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方案
更新时间:2023-12-22 11:15:08 宜欢 梦想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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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方案(精选10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养老服务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养老服务方案 1
为营造和谐文明的社区人文环境,更好的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社区内居家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乐的目的,特制订天后宫社区居家养老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形式
按照七个坚持的原则,以街道牵头,社区负责承办的方法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使区内老人既不需离开家,生活又能得到照顾,先重点保障老年人中的高龄老人和特殊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努力为老人提供最理想的养老选择。
二 、 运作规划
社区拟设立一个居家养老联络站,并指派专人负责居家养老计划的.筹划,定期安排走访慰问活动。在充分利用社区现有资源基础上,投入专项资金再添置完善设施,建立社区养老平台,精心为老人提供有偿及无偿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主要工作及职责:与周边商家签订送餐,家政服务等有偿服务,联系好社区医院对无法出门的老年人实行上门诊治,动员志愿者,义务为孤寡老人进行上门服务,服务项目包括精神慰藉,心里咨询,法律咨询等。并依托社区原有设施,室内健身活动室、棋排室、图书室,多媒体字,康复保健、文化娱乐、心里慰藉等功能室,以及入户、送餐、陪护等服务。
三 服务原则
1、无偿服务对象。
主要包括年满70周岁城镇“三无”(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老人、生活不能自理且身边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以及百岁老人等。
2、低偿服务对象。
主要包括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指子女不在本辖区居住生活的老年人)、未享受民政各种救助的80岁以上高龄“空巢”老人和有一定经济来源但生活仍很困难的老年人。
3、有偿服务对象。
有一定经济能力、需要上门照料等服务的老年人,以自费的形式购买服务。
4、志愿服务对象。
由志愿者服务队伍上门为社区老年人,重点是孤寡老人、高龄空巢老人,病残失能老人提供服务。
四、服务内容
以老人的生活需求为重点,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护理等服务,同时兼顾老年人文化娱乐、学习教育、体育健身、精神慰藉和法律咨询等服务,服务内容可先易后难,逐步拓展。安全保障服务。主要通过相应的联系制度,充分发挥助老服务员、社区工作者、邻里和志愿者的作用,生活照料服务。主要包括日间托老、购物、配餐、送餐、陪护等特别照料的服务和洗衣、打扫卫生、家电维修等一般家政服务。医疗保健服务。主要通过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为社区老人提供健康咨询、健康教育、疾病防治、康复治理、心理卫生、开设家庭病床等服务。
五、服务方式
日间照料。社区设立日间照料服务室,为老人提供托管照顾、午休餐饮、康复娱乐等日间照料服务。上门服务。服务对象是社区全体老人,重点是年龄超过70周岁的老人、身患残疾的残障老人、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体弱老人。
志愿服务。 社区老年服务社充分挖掘社区现有资源、整合义工、志愿者等社会人力资源建立助老志愿服务队伍,义务为老年人提供照料、精神慰藉、法律援助、政策宣传等服务。
邻里互助。以社区老年服务社为纽带,在邻里之间开展为空巢老人当管家的活动,“生活管家”负责老人日常生活服务,与老人聊天,陪送看病,打扫卫生等等。
六、政府购买服务
(一)享受条件
70周岁以上且被政府列入低保(或边缘户)救助对象的空巢老人可享受政府购买的服务。
(二)享受标准
无偿服务对象每人每月可享受20小时的上门服务;低偿服务对象每人每月可享受10小时的的上门服务。无偿、低偿服务对象的服务费用由政府按每小时8元的标准负担。
(三)实现方式
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统一凭“居家养老服务券”免费享受每月10-20小时的上门服务;政府按月将服务券发放给无偿(或低偿)服务对象,服务对象使用该券支付上门服务人员服务费;服务人员凭该券到街道结算兑现服务费用。该券由市民政局统一格式、各区民政局自行印制和组织发放,服务券可在同一年度转结使用。
七、申请和审批程序
1、申请。
符合无偿、低偿服务对象条件的老人,由其本人或代理人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填写《安庆市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评审表》。申请时需提交《安庆市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评审表》(一式三份)、3张2寸免冠照片;同时交验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和低保证(符合低偿服务对象条件的老人出具由原工作单位或劳动部门开具的低收入证明)等原件。
2、初评。
社区要及时受理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申请,严格按照享受条件进行初评并签署社区意见,然后将有关材料上报所在街道。
3、审核、审批。
所在街道负责组织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的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在社区公示并签署街道评审意见,对《申请评审表》进行编号后报送区民政局审批、备案。
养老服务方案 2
一、重要意义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
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
全面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是破解当前日趋突出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升广大老年人生命、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优良传统,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的人性化选择;是促动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和代际和谐,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渠道和促动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创建和谐社会、和谐社区为目标,以家庭养老社会化为目的,根据老年人自愿选择的养老方式,构筑以市场为主体、以社区为依托、以社区服务热线为纽带,以居家照料服务为主要内容,面向全县老年人的县、乡镇(办事处)、社区三位一体的居家养老新模式,促动全县社会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三、工作目标
本着“政府扶持、市场化运作、信息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原则,先期在桃林铺镇、双柳树镇、仁和镇、黄寺岗镇、张集乡、白店乡、定城办事处7个乡镇办事处各选择一个社区(村)展开试点,并在乡镇敬老院的基础上成立本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下设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四个服务项目,在定城办事处中山等社区率先成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为本辖区有居家养老需求的老年家庭纳入服务范围,满足老人居家养老需求,为他们提供有偿、低偿、无偿的养老服务,使老年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老有所助、老有所乐。在试点探索、示范带动基础上,逐步在全县铺开。构建覆盖全县老年人口的居家养老体系。
四、基本原则
(一)运行机制市场化。居家养老事业要按照产业化运作和市场化经营的思路发展。在管理方式、用人制度、分配(补贴、工资)制度、“合同”责任制度等方面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努力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二)服务对象公众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确保社区(村)60周岁以上生活困难的高龄老人、失能老人、空巢老人、优抚对象、伤残老人、独生子女和计生双女父母老人、国家供养的“三无”对象(无劳动水平、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和无子女照顾的居家高龄困难老人提供无偿和低偿的居家养老服务。
(三)服务方式多样化。以居家养老服务基本内容为基础,根据不同老年家庭的需求,提供完善的`个性化服务。开办以日间照料为主要内容的日托所,让需要日间照顾的老年人得到照料;兴办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因地制宜、人户制宜展开集中、分散、包户、联户、家政、“小时工”等多种形式的居家养老服务,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老年人养老意愿,形成完整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四)服务队伍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是新兴的社区服务产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要在县、乡镇民政部门的指导下,根据需求有计划地优先在“4050”大龄失业人员中培训养护员,逐步建立执业资格和职称序列等级管理制度,提升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积极组织展开“居家养老”志愿者(义工)服务活动,扩大志愿者(义工)队伍,为志愿者(义工)和需要照顾的老人牵线搭桥“结对子”,使志愿者找到奉献爱心的舞台,使老人得到实实在在的关爱,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五、服务内容
(一)医疗服务:以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为依托,以社区医疗服务站为基础,建成养老服务的医疗网络,展开医疗、康复、护理、健康教育、健康体检、保健咨询、心理咨询、建立健康档案等。
(二)家政服务:以家政服务公司为依托,向会员提供家政服务。
(三)饮食服务:由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成立居家老人餐饮配送分中心,向会员提供个性化、家庭化的三餐饮食服务。
(四)游艺服务:在社区星光老年之家(老年活动室)为会员提供棋牌游戏。组织各类比赛活动。
(五)精神服务:由乡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选派志愿者(义工)到会员家中陪同聊天、读报、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服务。
(六)服务:有条件的社区(村),由各社区服务站负责,将会员相关信息输入电脑,接受会员的服务,同时,每天由接线员在约定时间内向会员拨打问安。
六、具体措施
(一)建立组织。县、乡镇(办事处)成立领导机构,民政部门为居家养老的具体管理机构,负责居家养老政策、规章、制度的标准建设,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规划运行情况实行指导和监督。
(二)调查摸底。对有居家养老需求的老年家庭由个人申请,经社区(村)调查摸底,对符合居家养老条件经初审合格,报乡镇办事处民政部门审批。
(三)明确分工。组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体,在县、乡镇(办事处)民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负责居家养老工作的组织和具体实施。选聘身体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老龄工作的退岗下岗失业职工,培训合格后,上岗为会员提供服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要规范化管理,做到“四统一”,即统一培训、统一管理、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标识。为提升服务效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要配备必要的服务工具,为会员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四)选聘人员。县、乡镇(办事处)和社区(村)负责为居家养老工作选聘人员,根据实际需要,选聘不同层次、不同年龄、不同技能的服务人员,并确定服务人员的补贴标准,规定服务的内容和服务项目、时间等。
(五)面向社会。有居家养老需求的老年家庭个人申请,由社区(村)组织申报,经乡镇(办事处)民政部门初审,报乡镇(办事处)审定后,由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派服务员展开服务。
(六)增强保障。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为老年人服务,分为有偿(含低偿)和无偿两局部。家庭经济条件较好能够付一定的服务费。
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经批准,分别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个人付费服务和局部付费等方式,解决服务人员报酬问题。同时,对社区(村)展开和成立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由县给予一定的支持,各乡镇也应给予一定的配套资金支持。
养老服务方案 3
一、重点任务
(一)建设探访服务圈。
实施方式:通过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再由承接主体就近发展留守人员、物管员、网格员、村组干部、家庭医生等老人身边的人员,为老人展开定期探访服务,提供包含关心关怀、信息咨询、精神慰藉、助洁、助行、助急等就近的基础养老服务。探访人员每月入户探访次数不低于3次,每次探访服务费4元。
服务对象:提出申请的独居、高龄、留守及其他困难老年人。主要包括:
(1)留守老年人,指因子女(全部子女)长期(通常半年以上)离开户籍地(市以外)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而留在本地生活、身边没有法定赡养人或者是赡养人没有赡养水平的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80岁及以上独居老年人;
(3)80岁以下重度残疾或患有精神疾病、阿尔茨海默病、心脏病、高血压等具备突发风险疾病的独居老年人;
(4)仅与重度残疾的子女或配偶共同居住的老年人;
(5)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老年人。独居是指不与子女及其他家属共同居住,且子女不在同一镇(街道)居住)。
(二)建设专业养老服务圈。
实施方式:由政府打造居家养老服务圈,有意愿并具备营业资质的服务单位(如家政公司、物管、理发店、卫生站等)经审核后加入。
签订服务协议,老人持服务卷自主选择服务方式(定点或上门)接受服务,满意后付卷。
服务分两个档次:
一档享受标准为500元/年。
二档享受标准为300元/年。
服务对象:试点区域内提出申请的居家困难老年人,主要包括
(1)散居特困供养对象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听力言语出外)、独居、80周岁以上老年人;
(3)居家养老困难的80周岁以上独居老年人;
(4)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老年人;
(5)四类人员中一、二级残疾和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一档标准享受服务,其他的按二档享受服务。
二、资金预算、来源
资金预算25万元,由市级财政拨款。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20xx年9月)展开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调研,研究制定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召开会议部署改革试点工作,分解任务,明确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5月)。全面展开试点工作,定期召开改革试点工作推动会。建立督办机制,制订任务清单,增大督办、检查和年终考评力度。
(三)验收评估阶段(20xx年5月—20xx年6月)。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展开总结提炼,形成书面总结,接受验收评估。
(四)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6月—长期)。认真总结试点经验,梳理好的.方法措施,健全落实长效机制,巩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提升理解,增强领导。成立以镇分管领导为组长,社事办主任为副组长,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协调推动机制,定期分析试点工作推动情况和出现的问题,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研究决定项目实施中的相关事项,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动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台账,强化监管。各村(社区)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落实,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动。领导小组要增强对试点工作的考核和监督检查,强化问责机制,对落实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三)统筹资金,保障运行。相关职能部门要统筹资金管理,保障改革试点资金落实到位、使用规范。对改革试点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改革试点专项资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招标采购程序,坚持资金使用公开、建设单位公开、项目决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
(四)增强宣传,营造气氛。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发挥舆论宣传导向作用,增强对展开改革试点工作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调动广大社会力量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全民参与共建的环境气氛。广泛宣传在改革试点工作中涌现出的“敬老孝星”和“敬老文明号”等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养老服务工作的良好气氛。重点宣传一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提升社会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识和水平,让更多老年人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中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
养老服务方案 4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依照《省国资委关于印发<监管企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贵州省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七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泸州分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七冶集团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压紧压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入开展冬春季节火灾风险防控,补齐短板弱项,夯实基础保障,及时排查消除火灾风险隐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改长效机制,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分公司在元旦、春节、全国和全省“两会”等重要时段、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的安全稳定。
二、工作措施
泸州分公司及所管辖项目部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要与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机结合,深入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巩固深化“消防安全集中整改”工作成效,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管理,从本质上、源头上提升消防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和水平。
(一)建立健全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落实消防应急管理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消防应急管理工作组织体系以及全员岗位责任体系,逐级明确消防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修订完善落实各项消防应急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按规范合理设置消防设施,落实现场设置消防展示柜,加强宣传和消防培训工作,全面普及消防安全“一懂三会”“三个提示”内容,利用宣传栏、QQ、微信等方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
(二)强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消防应急管理体系,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全面开展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应急管理工作及燃气安全治理工作的自查自纠,摸排消防应急管理隐患问题并开展整治工作,建立隐患台账,严格按照隐患整改“五到位”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完善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动态更新安全生产问题隐患“三张清单”,实现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管理。
(三)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认真组织职工学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贵州省消防条例》等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全面深入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和火灾警示教育,加强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常识科普宣传,提高职工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知识和技能。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逐步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增强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
(四)强化应急准备,着力提升有效防火能力。各项目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组织修订完善火灾应急预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相关工作方案,扎实做好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应急物资等各个环节的准备,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对灭火、救生等应急救援装备进行检查维护,补充备足相关物资,全力做好应急响应和火灾扑救准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应急救援队伍在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等现象发生,及时高效处置火灾险情,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整治重点
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目标任务,细化防控措施,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持续加强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大资金投入,开展问题隐患排查,建立和完善“两个清单”“三个清单”。坚持关口前移,系统、全面开展风险辨识与评估,做到风险底数清、情况明、措施严,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紧盯重点环节、重要部位、关键岗位、特殊时段的风险防范,全面开展自查自改,着力加强各项目部、职工宿舍以及“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开展集中排查。一是排查人员密集场所、员工宿舍、重要物品仓库等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或装修。二是排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出口数量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存在封闭、堵塞、占用行为。三是排查是否存在违规用火、违规动火作业和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四是排查灭火器配置是否完好有效,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正常运行。五是排查电源线路是否存在老旧破损、线路铺设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超负荷违规用电。六是排查是否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及其职责。七是排查各单位是否定期开展消防设施设备检测和维护保养,是否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八是排查各单位对燃气设施是否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九是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是否建立“清单”,是否及时整改销号,确保消除火灾隐患。
四、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分3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xx年11月30日前)。各项目部按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组织做好部署动员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1月30日至20xx年3月)。各项目部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纠,排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安全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落实消防应急管理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加强隐患整改力度,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要把整治行动落在实处,实现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管理,危险源切实可控,排查不留死角,整治落到实处,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事故发生,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3月)。各项目部要认真总结经验,分析消防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逐项推动落实,进一步加强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抓好动员部署,成立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精心组织、认真部署,明确责任单位和要求。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消防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面加强对消防应急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及时发现管理中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重点研究解决消防应急管理上的短板和薄弱环节。
(二)落实“五个一”措施,建立“两个清单”“三个清单”。各项目部要认真落实“五个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列出一份隐患整改清单,对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进行一次检测维保,组织一次全员“一懂三会”培训,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开展全面隐患排查,查缺补漏,消除火灾隐患,梳理发现的问题和相应制度,健立完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定期调度推进、督办落实、整改销号,形成闭环。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项目部要加强领导带班,履行监管职责,分别于20xx年四季度、20xx年一季度组织开展督导工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消防安全决策部署情况、企业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两个清单”“三个清单”制定情况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闭环整改。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问责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显著成效。
养老服务方案 5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9.29”全省秋冬季防火暨国庆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公安部“10.31”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较大及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十八届三中全会、“两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特制定全市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和公安消防、公安机关有关警种相互配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确保今冬明春,尤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期间,全市不发生较大及亡人火灾,保持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赵沂旸任组长,副秘书长李志忠、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勇善、市消防支队支队长王宽、政治委员高昇任副组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负责指挥调度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定期召开专项会议,对本辖区、行业系统进行部署、督导、检查。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由市消防支队支队长王宽兼任主任,提出火灾防控措施,收集、通报工作情况。
三、工作时间
从印发方案之日起至20xx年3月。
四、工作内容
(一)强化火灾防范工作
1.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级各部门、晋煤集团要结合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自评验收结果,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和冬季火灾特点进行一次分析研判,找准火灾防控的薄弱环节,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部署开展针对性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固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经验,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常态化地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单位自身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对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人员密集场所通道堵塞、消防车道占用、商场市场以店代库违章施工、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室外广告牌影响灭火救援、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石化企业易燃易爆单位火灾隐患突出等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公安、消防、住建、规划、安监、城管等有关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确保每开展一次整治,就彻底解决一类突出问题。
2.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各级各部门、晋煤集团要紧盯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两会”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切实加强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段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前,公安消防、公安派出所、乡镇(街道)、行业部门要对本辖区、本行业系统内重点、火灾易发场所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督促单位落实各项安保措施;交通、通信要对车站、通信营业厅及机房等要害部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晋煤集团要加大对煤化工企业及附属人员密集场所、出租屋等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防火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圣诞、元旦、除夕、元宵节当晚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3.统筹推进火灾防控基础工作。各级各部门、晋煤集团要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为抓手,做到消防安全政府落实统一领导、行业系统落实部门监管、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深入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各级综治委(办)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体系,确保今年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网格化建设达标(十个一标准)。乡镇、街道、社区管委会要依托网格化管理机构加强对小单位、小场所、出租屋和居民家庭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及消防安全检查,加强人防、技防措施,严防发生大火灾。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深入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督促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确保年底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100%达标。
4.始终保持惩治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严处罚。各部门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政府报告,由政府挂牌督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对火灾隐患问题突出、整改难度大、代表性强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报市政府挂牌督办。
(二)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
1.加强实地熟悉演练。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研究冬季灭火救援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强化“六熟悉”和实战演练,不断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结合防护排烟装备实际测试工作,组织官兵深入辖区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场所特别是石油化工、大型商场和市场等重点单位进行实地熟悉,逐一制定“六熟悉”卡,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春节前对辖区内大型商市场、节庆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油、电、气、暖等民生重点单位至少实地熟悉演练一遍。
2.改进训练方式方法。要广泛开展冬季练兵活动,不断强化官兵体能和攻坚班组实战技能。结合本地灾害事故特点和人员装备实际,完善实战训练操法和等级作战力量编成,进一步规范建筑内攻、危化品处置等灭火救援行动程序和安全硬性要求,切实提高部队科学施救、安全施救的能力。
3.做好战勤保障。要结合消防水源调查测试工作,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联合自来水公司加强对辖区市政消火栓排查整治和维护保养,及时补充基层一线所需的灭火救援装备器材和保障物资,落实防冻保暖措施,确保时刻处于完整好用状态。每月组织对所属消防执勤中队开展装备巡检,各消防执勤中队每周组织对车辆装备进行技术检查维护。积极开展装备抢修业务训练,提高灭火救援现场装备技术应急保障能力。制定完善本地区和跨区域战勤保障预案,组织实战演练,落实社会联勤保障机制,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储备。
4.严格落实战备要求。春节和元宵节期间,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结合实际、分时段进入二级战备;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期间进入二级战备。在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举办期间,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和全勤指挥制度,提升初战指挥层次,切实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要快速反应、及时调集充足的警力和装备,指挥员要靠前指挥、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确保参战官兵自身安全。
(三)强化消防宣传教育
1.广泛开展媒体宣传。各级各部门、晋煤集团要针对冬季火灾防范特点,采取有力措施,结合“119”消防日活动,围绕“认识火灾、学会逃生”主题,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学校、社区家庭、人员密集场所、农村、单位专项宣传行动。文化部门要督促主流媒体和门户网站要开办专题专栏,报道工作动态,高频次播出消防公益广告,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同时要发动新闻媒体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剖析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消防部门要利用已经建立的“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完善工作机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对举报投诉的隐患做到及时核查处理、及时反馈答复、及时按标准奖励。
2.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各级各部门、晋煤集团要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大型电子显示屏等,针对冬季火灾易发的'重点时间、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部位,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常识;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要重点宣传和提示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预防、逃生自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知识。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品广泛向社会发放,在车站、码头、机场、歌舞厅、影剧院、商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落实消防宣传“三提示”。消防队站、消防教育馆等消防安全科普教育基地面向社会开放,发动社会群众参观、体验和学习。
3.广泛开展消防培训。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讲师团、技术服务队等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下基层、进单位”服务活动;要督促单位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住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监等部门要在培训平台开展消防培训。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冬季风干物燥,气候寒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人流物流多,节庆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引发火灾特别是亡人火灾的风险剧增,加之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同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不相适应、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同现代社会管理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消防安全基础依然薄弱,稍有不慎,极易引发大的火灾事故。对此,各级各部门、晋煤集团要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吸取以往大的行动后因麻痹放松导致火灾反弹甚至发生重特大火灾的教训,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晋煤集团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逐级签订责任状,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督导考评、信息传递等调度指挥工作。对发生重特大火灾的,必须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晋煤集团、各有关部门要安排1名工作人员作为专门联络人,负责与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联络,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11月9日前,报和《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联络表》,12月10日前,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服务管理体系(十个一标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达标情况,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上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各项资料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或红头文件,可不编文号)报送至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消防支队215办公室)。
养老服务方案 6
为用心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解决有限的养老资源与急剧增长的养老、托老需求之间的矛盾,有效破解“养老难”的问题,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切实提高他们的生活、生命质量,经区委、区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沈家门街道新街社区进行试点,为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带给借鉴,有效推进居家养老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居家养老的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坚持以人为本,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用心探索养老服务新途径;建立完善“以政府为主导,街道、社区为依托,民间服务组织为实体,社会各界与志愿者广泛参与”的居家养老新模式,有效破解我区老年群体“养老难”问题,扩大养老覆盖面,为全面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构筑和谐社会,带给有力支持。
二、居家养老的目的好处
居家养老服务是新形势下我区养老福利模式的新探索,对于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养老服务社会化具有重要好处。一是贴合我区人口老龄化“未富先老”的社会特点,在政府拿不出足够的资金创办养老机构的状况下,由政府牵头,选派服务人员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带给养老服务,具有成本低、覆盖面广、服务方式灵活等优点。二是满足了老年人传统的生活和心理习惯,使老年人在自己家里和社区就能理解各种生活照料服务。三是为下岗失业人员,为“4050”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开辟了新的渠道。通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能够使老年人得到妥善照顾,使子女得到必须程度解脱,缓解社会养老压力,减轻政府负担,进一步拓展社区服务功能,使社区与居民之间的联系得以增强。
三、居家养老基本原则
一是先试点后推广,循序渐进的原则。
二是个人自费购买服务与政府补贴服务相结合原则。
三是政府主导与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四是居家养老服务与推进再就业相结合原则。
四、居家养老的主要任务
(一)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居家养老服务采取区、街道、社区与民间服务实体三级管理、四级运作的方式进行。区政府成立居家养老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居家养老的领导。区民政局和区老龄委办公室是居家养老工作的指导管理机关,负责制定相关政策与方案措施,并主导其运作和走向;各街道办事处是居家养老工作的主管单位和实施部门;各社区配合所在街道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民间非营利性服务机构是承接居家养老各种服务功能的实体,对确定的服务对象实行上门服务和日托照顾。区、街道、社区与民间服务实体的具体职责如下:
1、区民政局和区老龄委办公室负责制定相关政策、搞好指导协调、安排分配资金,并在局(办)内设立居家养老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提出居家养老服务的原则意见,确定服务对象的补贴标准;建立信息库,汇总有关数据,并负责对街道、社区、民间服务实体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考评。
2、街道办事处负责居家养老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实施细则。街道在社发科设立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对社区申报服务对象的资格确认和补贴标准的审核,并对社区和民间服务实体机构进行检查与监督,负责服务补贴经费的结算和发放,负责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3、社区居委会设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站,建立为老服务队伍(下岗职工、外来人员)和义工志愿者队伍(低龄老人),指定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动员,受理服务申请,搞好入户调查,初步确定服务对象及所需服务时间、补贴额度或补贴比例;负责服务时间、服务经费的初审,协助街道对服务实体、服务质量进行跟踪和监督;按区、街道的规范标准分门别类建立居家养老工作服务信息。
4、服务实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负责对服务对象实施上门服务日托照顾。服务项目包括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并根据服务需求变化,规范服务资料,开发新的服务项目,带给专业化、人性化的优质服务。
(二)确定居家养老服务资料和服务形式
1、服务资料:
以生活照料为基本服务,以医疗保健、法律维权、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等为专项服务。具体分为六大类:
(1)生活照料类:为老年人带给托老、购物、配餐、送餐、家政服务等一般照料和陪护等特殊照料的服务。
(2)医疗保健类:为老年人带给疾病防治、康复护理、心理卫生、临终关怀、健康教育、建立健康档案、开设家庭病床等服务。
(3)法律维权类:为老年人带给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维权及维护老年人赡养、财产、婚姻等合法权利等服务。
(4)文化教育类:为老年人带给老年电大、老年校园、知识讲座、学习培训、书法绘画、图书电子阅览等服务。
(5)体育健身类:为老年人带给活动场所、体育健身设施、健身团队等服务。
(6)志愿服务类:为老年人带给邻里互助、谈心交流、精神慰藉等服务。
2、采取上门照料服务和日托服务为主的两种形式:
(1)上门照料服务: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居住在自己家中有部分生活潜力但又不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长期生病卧床及无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的空巢老人带给照料服务。同时,还可由120与110结合起来,以方便老人在碰到突发状况时随时呼叫。
(2)日托服务:通过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为老年人带给生活照料、休闲娱乐、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服务。
(三)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及运作方式:
1、服务对象:服务对象为城市社区75周岁以上需要服务的老年人。重点对象是高龄、独居、经济特困老人且生活自理有困难的`老人。
2、收费方式:根据老年人的年龄、身体状况、家庭经济条件等多种形式,采取无偿、低偿、有偿、义工、社会力量为老服务五种方式。
3、运作方式:以政府购买服务、发放服务券的形式为老年人带给养老支持。不以现金形式发放,而是采用记名“服务券”形式发到老年人手中,专业人员通过带给服务,然后向服务对象收取同等价值的“服务券”再到居家养老指导中心兑换现金。
(1)无偿服务(政府购买服务):三无老人(不适宜去福利院居住的)、75周岁以上独居、空巢老人中享有低保、低保边缘、特困残疾证、特困职工证、国家定补精减职工、重点优抚对象、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部门先进)称号、老居委干部、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经济困难的,每人每月补贴服务券200元。百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补贴服务券100元。
(2)低偿服务:独居、空巢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并且经济比较困难的老人,每人每月补贴服务券50元。
(3)有偿服务(自己购买服务):有经济潜力、需要专门上门服务的老人。
(4)义工服务:低龄老人担当起义工的职责,为服务对象带给服务。社区服务中心逐一记录义工的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统一入档,若干年后,当义工本人需要服务时,由社区服务中心为其带给养老服务。
(5)动员社会力量为老购买服务:针对特殊困难老人的需要,实行企业或社会个人为其认购服务。
五、工作方法和步骤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采取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方法进行。整个工作能够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xx年8月上旬-10月上旬)
主要完成外出考察、工作方案、补贴标准制定、成立区居家养老领导小组、确定试点社区等。
(二)试点阶段(20xx年10月上旬-09年2月底)
1、调查摸底(20xx年4月上旬-8月中旬)。对试点社区的老年人家庭状况进行调查摸底,摸清老年人家庭的底数和真实需求,建立老年人数据库。
2、开展试点(20xx年8月中旬-10月底)。对试点社区进行重点指导、重点跟踪。
(三)总结阶段(20xx年11月上旬-12月底)。总结试点社区工作经验,为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带给借鉴。
六、居家养老的保障措施
经费的筹措采取区、街道二级负担为主和社会各界及热衷慈善事业人士“捐一点”,经济条件许可的老人“筹一点”的办法,保证“居家养老”服务有必要的经费,并逐年有所增加。
养老服务方案 7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县消防安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安主抓、单位主责、全民参与”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时间
20xx年11月5日起至20xx年3月
三、工作任务
(一)扎实做好火灾防范工作
1、全力整治突出问题。11月9日前,各单位要结合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自评验收,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和冬季火灾特点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找准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部署开展针对性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针对人员密集场所锁闭安全出口、堵塞安全通道、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等普遍性问题,公安、消防、安监、工商、教育、卫生等部门要每周至少组织开展1次联合检查、每半月组织开展1次联合夜查,全力防范动态性火灾隐患。严格落实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库(棚)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公通〔20xx〕47号)要求,住建、消防部门联合检查,全面规范、加强小区电动自行车存放管理。针对室外广告牌影响灭火救援、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等突出问题,组织公安、消防、住建、规划、城管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坚决予以拆除。
2、严密组织行业系统消防检查。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行直接监管职责,自上而下逐级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安全监管部门牵头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等易燃易爆单位进行检查;教育部门牵头负责对学校、幼儿园(包括私人开办的幼儿园、午托部)等进行检查;民政部门牵头负责对养老院、福利院(包括私人开办的收养所、孤儿院、老年人公寓)等进行检查;卫生部门牵头负责对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进行检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负责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文化部门牵头负责对娱乐场所进行检查;交通部门牵头负责对长途汽车站、公交车辆进行检查;宗教部门牵头负责对宗教活动场所等进行检查;人防部门牵头负责对人防工程等进行检查;文物部门牵头负责对文物古建筑、博物馆等进行检查;旅游部门牵头负责对旅游景点进行检查。各部门每月20日前要向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县消防大队)书面上报分管领域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各乡镇也要建立完善部门联管联查机制和消防工作联络员制度,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合力整治火灾隐患。
3、深入开展网格化排查。各乡镇要严格落实消防管理人员逐级备案登记制度,配齐消防专管员队伍,健全网格化管理运行模式,确保年内100%的乡镇、街道网格化建设达标。依托街道乡镇综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平台,组织安全监管办、公安派出所、居(村)委会、治安巡防队等基层力量,按照三级网格划分,每周对网格内的`“九小”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小商场、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旅馆、小网吧、小医院、小学校幼儿园、小餐饮场所)、进城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出租屋以及“三合一”(生产、经营、住宿合一)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督促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自觉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4、全面强化社会单位管理。要深入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督促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年底前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达标。要加大消防控制室专项治理工作力度,20xx年3月底前,所有消防控制室建设达标,并落实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责任卡、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合格证和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一卡两证”制度。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要求,加大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维保、检测单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信息公布力度,强化单位守法意识。县消防大队要按照消防监督网格管理工作要求,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单位扎实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
5、始终紧盯重要节点。各单位要在全面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紧盯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全省、全市和我县“两会”期间,集中整治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圣诞、元旦节期间,集中整治公共娱乐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春节、元宵节期间,集中整治商场市场,灯会、庙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和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11月9日、圣诞、元旦、除夕、元宵节当晚,县政府要统一开展“零点”行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开展大规模夜查,尤其是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要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明确基层分包人员严看死守,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6、从严惩治违法行为。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数量不足、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出具虚假报告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对违禁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或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九小”场所、沿街商业店铺违规留宿超过2人的,一律依法予以清理。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以政府名义挂牌督办,力争全国“两会”召开前整改销案;确实难以完成整改的,要责令停业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各行业、系统对消防部门通报的违法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法定权限及时予以查处。
(二)全面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健全消防宣传长效机制。建立政府部门消防宣传联动机制,11月份,各乡镇要召开消防宣传工作通气会,分析宣传工作形势,明确部门、行业、系统消防宣传职责和任务,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开展常态化宣传教育,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普法宣传,推动宣传主管部门将消防宣传纳入媒体公益宣传重要内容。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质监、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就业上岗、技能培训内容,乡镇(街道办)、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要广泛开展群众性消防宣传。
2、丰富消防安全宣传载体。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各乡镇要针对冬季火灾防范特点,采取有力措施,结合“119”消防月活动内容,围绕“认识火灾、学会逃生”的主题,持续开展宣传活动,在全社会掀起消防宣传教育高潮。建立消防宣传橱窗固定阵地。在大型社区、重点单位设立3G消防宣传服务终端,在繁华商业区、大型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设立大型消防宣传橱窗,在人员密集场所设置“三提示”标牌,在居民楼、“九小场所”设置消防安全“三提示”标牌。年内各乡镇必须设立不少于2块消防宣传橱窗。打造移动宣传站点。组织消防宣传车和宣传队,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学校、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文物古建筑等单位场所以及所在街道,开展面对面的消防宣传活动。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大型电子显示屏等,针对冬季火灾易发的重点时间、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常识;节日期间要重点宣传和提示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预防、逃生自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知识。
3、强化媒体消防宣传。打造媒体宣传品牌。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门户网站,开办专题专栏,报道工作动态,高频次播出消防公益广告,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组织媒体舆论监督。要依托当地主流媒体,对重大火灾隐患定期组织媒体公开曝光,尤其要暗访调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火灾隐患,推动隐患排查整治;同时利用已经建立的“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完善工作机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发动新兴媒体宣传消防。要积极引导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兴媒体开展消防宣传工作,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自防自救技能。
4、开展全员消防培训。开展重点培训。加大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施工企业安全员、电工、电焊工等特殊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确保完成年度消防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开展常态培训。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组织培训村“两委”负责人。农业、民政部门要利用自身培训平台积极开展消防知识教育培训,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技能教育纳入保安员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换岗培训的内容。开展帮扶教育。组织社区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室定期举办消防夜校,重点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培训。针对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等社会弱势群体开展消防帮扶教育,全员培训养老院、敬老院、老年公寓、老人护理院等单位从业人员。
(三)着力强化执勤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1、切实加强熟悉演练。消防大队要紧密结合冬季灭火救援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组织官兵深入辖区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场所特别是石油化工、大型商场和市场等重点单位进行实地熟悉,逐一制定“六熟悉”卡,修订完善各类灭火应急救援预案。消防大队每周至少组织2次熟悉;大队每周至少组织1次拉动演练。春节前消防大队对辖区内大型商市场、节日庆典和游园、歌舞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油、电、气、暖等民生重点单位及涉会场所、重点部位等至少实地熟悉演练一遍。
2、扎实开展业务训练。县消防大队要结合冬季练兵工作,着力强化官兵理论学习及体能、技能训练和装备器材操作应用训练。严格执行《执勤中队模块编成作战实施办法(试行)》和《作战训练安全八必须》,完善实战训练操法和等级作战力量编成,规范力量调度和战斗展开程序,不断提高部队快速反应和初战打赢能力,全力确保作战训练全程安全。
3、全面做好战勤保障。县消防大队要结合消防水源调查测试工作,加强对辖区市政消火栓排查整治和维护保养,及时补充基层一线所需的灭火救援装备器材和保障物资,落实防冻保暖措施,确保时刻处于完整好用状态。春节前,消防大队每周组织对车辆装备进行技术检查维护。积极开展装备抢修业务训练,提高灭火救援现场装备技术应急保障能力。制定完善本地区和跨区域战勤保障预案,组织实战演练,落实社会联勤保障机制,加强应急装备物资储备。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当前已经进入冬季火灾易发高发期,风干物燥,气候寒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量大,并且节日集中,商业促销活动频繁,文化娱乐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引发火灾特别是亡人火灾的风险剧增。加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即将召开,一旦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就会引起大量负面报道。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松懈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密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强化督导。各乡镇要建立政府和行业部门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完善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逐级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县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跟踪督促整改;对火灾多发、高发地区和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派出工作组进行实地帮扶,确保问题有效解决。
(三)加强调度,严格考评。县防火安全委员会成立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制定具体的工作考评办法,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凡因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必须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各单位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报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消防大队),每月20日前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全国“两会”闭幕后2日内上报。
养老服务方案 8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6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智慧养老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办〔2019〕2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皖政办〔2021〕16号)和省民生工程有关要求,推进我省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高龄津贴惠及所有80周岁以上老年人,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不低于60%;完成不少于10000户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每市不少于100张(不含合肥、马鞍山2个国家试点市);县(区域)级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改造完成率达到100%;新增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800个,覆盖面不低于30%;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达到52%以上;建成64家智慧养老机构。
二、实施内容
(一)健全老年人补贴制度
补助范围。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高龄津贴;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给予养老服务补贴,经评估确定为轻、中、重度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分档提高补贴标准,用于护理支出。各地可以结合实际合理确定补贴范围和具体标准。
补助方式及标准。高龄津贴,按月发放至个人;养老服务补贴,原则上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服务网络不健全的农村地区可以惠农“一卡通”方式支付。补助标准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决定,并向社会公布补助标准。
实施程序。高龄津贴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养老服务补贴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养老服务补贴原则上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提供。
(二)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
1、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补助范围。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高龄、失能老年人。有条件的地区可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和困难老年人中的`高龄、失能家庭。
补助方式及标准。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逐步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改造内容参考《安徽省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议清单》,给予补贴的改造项目原则上不超过基本项目范围,具体项目和补助标准由各地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乡发展实际确定。
实施程序。按照自愿原则本人或委托亲属、居(村)民委员会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提出申请,社区(村)对评估初审、街道(乡镇)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入户需求评估,提出改造方案,经老年人或亲属签字确认后,由社区(村)初审并逐级报街道(乡镇)、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审批;适老化改造服务机构根据改造方案按标准实施改造,县级民政部门实地验收。
2、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建设
建设标准。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建设标准按照《安徽省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方案》执行。
补助标准。验收合格的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每张床位给予不超过3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
实施步骤。县级民政部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安排试点任务计划,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按照《安徽省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方案》相关要求和程序执行。
(三)优化城乡“三级中心”运营
补助范围。符合《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规范(试行)》的县级养老指导中心、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
补助方式及标准。按照设施规模、服务人数、服务内容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日常运营补贴;各级政府依托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向社会组织、企业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给予政府购买服务补助。补助标准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决定,并向社会公布补助标准。
实施程序。三级中心的运营机构向县级民政部门提交申请,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后商财政部门确定后实施。
(四)发展农村养老服务
1、推进县(区域)级特困供养服务设施建设和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
建设标准。按照《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规范(试行)》等执行。
项目管理。项目建设要严格落实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管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
实施步骤。县级民政部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排定项目实施年度和建设规划,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严格遵守和履行工程建设相关要求和程序。
2、施行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3项制度。
3、补助范围。承接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三项工作的养老服务主体。
补助方式。对承接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三项工作的养老服务主体(社会组织、企业等),给予政府购买服务补助。
(五)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
补助范围。对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兴办,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在民政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的各类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其中对新建以护理型床位为主的养老机构给予适当上浮。居家式、产权式、会员制项目不在补助范围。
补助标准。对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养老机构根据实际入住的人数给予运营补贴(不含自理老人)。运营补贴的标准按照收住对象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运营补贴分别不低于300元、400元和600元。
对社会办养老机构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用于养老机构建设的,按照不低于同期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给予贷款贴息补助。
对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的,给予一定一次性补助。
(六)推进养老智慧化建设
补助范围。对通过验收的智慧养老机构给予补助。
补助方式。各地按照标准对创建情况评估后给予一次性奖补。
实施步骤。各地根据年度任务安排开展创建工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制定经费申报、审批、拨付、使用、管理和监督办法,验收合格的智慧养老机构按照办法进行申领。
三、资金筹措
(一)资金来源。各级财政一般预算安排的资金;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的资金,省、市、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每年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经费不得低于当年本级留存公益金的55%;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给予适当补助,不足部分由市县财政补齐。
(二)资金管理。各地要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加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保险、社会救助等制度的统筹衔接。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贷款贴息补助可用于养老机构房屋建设、设备、设施添置更新费用等。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运营补贴可用于设备添置、人员工资、人员培训、综合责任保险费用等。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省民政厅负责编制规划、制定标准、项目实施督导;省财政厅负责安排落实省级财政资金,督促市、县级财政部门落实补助资金。
(二)部门协作,严格检查。各级民政、财政等部门应加强协调,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建立由民政、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研究和解决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重点和任务,制定详细工作计划。
(三)规范管理,严格监督。各市、县结合实际,制定本级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和经费申报、审批、拨付、使用、管理和监督办法。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实行目标管理。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
养老服务方案 9
为全面落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确定的“将全市75—79周岁农村老人纳入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居家养老城乡一体化建设”惠民实事,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XX〕220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关于为农村8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XX〕12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服务对象
具有市农村户籍的75—79周岁老年人。
二、服务标准
农村75—79岁老人每户每月居家养老服务费标准为100元,按季度结算,每季度末清零,不累计、不结转。
按户执行以上服务标准时,如果家庭中有2位老年人同时符合服务条件的,按同一户家庭执行。每户服务的地址在城市和农村之间的最多可变更2处,且每年变更次数不得超过2次。各类服务项目按照市物价局《关于核准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价格的函》(价函字〔20XX〕28号)明确的具体服务项目和价格,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
三、服务对象确定
农村75—79岁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无需申请,凡农村户籍75—79周岁老年人,由所在镇及村委会工作人员通过智慧养老信息平台采集老年人个人信息和家属信息、健康状况、住址等基本信息,建立电子档案,平台自动根据年龄确定服务对象类别和服务标准,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老年人不跑腿”的'便民利民目标。
四、服务内容
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家政便民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家庭保洁清洗、家电维修、保养等服务。
2、生活照料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定时探望、洗护、理发等日常生活照料服务。
3、健康保健服务: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咨询、定期体检、心理咨询、陪诊就医等服务。
4、法律政策咨询: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各类政策的咨询、建议,切实维护老年人财产、赡养、婚姻等合法权益。
5、精神慰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导、亲情慰藉、聊天谈心,开展节假日或纪念日关怀、关爱等服务。
6、代购代办服务:拓展延伸饮食配餐、代购食材、代做饭菜、代购药品、代购日常用品等服务。
7、日常陪护:重点为孤寡、失能老年人提供亲情陪护、关怀、护理等服务。
市民政局要根据老年人居家生活需求,不断拓展增加服务内容,形成菜单式服务项目,便于老年人选择。
五、实施步骤
1、制定实施方案(4月20日至4月25日)。制定市为农村75—79周岁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2、确定服务机构(5月6日至5月26日)。市民政局按照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程序确定承接服务机构,由中标服务机构完成服务人员培训。
3、开展信息采集(4月10日—5月20日)。市民政局会同农村各镇开展农村老年人信息采集,对60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基础信息采集,建立老年人数据库。
4、对象审批及系统调试(5月10日至5月25日)。市民政局完成对75—79岁老年人信息的审核和智慧养老信息化平台服务流程的调试。
5、正式启动服务。于20XX年6月1日起正式开始服务,由市民政局做好日常服务的监督、质量监管、服务核查、满意度测评、服务回访、服务费支付等工作。对出现的不足和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服务高质、高效。同时,由市财政局做好服务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工作。
六、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市民政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统筹管理、服务监督和评价工作建立服务满意度评价和服务黑、红名单制度,对服务质量好、群众满意的加以表彰奖励,对服务质量差、群众不满意的要制定惩处和服务提升整改措施,要采取多种途径,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内容;加大对镇、村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对服务人员的监管和素质提升。市财政局要将居家养老服务费纳入财政预算,并监管资金使用情况。农村各镇要把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按时高质量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并监督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果。
2、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市民政局要牵头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监管制度和评估制度,认真落实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对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适时评估,受理老年人投诉,开展入户调查,核实服务项目、质量和补助费使用情况,征询老年人的意见,做好满意度测评,督促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质量,确保老年人的综合满意率达到95%以上。服务企业要建立健全各项服务制度,制定服务标准,落实服务考评制度;要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广泛推行微笑服务、贴心服务,有效避免服务态度生冷、简单、粗暴等行为;要做好服务人员安全保障,应当为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落实服务保障制度,建立服务人员体检制度,确保服务人员安全服务。
3、加强宣传,总结经验。市民政局和农村各镇、村委会要加强对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政策的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敬老、社区助老、家庭养老的良好风气。市民政局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服务质量评估体系、服务管理运行机制,认真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提出有效对策和措施,推进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健康发展。
养老服务方案 10
随着人口老龄化迅速发展,养老问题日益突出。20xx年底我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约xx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xxx%。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发挥养老服务业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和《x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老龄事业发展“xx”规划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强化政策引导,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建立与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统筹城乡的适度普惠型养老服务体系,使老年人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认真履行规划指导、政策扶持、监督管理等职责,用心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发展模式和运行机制。
2.坚持因地制宜与统筹发展相结合。立足实际,科学制订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整合各类资源,优化空间布局,统筹城乡养老事业全面科学发展。
3.坚持突出重点与适度普惠相结合。在重点保障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困难老年人服务需求的基础上,不断扩大为老服务范围,推动养老服务业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4.坚持居家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充分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着力巩固家庭养老地位,促进代际和谐。多举措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探索并实行具有蛟河特色的养老模式。
(三)总体目标:
到20xx年底,xx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实现全覆盖,xx%以上的乡镇和xx%以上农村社区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全面推进中心城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和农村养老大院建设,日间照料服务基本覆盖中心城区社区和xx%以上的农村社区,完善城乡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扶持发展民办养老机构,到达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xx张。到20xx年xx月底全市拥有养老床位数xxxx张,基本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适度普惠型养老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巩固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
1.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到20xx年底,建立覆盖中心城区、乡镇街区和社区(村)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中心城区街道和社区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xx%以上的乡镇街区和xx%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全面掌握老年人及家庭成员的基本状况、健康状况和服务需求等信息,推进信息平台与居家养老服务实体的有效连接,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带给及时、便捷的服务。
2.大力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引导吸收社会各种服务资源和经济实体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有效聚合功能区域内的服务资源,重点开展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康复、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居家养老服务,构成体现居家养老特点、需求与服务对接、各类服务资源配置相对完整的.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体系,使居家老年人遇到的实际困难能够得到有效解决,生活和医疗服务得到基本保障。
3.加强特殊群体的居家养老服务。针对高龄、独居、失能等特殊老年群体的特点和需求,采取低偿和有偿服务的方式,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带给家庭陪护、基本生活照料、特殊护理、紧急援助等服务。同时,进一步引入市场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和服务资料,探索建立特殊养老群体分级分类服务办法,满足其多样性的服务需求。
4.探索老年宜居社区建设。不断改善老年人基本居住条件,实物配租应优先面向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老年人家庭。在老年人集中居住的城区住宅开发建设中,要充分思考老年人居住、上下楼和出行等方面的需求。同时,结合城镇化建设和商品住宅开发,探索建设一批规模适度、功能齐全、满足老年人集中居住的老年宜居社区。
(二)推进城乡社区养老服务:
1.推进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在每个城镇社区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以养老服务站为载体,全面掌握老年人服务信息,整合服务资源,组织为老服务活动,对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带给政策保障和帮忙,构成全方位、多样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品牌。
2.推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建设。结合农村社区建设,依托建制村或有条件的自然屯建设居家养老服务大院,为农村老年人带给必要的室内外活动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文体活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结对帮扶、邻里守望等方方式,推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提高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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