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更新时间:2023-01-13 13:49:59 责任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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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在当下社会,责任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责任书可以更好地明确我们的责任。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责任书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班主任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班主任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班主任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1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孩子的安全牵系千家万户。根据北流市教育局的要求,以及教育部于20xx年发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法律规定,为明确监护人的职责,让大家都重视安全管理,谨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此安全责任书。

  一、班主任对本班学生有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责任。

  二、家长应主动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家长要教育孩子不要携带危险器械、管制刀具、打火机、火柴等危险和易燃易爆物品到校,否则发生安全事故须由家长负责。

  四、未满十二周岁的学生禁止骑自行车上学,家长要教育孩子不得乘坐不安全的交通工具上学,否则因此发生的一切交通安全事故由学生和家长负责。

  五、按时上学,我校每天早上7:00开校门,7:00—7:30为学生来校时间;每天中午1:00开校门;1:00—1:30为学生来校时间;1:30上课。家长要督促子女中午在家休息,不要提早到校或离家到外面游玩。

  六、放学要按时回家。中午10:50放学,下午4:10放学(六年级星期五下午按时放学,法定假日则按当天放学时间为准),放学后学生应及时离校,不准在校逗留,不准在路上玩耍,做游戏、追逐。因不按时回家,在路上发生意外情况,学生及监护人要承担自己的责任。

  七、学生有事不到校或离校要请假,要有请假手续,实在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定要打电话向班主任请假。

  八、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在学生请假或者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逃学、旷课或周末外出游泳、游玩、野炊等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安全事故,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法律规定,后果应由监护人负责。

  九、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校内外人员之间发生矛盾,不按学校规定通过正当途径解决而发生冲突,产生的后果学生和监护人要负相应的责任。

  十、参加集体活动时,不听教师指挥和招呼而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要承担自己的.责任。

  十一、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报告学校并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由家长负责。

  十二、教育并督促您的孩子注意饮食安全,不要购买“三无”食品,以防食物中毒。

  十三、凡在校外及所有非在校时间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应由学生监护人负责。

  家长对上述无异议,请与班主任签定此责任书,若无故不与班主任签定或让人代签,视为同意,一切损失和后果由家长负责。本责任书自签字日起至本学期在校时间止有效。协议中未涉及到的问题,依《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两方协议解决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班主任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2

  为明确职责,让大家都重视安全管理,谨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此安全责任书。

  一、班主任对本班学生有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责任。

  二、家长应主动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家长应教育孩子不要携带危险器械、管制刀具、打火机、火柴等危险和易燃易爆物品到校,否则发生安全事故由家长自负。

  四、未满十二周岁的学生禁止骑自行车上学,不得乘坐不安全的交通工具上学,否则因此发生的一切交通安全事故由学生和家长自负。

  五、放学后,未经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安排而私自留在学校不回家,发生意外情况,后果自负。

  六、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在学生请假或者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逃学、旷课或周末外出游泳、游玩、野炊等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安全事故,后果由家长自负。

  七、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校内外人员之间发生矛盾,不按学校规定通过正当途径解决而发生冲突,产生的后果学生和家长自负。

  八、参加集体活动时,不听教师指挥和招呼而造成意外伤害的后果自负。

  九、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报告学校并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家长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由家长负责。

  十、教育并督促您的孩子注意饮食安全,不要购买不卫生食品,以防食物中毒

  十一、凡在校外及所有非在校时间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家长对上述无异议,请与班主任签定此责任书,若无故不与班主任签定或让人代签,视为同意,一切损失和后果由家长自负。本责任书自签字日起至本学期在校时间止有效。协议中未涉及到的问题,依《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两方协议解决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班主任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3

  为协调各方面的教育力量,明确职责,让大家都来重视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谨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实做到万无一失,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此安全责任书。

  一、家长应主动配合学校,为学生办理保险手续。

  二、家长应教育孩子不要携带危险器械、管制刀具、打火机、火柴等危险和易燃易爆物品到校,否则发生安全事故由家长自负。

  三、未满十二周岁的学生禁止骑自行车上学,任何学生不得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上学,否则因此发生的一切交通安全事故由学生和家长自负。

  四、放学后,未经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安排而私自留在学校不回家,发生意外情况,后果自负。

  五、私自离校、逃学、旷课或周末外出游泳、游玩、野炊等而出安全事故的,后果自负。

  六、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校内外人员之间发生矛盾,不按学校规定通过正当途径解决而发生冲突,产生的后果学生和家长自负。

  七、学生禁止乘坐不安全的交通工具,如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以及无牌无照的非法营运车辆。不听劝告乘坐而发生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八、在校就餐的'学生食用自带的咸菜、小食品等发生食物中毒的后果自负。

  九、参加集体活动时,不听教师指挥和招呼而造成意外伤害的后果自负。

  十、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家长与班主任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一年;

  甲方:(班主任签字)

  乙方:(家长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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