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更新时间:2022-06-03 22:13:45 思想学习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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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局领导班子始终把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龙头工程,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建设、树立老干部工作部门良好形象的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四个落实”。
一是落实班子集体责任。局领导班子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理念,时刻把党风廉政建设牢牢记在心上、紧紧抓在手上、不折不扣落实到具体行动上。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老干部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通过召开局长办公会统一班子成员思想,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党风、促政风、转作风,努力建设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老同志信得过的老干部工作部门。
二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始终坚持“一把手”负总责、负全责。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始终做到“五个亲自抓”,即:亲自部署局反腐倡廉工作;亲自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专题汇报;亲自阅批老干部重要来信,亲自研究协调老干部重大信访;亲自主持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领班子成员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中央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围绕大局尽职尽责开展工作。
三是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年初召开全局干部大会,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方案,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处室负责人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党风廉政共性要求、岗位要求和自身要求,领导干部不仅要管好自身,还要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真正做到“一岗双责”,扣紧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链条、消除责任盲区。
四是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局机关纪委重点抓好三项制度:一是落实责任追究案件月报制度,定期将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专题向局长办公会报告,遇有重要情况随时报告;二是落实监督检查制度,每年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三是落实责任奖惩制度,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在全局真正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和氛围。
二、狠抓学习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局领导班子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强理论学习等活动相结合,按照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分类分层次抓好党员干部政治学习和廉政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政勤政。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落实局理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作为重要内容,贯穿于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全过程。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项教育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市委关于党风廉政相关会议精神,学习中央的“八项规定”、市委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增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三严三实”专项教育学习,开展了“一把手”讲党课活动,定期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廉洁意识。
二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报告会、观看《谷文昌》专题教育片和中央纪委副书记刘金国作的《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报告。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优秀领导干部先进事迹选编》、《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教育引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以春节、端午、国庆中秋等重要节日为契机,通过节前廉政教育,督促党员干部严格落实好一系列纪律规定。还邀请原国家人口计生委宣传教育司司长张健作《机关行为36忌》辅导报告,促进机关党员干部作风的转变。
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引导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
三、强化制度建设,构建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个环节,努力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有效机制,充分发挥制度在源头治腐中的重要保障作用。
一是进一步强化制度约束。制订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的通知》,明令严禁党员干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违反公共财务管理和使用规定。
二是进一步完善公车、接待、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单位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实行定点保养维修,杜绝公车私用等违规行为;规定各项公务接待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意见,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做到对口接待,陪同人数从简,从制度上为反腐倡廉打下扎实的基础。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管理和监督,严格项目资金管理,界定各种经费的支出范围和标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
三是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了局长办公会议事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和干部任免等问题。相继又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关于部门绩效考核暨先进集体评先办法》、《公务员考核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等,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