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政策心得体会

更新时间:2023-08-30 10:23:47 心得体会范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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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政策心得体会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将其记录在心得体会里,让自己铭记于心,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政策心得体会,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政策心得体会

学政策心得体会1

  近两年以来,我国全日制高校都在学习《形势与政策教育课》。当然我们皖西学院作为这些高校中的一所普通的院校也不例外。通过对这一课程的学习,使我对国际和国内的发展情况有了很深的认识和了解。这对我们当代大学生有很重要的意义,如下是我学习《形势与政策教育课》一点认识和体会:

  1.《形势与政策教育课》是德育课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门重要课程,对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精神,对大学生全面素质教育的推进,有着重要的作用。

  2.《形势与政策教育课》又是传达和贯彻中央方针政策,让学生学习和领会中央精神,防止错误思想影响,消除不良倾向的重要渠道、主要阵地。因此,该课程的教学内容,必须时刻强调该课的实效性、政治性、方向性。

  3.《形势与政策教育课》是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针对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特点,帮助学生认清国内外形势,教育和引导学生全面准确地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事业。

  4.《形势与政策教育课》的开设是将形势与政策教育经常化、规范化、课程化,有助于我们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正确认识国内外形势,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增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有助于我们拓宽视野,改善知识结构,了解我国社会改革与发展的实践与进程。这是我们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渠道。

  5.我们大学生对新鲜事物最敏感,又是最善于学习和思辨的群体。在当今信息化的社会背景下,变化着的世界时刻都在多渠道、全方位地影响青年大学生的思想,我们无时不在积极地通过各种方式获取信息,从中吸取精神营养。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一些不良的影响,会积淀许多疑惑和问题。形势与政策教育帮助我们解决这些疑惑问题,引导我们正确认识形势中的主流和支流、本质与现象、局部和全局、眼前和长远等各种关系,防止对形势与政策认识的片面性、表面化和绝对化,消除不良信息的影响,教育帮助我们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问题,把握事物发展的趋势,揭示事物运动的基本规律。

  6.我们大学生是国家未来的接班人,是国家未来的顶梁柱。有必要对当今的形势和国家的发展有很深的.了解。而大学与文化素质建设有着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在学校大学生文化素质基地建设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为配合学校文化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当代大学生科学工作者文化素质、思想文化素质和道德文化素质德育,由教研室工作人员精心给我们安排,开设相关选修课,以拓宽学生知识结构,提高学生文化素质。

  7.这学期在学习《形势与政策教育课》的过程中我深深的体会到一个国家的好坏在于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就我国而言:我国西部的问题,国家一直提倡西部大开发。也体现了国家领导人对西部发展的重视和对全国人民负责的表现,将人才西送,鼓励大学生到西部发展。我们皖西学院,每年都有一批优秀的学生踏上《相约北大荒》的道路。

  在这次学习的过程中,我深知:国家形势和政策的发展,将伴随着一个国家的命运。大学生是国家的未来的接班人,而学习《形势与政策教育课》是每一个大学生的神圣的职责和使命。

  我相信通过这次学习,我们当今大学生又上了一个新台阶,在新的起点上有更新的认识和崇高的责任感。

学政策心得体会2

  20xx年12月,上班之余,我自学了《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本书内容详实。通过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我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对于自身辅导员定位也有了一定认识。

  一、《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各章重点

  第一章“高等学校法律制度”,本章主要从高等学校的类型、高等学校的设立、变更与终止、高等学校的权利与义务、高等学校的章程、高等学校的组织机构这五部分来呈现高等学校的法律制度这一内容,本章重点是理解高等学校的权利与义务,《高等教育政策法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的权利有: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2、招收学生和其他受教育者,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3、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4、管理和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费用,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同时,《教育法》具体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2、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3、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4、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依法接受监督。

  第二章“高等学校教师法律制度”,本章明确了高校教师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职称制度、聘任制度。本章要重点学习高等学校教师常见法律纠纷及权利救济,学习本章节,有利于了解教师维权的路径。

  第三章“高等学校学生法律制度”,和第二章编排相似,本章重点理解学生作为教育体系中最大的群体,也是教育法规的主要对象,但随着我国教育的发展现代竞争激烈的社会所需要的是自立、自信、自强的新一代大学生,为自己争取应有的权利、待遇和机会则正是大学生自立、自信、自强的体现。

  第四章“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本章中,要理解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学历制度和学位制度对我国教育的基本制度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和划分,同时吸收了与时俱进的特点,对于当前多种多样的在教育形式均有相关的描述,严明了证书的管理和发放,督导等各个环节的细节问题。这些政策与法规的制定,使关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严谨和公平合理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第五章“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法律制度”中对比了高等职业教育法律制度与成人高等教育法律制度异同,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是我国国民教育中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国家对其非常重视。我国的职业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职业培训和职前培训。成人教育是学校教育的继续、补充和延伸,是终身教育的组成部分,它具有多方面的职能。

  第六章“民办高等教育法律制度”,重点是理解民办高等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当前,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内部管理制主要存在三类:

  一是校长负责制;

  二是主办单位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三是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内部管理体制采用的主要形式。

  第七章“中外合作办学法律制度”要重点理解我国中外合作办学性质与原则,中外合作办学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科学发展原则,二是以人为本原则,三是公益性原则。

  二、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

  我们要理解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可以先来了解“高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中世纪的大学,后来历经发展,主要是英国、德国、美国的大学的不断转型,形成了高等教育的三项职能即:培养专门人才;科学研究;服务社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获得长足发展,改革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初步形成了适应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多种层次、多种形式、学科门类基本齐全的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了大批高级专门人才,在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由此可见,发展高等教育必须依靠法律作为保障,才能更好为经济社会服务,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高等教育中学校的法律地位。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决定着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是高等教育法律地位的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30条明确规定:“高等学校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此处的高等学校仅指公立高等学校,即由政府出资举办并维持的高校。高等学校校长为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高校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高等教育政策法规以教育法为基础,教育法规的研究的主体是教育体系,教育法规以马克思主义、教育学理论、政治学为理论基础,通过社会调查、历时考察、比较分析、个案研究的等方法发现教育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把问题反馈给国家教育部门,教育部门通过制定新的法规不断的完善我国的教育政策法规从而推动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

  二是高等教育中教师的法律地位。在高校中教师承担着教学和科研的双重任务,直接关系着学校的教学质量和科研教师的法律地位与高校对教师的管理以及教师的权益保障等问题之间存在着必然的联系。我国的《教师法》将教师定位子专业技术人员,但是这种规定只说明了教师的工作性质的专业性,却没有明确教师的法律地位。

  三是高等教育中学生的法律地位。

  1.行政法律关系下的大学生法律地位

  我国《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作为独立的公法人,依法享2管理的权利,就行政法律关系原则而主言,高校是权利主体学生是义务主体,因此大学生在此种法律关系下处于不平等的法律地位,也就是说大学生必须服从和接受高校的管理。在此种法律关系下,大学生所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救济权,监督权等等。

  2. 民事法律关系下的大学生法律地位

  高等学校的在校大学生多数是已年满十八周岁的,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就是∶平等自愿公平等,自九七年开始的高等教育全面收费制度的实施标志着大学生与高等学校之间存在着合同性质的民事法律关系,在这种法律关系下大学生和高校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完全平等的`,不再是像行政法律关系下的服从与接受的关系。在此种法律关系下,大学生所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救济权,监督权等等 。

  3. 内部关系下的大学生法律地位

  大学生不仅是社会人,更是学校人,因此作为学校人在学校的内部管理活动中也是享有一定的权利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大学生享有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权,申请困难补助以及勤工助学权,参与权,申诉权,活动权和结社权等等 。其实将这几种权利进行划分可以将之与前面在民事法律关系下的诸种权利相对应。

  三、结合自己在高校的工作来谈

  高等教育的重要性,可以从多方面阐述。经济发展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发展高等教育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途径。发展高等教育要把“以人为本”作为发展的核心,始终把提高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改革发展体制,大力推进高等教育实现又快又好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劲的推动力。

  教师的指导作用。作为辅导员,在高校里,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大学生从开始跨入高校到毕业离校,自始至终和辅导员保持密切的接触。这不仅体现在学习中,在平时的生活中辅导员也担任重要的角色。辅导员一般都较年轻,和大学生的平均年龄相差不多,阅历也有相似之处,这就使得辅导员和学生之间比较容易沟通。在学习中,辅导员时时刻刻都在提醒学生的本职工作,使他们摆正态度、扎实学习,尽量给他们创造好的学习环境;在生活中,辅导员为学生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问题,使学生对其产生信任感。对于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所遇到的一些困难,比如求职受挫后产生的一些消极思想,辅导员会及时与其进行交流,分析其中的原因,并给予鼓励,帮助其克服困难,走出困境。

  学生的主体地位。学生是高等院校的成员之一,因此,学生的主体地位尤为重要。没有了学生,学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理由和依据,学生的意志、愿望、要求是指导学校政策选择的重要因素。因此,学生参与学校的管理师高等教育公共服务的本质特征之一,也是保证学校实现教育目标的必然选择。

  通过学习《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我再一次了解了高等教育中学校、教师、学生的法律地位,我也清楚地知道遇上常见法律纠纷时应当如何寻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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