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班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3-15 16:39:23 通知公告 我要投稿
培训班的通知汇总七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接触并使用通知的人越来越多,通知根据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可划分为不同种类。还是对通知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培训班的通知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培训班的通知 篇1
各学院:
为帮助新进校辅导员尽快熟悉工作岗位基本要求,增强其从事学生工作的适应性,经研究,决定举办20xx年新入职辅导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xx年新入职辅导员。
二、培训内容
三、培训地点
图书馆第四报告厅
四、培训要求和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此次培训工作,积极为每位参训人员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以保证培训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全体参会人员要按照培训计划,积极参加培训活动,遵守培训纪律,要求做到有记录,有心得,学习结束有总结。
3、本培训班将实行考勤和考核。培训结束后,参加学习人员需在9月30日前上交一份结合本人学习心得体会的辅导员工作设想到学生处。
学生工作部(处)
20xx年9月7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2
尊敬的家长和朋友:
因持续高温,为确保孩子和家长的安全,现决定将7月26日(周三)、7月28日(周五)的.所有培训班停课(课程往后顺延两次),下周一正常上课。请相互转告,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的支持与配合!
**活动中心培训部
20xx年**月**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3
为贯彻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高技术监督业务水平,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xx年培训计划,国家局食品安全监管司定于20xx年7月举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验机构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要内容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食品检验机构通用要求;
(三)食品检验工作规范及标准选用;
(四)食品化学检验的质量控制;
(五)食品微生物检验的质量控制;
(六)监督抽检的.检验要求;
(七)监督抽检手册培训。
二、参加人员
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检验所分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的所领导和食品室负责人,合计2人。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食品化妆品检定所参会人数自定。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xx年7月18日至7月20日,17日全天报到。
培训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酒店名称:
地 址:
电 话: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由国家局食品安全监管司主办,国家局高级研修学院承办。
(二)参加培训人员交通费、食宿费自理,培训费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食宿费为310元/人/天。
(三)请于20xx年7月11日17:00将报名表(见附件)传真至国家局高级研修学院培训三处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司
20xx年x月x日
培训班的通知 篇4
根据学生的报名情况,现将20xx年12月英语四级培训班上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词汇、听力、阅读、翻译、写作、综合。
二、开课时间:
9月23日(20:00-23:00),9月25日(10:30-13:30)
开始,按照课程表进行授课。
三、培训教师:
大学教授。
四、联系电话:
xxx
五、上课教室:
2号教学楼2111室(周五),2213室(周日)
某某单位:
时间:
培训班的通知 篇5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市律协将举办保险法律实务培训班,请有兴趣的律师报名参加。具体通知事项如下:
一、11月28日
(星期二)至11月29日(星期三),共1.5天。11月28日中午12点从市律协统一乘车前往培训地点。
二、培训地点
北京律师培训基地(怀柔区雁栖湖雁青路14号)
三、课程具体安排:
11月28日(星期二)下午13:30至16:00
主题: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案例与实务
主讲人:郭玉涛 北京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11月28日(星期二)下午16:30至18:00
主题:保险资金运用的规范与实务操作
主讲人:冯修华 北京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11月29日(星期三)上午8:30至10:00
主题:中英海上货运险对照简析
主讲人:方国庆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主任、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11月29日(星期三)上午10:00至12:00
主题:财产保险合同和保险追偿案件代理
主讲人:张浩 北京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11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00至16:30
主题:律师介入保险反欺诈业务初探
主讲人:单建国 北京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四、报名人数及报名方式
1、请有意参加的律师通过以下方式报名:登陆首都律师网站“会员服务系统”,点击“业务培训”栏目并选择相应培训进行报名。如何登陆及使用“会员服务系统”详见首都律师网站20xx年1月10日发布的“关于北京律协网站二期会员服务系统正式上线及完善会员信息的通知”。
2、请报名律师携带律师执业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现场培训。
特别说明
1、未经过会员服务系统报名前往的律师,不予安排食宿。
2、本期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为避免浪费会费,请参加培训的.律师协调安排好个人时间后报名。培训报名时间截止后,律师将无法点击报名。
3、在同等条件下,协会将优先安排未参加过北京律师培训基地培训的律师进行培训。
4、请已报名律师切勿携带家属乘坐协会专用车辆或自驾车前往培训现场,如发现将取消本次参加培训资格并不再安排参加本年度北京律师培训基地培训活动。
5、为保证参训学员培训期间人身安全,因个人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单独参加培训的学员请勿前往。
6、培训中心提供免费WIFI网络,请勿自行携带路由设备。
7、律师参加现场培训,如未请假,将失去随后45天内在会员服务系统“业务培训”栏目报名培训的权利。
8、为保证本次培训活动有序进行,请已报名参加培训并填报乘坐协会安排车辆的律师在登车后持律师执业证签到;因培训专用车辆需提前统一安排,请未报名律师勿乘车;请已报名参加培训但自行前往的律师务必于11月28日下午13:30前到北京律师培训基地D楼参加培训。
9、由于场地限制,律师参加现场培训,必须提前在会员服务系统“业务培训”栏目报名,如未通过“会员服务系统”提前报名的律师婉谢参加。
10、因学院停车位有限,协会安排车辆统一组织律师往返,请参加培训的律师尽量集体乘车前往。请已报名参加培训并填报乘坐协会车辆的律师准时到指定地点集合出发,过时恕不等候。
11月28日出发集合时间:中午12:00,集合地点:北京市律师协会北门外(东城区安德路爆肚宛附近,协会电话:64515950)
发车时间:中午12:15。
11月29日返程集合时间:下午16:30,集合地点:北京律师培训基地停车场。
发车时间:中午16:45
培训班的通知 篇6
各市、县(区)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为做好新形势下新闻宣传及舆情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全系统信息网络宣传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信息网络宣传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xx年11月14日下午报到,14日晚上至17日下午培训,18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
省工商局干部培训中心,电话:
三、参训人员
各设区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负责信息网络宣传的业务骨干各1名,省工商局相关人员(具体人员分配情况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1.请各设区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汇总本地区参训人员名单(见附件2),于11月8日前通过福建工商一体化平台“文件传送”报送省工商局办公室网络宣传科。
2. 请各设区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局)预先梳理本级门户网站和本地区宣传、舆情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收集近3年来本地区各级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及其他典型案例,归纳疑难问题,提出依法应对的.措施意见,于11月11日前将二份材料通过福建工商一体化平台“文件传送”报送省工商局办公室网络宣传科,并做好座谈交流的准备(每场发言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培训班的通知 篇7
我校开办初中升高中衔接(高一预科)班和高中一年级升高二课程培训补习班,上课时间:高一升高二数理化补习班7月20日至8月9日,高一预科班7月9日至8月14日,培训科目: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聘请重点高中把关教师任教,欢迎同学们前来咨询、学习。
校址:人民广场对面百佳惠楼上(二楼)
电话:188XXXX828(黄老师)
XX县XX培训学校
二〇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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