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通知

更新时间:2023-03-28 14:59:58 通知公告 我要投稿

有关考试通知汇编九篇

  现如今,能够利用到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通知是一种下行性常用公文,其使用不受机关级别的限制,可用于发布规章、转发公度文,布置工作、传达事项等。那么一般通知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考试通知10篇,欢迎大家分享。

有关考试通知汇编九篇

考试通知 篇1

  20xx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将启用新系统实施网上报名工作。新系统将于20xx年8月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现将20xx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xx年8月1日至9月3日;

  新生到主考学校现场确认:20xx年9月1日至9月3日。

  二、报名方式

  8月1日起,考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 或www.shmeea.com.cn ),通过“首页-考试报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进行报名,并完成网上支付。

  新生须在9月1日至9月3日期间到主考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地址详见主考学校通知)。主考学校不再接受其它形式的报名。

  三、支付方式

  网上报名采用银联支付,具备“银联”功能的借记卡、贷记卡、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均可完成网上支付。

  四、其它注意事项

  报名前,请考生在登录页面下载使用说明,仔细阅读后再进行填报。

考试通知 篇2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和《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xx〕45号)(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试政策http://www.cpta.com.cn/)规定条件申请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本人,即报考人员(下同),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资格审查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xx〕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审查中的具体注意事项见附件1、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2。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虚假信息等,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见附件3)。

  (一)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即学历、资历、专业等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国家和考区规定的各项规定后方能报名(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报考人员缴费成功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后,需在“承诺人签名”栏内签署本人姓名进行真实性承诺。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名、诚信参考,不得以虚假信息报名参考和做虚假承诺,否则,责任自负。

  (二)所在单位初审。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2)到所在单位进行资料初审。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对报考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的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确保其符合报名参考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单位意见”栏内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不得参考、也不再参加资格复审。

  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复审。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三)资格复审。国家成绩和合格线公布后,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和市州人事考试网站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2)按照报名属地原则到市州人社局专技(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再次核对报考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等相关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市州人社部门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审核部门意见”栏内签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8月1日9:00 — 8月11日17:00。20xx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全国统一网报平台上报名,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初级与中级考试分开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应注意如下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和“缴费”;在未确认缴费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一旦缴费,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网上缴费时,请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不限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xx年8月11日17:30。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报考人员放弃在我省报名。

  缴费成功后,请点击“报名完成”,并及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此表在考试合格后资格审查和存档时必用),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提供下载和打印。未按时打印表格而影响资格审核和发证的,报考人员责任自负。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xx〕526号)等,签订《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三)在报名、考试、资格审查、证书发放等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主动浏览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ea.com)、市州人事考试网站和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的相关栏目,按时缴费、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和进行资格审查。

  (四)报名信息确认前,请务必仔细查看所填信息是否准确,如有不准确之处可自行修改。在报名信息确认后至缴费前报考人员仍可以通过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来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一旦确认并缴费成功将不能修改。请报考人员慎重修改信息。

  四、科目设置、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均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具体专业设置详见附件4。

  根据部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168号)的规定,客观题阅卷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应试人员查分申请。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成绩复查申请需在考试成绩公布30天内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实行纸笔化考试。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应按试卷封二“应试人员注意事项”的要求填涂试卷代码,因试卷代码填涂有误影响考试成绩的,由应试人员本人负责。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索取,考后收回

  (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实行电子化考试。报考人员可登陆如下网址:http://www.51cpta.com.cn,进行经济初级模拟考试,通过模拟系统熟悉电子化考试的作答环境。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计算机上作答。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应试人员无须携带任何工具参加考试,严禁将任何文具、移动存储设备、电脑、计算器、电子记事本、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相关的资料带入考场座位。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机考考场规则》(附件5)及《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附件6)

  五、其他

  (一)考场设置。20xx年度我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我省14个市州设置考点,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打印准考证时间:20xx年10月30日9:00 — 11月2日17:00。应试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 http://www.hunanpea.com ”,点击“准考证打印”,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登录后,须使用A4纸张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

  (三)收费。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xx〕27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xx〕101号)规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务费每人每科61元(含上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考务费每人11元)。

  (四)考试辅导教材。20xx年度经济考试大纲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不再出版纸质实体书。发布方式有2种:(1)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将提供经济考试大纲电子书,购买考试用书的应试人员凭正版考试用书序列号免费浏览或下载;(2)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将以网页形式发布经济考试大纲,供公众免费浏览。

考试通知 篇3

  从《20xx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中获悉,20xx年,海南省继续在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无需面试的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以及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学校(不含艺术类单考学校)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每批设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每个批次根据学校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设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体育类每批单独设置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民族班和民族预科班每批在文史和理工类的界面增设3个平行的学校志愿。

  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军队院校、武警院校、公安院校、艺术类单考学校和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其他学校及需面试的专科提前批学校,仍然实行梯度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本科提前批设6个有先后顺序的学校志愿(其中,艺术类单考学校单设3个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需面试的专科提前批设3个有先后顺序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考试通知 篇4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xx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174号)和《关于做好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8号)精神,为做好20xx年度我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原人事部、原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xx〕86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xx〕45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互联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20xx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3.大学专科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可以参加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 20xx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xx年8月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三)免试条件:对20xx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科目考试,考试合格者并通过考后资格复核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证书。

  二、网络报名

  考试报名使用全国统一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登录界面。主要环节有:注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等。

  (一) 注册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完成注册后即可选择考试项目。之前在此网站注册过的考生,应使用原注册账号登录报名。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xx年7月18日09:00—7月24日17:00

  考生应确定自己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提示信息和诚信承诺书,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核对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操作。

  (三)网上资格初审

  此步骤是对考生网上填写个人信息的初步比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不代表报考人员一定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成绩全部达标的考生还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四)缴费

  考生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即可在网上交费,确认已缴费后即可视为报名成功。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xx年7月26日24:00。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等17项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xx〕38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68.00元/每人每科。

  (五)准考证打印

  所有确认已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考试前5日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即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xx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于10月15日举行。

  10月15日

  上午: 09:00—12:00 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下午: 14:00—17:00 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2个级别,每个级别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各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

  (二)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统一设在昆明市(含呈贡区),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负责组织考务。参考考生请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考试成绩

  (一)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xx年12月底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成绩公布起始时间以此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二)资格复审

  全部应试科目成绩达标(每科成绩均达试卷总分的60%)的考生,需在云南省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net、www.ynrsksw.cn)上填写并提交合格人员登记表后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从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到报名时所选择的“审核点”进行复审。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简历表及承诺书、身份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证明及其他报名条件中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复审点地址和联系方式,考生可以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查询。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复审的,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规定,按自动放弃考后复审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

  (三)成绩管理

  考试为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考试成绩达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相应科目考试成绩:

  1.填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复审的;

  3.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材料的;

  4.其他按规定不应给予达标认定的。

  (四)证书领取

  资格复审通过后,等待证书领取通知。证书领取时间及地点在云南人事考试网上通知。

  为确保考生利益,合格证书需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若委托他人代领取证书的,受委托人须携带委托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五、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征订与发行工作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委托出版单位负责。(见附件)

  六、注意事项

  (一)雷同卷的认定:依据人社部令第31号规定,在考试结束后将进行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被认定雷同作答信息的试卷,当次科目成绩无效。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考人员,按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特别提醒考生,严守考试纪律,自觉诚信参考。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其他与报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不全或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参考。

  考生报名时填报的“证件类型”一栏为其他证件的(如军官证等),“证件号码”一栏应填写相应证件号码,考试时必须携带相应证件原件。

  (三)考生应考时,应使用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按要求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作答时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4)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不按要求和规定作答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五)审核点查询:考生可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在“考试动态”栏目中点击“云南省各审核及证书领取地点咨询电话、地址”查询联系方式。

考试通知 篇5

  近期,有关高校正在组织20xx年艺术类专业测试。教育部重申,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xx〕10号)要求,加强考试安全,严格规范管理,加大监督力度,确保艺术类专业考试公平公正。针对艺术类专业考试组织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教育部强调,高校要切实做好7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严格选拔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相关专业领域的教师和专家参加命题、制订评分标准、测试评价及监督管理等考评工作。

  二是要加强对考评人员岗前教育培训,针对当前考试安全保密的`新形势、新特点以及招生考试的特殊性,开展规范化、专业化的全员业务培训,强化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增强安全保密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三是要与考评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者将取消考评人员资格,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是要加强考评人员名单的安全保密,完善评判规则和考评人员组成结构,非笔试考试科目原则上应在考前现场抽签随机安排考评人员、考生和考场,不得安排考评人员跨专业评审;校考中校外考评人员所占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四分之一,多地设点组织校考应确保考试组织、评价工作的一致性。

  五是要建立违规评委黑名单通报机制,一旦进入黑名单的考评人员,终身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工作。

  六是高校领导干部若其子女或其他直系亲属报考本校的,须向学校报备,并实行回避。

  七是严禁各招生院校、内设学院(系、部等)及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

  教育部强调,对艺术类专业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零容忍,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查实违规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从严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考试通知 篇6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xx〕232号) 精神,为做好我市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和考务组织工作由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与考区设置

  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14日、15日两天。

10月14日

上午

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5日

上午

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考试原则上在常州市设置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根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或《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3科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居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可按照《关于发布20xx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号)执行(见附件1)。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原则上现工作单位在常州市或户籍所在地在常州市的'考生才可在我市报考。

  (二)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先现场审核、后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报名网站)。

  报名网站: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报名网址:www.czpta.gov.cn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85681918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86617131

  报名时间:7月17日-7月31日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8月2日至8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审核地点: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北直街35号。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8月7日

  (三)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xx年和20xx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四)“老考生”在上传电子证件照、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不需要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

  (五)“新考生”在上传电子证件照、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后,都必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如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以及审核通过后逾期未缴费的,均视为报名不成功。

  新考生办理现场资格审核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

  2.提供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开具并盖章的社保缴费记录单(社保缴费记录单上的工作单位需与报名所填单位一致);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有效的药学(中药学)岗位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5.符合学历条件的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学位条件的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特别说明:考生在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的同时需要提供相应学历证明,具体如下:

  (1)中专学历需统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20xx年及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者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审核现场查验;

  (3)20xx年以前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者,或者在学信网上无法查询到学历信息的人员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可在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常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4)毕业证书原件遗失的,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未尽事宜,以现场审核人员的意见为准。

  (六)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认真按照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核要求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提前准备好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版证件照(电子版证件照指在正规照相馆拍摄的标准数码证件照,请勿使用照片扫描件或自拍照片),并如实、谨慎填写本人报考信息(网上审核只审核考生照片,不审核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请所有新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如有需要,市人事考试中心将通知考生限时提供。

  (八)如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请于10月9日至10月13日持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北直街35号)一楼服务大厅凭身份证领取发票。

  (九)10月9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教材征订及培训工作

  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继续使用20xx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另外,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xx年4月、20xx年3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和《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xx年第1号),对20xx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应试人员应按照20xx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xx年第1号和20xx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考试大纲和相关考试指南由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发行,省内各市新华书店均有出售。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xx〕59号、苏财综〔20xx〕32号)的规定,20xx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考试通知 篇7

  为确保学生考试期间的安全,保证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局会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将学校的要求通知如下:

  二、 家长必须亲自接送学生,保证途中安全。六年级家长7:20送

  学生到三十家子中学,不要太早,以免校门不开,在外面久候。 三、 考试期间,禁止给学生过多零用钱,禁止购买小食品等不健康

  食品,自带饮用水。

  四、 禁止学生携带烟花、鞭炮、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校。 五、 考试期间严禁家长入校,自觉维护考试秩序。

  六、 考试期间如遇雷雨等恶劣天气,道路不好走的学生,可不参加

  考试,以保证学生及家人人身安全。

  七、 学生返校时间:7月12日。如果返校时遇下雨等恶劣天气,学

  生可以通过电话联系获取学生考试成绩学校电话:6220012

  北店小学 20xx年7月4日

  期末考试通知书

  为确保学生考试期间的安全,保证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局会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将学校的.要求通知如下:

  九、 家长必须亲自接送学生,保证途中安全。六年级家长7:20送

  学生到三十家子中学,不要太早,以免校门不开,在外面久候。 十、 考试期间,禁止给学生过多零用钱,禁止购买小食品等不健康

  食品,自带饮用水。

  十一、 禁止学生携带烟花、鞭炮、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校。 十二、 考试期间严禁家长入校,自觉维护考试秩序。

  十三、 考试期间如遇雷雨等恶劣天气,道路不好走的学生,可不

  参加考试,以保证学生及家人人身安全。

  十四、 学生返校时间:7月12日。如果返校时遇下雨等恶劣天气,

  学生可以通过电话联系获取学生考试成绩学校电话:6220012

  北店小学 20xx年7月4日

考试通知 篇8

  根据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工作安排,现将20xx年3月面向社会普通话开放测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测试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时间:20xx年3月6日工作时间内,本月考试共受理546人,名额报满为止(为保证报名公平性,名额只在工作时间内随机分批释放,请急需报名的考生于3月6日工作时间内不断刷新报名网页,随时关注),报满后系统自动关闭。

  2.测试时间:20xx年3月15日。

  3.本次测试证书领取时间:20xx年3月30日-20xx年6月30日的工作时间内。

  4.面向社会开放测试每人收取测试费¥50元,无报名费及其他费用。

  二、培训安排

  本月考前培训开设有2个培训班,考生自愿报名参加,安排如下:

  1.考生应试指南培训班:时间半天,满20人即可开班,暂定为3月10日下午14:30,每人收取培训费¥50元。

  2.普通话口语提高培训班:时间两天,满20人即可开班,暂定为3月11日和12日两天,上课时间暂定为每天8:30开始,每人收取培训费¥200元(依据见《云价收费函[20xx]9号》)。

  3.需要参加培训的考生请于20xx年3月9日下午14:40-16:40至云南省教育厅裙楼AD-101室现场报名,并缴纳培训费。

  三、考生须知

  1.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每月举办的面向社会开放测试只接受社会人员报名,不接受在校学生报名。

  2.云南省普通培训测试中心开放测试采用网络公开报名的方式,网址为:http://yn.cltt.org/Web/SignUpOnLine/OnlineSign.aspx。请广大参加开放测试的考生切记不要委托社会上的培训中介机构或个人报名。

  3.考生在报名时请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并在网上缴费前仔细核对个人信息,缴费成功后不予修改,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参加测试,责任自负。网上缴费完成后,测试费会直接进入国库账号,无法退款。

  4.网上缴费成功后,请考生自行打印系统生成的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时间(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后不得参加考试)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未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到云南省教育厅裙楼AD-101室参加测试。

  5.考生请于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到云南省教育厅主楼309室领取普通话等级证书,过期不予保留证书。如果考生请其他人员代领证书,需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以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方可代领。

  6.考生在报名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来电咨询,电话:0871-65148644,65158936,65165149。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20xx年8月25日

考试通知 篇9

  1、北京市第179中学

  左安门浦园小区4号楼

  2、北京市第109中学

  幸福大街43号

  3、北京市第11中学分校

  天坛南里14号

  1、北京市东方培新学校

  慈云寺甲一号

  2、北京市三里屯一中(幸福村校区)

  幸福村路41号

  3、北京市劲松第一中学(西校区)

  劲松一区125楼

  4、北京市虎城中学

  磨房北里230号

  5、北京市第一一九中学(高中部)

  建国门外大街永安里10号

  6、求实职业学校(团结湖校区一部)

  团结湖北三条10号楼

  7、北京青年政治学院附属中学

  大山子西里甲10号

  8、北京市酒仙桥第一中学(本部)

  酒仙桥南路甲7号

  9、北京市樱花园实验学校(中学部)

  樱花园小区16号楼

  10、北京市电气工程学校(将台路校区)

  将台路4号

  11、北京市垂杨柳中学(高中部)

  松榆里20号楼(松榆南路)

  12、(特殊考场)

  13、北京市五路居第一中学

  安贞西里一区13号楼

  14、中国旅游学院附属中学(西校区)

  八里庄西里10号

  15、北京市第九十四中学(高中部)

  望京南湖中园315号

  16、北京市安慧北里中学

  安慧北里安园5号

  17、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实验中学

  望京西园四区428楼

  18、北京中医学院附属中学

  和平街十五区1号院

  19、北京市八里庄第三中学八里庄北里203楼

  20、北京市劲松第四中学

  华威西里48号

  21、北京化工大学附属中学(安北校区)

  安苑北里7号楼

  22、北京市团结湖第三中学(初中部)

  水碓子东路14号

  23、北京市劲松第三中学

  劲松四区406楼

  24、北京市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

  团结湖南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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