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共产党员补交党费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5-19 14:27:40 通知公告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2018年中国共产党员补交党费的通知

【2016中国共产党员补交党费的通知1】

2018年中国共产党员补交党费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属各党委(党工委):

针对我市一些党员交纳党费不及时、不足额,交纳党费基数把握不准、标准不一等问题,根据《党章》以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安徽省贯彻〈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实施细则》(皖组字〔2008〕15号)等规定精神,现就进一步严肃党费交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交纳党费时间。党员交纳党费一般应当按月交纳,不能无故拖延。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关于交纳党费比例。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三、关于交纳党费基数

1、机关工作人员交纳党费基数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包含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保、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纳党费基数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若绩效工资为年终一次性发放,以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津贴补贴加上上年度平均到每月的绩效工资为计算基数。

3、企业人员交纳党费基数包括: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固定部分”是指普遍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岗位津贴补贴;“活的部分”是指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

4、实行年薪制人员交纳党费基数: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

5、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基数:这类党员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体经营者、私营企业主、民办非企业单位出资人、自由职业者等人员中的党员。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要把党员交纳党费的相关规定向党员本人讲清楚,由党员本人主动向党组织申报上季度的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

其他类型的党员交纳党费基数按照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四、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按期足额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是对党员党性的检验,也是争做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将党员按期足额交纳党费工作,作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力抓手,切实抓紧抓好。

二要认真核定。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区分每一名党员的收入构成,准确核定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和数额,不能图省事、嫌麻烦,笼而统之。要将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比例和数额列出单子,发放到每名党员手中,通知到每位党员。

三要严格补交。各基层党组织要对2013年以来没有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督促其限期改正,及时补交党费。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属各党委(党工委)要将本地、本单位补交的党费,于6月15日前上交市委组织部。

【2016中国共产党员补交党费的通知2】

园区机关党支部、各企业党支部:

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费工作检查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全面掌握园区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促进园区党员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争做合格党员;督促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加强党费工作,提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经研究决定,近期将在园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党费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3—2015年度全区各级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二、检查内容

1.党费收缴方面。主要检查党员是否按规定的基数和比例按时、足额地交纳党费;各级党组织是否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上缴党费等情况,重点检查党费交纳基数的核定和收缴情况。

2.党费使用方面。主要检查党费开支项目是否符合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和下拨党费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是否坚持集体讨论决定等情况。

3.党费管理方面。主要检查党费管理工作制度是否健全,党费定期检查制度是否坚持落实到位;党费账目是否清楚,党费账簿是否建立并归档管理,各种票据是否齐全;党费工作是否及时公开等情况。

4.问题整改方面。主要检查2013年以来园区党费检查调研工作指出的问题是否整改落实到位。

三、检查方法

(一)全面自查(4月下旬)

1.认真自查。各支部对照检查内容认真进行自查,特别是要以党支部为单位,对正式组织关系在本党支部的党员2013年以来交纳党费情况进行核查。

2.边查边改。对自查中发现的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方面的问题、2013年以来党费检查调研工作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及时纠正,规范管理。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限期改正,及时补交党费;对在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中,经查找取得联系的“失联党员”和“口袋党员”,要督促其按照有关规定补交党费。

3.登记造册。根据核查和整改情况,各党支部填写《2013—2015年度党员交纳党费情况登记表》,并报园区党工委。

(二)集中抽查(5月上旬至中旬)

园区党工委将抽查园区部分支部党员党费交纳情况。检查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现场询问、查阅资料、查看党费帐薄等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相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是做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做好党费工作,是党组织的经常性任务和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各支部要高度重视这次党费工作检查,将其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力抓手,认真抓实抓好,确保党费工作检查取得实效。

2.落实工作任务。各支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对下级党组织党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3.强化结果运用。各支部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制度建设,有针对性地加强党费工作。检查工作结束后,园区党工委将及时形成工作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