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党员干部深化两个责任持续改进作风心得体会
更新时间:2022-05-14 17:36:09 心得体会范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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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党员干部深化两个责任持续改进作风心得体会
2016年深化两个责任持续改进作风心得体会1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两个责任”
一是始终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应有的政治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党中央根据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提出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落实“两个责任”重在思想认识,贵在行动,根本要靠增强政治意识。市民委系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在“两个责任”上当好“局中人”、“责任人”和“带头人”。二是始终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应尽的政治责任。从委党组、党总支到各党支部,要不断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担当意识和行动能力,努力在落实“两个责任”中发挥主体作用。委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和各支部书记要自觉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站好自己的“岗”,对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领导带头,勇于担当,扎实履行“两个责任”
一是担当主体责任,坚持主责主抓。认真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组要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做到政治上坚定不动摇,思想上敏锐不麻木,态度上鲜明不观望,行动上坚决不迟疑。党组成员和各支部书记要充分发挥领导、组织和表率作用,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工作亲自参与、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稳、做实、抓牢。二是健全责任体系,实行“一岗双责”。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划分责任区域和责任范围,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党组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教育引导班子成员和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以及重要岗位的同志,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私利所缚,不为权欲所惑,始终做到头脑清醒,保持定力,做党风廉政建设的清醒人、明白人、带头人。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切实把“主责”和“主业”分清,防止出现责任不清的现象。班子成员要坚持“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导向,带头树立“既要一人廉、更要一方廉”的观念,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自己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三、改进作风,强化措施,坚决落实“两个责任”
一是把“两个责任”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制定民委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定位,明确具体分工,明确详细任务,落实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市纪委派驻联合纪检二组的工作,加强对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二是不断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规定。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一系列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转变作风的规定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和改进作风的制度建设,使之更加贴近中央精神,符合自治区党委“8337”发展思路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有利于推动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三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转化结合起来,按照活动制定的“两方案一计划”和整改措施,做到经常性的“回头看”。四是加强党建工作的落实。不断规范和强化我委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责任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作用。
2016年深化两个责任持续改进作风心得体会2
为把贯彻落实“两个责任”与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盐边纪委对各乡(镇)、部门(单位)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厘清责任,齐抓共管,协调推进。
一是落实好党委(组)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党委(组)书记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拿在手上,每季度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每年向上级纪委、组织部门述责述廉。
二是落实好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聚焦主业,明确主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根本上把监督责任履行好,解决好不好管,不愿管,不敢管的问题。每月检查各项制度规定执行、作风建设等方面情况,每季度向党委(组)报告工作情况,每年向党委(组)、上级纪委、组织部门述责述廉。2014年起,中层干部向纪检部门述责述廉。
三是落实好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和领导责任。班子成员每季度检查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并向党委(组)汇报工作情况,解决好班子成员只管业务,不管党风廉政建设的问题。每年向党委(组)和上级纪委、组织部门述责述廉。
通过落实党委(组)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格局。
2016年深化两个责任持续改进作风心得体会3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纪委的正确领导和支持指导下,我局将反腐倡廉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狠抓落实,取得了良好成效。我局在今年市纪委委员质询评议测评中取得了唯一全票满意通过的好成绩,局纪检组、监察室在年度考核中被市纪委评为优秀等次。
一、上半年的主要工作
1、强化“两个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2月28日召开了全市交通系统廉政工作会议,印发了《2014年度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2013-2017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实施细则》,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各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各级交通运输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会上,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局直单位负责人、局分管领导与机关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了责任状。7月29日,召开了交通运输系统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会,传达了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会议精神,局党组对贯彻落实“两个责任”进行了细化和落实,进一步明确了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以及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8月份,局党组组织了两个检查组,对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检查督办。上半年,局纪检组、监察室对黄冈大道、武穴长江大桥、沿江一级公路等重大项目有关招标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
2、加强宣传教育。以“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为主题,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一是扎实开展第15个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5月9日,我为干部职工讲了题为《强化纪律意识、争做遵纪楷模》的廉政党课;局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对照焦裕禄精神,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制订了详细具体整改措施;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局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局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层层进行廉政谈话提醒,共谈话47人次;5月19日,局纪检组通过OA平台和手机给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干部及家属发送廉政短信936条,做到“廉政风常吹、警示钟长鸣”;5月20日,召开了“以廉促勤、勤廉共建”现场会,参观交通建设工地和廉政教育基地,观看廉政风险防控科技展示,要求机关干部“下基层、接地气,学经验、强管理,转作风、优服务”;6月5日,组织局直系统领导干部参观了鄂东监狱和黄冈市警示教育基地,听取了两名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将上级组织近年出台的各项规定,合并成交通运输干部廉洁从政“八个严禁”,并制成办公桌牌,督促提醒干部职工将规定变成自觉行动;8月4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党员干部按照群众路线要求,对照党章标准,认真查找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认真进行整改,全系统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加强反腐倡廉调研活动。我们结合交通运输实际,将市纪委和省厅2014年反腐倡廉调研课题,分解到各县市区局和局直单位,每个单位重点加强1-2个课题调查研究,做到了有的放矢,重点突破,使调研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工作力度。我局进一步加大了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工作力度,今年以来被省厅和市有关媒体采用稿件48篇次,其中:市纪检监察网采用24篇次,省厅纪检监察网采用20篇次,黄冈日报、鄂东晚报采用4篇次。
3、狠抓作风建设。一是坚持厉行节约。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公务接待和会议、文件管理。上半年,我局公务接待费、会议数量、文件数量与去年同比分别下降22.1%、22.2%、12.3%,严格执行干部办公用房使用规定,全系统干部办公用房已全部按规定调整到位。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成立三个工作专班,分赴局直单位进行财务审计、编外人员、流动人口专项清理,截至目前共查出管理问题和隐患11个,正在逐个整改落实。三是加强暗访督查。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节假日,组织专班暗访巡查,严查不严守规定、不遵守纪律、公车私用、公车私驾等问题,共组织暗访6次,批评教育4人,给予政纪党纪处分1人。
4、建设“阳光交通”。着力建设“廉政阳光交通”,要求在研究经济业务工作与重大改革措施时,一并进行廉洁性评估和廉洁风险预测,确保廉政建设与交通发展同步推进。一是建设“阳光工程”。加强交通项目资金监管,对交通项目,实行廉政公示制;对重点项目,实行纪检监察员派驻制;对重大项目,与市检察院联合共建,有效防止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二是构建“阳光审批”。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精简审批事项,推动行政审批提速、提效。全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共减少93项,普通公路许可期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减少至15个工作日,港航海事行政审批事项由171项精简为63项。三是打造“阳光执法”。着力加强交通执法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加强执法台账管理,经常性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考试,有效提高了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服务质量。四是铸造“阳光服务”。以提高道路客运、公交、出租车服务质量为重点,扎实推进“百姓问政”问题整改,新增公交线路10条,优化公交线路7条,调整充实公交车辆70台;先后开展“坐公交、乘出租、访驾校”明查暗访活动3次,发现和纠正不规范经营行为13起。
5、深化专项治理。一是开展了纪律涣散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整治了机关干部不遵守工作纪律,无故迟到、早退、旷岗,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票等问题。截至目前,纠正违纪行为5起,警示谈话7人,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二是开展了驾培市场秩序专项治理。成立专班,出台方案,落实责任,严查驾校不按规定施教或乱收费,黑教练车挂靠经营,教练员“吃拿卡要”等问题。截至目前,责令拆除的培训点4个,限期整改校外培训点6个;责令整改教练车388辆、不合格教练员102人。三是开展大办婚丧嫁娶喜庆事宜专项整治。制订印发了《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嫁娶喜庆事宜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党员干部和从事公务人员办理婚丧嫁娶喜庆事宜必须事先按规定《报告表》和填写《承诺书》,坚决治理和纠正少数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陈俗陋习,树立良好社会新风。四是开展中介机构专项清理。共清理中介机构7家,责令限期整改5家,两家整改工作拟于市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合并进行。
6、加强行风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一是加强纪检信访处理。上半年,局纪检组、监察室初查核实信访件4件,共4对名干部进行了批评和警示谈话,其中局直单位主要负责人2人。二是加强“行风热线”工作。在坚持主要领导带头上线的同时,切实抓好热线反馈问题的处理落实工作。上半年,我局上行“风热线”1期,对热线反馈的7个问题全部按要求进行了调查处理和落实。三是加强公路“三乱”治理。今年截至目前,局领导带队上路明查暗访9次,现场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3起,批评教育4人,有效遏制了“三乱”现象发生。
7、抓好有机结合。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交通运输业务工作之中,着力提高反腐倡廉工作实效。一是与推进项目建设相结合。以反腐倡廉建设为保障,服务“双强双兴”和“三大行动”,着力推进“四个一批”交通重点项目。截至7月底,全市交通建设完成投资60亿元,占年计划的60%。黄冈长江大桥、武汉至黄冈城际铁路、黄鄂高速公路已于6月份实现正式通车,黄鄂高速公路团风段、黄冈大道、麻武高速公路、武穴长江大桥、麻竹高速公路、沿江一级公路等项目快速推进。二是与抓好招商引资相结合。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我局是船舶港航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的牵头单位。我们坚持切实转变作风,服务中心工作,优化发展环境,着力推进招商引资取得新突破。至目前,我局共跟踪洽谈联系项目17个,已签约项目5个,总投资额13.8亿元,已开工项目3个,已完成投资3.62亿元。三是与践行群众路线相结合。以改进作风为切入点,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主题实践活动,深入黄梅县五祖镇向桥村、蕲春县大同镇李山村、黄州区陈策楼镇浒子口村调研交通运输工作,采取针对性措施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产生了良好反响。同时,着力方便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同步开通至三个城际铁路站的公交车,完成了黄州区内道路客运公司和班线车辆公交化改造,完成了农村公路建设874.4公里、占年度计划的70.3%,人民群众出行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上半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工作力度不够。对局直单位的监督不力,对基层违纪案件查处不深,在廉政建设预防和事前监督上研究不透;尽管我们一再加大宣传教育惩处力度,但从暗访督查情况看,心存侥幸、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
二是工作创新不够。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结合的不够紧密,就事论事开展较多;
三是工作平衡不够。侧重于局机关廉政建设工作,对局直单位抓得不紧,抓得不平衡,导致少数单位出现了“重建设、轻廉政”的现象。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进一步深化“廉政阳光交通”建设。深入推进廉政阳光工程、廉政阳光审批、廉政阳光执法、廉政阳光服务建设,不断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2、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不断强化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着力营造“准确定责、守土有责,敢于担责、积极履责,全面查责、严肃问责”的浓厚氛围。
3、进一步加大作风建设。继续强化监督检查,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作风建设规定,着力提高干部职工执行各项廉政规定的自觉性。
4、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抓好党风廉政责任目标考核,严格“一票否决制”,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干部职工履行廉政责任的自觉性。
5、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深入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大廉政宣传教育力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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