),都应对租赁房屋的安全生产负责。
3、房主应随时检查房屋的使用情况,有无安全和火灾隐患,若因房主监管不力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房主应承担相应责任。
4、租赁人使用房屋前,应检查所用房屋及附属设施是否安全牢固、房屋的出入口、通道等是否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租赁人有权要求房主提供安全完好的房屋,之后发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房主责任外,租赁人承担所有安全责任。
5、承租期内,租赁人应保持房屋及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用电、用气的安全检查。严禁违反规定私自接、拉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或改变保险装置。严禁违规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房主应对房屋的安全检查负责,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督促和指导租赁人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6、租赁人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及影响整体结构,不得破坏房屋外貌。房主应随时检查租赁人是否在承租屋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加大房屋的负载,是否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一经发现、应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否则,由此出现的`安全责任由房主和租赁人共同承担。
7、租赁人如需对房屋内的配电设备,给排水设备进行更改,对房屋进行装修,须向房主提出方案,经批准同意后,租赁人方可进行。并承担由此给任何他方造成的损害责任。
8、租赁人不得将所租房屋擅自转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进行法律和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否则,租赁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房主应加强对出租房的管理,若发现租赁人利用承租房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应当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房主代表人:(签字)xxx租赁人代表(签字):xxx
房主:(盖章)xxx
租赁人:(盖章)xxx
时间:
房屋安全责任书6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该采取安全措施,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杜绝重大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就旧办公楼房屋拆除的安全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一)及时传达和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要求,督促乙方安全施工工作的落实。
(二)对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的.,及时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
(三)如发生安全事故,除及时报警外,务必在第一时间内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不得拖延或瞒报事故。同时保护好现场,维护秩序,组织力量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四)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督促乙方要拆除的房屋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五)拆除房屋和清理建筑垃圾费用共计 元(人民币: ),由甲方筹集资金到位后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责任
(一)乙方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
(二)乙方负责房屋拆除,实施建筑物拆除、清运垃圾等。
(三)乙方在负责拆除的过程中,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四)拆除旧房前,应先截断电源、关闭天然气,拆除楼房应当搭设防护架、设立防护网,施工人员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帽、挂设保险绳,应有效的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噪声和震动,按有关规定运输建筑材料、处置建筑渣土和各种废物。
(五)乙方在房屋拆除施工时不得有下列行为:高空抛撒废料;将有毒有害废物作土方回填;泥浆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或河道;无符合规定装置而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不得在应拆除建筑物内办公、生活或非作业性滞留;其它应当禁止的行为。
(六)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完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若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救援,最大限度杜绝人员伤亡,及时上报事故情况,不得拖延或瞒报事故。安全事故发生后,要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按照责任及相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乙方在进行房屋拆除前必须给作业人员购买保险。
三、其他
(一)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乙方将旧房屋拆除下
来的建筑垃圾清理干净后自行废除。
甲方(公章):
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和盖手印):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房屋安全责任书7
为确保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以下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一、承租方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是本场所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要采取多种形式向从业人员进行防火、防盗、防爆、防投毒、防止自然灾害事故的安全教育,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承租方要遵守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自觉接受管理部门及属地公安、城管、安监、消防等有关单位的监督检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
三、承租方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要对本经营场所的安全负全责。严禁经营者在服务场所内从事违法、违纪、违规活动,严禁出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制品。
四、承租方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要将安全生产经营工作应纳入到经营管理工作中去,各经营场所应设安全员一名,每日经营完毕必须对本店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实行夜间值班巡查制度,积极消除隐患,督促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五、安全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防火、防盗
防投毒、防爆等安全工作的知识培训,学会报警110、119;
经常提醒住宿人员出入锁门,不要将陌生人,闲杂人员或不熟悉的人带入宿舍,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和钱款,对所经营的场所、居住的宿舍必须经常进行检查,夜间必须清理,不得留宿,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宾馆保安部备案。
六、承租方所雇佣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严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因违反国家法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所在公共居住场所,由于自身管理不善造成人身和财物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法律和经济责任。
七、承租方的经营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放置在固定位置,保管好消防器村,若发现损坏丢失,应及时维修和补充。承租方所使用的'灭火器要经常检查,若有过期或损坏无法使用的,要及时年检更换,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严禁在仓储用房内吸烟,对隐患知而不报或瞒报,为此而引起火灾所造成的事故损失,责任完全由承租方自负,宾馆根据情节对承租方进行5000—10000元的经济处罚,并在宾馆范围内进行通报,必要时,宾馆将终止租赁合同。
八、承租方铺面装修需使用电焊、气焊、氧焊,必须到宾馆保安部开具动火申请并由施工方派专人现场督促检查,方可施工,施工完毕后应立即清理现场,检查无火灾隐患方可离开现场。由于检查不到位,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施工方负全部责任。
九、承租方设的安全员每日对经营场所的门窗、电器线
路和使用的天燃气,液化气阀(管)进行检查、关闭,对火炉处理完毕方可离开。坚决禁止使用各种取暖设备、电炉子、电褥子等,一经查出坚决没收,由于使用以上电器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者自负。
十、承租方的场所内不得摆放国家禁止的物品,如:辐射源、污染源、聚能源和爆炸物等,门前实行“三包”(即:负责绿化、环境卫生、清理摆摊设点)
十一、承租方在宾馆院内停放的机动车必领按宾馆门卫
值班人员所指定的地点停泊,服从指挥,保持院内车辆停整齐;非机动车辆(摩托车、自行车等)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内,不得在院子里存放。
十二、承租方租赁的房屋若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及时报警或报宾馆保安部,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应由承租方全部承担其各类赔偿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十三、承租方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有义务对网络信息、意识形态等方面的管控,严禁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后果自负。
十四、承租方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本店铺或经营场所的贵重物品或现金管理,如发生盗窃、诈骗、抢劫等事件,应当保护好现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十五、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承租者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其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承租者负责。
十六、责任书一式贰份,出租方与与承租方各执一份,并由宾馆保安部存档,此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承租者如有变动,继任者继续履行责任。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责任人: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安全责任书8
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北京市政府令194号)、《北京市房屋租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政府143号)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为确保房屋产权人、管理人和使用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地区治安、消防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乙方在使用该房屋期间:
1、甲方对乙方有安全监督检查的权利,乙方须服从甲方及其相关部门管理,保证房屋的消防安全和治安安全。
2、乙方是该房屋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的一切防火安全和治安安全责任。
(二)乙方在使用该房屋期间,如因违反消防管理及治安管理的相关法规而被有关部门处罚或不慎发生消防及治安安全事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有权因此收回该房屋,且不承担责任。
(三)乙方使用该房屋时,人员居住的房间不得低于人均4平方米,住人房间净高不应低于2.4米。
(四)防火要求,乙方应制定防火规章制度,制度要上墙公示,防火责任人负责对其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等方面知识的`的宣传教育和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房屋内禁止数个高瓦数电器并用,以免用电超负荷;使用高瓦数电器要有人看管,使用完毕要及时断电;禁止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危险电器。
2、禁止储存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危险物品,不准燃烧废纸废物。
3、做仓储用的房间内不得住人、禁止吸烟,照明电器设备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并按要求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具;住人的房间内不得使用液化气罐、燃油炉、电炉子、明火煤火炉,不得卧床吸烟;严禁在房间内住、厨混用。
4、不得乱拉乱扯临时电器线路,增加电源、电路设施须经甲方同意,并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改造;禁止使用铜丝或铁丝代替保险丝。
5、装修施工要经甲方同意;施工中如需动用明火(电焊、气焊、喷灯、电炉子等),应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消防措施。6、未经燃气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改造然气设施,燃气软管使用两年必须更换。
7、自备足够有效的灭火器材,并有专人负责按时检查维修,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8、防火责任人及相关人员会使用灭火器,并将甲方提供的灭火器使用方法张贴于屋内显著位置。
9、必须严格按照北京市《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的相关要求,结合房屋使用用途来设置排烟设施、自动喷淋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0、乙方须虚心接受有关部门和甲方的落实综合治理、消防安全、维护治安秩序情况所进行的监督检查。
(五)乙方在使用房屋时须做到
1、强化房屋日常管理力度,自觉接受用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
2、建立并落实防火、防汛、治安、卫生等相关管理制度,落实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及配备相应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设备,做到遇有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应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甲方管理部门。
3、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严格落实环境卫生要求,严防传染病的发生。
4、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拆除或改装房屋的配套设备设施。
5、保障房屋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六)乙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以下活动:
1、使用热得快等超负荷大功率电器,使用煤油炉、燃气炉。
2、从事黄、赌、毒等各类违法违规活动,进行无证无照违章经营活动。
3、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存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泄露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侵害民族风俗、习惯。
5、留宿无证人员或公安部门通缉的人员。
(七)其他未尽之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八)本责任书与合同一并签字生效。
九、补充条款
1、乙方须严格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北京市政府令第194号)、《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政府令第143号)、《北京市房屋租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规定以及本合同的要求,根据租赁用途对该房屋进行使用前改造,以达到符合相关规定的使用条件,并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乙方在使用房屋期间,须自行看护看管好自己的物品,如有丢失、破坏等,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3、乙方在使用此房屋期间,将甲方印制的“灭火器使用说明”及“灭火器使用图解”张贴于屋内显著位置,并要求熟记会用。
十、本责任书与《物业服务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一同生效,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单位签约人:
住户签约人:
年 月 日
房屋安全责任书9
为加强房屋拆除安全施工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甲方委托乙方对向阳路以北、潍徐南路以南环城河东侧的28户二层房屋(具体位置由甲方指定)进行拆除,经双方协商,签订本房屋拆除安全施工责任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
2、应当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建立由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完善紧急救援措施,保证安全施工,做到“组织有 保证,任务有要求,工作有检查,预防有措施”。
3、明确房屋拆除安全生产职责,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消防设施,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临时设施、机具设备、堆放建筑材料,保证出入口及场内通畅、整洁。
4、拆除房屋或构筑物前,应先截断电源、关闭天然气,拆除楼房应当搭设防护架、设立防护网,施工人员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帽、挂设保险绳,应有效的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噪声和震动,按有关规定运输建筑材料、处置建筑渣土和各种废物。
5、乙方在房屋拆除施工时不得有下列行为:高空抛撒废料;将有毒有害废物作土方回填;泥浆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或河道;无符合规定装置而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气体的物质;在应拆除建筑物内办公、生活或非作业性滞留;其它应当禁止的行为。
6、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经费保障、完工日期等整改计划,及时采取有效措 施,消除安全隐患,按规定的时间上交安全检查整改情况书面材料,并向甲方报送整改情况。
7、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完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若发生安全事 故,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救援,最大限度杜绝人员伤亡,及时上报事故情况,不得拖延或瞒报事故。安全事故发生后,要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按照责任及相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房屋安全责任书10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构建和谐平安的社区,保证甲、乙双方在租赁期内经营有序安全,根据安全、消防、治安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安全责书。
一、本安全责任书的时效为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起至乙方将房屋归还甲方之时为止。在该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
二、甲方的安全责任
1、甲方对承租的外来人员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到辖区派出所中报暂住登记,并根据暂住手续办理房屋租赁一切手续,要求承租人遵守与有关外来人口管理的规定,配合辖区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工作。
2、甲方要经常检查乙方租住人员及房屋的安全防火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督促乙方遵守消防规定,配置必需的消防设施。
三、乙方的安全责任
1、乙方严禁在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严禁私自乱接电线,私自改造水管等等,杜绝一切产生安全隐患的'行为。
2、乙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并按消防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服从甲方物业管理,不得在楼道及消防通道停放车辆、堆放物品。
3、乙方不得改变承租房屋的结构和使用功能,如需进行合理的装修,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退房时不得拆除已做装修,以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和安全。
4、乙方所租房屋必须进行合法经营,按规定办理工商、税务、卫生等相关登记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5、乙方应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并有安全措施,所租房屋出现火灾,爆炸触电及任何安全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含给其他租户及甲方造成的损失)。
6、乙方应负责其雇佣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相关从业规范教育,并配备相应的
劳动安全用品、护具。乙方与雇员之间发生的劳务、工伤等纠纷由乙方负责。
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不得违反。
五、本责任书未尽事宜按西安市有关管理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补充。 此安全责任书与所签租房协议书同等效力,相互补充。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责任书签订时间: 年月日
房屋安全责任书11
甲方:xx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以下简称乙方)
租赁时间: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
房屋地址:xxxx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甲方)与房屋承租户(乙方)签订安全责任书。
一、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消防法和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做好租赁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对租赁的房屋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查安全隐患,保障其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乙方应遵守有关部门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汛、防灾、用电、用气等安全工作,严禁“三合一”,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确保安全用电。严禁在楼道内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走廊、通道畅通;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负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
四、乙方发现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及时报告甲方和公安机关。
五、乙方有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六、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转让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七、乙方不能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需要装修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八、乙方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在开业前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理消防批准文件及工商营业执照、开业许可证书等资料。
九、乙方或其家人,应当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报送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
十、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社安办一份。
甲方:xxx
乙方:xx
代表:xxx
签名:xxx
电话: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房屋安全责任书1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租赁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地址: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甲方)与房屋承租户(乙方)签订安全责任书。
一、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消防法和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做好租赁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对租赁的房屋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查安全隐患,保障其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乙方应遵守有关部门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汛、防灾、用电、用气等安全工作,严禁“三合一”,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确保安全用电。严禁在楼道内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走廊、通道畅通;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负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
四、乙方发现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及时报告甲方和公安机关。
五、乙方有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六、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转让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七、乙方不能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需要装修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八、乙方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在开业前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理消防批准文件及工商营业执照、开业许可证书等资料。
九、乙方或其家人,应当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报送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
十、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社安办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签名:
电话: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安全责任书13
房屋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房屋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国家及市、区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切实加强国有出租房屋的安全生产、住用安全、消防安全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国家房产和承租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房地产管理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综合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甲方应定期检查房屋的使用情况,有无安全隐患和火灾隐患。对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组织维修(除乙方人为造成的房屋损坏除外),确保房屋的安全使用。
三、乙方应正确使用房屋,严禁破坏房屋结构,不得擅自开窗打洞或破坏房屋外貌,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改建、搭建。确需对室内进行装修,必须将装修方案报甲方书面同意,并符合室内装修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严禁在室内及楼、梯道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房屋的出入口、通道等必须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乙方应正确使用室内电气、线路,不准超符合用电,不得乱拉、乱接电线。老化电线、器材必须及时使用具备相应操作资格的.人员更换,确保用电安全。
五、乙方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租赁房内如有可疑的流动及外来人员,应及时向相关机关报告。
六、非住宅租赁人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建立符合规定的消防设施,并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有火灾隐患和经营危险化学品、易爆品的非住宅房屋,租赁户必须建立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若因消防防范不当造成火灾事故,由租赁人承担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
七、非住宅房屋经营危险化学品、易爆物品的,必须经我所审批同意并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经营审批文件、证照等方能进行经营。
八、房屋使用人(租赁户)遇火灾时,必须及时报警,正确使用灭火设备、设施、物品等,扑灭初期火灾,撤离人员、保护现场。
九、相关报警电话:
1、报警电话:110;
2、消防火警电话:119;
3、急救中心电话:120;
4、房管所抢险解危值班电话:
24小时值班手机:
甲方:西城房管所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安全责任书14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老人民医院地块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房屋拆除安全无事故,甲乙双方特签订如下安全施工责任书:
一、安全管理目标
乙方承包县城区老人民医院地块房屋拆除工程,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并确保房屋拆除施工当中达到无人员伤亡事故,重伤、死亡率为零。
二、甲方安全管理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管理法规,督促乙方在拆除施工之前,将房屋拆除安全施工组织方案和措施报县住建局安监站审查备案,并按照安监站的要求办理施工人员及周边行人的人身意外伤害投保等安全保障手续。
2、委托监理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对房屋拆除全过程进行安全施工管理监督,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确保房屋拆除安全无事故。
3、甲方有权不定期的到现场检查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日记台帐,督促乙方落实好安全员提出的整改意见。
4、甲方在房屋拆除施工之前,通知供电、供水、电信等相关部门做好所有线路的迁移工作,确保乙方房屋拆除施工安全顺利进行。
三、乙方安全管理责任:
1、房屋拆除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已制定并审核通过的房屋拆除安全施工技术组织实施方案组织施工。
2、乙方除对所有拆除房屋的施工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外,还需对周边行人进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将保险单在房屋实施拆除前提交甲方和安监站备案。
3、乙方如约向甲方交纳贰拾万元的`施工安全施工履约保证金。在房屋拆除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交给甲方,在房屋拆除、残渣清理完毕验收合格视履约情况退还(不计息),无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下全额退还(不计息)。
4、房屋拆除现场,乙方配备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与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员相互衔接沟通,对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整改。
5、所有允许进入拆房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都必须佩戴安全帽,施工人员严禁穿拖鞋和酗酒后作业。
5、施工现场应设有警示标志,临街闹市区域公共通道,应设立安全防护设施,地面应设栏杆等隔离装置,在楼梯口、楼板边、通道口,阳台边作业,必须设立隔离栏杆和脚手架等防护措施。
6、房屋拆除承包人必须文明施工,房屋拆除现场要悬挂有关警告牌和警示标语;对过道行人和车辆要采取措施进行控制和疏散;对粉尘和噪音要采取有效的控制办法,尽量不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
7、签订房屋拆除承包合同后,所有房屋拆除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一切医疗费和赔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视事故情节轻重扣除乙方50%至100%的安全施工履约保证金。
8、本责任书一式五份,甲方存档一份,甲方财务一分,乙方存档一分,送县住建局安监站备案一份,送受委托监理单位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主管领导:
经办人:
分管领导:
经办人:
订立时间:
房屋安全责任书15
为加强房屋拆除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治拆除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在规划区房屋内部拆除范围内进行装饰拆除的施工人员,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施工人员
应拆除并清理建筑垃圾且保证安全承担安全责任,拆除应当自上而下对称顺序进行,不得大面积同时拆除。当拆除一部分时,先应采取加固或稳定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倒塌,因特殊情况须采用推倒法拆除的,应遵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并须符合下列条件:
1: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超过墙厚度的三分之一,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时,不得进行掏空。
2:在掏掘时,须采取有效措施支撑住墙体。
3:拆除天花板前,应发出信息,待附近人员避到安全区域后方可进行。
4:需拆除工程范围内的电线、电缆、煤气管道、上下水道、供热管线等设施,应当报物业部,并按有关操作规程作业。
5: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标志及专职监护人,并在周围设置围栏,夜间应红灯示警;在高处进行拆除时应先设置溜放槽,较大或沉重的材料应用吊绳或起重机吊下,禁止向下抛物。
6:拆除应当符合环保要求,拆除废料须堆放整齐,建筑垃圾按规定淸运,不得在施工现场焚烧。
7:承担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应为其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施工规程进行施工,确保人员安全。
8:凡在施工过程中因违规操作而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9: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二:动火安全管理
1、乙方施工中如需动火,必须向商场安全部出示本人的焊工资质证书,向商场相关安全部门申请手续,同意后方可施工。
2、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资质证书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如有他人随意动火,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立即停止任何动火作业
3、动火作业现场必须有安保人员现场监护,并配备灭火器材方可动火作业。如没有安保人员在现场监护不得动火作业,否则追究动火作业人员相关责任。
4、动火施工时必须将动火作业下方区域的可燃物清理完毕,如不能清理,必须采取严格防火措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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