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奖励通知
更新时间:2023-02-17 16:13:10 通知公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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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奖励通知4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越来越需要通知,通知是一种下行性常用公文,其使用不受机关级别的限制,可用于发布规章、转发公度文,布置工作、传达事项等。相信许多人会觉得通知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全奖励通知,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奖励通知1
龙圩管理区财税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xx年度全市绩效评估等21项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永办发﹝20xx﹞4号)及《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xx年度市级考核项目的通知》(永办[20xx]22号)等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区(单位)20xx年度安全生产奖励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相应列20xx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2299901其他支出”,支出经济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接此通知后,请在7个工作日内将奖励资金如数划拨到相应单位,严禁挤占和挪用。
永州市财政局
20xx年4月18日
安全奖励通知2
xxx管委会:
为了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进一步破解我市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等安全监管难题,提升小微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xx〕23号)文件精神,决定对20xx年度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实行奖励。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椒江、黄岩、路桥以及台州经济开发区完成20xx年度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企业考核任务数的(附件1),给予奖励,奖励总额121万元。
未完成考核任务数的`,不予奖励。
二、奖励资金申请与拨付
椒江、黄岩、路桥以及经济开发区在完成20xx年度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企业考核任务数的情况下,经区级安监和财政部门核实,于20xx年11月30日前将《20xx年度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2)报市级安监部门,经市级安监部门和财政部门抽查审核后,于20xx年12月25日前由市级财政将资金拨付到区级财政。
三、奖励资金的使用
20xx年度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奖励资金在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支出,实行专款专用,奖励资金必须全额用于对本年度初次参加社会化服务企业的奖励,不得挪作他用。
xxxx 局
20xx年5月12
安全奖励通知3
20xx年上半年,全省各级工会积极组织发动广大职工参与以“完善制度、巩固提升”为主题的“查保促”活动,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和维护职工生命健康权益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赢得了企业和广大职工的认可,得到了全总领导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为进一步调动全省广大职工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按照《山东省总工会职工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奖励办法(试行)》(鲁会〔20xx〕28号)精神,山东省总工会决定,对排查出三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德州恒丰纺织有限公司于正茂、田文志等50名职工予以奖励,每人奖励3000元。
省总工会希望全省各级工会进一步深化“查保促”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加大奖励力度,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参与热情和活动成效。全省广大职工要以受到奖励的职工为榜样,积极主动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为促进企业安全发展贡献力量。
安全奖励通知4
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财政局、安监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了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进一步破解我市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等安全监管难题,提升小微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xx〕23号)文件精神,决定对20xx年度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实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椒江、黄岩、路桥以及台州经济开发区完成20xx年度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企业考核任务数的(附件1),给予奖励,奖励总额121万元。未完成考核任务数的,不予奖励。
二、奖励资金申请与拨付
椒江、黄岩、路桥以及经济开发区在完成20xx年度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企业考核任务数的情况下,经区级安监和财政部门核实,于20xx年11月30日前将《20xx年度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奖励资金申报表》(附件2)报市级安监部门,经市级安监部门和财政部门抽查审核后,于20xx年12月25日前由市级财政将资金拨付到区级财政。
三、奖励资金的.使用
20xx年度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奖励资金在市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支出,实行专款专用,奖励资金必须全额用于对本年度初次参加社会化服务企业的奖励,不得挪作他用。
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