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班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4-03 16:13:33 通知公告 我要投稿
培训班的通知范文集锦8篇
在现在社会,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境愈发增多,通知有时是告知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的平行文种。你知道通知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培训班的通知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培训班的通知 篇1
为加强技能人才储备,促进优秀青工快速成长,决定举办采油地质工、油气田水处理工、采油测试工、井下作业工、注聚工、石油钻井工、维修电工、管工、电焊工等工种青年技能骨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初、中级工30岁以下,高级工33岁以下,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培训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培训安排
培训时间6个月(电焊工为5个月),具体培训时间、报到地点等见附件2。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住宿费由二级单位支付,公司统一代收代付,具体执行公司人事部与财务部20xx年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公司层面主办培训项目费用结算方式的通知》。标准见附件2。
四、培训结业待遇
1.结业后,经考核合格颁发培训合格证。
2.各工种结业考核前十名学员,原是中、高级工的直接确认助理技师资格。第一名,原是初级工的,直接晋升高级工;原是中、高级工的,报集团公司批准直接晋升技师。第二至第十名,晋升一级职业技能等级,最高晋升到高级工。原是高级工的,免于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经业绩考核合格后,报集团公司批准直接晋升技师。
五、报名及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分配名额做好本单位参训人员的选拔、抽调和报名工作,并务必于20xx年5月9日前,将培训报名表(附件3)发送至xxx,同时报培训单位。
2.培训班采取全脱产封闭式培训,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参训人员的`相关工作,培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学员返岗工作,确保参训人员能够安心参加学习。培训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将参训人员信息录入人力资源ERP系统。
3.学员培训期间工资、奖金等薪酬待遇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培训单位按月向各送培单位反馈参训人员在校学习情况及考勤,各单位根据培训单位反馈情况对参训人员奖金进行相应考核奖惩。
4.培训期间,培训单位评选优秀学员,并发放优秀学员证书。各送培单位应根据培训单位反馈的优秀学员评选结果,对优秀学员予以相应考核激励。
5.培训单位要认真做好培训的方案制定、课程设置、教师选聘、场地安排和考试考核等工作,切实加强参训人员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培训期间不得安排外出旅游项目,确保培训实效。
xxx有限责任公司人事部
20xx年4月28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2
各基层工会、广大教职工:
按照学校“教职工绿色健康年”活动安排,为提高全校教职工的身体素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校工会将于近期举办20xx年秋季学期教职工舞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校工会
二、承办单位
教职工舞蹈协会
三、培训内容
民族舞
四、培训时间、地点
一校区培训班: 9月28日-1月5日,每周三、周五中午12:00—13:00,一校区活动中心104活动室
二校区培训班:9月27日-1月6日,每周二、周四中午12:00—13:00,二校区活动中心328活动室
五、培训教师
一校区:赵靖嫄(校艺术团舞蹈队成员)
二校区:董奕辰(校艺术团舞蹈队成员)
六、报名方式
请参加培训的`教职工填写《20xx年秋季学期教职工舞蹈培训班报名表》(附件),并于9月26日前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一校区培训班,邮箱,联系人,李君,联系电话: 。二校区培训班,邮箱:,联系人:翟希梅,联系电话:。
校工会
教职工舞蹈协会
培训班的通知 篇3
全疆各中小学、天文小组:
为进一步提高新疆天文科技辅导员的能力,新疆天文学会、新疆天文台、新疆青少年科技中心、北京天文馆、中国天文学会普及委员会将于5月7-9日联合举办20xx年新疆天文科技辅导员培训班。
一、培训时间:20xx年5月7-9日。
二、培训地点:乌鲁木齐县水西沟乡银都度假村
三、培训内容:天文前沿知识、如何在中小学中开展天文教育工作、如何指导学生进行天文课题研究、如何指导参加全国天文奥赛的学生、天文望远镜操作技能培训、天文观测培训等。详细日程,请见二号通知。
四、培训对象和人数:全疆各中小学的天文科技辅导员,总人数将控制在100人以内。
五、培训费用:800元,包括食宿费、交通费、保险费、资料费、场地租赁费、培训费等。
六、报名截止时间:20xx年4月20日前,请将参加人员的`单位、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发送到,邮件标题请用“20xx年新疆天文科技辅导员培训班报名”。
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宋华刚
培训班的通知 篇4
各学院:
为帮助新进校辅导员尽快熟悉工作岗位基本要求,增强其从事学生工作的`适应性,经研究,决定举办20xx年新入职辅导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xx年新入职辅导员。
二、培训内容
三、培训地点
图书馆第四报告厅
四、培训要求和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此次培训工作,积极为每位参训人员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以保证培训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全体参会人员要按照培训计划,积极参加培训活动,遵守培训纪律,要求做到有记录,有心得,学习结束有总结。
3、本培训班将实行考勤和考核。培训结束后,参加学习人员需在9月30日前上交一份结合本人学习心得体会的辅导员工作设想到学生处。
学生工作部(处)
20xx年9月7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5
各系:
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C级教师”资格证书(简称“C证”)培训,是教育厅委托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组织实施的`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项目。“C证”具有统一编码、全省通用、不设有效期限等特点。为促进我院教师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工作与地方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相对接,以及方便学生的就业,经请示学院和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同意,拟在我院面向在校生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C证”培训(“C证”培训项目介绍请登录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或艺体教育系网页查看)。培训工作由艺体教育系负责组织,由“汕尾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具体实施。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xx届和20xx届教育类专业(大、中专)毕业生,原则上要求全员参加培训;
2、非教师教育专业(大、中专)相应年级学生有意愿提升自身心理健康教育素质者。
二、培训内容、学时与收费
1、内容:按省教育厅规定,“C证”培训内容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绪论、青少年心理特点与教育、学生心理问题识别与分析、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设计、心理咨询原理、学生心理档案的建立与使用”等六个模块,使用指定专用教材。
2、学时:52学时。其中:授课48学时,结业论文4学时。
3、收费:200元/人。其中:培训费156元,教材资料费26元,代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收取论文评审费、证书工本费、学籍管理费18元。
三、培训考核与发证
1、考核:修完全部课程,在广东省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规定选题范围内自拟题目撰写结业论文(正文不少于20xx字),经评审合格,准予发证。
2、发证:由广东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统一编号、统一发证,证书全省通用、长期有效。证书在毕业生离校前发放。
四、培训报名与上课
1、报名:直接登录网页或登录学院网站首页报名。其中:非毕业班学生在4月27日前以班为单位统一到艺体教育系办公室确认报名并缴费;毕业班学生在5月11日前报名,待回校上课时再到培训班班主任处缴费。
2、上课:非毕业班学生利用“五一”假期和双休日上课,毕业班学生安排在6月11-16日上课,上课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专此通知,请传达到相关年级学生。
培训班的通知 篇6
各市、县(区)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为做好新形势下新闻宣传及舆情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全系统信息网络宣传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信息网络宣传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xx年11月14日下午报到,14日晚上至17日下午培训,18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
省工商局干部培训中心,电话:
三、参训人员
各设区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负责信息网络宣传的业务骨干各1名,省工商局相关人员(具体人员分配情况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1.请各设区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汇总本地区参训人员名单(见附件2),于11月8日前通过福建工商一体化平台“文件传送”报送省工商局办公室网络宣传科。
2. 请各设区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局)预先梳理本级门户网站和本地区宣传、舆情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收集近3年来本地区各级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及其他典型案例,归纳疑难问题,提出依法应对的措施意见,于11月11日前将二份材料通过福建工商一体化平台“文件传送”报送省工商局办公室网络宣传科,并做好座谈交流的准备(每场发言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培训班的通知 篇7
为贯彻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高技术监督业务水平,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xx年培训计划,国家局食品安全监管司定于20xx年7月举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要内容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食品检验机构通用要求;
(三)食品检验工作规范及标准选用;
(四)食品化学检验的质量控制;
(五)食品微生物检验的质量控制;
(六)监督抽检的检验要求;
(七)监督抽检手册培训。
二、参加人员
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检验所分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的`所领导和食品室负责人,合计2人。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食品化妆品检定所参会人数自定。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xx年7月18日至7月20日,17日全天报到。
培训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酒店名称:
地 址:
电 话: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由国家局食品安全监管司主办,国家局高级研修学院承办。
(二)参加培训人员交通费、食宿费自理,培训费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食宿费为310元/人/天。
(三)请于20xx年7月11日17:00将报名表(见附件)传真至国家局高级研修学院培训三处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司
20xx年x月x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8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局直局管各医院: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纠纷防范处置能力,着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xxxxx卫计委医政医管局、西安市司法局决定,委托西北妇女儿童医院和西安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于20xx年4月8日举办医疗纠纷预防及处理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局直各二级以上医院、各县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所)医务科长(或医纠办负责人),保卫科长;局直局管医院医务科长、保卫科长。
二、时间地点
培训班定于20xx年4月8日在西北妇女儿童医院(西安市雁翔路1616号)举办,会期一天。请各有关单位于3月23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参会回执,4月7日14时至18时在西北妇女儿童医院曲江院区培训楼一楼报到。
三、培训费用
本次学习班免收培训费、交通、食宿自理。
四、乘车路线
火车站乘车路线:乘25路公交车到雁翔路.杜陵邑南路口(终点站)下车。乘坐地铁三号在青龙寺下车换乘25、269号公交车到雁翔路.杜陵邑南路口(终点站)下车。
联系人:市卫xxxxx 郭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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