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党风廉政两个责任心得体会二十篇

更新时间:2022-05-12 05:40:38 心得体会范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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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党风廉政两个责任心得体会二十篇

  两个责任心得体会(1)

2018年党风廉政两个责任心得体会二十篇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但必须清醒看到,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党中央清醒地认识到,惩治腐败,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必须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必须有针对性地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理清责任、落实责任。

  如果责任不明确,出了问题不追究责任,反对腐败这个艰巨的任务就不可能完成,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进行了重点部署,提出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覆盖等改革举措,其中首要的就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这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反腐倡廉形势正确判断后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对反腐倡廉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战略思考,是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制度性安排,必将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已经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了一个新高度,要求全党必须深刻认识腐败导致人亡政息的历史教训,下大力气解决消极腐败问题,并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党现阶段的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委是本地区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必须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是党内执纪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履行好监

  督职责。两个责任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和源头,把两个责任落到了实处,就是牵住了牛鼻子,必将为反腐败增加新动力、增添新活力,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我们每个党员都很清楚,这样明确提出党委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

  从《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提出的全面领导责任,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主体责任,内涵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和发展,更加明确了各级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也就是说,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不仅要进行领导,而且还要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否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现在,有个别党委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成分内之事,开个会、讲个话就万事大吉了;有的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放任一些党员干部滑向腐败深渊;有的领导只表态、不行动,说一套、做一套,甚至带头搞腐败。

  面对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如果党委还在装糊涂、当好人,还不认认真真去抓,那这个党委还抓什么去?!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解决好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问题,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常研究、常部署,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对党风廉政建设责无旁贷,必须履行好监督责任。过去,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有的纪委承担了很多本该由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承担的任务,出现了越位、缺位、错位、不到位的现象。明确并落实

  好纪委的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才能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大量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

  同时,为防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流于形式,防止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必须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对每一个问题都要分清党委负什么责任、纪委负什么责任、有关部门负什么责任,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那些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只要有责任,都必须严格追究,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威慑力。落实两个责任关乎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关乎党的建设科学化发展,关乎新时期反腐败斗争成效。

  作为工委副书记,对两个责任不能停留在认知上,更应该积极建言献策,为区工委、区纪工委做好两个责任落实尽自己的力量。我想我们应该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准确把握当前形势,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当前,中央国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基本面是好的,同时也要看到,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违法违纪案件仍时有发生。从查办的案件看,既有管钱、管物、管项目等权力大的单位和干部出问题,也有一些清水部门出问题。从反腐倡廉工作层面分析,主要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到位。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基础在党委,关键在党委书记。各级党委书记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不但要强化党委书记意识,更要强化第一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党建意识、党风廉政建设意识,自觉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各级党委要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切实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意识,切实强化敢于担当的历史使命意识,带头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上当表率、作示范。二是要丰富工作形式载体,下大力气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重点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是简单表态,不能务虚、必须务实。

  党委要带头,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把责任传递下去、把压力传递下去。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使领导干部不想腐。要牢牢把握新形势下党员干部面临的社会环境及其思想变化和行为动向,积极探索增强党风廉政教育有效性的新途径、新方法,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要积极开展拒腐防变预警教育系列活动,形式涵盖观片思廉、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专题辅导讲座、廉政谈话等。二是强化监督制度完善和落实,使领导干部不能腐。要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定期组织述职述廉活动。开展执行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重大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专项检查。三是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要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治病救人,在重大时节、重要职位调整和重大改革事项中,对党员干部身上

  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拉拉袖子,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分析研判反映处置党员领导干部涉嫌违法违纪的问题线索,坚决查处顶风违纪、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和治本功能,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三是要以专题活动为载体,强党性严作风,争做人民满意的党员干部。为督促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党性锻炼,严肃组织纪律,持之以恒地改进作风,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以及市委若干规定,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组织开好丰富多彩的专题活动。开展一次专题党性分析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要求,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等方面,认真分析和解决执行规定不坚决、整改落实不到位、扫除四风不彻底的问题。开展一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收集分析活动。

  结合各地区各单位的实际,着眼于引导思想舆论、化解党员干部情绪、凝聚发展共识、推进各项工作、维护和谐稳定,对党员干部思想动态进行一次收集、分析和上报。要从党员干部的思想反映中,反思倒查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问题,不断改进作风,切实增强领导决策能力。

  四是要以改革精神谋创新,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靠工作机制来保证。各党委、纪检组织要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重点建立健全四项机制。一是协助工作机制。各级党委、纪检组织要协助和配合上级组织谋划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拟定工作规划、计划和要点,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定期报告工作机制。年中和年底,各级党委、纪检组织要分别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特别是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三是督促检查机制。要通过列席党委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学习、开展约谈等方式,指导各级党委实施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听取意见,如实向上级组织反映。

  四是工作交流机制。要通过民主谈心、经验交流会等形式,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典型引路作用。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是我们党必须始终高度重视并紧紧抓住不放的重要工作。各级党委、纪委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承担着重要责任,唯有做到尽职尽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才能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进展和成效。

  两个责任心得体会(2)

  落实“两个责任”是当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得力举措,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作为乡镇主要领导,应该认真贯彻落实、带头执行担当,以实际行动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强化管党意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镇党委“主体责任”就是集体责任。每位党支部负责人就是落实“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坚持在党言党、在党管党,做到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主要领导应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而且自觉带头从自身做起,率先垂范,带领一班人切实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带动每位党员清正廉洁、大公无私、勤政廉政,像焦裕禄、孔繁森那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就是要强化党委在管党治党上的职责和义务,保证党组织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一把手要增强忧患意识,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善谋治党之策,做党风廉政建设的清醒人、明白人、带头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是法定之责、分内之事。同时要求各党支部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对腐败行为要动真碰硬、零容忍、零藏身之地。努力营造良好从政环境,切实选好人、用好人、管好人,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把准工作重点,确保责任分解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不仅是领导,还要担负责任。加强作风建设责任,开展以“五德”教育、党风党纪法制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教育,不断创新教育载体、教育内容、教育手段,在全社会营造崇德尚廉的良好风尚。对腐败问题敢于亮剑、敢于亮丑,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用于亮。立足打造敢担当、重落实、善创新的干部队伍,进一步健全干部“正反评价”体系,为科学选人用人提供依据。党委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始终牢记手中的权力,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带头管好本人、家人和身边人,净化朋友圈和生活圈。带动镇班子成员自觉接受纪委监督,始终保持敬畏之心,筑牢思想防线,严守法纪底线。

  抓好措施落实,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首先要加强学习宣传,各支部通过召开中心组学习会、民主生活会、党员干部会,传达落实“两个责任”的最新要求,把“两个责任”精神实质学深吃透,并且人人要撰写心得体会文章。

  其次要强化组织领导,通过“提位次”保证纪检履职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增强纪检部门监督、执纪、问责的威慑力。

  三要加大督查力度。对各支部、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检查考核,并现场测评打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专项巡查,一旦查实要迅速、严肃作出处理。同时落实报告制度,要求各支部主要负责人每年1月底前,要以书面形式分别向镇党委和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四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支部的主体责任和纪检委员的监督责任。

  对责任范围之内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无论是谁,都要追究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为建设幸福富庶的新黄集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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