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班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4-07 14:46:51 通知公告 我要投稿

实用的培训班的通知范文集合五篇

  在当下社会,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境愈发增多,通知一般由标题、主送单位(受文对象)、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你知道通知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培训班的通知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的培训班的通知范文集合五篇

培训班的通知 篇1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市律协将举办保险法律实务培训班,请有兴趣的律师报名参加。具体通知事项如下:

  一、11月28日

  (星期二)至11月29日(星期三),共1.5天。11月28日中午12点从市律协统一乘车前往培训地点。

  二、培训地点

  北京律师培训基地(怀柔区雁栖湖雁青路14号)

  三、课程具体安排:

  11月28日(星期二)下午13:30至16:00

  主题: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案例与实务

  主讲人:郭玉涛 北京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11月28日(星期二)下午16:30至18:00

  主题:保险资金运用的规范与实务操作

  主讲人:冯修华 北京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11月29日(星期三)上午8:30至10:00

  主题:中英海上货运险对照简析

  主讲人:方国庆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主任、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11月29日(星期三)上午10:00至12:00

  主题:财产保险合同和保险追偿案件代理

  主讲人:张浩 北京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11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00至16:30

  主题:律师介入保险反欺诈业务初探

  主讲人:单建国 北京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四、报名人数及报名方式

  1、请有意参加的律师通过以下方式报名:登陆首都律师网站“会员服务系统”,点击“业务培训”栏目并选择相应培训进行报名。如何登陆及使用“会员服务系统”详见首都律师网站20xx年1月10日发布的“关于北京律协网站二期会员服务系统正式上线及完善会员信息的通知”。

  2、请报名律师携带律师执业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现场培训。

  特别说明

  1、未经过会员服务系统报名前往的律师,不予安排食宿。

  2、本期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为避免浪费会费,请参加培训的律师协调安排好个人时间后报名。培训报名时间截止后,律师将无法点击报名。

  3、在同等条件下,协会将优先安排未参加过北京律师培训基地培训的律师进行培训。

  4、请已报名律师切勿携带家属乘坐协会专用车辆或自驾车前往培训现场,如发现将取消本次参加培训资格并不再安排参加本年度北京律师培训基地培训活动。

  5、为保证参训学员培训期间人身安全,因个人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单独参加培训的`学员请勿前往。

  6、培训中心提供免费WIFI网络,请勿自行携带路由设备。

  7、律师参加现场培训,如未请假,将失去随后45天内在会员服务系统“业务培训”栏目报名培训的权利。

  8、为保证本次培训活动有序进行,请已报名参加培训并填报乘坐协会安排车辆的律师在登车后持律师执业证签到;因培训专用车辆需提前统一安排,请未报名律师勿乘车;请已报名参加培训但自行前往的律师务必于11月28日下午13:30前到北京律师培训基地D楼参加培训。

  9、由于场地限制,律师参加现场培训,必须提前在会员服务系统“业务培训”栏目报名,如未通过“会员服务系统”提前报名的律师婉谢参加。

  10、因学院停车位有限,协会安排车辆统一组织律师往返,请参加培训的律师尽量集体乘车前往。请已报名参加培训并填报乘坐协会车辆的律师准时到指定地点集合出发,过时恕不等候。

  11月28日出发集合时间:中午12:00,集合地点:北京市律师协会北门外(东城区安德路爆肚宛附近,协会电话:64515950)

  发车时间:中午12:15。

  11月29日返程集合时间:下午16:30,集合地点:北京律师培训基地停车场。

  发车时间:中午16:45

培训班的通知 篇2

各有关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xx年2月正式颁布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制定配套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用于指导各级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为帮助相关监管部门、检验机构及食品企业更好地理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涉及的法规、标准等方面的内容,加强监督管理和专业技术骨干队伍的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能力和效率,更好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国家质检总局干部教育中心与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定于20xx年12月13—16日在北京联合举办食品安全抽检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及抽检监测计划和方案制定思路的解读;检验结果判定案例及食品标准应用;抽检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等。

  二、师资安排

  特邀长期从事食品安全抽检政策研究及抽检工作的资深专家等。

  三、培训对象

  1、各级食品药品监督检验局、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中的监管人员和检验人员;

  2、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机构中的监管人员和检验人员;

  3、第三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

  4、食品企业的'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技术骨干;

  5、其他单位相关人员。

  四、报到地点,培训地点及时间

  报到地点:北京中冀斯巴鲁宾馆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6号,近锦绣街,地铁亦庄线荣昌东街A口出)

  培训地点:中国检科院亦庄办公区7005室

  培训时间:20xx年12月13日至20xx年12月16日

  五、报名方式

  1、请自愿参训的学员于培训班开始前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络学院点击所选班次开始报名(新用户需注册)。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请务必在报名表下方“备注”栏填写培训费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除填写上述信息外,还应提供地址电话、开户行和银行账号。

  2、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

  六、其他事项

  1、学员食宿统一安排,两人一间。如有单住需求,请提前与工作人员联系,费用超出部分自理。

  2、学员参加培训往返的交通费自理。

  3、培训结束后,可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络学院,进入参训班次页面下载课件和学习资料。

  国家质检总局干部教育中心

  20xx年11月15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3

各市农业局(农委):

  为贯彻落实国家“走出去”战略,加强农业对外合作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农业企业“走出去”能力,经研究,定于12月19日在济南市举办全省农业对外合作人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介绍农业“走出去”所面临的发展形势和机遇;政策内涵与制度规定;企业“走出去”、农产品国际贸易在财政、税收、信贷、保险等方面的`政策理论和专业知识。

  二、参加人员

  各市农业局(农委)、重点县农业局相关工作负责人,农产品贸易和“走出去”企业相关工作负责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培训报到

  请参训人员于12月18日下午到济南市中豪大酒店(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165号,电话:0531-86968888)报到。19日全天培训,20日上午返程。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市统一汇总参训人员名单,于12月8日下午17:00前将参训人员回执(附件2)报省农业厅对外合作处。

  2.因宾馆房间有限,请参训人员不要带司机。

  联系人:xxx

  电 话:0xx

  传 真:05xxx

  邮 箱:xxx@163.com

  xx农业厅

  20xx年12月4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4

各部门同事:

  为规范公司各部门内部培训,自20xx年10月起,各部门内部培训需登陆OA 系统填写《培训规划》、《培训需求申请单》及《培训效果反馈表》,人力资源部不再接收纸质文档。

  部门内部培训必须集中在每月的第2周、第3周进行,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培训情况进行抽查,并根据培训现场效果及受训学员提交的《培训效果反馈表》对各部门培训进行打分,以作为部门绩效考核—培训考核的成绩。未填写以上三个表格,则视为该部门本月未组织培训。具体流程如下:

  1、填写《培训规划》:培训规划流程主要用于部门每月培训计划的制定与提交、各部门于每月28日之前,在OA 系统提交本部门下一个月的`培训规划。请各部门确定一位同事负责提交本部门培训规划(请将提交培训规划的同事名单于9月17日前交到人力资源部刘婷处)。

  2、填写《培训需求申请单》:请各部门于培训前3个工作日登陆OA 系统填写《培训需求申请单》,《培训需求申请单》上,请务必填写组织培训的具体时间及培训参与人员,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培训需求申请单发布培训公告。

  3、填写《培训效果反馈表》:培训反馈流程主要使用于参加了一场培训后对此次培训效果进行反馈与提出意见的流程,部门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需在培训结束第2个工作日内登陆OA 系统填写《培训效果反馈表》,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受训学员填写的《培训效果反馈表》为每位员工建立培训档案,不填写《培训效果反馈表》则视为无培训记录。

  人力资源部

培训班的通知 篇5

  根据广东省发布的《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本次调整的学费增幅为20.2%,将从20xx年秋季开始执行。根据通知,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调整为5510元,理工外语(课程)体育类专业6230元,医学类专业6960元。

  对于这样的调整幅度,广东某校有学生表示:改革也是有一定的好处,国家如果都把你的.学费给覆盖,财政压力也挺大的。还有学生认为应该要结合他的奖学金和补贴来看,如果学费涨了,奖学金也涨了,其实是一码事。

  确定调价的省份还包括江西,江西调整后的平均学费水平为4000元每生每学年,比现行3910元的学费水平仅提高2.3%,但具有硕士、博士培养资格的高校本科专业,学费可在调整后标准上再分别上浮10%和20%,新标准也在今年秋季的新学年开始执行。

  此外,海南和内蒙古也已召开高校学费调整听证会,但新标准今年不会实行。

  各地普遍强调,学费涨幅考虑了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并提出加大对学生的补助力度,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得起学。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指出,涨价虽然在情理之中,但是高校更应通过多种方式降低成本,获取经费,包括加强学校内部的管理体制改革,尽可能让不需要开支的成本减少,比如现在高校里非教学人员的比例过高等。与其它国家的高校相比,我国的高校经费来源过于单一,(世界上一些)办得比较好的高校,它的主要经费不是靠收费的,而是靠社会捐助,但是中国高校整个捐助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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