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
更新时间:2022-11-03 14:09:08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汇编15篇
当我们积累了新的体会时,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培养人思考的习惯。那么要如何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1
学习摘要和心得: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我更加深入地了解到家长和孩子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更是让我找到了作为家长存在的不足和应该改善的地方,以及要努力的方向。以下是本人一点心得体会:
一和谐家庭,作为家长:“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我们不能因为成绩的问题,作业的'完成情况,来批评孩子,骂孩子,我们要用正确的方法来教育孩子的思想、品行和学习习惯。
二身心健康,我们要在孩子的不同年龄,给孩子丰富营养,充足睡眠;以及指引教育孩子爱国、爱学校和同学友好的相处,掌握安全的知识和技能,加强自我的保护意识和能力。
三劳动光荣,经常带孩子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让孩子有独立生活能力,吃苦耐劳的精神和热爱劳动的习惯。
四平等交流:要和孩子多进行亲子活动,了解孩子生理、心理的情况,父母和孩子共同成长。
五家校合作:家长和学校树立共同成长理念。家长配合学校一起解决孩子的困难,善于和孩子交流、沟通思想感情,尊重孩子的兴趣和爱好,根据年龄特点给孩子提出合理的目标不作过分的要求,做一个和谐的好家长。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2
“父母是孩子第一任老师,”可是很多父母只是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却疏于管理,学习了《家庭教育促进法》,让我领悟最深的是做父母的要尊重信任孩子,不要拿自己孩子的缺点与其他孩子相比较,要以最恰当的方式来指正孩子所犯的错误。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让我深深认识到了国家、社会对孩子的重视,正如一位专家所说,家庭教育不仅要利于孩子今日发展,乃至明日后日都同样重要。过去我也有一些做的'不完美的地方,我会多学多改,为孩子创造更好的环境!
如果把孩子比作一棵小树,
父母就是树根,
根深才能叶茂。
愿家长都能和孩子一起成长,
成就幸福的家庭!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3
通过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我认识到家庭教育在推进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家长不仅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也是监护人,同时是朋友和榜样。首先,家长应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地关爱社会、国家、他人等,使之尊老爱幼,相帮谦让,宽容大度。其次,要加强自身修养,坚持以德育人,自觉地将完善自己道德品质的实践活动示范于孩子。
再次,要尽量创造和谐、幸福、温馨的'家庭环境。最终培养孩子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让他们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成为有益于社会的合格公民。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4
《家庭教育促进法》这部法律通过制度规范了一系列行为,将传统的教育模式向以法治为引领和驱动的新模式迭代升级,将家庭教育由传统的“家事”上升为重要的`“国事”。在今后的教育中,作为家长,我们要化被动为主动,引导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在20xx年带着孩子一起向未来!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5
初读了《家庭教育促进法》,我的感觉是,其实这部新法,一定程度上就是想帮助家长缓解我们在家庭教育方面的“焦虑症”,引导我们更多关注孩子健康成长中真正重要的方面,明确家庭教育的重要地位,促进政府和全社会在家庭教育理念更新和方法优化上投入更多资源,给予不同情况的家庭分门别类的支持,比如单亲家庭、委托监护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等等。这部新法规定了家庭教育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也明确了各级政府和各类社会机构的责任与尽责方式。可以说为市场上的资源,无论是盈利性资源还是公益性资源,流向家庭教育这个领域树立了风向标,为持续提升家庭教育对于下一代健康成长的积极作用,提升我国家庭普遍的“父母素质”和家庭和谐程度表明了政府的态度。
借着跟大家一起学习这部与我们家长和孩子都息息相关的新法,我想和大家分享几点感受。既是学习法条的体会,也是一直以来和家长朋友们交流中形成的想法。首先,我们家长必须在自己的心里,给家庭教育一个明确的定位,科学地理解父母和孩子的关系,树立鲜明的界限,不要缺位的同时,注意不要越位,该守住的阵地要守住,该给孩子的空间要给足,该交给学校和社会教育机构的要交出。
我一直坚持认为:家庭教育不是学校教育的延伸和辅助,换言之,我们家长不是老师的眼线和助教;家庭教育不是赢在起跑线的竞争与押宝,换言之,孩子的快乐童年时光不是我们为自己的焦虑买单的成本;家庭教育不是拼爹烧钱的阶层分水岭,换言之,昂贵的教育方式未必科学,理想的教育未必需要花钱;家庭教育不是衡量投入产出比的投资决策,换言之,我们没有权力替孩子决定他应该喜欢什么,他应该在什么领域投入自己的热情和精力。
在这个最初的认知边界圈定之后,我们可以结合学习新法,看看我们应该在家庭教育的观念和方法上,有哪些优化提升。第一,新法再次告诉我们:家庭教育,陪伴是最坚实的基础。新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就是“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我们都知道,陪伴,是最长情的表白,陪伴本身就是很好的教育。父母的陪伴,是孩子安全感形成的基础,也是亲子间信任的源泉。有了足够的陪伴,孩子才能放心地在父母的关注下大胆探索世界,向父母表露自己的喜怒哀乐。有了足够的陪伴,父母才能细致地观察孩子,了解孩子的思维方式,洞察孩子的发育敏感阶段,找到恰当的与孩子沟通的方式。有了充足的陪伴时间,聪明的家长和更聪明的孩子,一定能找到属于彼此的最快乐的高质量陪伴方式。
第二,新法提醒我们,家庭教育要以“当下”为本。教育当然要面向未来,但更根本的是要服务今天,给孩子一个完整、健康、快乐的童年。新法第五条第一款“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第十六条“应当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开展家庭教育”,第十七条“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字里行间透露出一个很多人看来还很先进的理念——童年不是成年的准备期,儿童不是为了赢得将来的竞争而生活。“鸡娃”家长最大的问题就是,忽略了孩子身心发育的阶段性特点和规律,片面地将成长看成一条跑道,于是为了将来而牺牲现在,还美其名曰“都是为了你好”。新法尊重孩子与成人不同的特点,尊重每个孩子的独特性,给了孩子平等的发言权,这是我们家长应该认真反思的地方。
第三,幸福快乐的能力,应成为家庭教育的.追求。新法第十六条第三款“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第十七条第三款“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和谐家庭是和谐社会的健康细胞,幸福能力是未来一个人最重要的人生核心资产。家庭教育不是学校教育的延伸,也不是对未来社会竞争的押宝。我们可能无法预测哪门学科在未来更有价值,哪个专业在今后更容易找工作、收入更优厚、社会地位更高,但我们能确认,获取幸福快乐的能力,一定是陪伴孩子一生的重要资本,也是将来我们可以放心地让孩子独自上路的关键因素。那么这个能力,应该在家庭教育中占据更加重要的位置。
第四,共同成长是父母在家庭教育中应有的态度。新法第十七条第八款“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这句话简直就像是猴叔说的一样。多年来猴叔一直到处呼吁:我们不敢妄言教育,我们要与孩子一起快乐成长。我相信所有用心用情的父母都会发现,陪伴孩子成长的过程中,从孩子身上学到的,很可能比我们教给孩子的还要多得多。而且我们自己必须不断进化,不停升级我们的知识技能包,不懈学习,持续成长,才能努力跟上孩子的脚步,才有资格被我们的下一代带进由他们创造的更加美好的未来。在孩子面前,我们真的没有指手画脚的底气和导演、设计他的人生的资本,我们可能要在甘当人梯的基础上,学会随时放空自己,随时向孩子学习。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6
非常感恩学校组织大家学习这么专业的家庭教育,相信很多家长都和我一样,感觉现在的孩子学习不主动,没有自发性,总是需要家长和老师不断的催促,很多时候感觉到学习好像成了老师和家长的事情。
通过学习让我明白了孩子具有学习的内动力,是多么重要的一件事情,培养孩子成为成长型的思维,将会让孩子受益终身。要想让孩子成为成长型的`思维,我们家长首先要成为一个愿意为孩子学习改变,自己成长为一个成长型的家长。成长型的人,遇到一切问题都会说:我愿意尝试,我愿意改变,我愿意努力试试。
所以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我们不能只注重孩子的成绩,要注意培养孩子正直的品德,做事自律认真的态度,坚持不怕困难的性格,相信养成这些特质的孩子在人生的道路中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会具有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才是我们真正想要的教育结果。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7
10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这部法律的出台,不仅要求家长必须“依法带娃”,也有助于形成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的合力,促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好的家风离不开好的家庭教育,而家庭教育是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的起点,父母应该把孩子看作平等的人,有独立个性的人,尊重孩子的个性发展,找到适合孩子的成长规律,才能够更好地培养孩子。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五条规定家庭教育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突出了国家对家庭教育的支持和服务,这体现家庭教育的重点责任和科学性,立法的目的是引导父母建立良好的育人观、成才观,树立良好的家风家教,协同校内、校外三方,来助推“双减”政策更好的落地实施。
《家庭教育促进法》是将家庭、社会需要履行的职责、义务更加细化,指导性更强,实现家庭教育的可操作性。作为家长,要认真学习这部法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科学带娃,依法带娃。我觉得,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以身作则。
孩子的模仿性很高,所以,家长要时刻注意自已的言行举止,不把工作压力和情绪带给孩子,以良好行为来影响孩子。遇到事情,多采取正面教育、沟通的方式,遇到一些负面的不良影响,多和孩子一起讨论交流,促进孩子判断是非能力的提升。
二、创造环境。
现在的孩子读书、学习的压力日益增大,作为家长,应尽可能给孩子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让孩子能够在在舒适的环境里专心致志地学习。在孩子学习期间尽可能不去干扰他们,如果可能,可以选择在孩子旁边静静地读书看报,或做一些不影响孩子学习的家务。能和孩子一起讨论学习方面的问题,能和孩子共同交流成长当中的困惑。
三、换位思考。
换位思考就是与孩子的角色对换,把孩子当自己,把自己当成孩子;站在孩子的角度看待事情、思考问题,体会孩子的'感受与难处,这样就可以避免自己产生错误的直觉和判断力,从而影响到当前所发生的事情。做父母的要学会换位思维,换位做事,换位做人。要尊重、信任孩子,多了解孩子,以心换心,用信任赢得孩子的信任。日常生活中要通过细心观察、倾心交谈、悉心照顾、耐心帮助等方式多了解孩子成长的烦恼、心灵的需求,切忌拿自己孩子的缺点和别人孩子的优点相比,要用孩子今天的进步和昨天的不足比,要用孩子今天的努力和明天的成就比。每当遇到困难,多鼓励安慰,帮孩子找回自信。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法》表决通过,国家把家庭教育上升到了立法的程度,我们作为新时代的新家长,该如何紧跟国家要求
在“双减”的背景下,把家庭教育真正落到实处,和学校一起,共同把孩子孕育成未来的栋梁之材,我们小家庭在这几天认真的进行了一番讨论,也有了一些心得和体会。
“双减”和“立法”之下,我们家长的教育理念需要有哪些转变?
我们觉得
1、应该让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童年生活充满“快乐”的回忆;
2、维持和谐的亲子关系,营造轻松家庭教育氛围,积极地引导,多去陪伴多和孩子交心让孩子在愉快健康的氛围中学习成长。
3、尊重孩子选择,同时积极地引导,和孩子共同探索最适合的教育模式;
4、家长也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让孩子从小拥有良好的习惯和品格。
家长与孩子相处需要多一些相处时间,以及和孩子相处需要以一个平等的姿态沟通相处,因为个人学习教育法后觉得在父母与孩子之间情感上,平等和尊重是最应主观地加上自己的意见与批评,要多鼓励孩子表达自己的观点,并认真的认可引导。
作为家长有时能够是严厉的父母,有时还能够是良师益友,我们要有足够的耐心跟信心,用平跟宽广的耐心,沉着冷静地去对待孩子做的事情,成功了不要喜形于色,只要适当表现跟鼓励就能够了,失败了也不要气馁,只要帮忙孩子寻找跟分析原因就能够了,不赞成不要大呼小叫,这样会挫伤自尊心跟自信心。
当前社会各界对教师的期望值普遍提高,师资力量成为蘅量一个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教师的作用被提升到一个新的认识高度。在农村,多数家长未能客观地看待农村学校教育的发展趋势及存在问题,未能正确地评估教师的作用与能力,过分依赖学校,过分期望教师,这种教育观念无疑与农村学校教育现状产生矛盾。诚然,学校承担着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素质发展的责任,但不应看作学校承担教育学生的全部责任。而多数家长把教育子女的全部责任推给学校,推给教师,但是忽视了自己言传身教的作用。
(一)重体罚,轻说教
家长体罚子女,实质是以成人特权”支使子女虽然有一时之便,但是这种家庭教育方法不仅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而且为子女的“不孝”埋下后患。家长发现子女问题后,应该民主平等地与子女沟通,摆事实,讲道理,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给予温暖的关怀和照顾。
(二)重物质,轻精神
在教育子女的方法上,部分家长还存在着重视物质给予、忽略精神满足的误区。当今社会的发展促使家庭对子女教育投入的意识迅速提高,广大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切,不惜投入大量金钱,满足子女衣、食、玩各方面的物质需求,借此鼓励子女积极求学。
实际上,对子女教育舍得物质投入是必要的,但并不是最重要的。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更需要精神的鼓励和满足,这从教育心理学角度看才是高层次的教育投入。有的学生尽管家境贫穷,但是奋发图强,母生汉王
精神上无形的鼓励和满足,内心充满亲情动力。
最后很感谢这次学校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法》的机会,希望可以通过我们家长和老师共同努力,让赵鹏博从德智体美劳全面健康发展。快乐的学习,愉快的度过学习时光。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9
父母好好学习,孩子天天向上,良好的家庭氛围对孩子的学习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跟孩子做好积极的互动,既是孩子的老师,也是孩子的朋友。当孩子有困难的时候,指导孩子解决问题,可以是孩子的倾诉对象,也可以是孩子的.导向灯。在教育孩子这条路上,父母任道而道远。
只有通过自己不断的努力学习,了解孩子在各个阶段特定的的心理,保持自身情绪的稳定,为孩子提供情感精神最有力的支持,并给予孩子充分的信任和肯定,用耐心,无条件的爱孩子,用行动影响孩子,用语言感化孩子,相信孩子一定会绽放属于自己的光彩。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10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良好的家庭教育对孩子的成长有着很重要的意义。
我最初受到父母的启蒙教育,从呀呀学语到蹒跚学步,从学数数到做人道理都离不开父母的教育。家庭的教育和学校的教育对于孩子都十分重要。做为一位六年级的家长谈谈几点体会:
一、我觉得坚持自己带孩子,现在社会上“隔代宠”的现象非常普遍也非常严重。老人在帮助工作繁忙的父母接送孩子上下学,问题倒也不大。但绝不能教育孩子做作业,阅读这种事情去丢给老人。教育孩子是父母的责任。
二、培养孩子的生活习惯,平时陪着孩子看看书,休息天带着孩子去郊外走走,呼吸新鲜空气,可以爬爬山、骑骑自行车等。尽量减少孩子在家看电视。家长们不要扔一个手机或者平板管自己玩手机或找各种借口说自己好吗没有时间陪伴。那你就大错特错了,等孩子长大了你想陪伴他们,他们却不要你的陪伴了,他们也有自己的生活。不要错过孩子的成长之路。
三、尊敬老师,老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更是孩子们幸福的缔造者,心灵的抚慰者和医治者。老师能注入大量的真诚爱心和强大的'责任感,事业心去强化学校教育,使孩子在德、智、体全面发展。
四、要学会分享,周末或者暑假和小伙伴们一起去游玩,要和其他小朋友打招呼并邀请他们一起做游戏,要懂得谦让、宽容和大方!做个开朗自信的孩子。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相信每一位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快乐的成长和开心的学习。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11
有一首歌叫《常回家看看》,当这样感人至深的歌曲还没有唤醒人心的时候,“常回家看看”后来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现在有不少的“问题孩子”出现,成了一个影响家庭和社会的大问题,所以又有了一部法律相应而生。今天,我来谈谈我学后的一些心得体会。
20xx年10月23日,我国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这部法律是为了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制定的法律。我读完这部法律,禁不住热泪盈眶。泪水里既有对党和国家心系人民的感激之情,又有对党和国家把人民的事情做的如此之细的赞叹,更有了宣扬这部法大力的决心,我想通过大力的宣扬,引导全社会都来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从而让更多的家庭更加幸福,让社会更加的和谐。
在《大学》里有这样一句话:君子不出家,而成教于国。意思就是说君子不出家门,也能把好的德风教化推广到全国。乃言君子教人以孝、悌、慈,亦可成敦厚之风,而成教于国矣。也正是因为如此,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我国特别非常注重家风家训的传承,像我们耳熟能详的`《钱氏家训》、《朱子家训》、《曾国藩家训》……打开百度,我们可以看到历朝历代长盛不衰的家族都有自己的优秀的家训家风,也正是这些优秀的家训家风才成就这些家族长盛不衰。究其根源,这些家族都是非常注重家庭、家风、家训的家族,也正是因为他们注重家庭、家风和家训,所以他们才有了百年兴盛。由此可见,家庭的教育,家风的培养,家训的传承是如此的重要!
北大中文系钱理群教授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我们的一些大学,包括北京大学,正在培养一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们高智商,世俗,老道,善于表演,懂得配合,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这种人一旦掌握权力,比一般的贪官污吏危害更大。”钱理群教授一席话道出了他对国家建设人才的担心,我看到的还有这些人不仅仅是会对社会带来负面影响,‘这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们对家庭的幸福所起的作用也不会很大。钱理群教授的这句话还令我反思到:是谁造成了这一结果?这一结果的产生,既是社会教育的结果,也是学校教育的结果,更是家庭教育的结果,因为,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根源。
我国现在从小学生到大学生为何有那么多‘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扪心自问,这种现象的产生难道不是忽略家风的培养,家训的传承的结果吗?难道不是家庭教育缺失的结果吗?试问今天的家庭,我们在用物资喂养孩子的同时,又有多少家庭在培养孩子的家国情怀、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方面,在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的方面进行了引导和关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四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这个规定不仅明确了父母的职责,也说明父母在孩子成长上确实担负着决定性的作用。所以,每一个做父母的都应该认识到职责,担负起自己的责任!
不仅仅在孩子的价值观的养成上我们有一些家长缺乏一些必要的引导,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爸爸的缺位也是一个普遍现象。现在社会上存在着“守寡式育儿”,“丧偶式育儿”的现象,这种现象的存在也是当今家庭教育出现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一现象也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重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有这样的两个内容:“(一)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二)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这两个内容的规定,充分显示出我们的党和国家有真知灼见,看到了问题的存在。在此,我衷心希望每一个缺位的爸爸能够在读到这个法律条文的时候能够引以为戒,在家庭教育上回归自己的本位,因为,任何事业的成功都无法弥补育子的失败,即便是没有国家的这种硬性的规定,爸爸们也应该担负起自己应该担负的这个责任,试想一下,我们做父母的在外面打拼的再艰难困苦,如果没有培养出接续发展的孩子,我们的家族如何可持续发展!我们的国家如何可持续发展!
在家庭教育的落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规定,上至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下至群团组织、社会组织都有各自不同的明确的分工,这让每个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无论是家庭、社会,还是国家都在家庭教育的发展中起到了全方位的促进作用。我作为社会中的一员,我有责任担负起这一历史使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落地,为增进更多家庭的幸福与社会的和谐而贡献我的力量。党培养了我,我就应该发扬“老黄牛精神”,在甘做人民的孺子牛中实现我的价值。
在此,我也呼吁更多的父母停下奔跑的脚步来思考一下:
在家庭中,我们除了要注重事业的打拼,物资与名誉的追求外,对于和谐幸福的家庭的建设,对于家族和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我们是否也应该沉下心来做些什么了吧!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12
通过学习刘林亚巡视员关于“双减”政策的解读,结合“学党史,悟思想,抓实事,开新局”,总结其核心理念是立德树人,此需要从自身家庭做起,认真学习,全面理解。
立,即家庭是第一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家庭与学校联合施教,政府及社会进行支持指导服务。
德,未成年人应有之大德,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培育出家国情怀,即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爱家庭,再加之身体素质、文化修养、生活技能、行为习惯等。
树,即发扬家教传统美德,弘扬传统优秀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遵循教育规律。
人,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我们将以自身家庭为单位,将”立德树人”全面理解并把握,从而更好的将”双减”政策学习落实到位。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13
观看了河北师范大学江雪梅教授关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讲座感触颇深。
现在的孩子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就像是家里的小皇帝,不懂得生活的不易和感恩家长的付出。此时,弘扬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就显得尤为重要。
孩子的教育要从三个方面入手家庭、学校、社会缺一不可。作为家长即是孩子的父母又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责任重大,不仅要给孩子一个好的'家庭氛围还要让孩子知孝道、知感恩、知文明、知礼节。
每一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我们要根据孩子的性格特点因材施教。了解孩子的性格特点、兴趣爱好,以及每个阶段的教育重心,争取把握好每一个时间段,对孩子耐心开导,教育。
做为家长争取给孩子提供宽松的教育环境,做到不施压,不打骂,俯下身子和孩子做朋友保证孩子健康成长。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14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在孩子成长过程中至关重要。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xx年10月23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将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一共6章、55条,除总则、附则外,用4各章节分别规定了在家庭教育方面各方主体责任和法律后果,依次为: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法律责任。
家庭是人生第一个课堂,家长是孩子第一任老师,家庭和家长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近年来,随着中国社会转型速度加快,家庭教育暴露出一系列突出问题。法律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作为家长,我们对孩子的家庭教育比较重视,但是在教育方法层面还是比较欠缺,迫切需要一些指导。指导是非常有必要的,之前的教育模式,大家盲目跟风,现在‘双减’开始,有规模有体系的指导我觉得挺好的。家校共育已经被不少中小学校、幼儿园乃至一些素质类的培训机构纳入了工作计划。
作为学校,我们也有计划给家长,有一些指导方面的活动开展,线上和线下都有。后期跟家长的联系会进一步增加,以前大家不怎么关注,现在家长咨询的也比较多。目前学校请了一些德育方面的带头人,给学校的家长进行讲座,近期开展的主题包括亲子关系的建立和小学生习惯的培养。
法律明确,法律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如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单位,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有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发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子不教,父之过。”家长要尽到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已经引起不少家长的共鸣。我觉得子不教父之过是非常有道理的,家长是孩子第一任老师,作为父母既然生了孩子就应该教育好他,如果教育不好应该受到法律的约束,我觉得很有必要。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家庭教育的概念、要求和方式方法,并为家庭教育划定底线标准,立法对家庭教育进行规范、指导和监督。“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这些方面家庭教育都得管起来。怎么管,可以协商和学习,但如果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甚至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将视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他们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时下教育领域最受人关注的“双减”,也在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得到体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管理”“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这给家庭教育提出更高要求:不仅要依法带娃,还得科学带娃,树立理性的成才观,将其身心健康、人格健全放在家庭教育的首位。
当然,父母和监护人并不是孤军奋战。在一个个家庭背后,还有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在草案二审阶段,“家庭教育法”更名为“家庭教育促进法”,两字之差,背后的导向不言而喻——家庭教育促进法旨在构建“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的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促进家庭教育不断发展。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家庭教育促进法也是其中的有机组成和有益补充。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为促进家庭教育立法是个良好开端,后续还得做好贯彻、落实和执行工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断提升家庭教育能力,更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家庭教育促进法心得体会15
通过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我进一步的感受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身为家长责任重大,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同等重要。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制定实施,是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法制体现,也是促进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法治保障。
家庭是人生第一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和家长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过程中发挥着不可代替的作用。随着社会发展,家庭也暴漏出一系列突出问题。只有当孩子出现问题的时候,回过头来看,才会发现作为家长自己是不合格的。身教重于言教,家长的`一言一行都影响着孩子。我们一定要以身作则,在道德品质,行为习惯等方面给孩子树立好榜样。
在教育孩子这条路上,父母任道重远,只有通过自己不断的努力学习,了解孩子在各个阶段待定的心理,保持自身情绪的稳定,为孩子提供情感精神最有力的支持,并给予孩子充分的信任和肯定,用耐心,无条件的爱孩子,用行动影响孩子,用语言感化孩子,相信孩子一定能绽放出自己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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