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乡村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乡村脱贫计划

更新时间:2022-05-17 17:52:47 梦想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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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乡村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乡村脱贫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重大部署,加快推进全面小康建设目标,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贯彻〈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川委厅〔2014〕9号)和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创新机制深入推进六大扶贫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广委办〔2014〕6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2018年乡村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乡村脱贫计划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精神,紧紧围绕县委“两城两县四基地”建设和“五化”战略决策部署,把握“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基本思路,坚持全党动员、全民参与、全力攻坚、精准扶贫,聚焦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把北部贫困地区、移民库区作为主战场,把实现脱贫致富同步小康作为首要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乡镇为主体,以村(社区)为单元,将精准识别和精准帮扶相结合,大力实施基础扶贫、新村扶贫、能力扶贫、生态扶贫、社会保障扶贫等“五大扶贫”工程,全面推进道路畅通、公共服务(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宽带互联网、金融网点、农村客运到村等“五到贫困村”建设,实现安全饮水、电力保障、危房改造、产业扶持、技术培训、政策性保障(农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低保等)等“六进贫困户”目标,推动贫困地区更好更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围绕让贫困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总体要求,以乡镇党委、政府为主体,县级部门通力合作,每年完成40个贫困村、6000户贫困户、2万贫困人口的脱贫解困任务,确保9.55万扶贫对象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基本医疗、教育和住房等“两不愁、三保障”,着力解决贫困村、贫困群众增收难、行路难、饮水难、上学难、就医难、用能难等突出问题。到2019年,实现100%的贫困村向新农村、小康村转变,100%的贫困户向宽裕户、小康户转变,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提前“脱贫摘帽”,在全省山区县率先实现全面小康。

二、重点工作

以集中连片、整村推进为抓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做好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方面的10项重点工作,全面带动和推进各项扶贫开发工作。

(一)村级道路畅通工作。积极推进村(社区)通水泥路(油路)建设,提高农村公路通达通畅水平。启动重点乡镇间联网路建设,推进示范新村、新农村综合体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工程,延伸通达通畅深度,提高农村公路网络化程度和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加快村内道路硬化和村主干道改造升级,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和中小危桥改造,有效解决运输难、行路难问题。到2015年,实现全部乡镇通油路,90%的村通水泥路或油路(通至村委会),85%的村通客运班车。到2017年,实现95%的村通水泥路或油路,90%的村通客运班车。到2019年,实现具备条件的村全部通水泥路(油路)和通客运班车,城乡一体的现代交通运输体系基本形成。(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机局、县以工代赈办按职责分工参与)

(二)农田水利和饮水安全工作。规划和实施一批骨干水利项目,加快现有库、堰、塘的整治标改,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建设稳产高产基本农田。积极实施农村安全饮水项目,逐步推广农村适度规模集中供水,构建以区域集中供水工程控制为骨干、以分散供水工程为补充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网络,提高集中供水受益率和自来水普及率。到2015年,建成基本农田50万亩,70%的困难家庭人均建成0.5—1亩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全面解决《广元市“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规划》内我县剩余的0.53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到2017年,建成基本农田80万亩,85%的困难家庭人均建成0.5—1亩稳产高产基本农田,提高集中供水受益率和自来水普及率。到2019年,农业生产用水保障体系基本建成,90%的困难家庭人均建成0.5—1亩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成。(县水务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和园林局、县卫生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以工代赈办、县农发办按职责分工参与)

(三)农村能源改善工作。科学制订农村电力保障工作实施计划,积极争取农网改造项目资金,加快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打破城网、农网的传统划分,着力解决用电难、用电贵等问题。

进一步发展风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利用项目,在农村特别是贫困户中积极推广沼气池建设,逐步普及使用太阳能热水器,积极支持农村管道燃气工程,使具备条件的村(农村社区)尽可能使用管网天然气。到2015年,沼气保有量力争达到14.1万口,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率达到30%,农村居民生活生产用电需求得到基本保障。到2017年,沼气保有量力争达到14.5万口,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率达到35%,农村居民生活生产用电需求得到有力保障。到2019年,沼气池保有量力争达到14.9万口,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率达到40%,服务同优、网架同强、同网同价、管理同质的城乡电网体系基本建立。(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天然气工业园区管委会、苍溪供电公司、苍溪港华燃气公司按职责分工参与)

(四)危旧房改造工作。整体推进纳入秦巴片区规划的生态小康示范村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积极争取项目补助资金,引导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内的D级和C级危房户积极实施危房改造。按照政策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通过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搬迁、地质灾害自愿搬迁、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式把生产生活条件恶劣、自然灾害频发地区的农村人口有计划、有步骤地易地扶贫搬迁到本地集镇、新村聚居点、现代农业园区、工业园区、旅游园区等配套设施完善的地方。统筹安排市、县财政扶贫资金,集中用于解决搬迁户宅基地、生产用地和林地。到2015年,完成规划内80%的农村困难家庭D级危房改造,50%的C级危房改造,60%的困难家庭实现改水、改土、改厨、改圈、改厕等“五改”,60%的村完成垃圾收集点、公共排污设施和商业服务网点等配套设施建设。到2017年,完成规划内90%的农村困难家庭D级危房改造,70%的C级危房改造,75%的困难家庭实现“五改”,80%的村完成垃圾收集点、公共排污设施和商业服务网点等配套设施建设。到2019年,全面完成农村困难家庭D级和C级危房改造,90%以上的困难家庭实现“五改”,100%的村完成垃圾收集点、公共排污设施和商业服务网点等配套设施建设,因生存环境恶劣、自然灾害等需要搬迁的贫困农户基本实现自愿避灾搬迁,并实现全部妥善安置。(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园林局、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县畜牧食品局、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县旅游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以工代赈办、县残联和金融部门按职责分工参与)

(五)特色产业增收工作。加快农业科技队伍和特色产业技术服务中心建设,推进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科技创业式扶贫,提升农业产业附加值和科技含量。围绕“1+3”特色产业总体规划,大力发展优质猕猴桃百亿产业,做大做强苍溪梨、生猪、肉(毛)兔、优质核桃等增收产业,推进产业规模化和集约经营。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家庭牧场。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围绕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依托独有的红色文化和民俗文化、自然风光等优势,发展壮大红色旅游、民俗文化旅游、乡村生态观光旅游。加大对贫困乡村、贫困农户旅游产业发展政策、资金扶持力度,着力推动农家乐建设,促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发展,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进一步拓宽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到2015年,力争每户贫困户有一个以上增收项目,培育形成初具规模的特色优势产业,并有专业合作组织或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带动,农民人均纯收入0.84万元以上。到2017年,实现每户贫困户有增收项目2个以上,特色优势产业、专业合作组织和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万元以上。到2019年,“跨村联乡、跨乡联县”特色支柱产业体系基本形成,贫困农民依托特色产业增收,年人均纯收入达到1.5万元以上,贫困农户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县农工委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园林局、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县畜牧食品局、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县旅游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供销联社和金融部门按职责分工参与)

(六)公共服务保障工作

1.大力推进教育扶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科学布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保障学生就近上学。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和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力度,完善家庭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力争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学生全部都能接受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落实学前教育3年提升计划。到2015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4%,在校生普职比例大体相当。到2017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在校普职比例基本达到国家规定。到2019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力争达到100%,普职比例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构建教育信息化网络体系,加快发展远程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增加贫困学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机会。(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牵头,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按职责分工参与)

2.加快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进一步健全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逐步提高儿童医疗卫生保障水平。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加大对计划生育贫困户的扶持力度。加强农村卫生计生技术人才培养,提升乡村卫生计生队伍服务水平。加大重大疾病和地方病普查防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到2015年,县、乡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基本健全,每个村有村卫生室1所以上,并有卫生计生技术人员1名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到2017年,县、乡镇、村三级卫生计生服务网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7%以上。到201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全覆盖,贫困地区群众获得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更加均等,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保持低生育水平,逐步实现人口均衡发展。(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牵头,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县残联按职责分工参与)

3.推动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事业。深入推进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农村电影放映、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和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文化传播工程建设,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组织开展群众文体体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到2015年,构建“农村5公里文化圈”,乡镇固定公益电影放映点覆盖率达到90%以上,村级体育健身设施覆盖率达到40%以上,本地广播电视信号覆盖率达到80%。到2017年,“农村5公里文化圈”基本形成,乡镇固定公益电影放映点覆盖率达到95%以上,村级体育健身设施覆盖率达到55%以上,本地广播电视信号覆盖率达到85%。到2019年,乡镇固定公益电影放映点覆盖率达到100%,村级体育健身设施覆盖率达80%以上,本地广播电视节目实现全覆盖。(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县体育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团县委、县精神文明办按职责分工参与)

4.加快贫困村信息化建设。推进贫困村接通符合国家标准的宽带互联网,整合开放各类信息资源,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每个村至少确定1名有文化、懂信息、能服务的信息员,加大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其信息获取和服务能力。村组基本实现通宽带互联网。到2015年,村互联网覆盖率达到100%,解决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的宽带接入问题,培育一批信息员。到2017年,村全部通宽带、有1名以上信息员。到2019年,村内各组实现通宽带、并有1名以上信息员。(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牵头,县农工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县统计局按职责分工参与)

(七)发展能力提升工作。整合全县各类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加强农村实用技术和乡土人才培训,提高农村群众实用技术水平,增强贫困群众致富能力。突出抓好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扎实开展劳务扶贫培训,加强对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的就业指导和服务,提高转移就业创业能力,引导、鼓励多渠道就业创业,通过转移农村人口致富农民、富裕农村。到2015年,70%的农户、60%的贫困户每户至少有1人掌握1项以上实用技术,农村群众就业技能水平明显提高,50%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家庭户均有1人以上非农转移就业,就业率稳定在85%以上。到2017年,85%的农户、75%的贫困户每户至少有1人掌握1项以上实用技术,农村群众中高级职业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70%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家庭户均有1人以上非农转移就业,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到2019年,100%的农户户均至少1人掌握1项以上实用技术,90%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家庭户均有1人非农转移就业,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努力实现具备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多种形式就业。贫困地区80、90后新生代农民工和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均免费接受1次以上职业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整体就业素质得到提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局牵头,县水务局、县林业和园林局、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县畜牧食品局、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县民宗局、县残联按职责分工参与)

(八)社会保障工作。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发展政策性保险事业,巩固和提高农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到2015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五保”供养制度和临时困难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到2017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五保”供养制度和临时困难救助制度基本完善。到2019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五保”供养制度和临时困难救助制度更加完善,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允许有缴费能力的城乡居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建立完善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实施统一的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失业保险政策,农村社会保障、政策性保险和社会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努力减少困难群众因病返贫、因灾返贫现象。(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局牵头,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县惠民帮扶中心、县残联按职责分工参与)

(九)生态环境保护和利用工作。加强贫困地区生态建设,深入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水资源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工程,提高森林覆盖率和生态系统稳定性。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水土保持等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增强防灾减灾能力。依托生态优势,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工业,使生态经济成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增收的重要来源。到2015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48%,贫困群众收入中生态经济占30%以上。到2017年,森林覆盖率达到49%,贫困群众收入中生态经济占35%以上。到2019年,森林覆盖率达到50%,贫困群众收入中生态经济占50%以上。(县环境保护局、县林业和园林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县畜牧食品局、县旅游局、县以工代赈办按职责分工参与)

(十)金融服务扶贫开发工作。认真落实国家扶贫贴息贷款政策,扩大扶贫贴息贷款规模,深入推进“金融支持扶贫惠农工程”。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争每年全县各项贷款增速高于全市平均增速,新增贷款占全市贷款增量的比重高于上年同期水平。鼓励金融机构向乡镇和贫困村(社区)延伸服务网点,统筹增设固定网点、定时服务简易网点和多种物理机具,支持组建主要服务“三农”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推动农村支付结算“迅通工程”建设,改革农村支付环境。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小额信用贷款和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农村青年、妇女和贫困党员创业工作。创新涉农贷款抵质押手段,探索发展土地流转收益权、农户房屋、林权等抵质押贷款,创新和推广“企业+农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等融资模式,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壮大。认真落实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助政策、农户贷款税收优惠、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等政策。推动金融扶贫与贫困村互助资金创新、扶贫小额保险试点工作。积极发展农村保险事业,鼓励保险机构在村建立服务网点,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农业保险、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农房保险、农机保险、森林保险等业务。到2015年,60%的贫困户都能使用到户扶贫贴息贷款,70%的贫困村设立农村保险服务网点。到2017年,75%的贫困户都能使用到户扶贫贴息贷款,85%的贫困村设立农村保险服务网点。到2019年,100%的贫困户都能使用到户扶贫贴息贷款,100%的贫困村设立农村保险服务网点。(县金融办、人行苍溪支行牵头,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按职责分工参与)

三、健全机制

建立“县负总责、部门联挂、乡镇抓落实”的扶贫攻坚管理体制,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充满活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形成扶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一)创新扶贫开发工作考核机制。从起,县委、县政府继续对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进行单项考核奖励,提高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在目标绩效管理中的权重,并在农业农村工作、民生工程单项考核中增加考核减贫增收和脱贫解困目标任务。把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乡镇的重要考核指标,将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脱贫解困情况纳入乡镇和驻村帮扶县级部门的双向考核。乡镇考核结果作为下年度竞争性分配项目资金的主要依据。对各牵头负责和参与单位,重点加强对责任落实、资金投入等的考核。对任务完成差和履职不到位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员严格问责。(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委目标管理督查室、县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室、县直机关工委、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县统计局按职责分工参与)

(二)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严格依照识别标准,采取“十步两公示一公告”的工作方法精准识别贫困村和贫困户。严格贫困户管理,做到户建卡、村建册、乡镇建档、县建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管理。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动态管理,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退出和纳入手续,使稳定脱贫的贫困人口及时退出,低于扶贫标准的农户及时纳入,实现农村贫困人口有出有进、进出有序。坚持分类指导,逐村逐户研究制定帮扶措施,明确增收目标、帮扶项目、具体措施等,做到“一村一策、一户一法”,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精准滴灌”,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扶贫措施与识别结果相衔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特惠到贫困户,涉农资金普惠到村到户,真正把资金用在最贫困的村、最困难的户、贫困群众最紧迫的事情上。(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牵头,县农工委、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宗局、县统计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按职责分工参与)

(三)强化干部驻村帮扶机制。结合“双联”工作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分乡镇成立扶贫攻坚督导工作组。统筹安排省、市、县帮扶力量,向每个贫困村派驻帮扶工作队。省、市定点扶贫单位以及全县副科级以上和纳入财政一级预算的县级部门、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国有企事业均联系帮扶贫困村,每个贫困户确定一名帮扶责任人,实施“万名干部帮万户、万名党员扶万户”工程。无县级及以上帮扶单位的贫困村的贫困户由乡镇整合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当地有帮扶能力的村组干部、党员联系帮扶。落实帮扶责任,制定2014—2019年帮扶规划,原则上不脱贫不脱钩,提前脱贫提前脱钩。机关事业单位每年节省的“三公”经费主要用于定点帮扶,助推我县贫困户全面脱贫解困。驻村工作队要充分发挥职能职责,确保驻村工作队成为“精确滴灌”的“管道”。加大对驻村工作队的指导和考核力度,关心和爱护驻村干部,按政策落实相关补贴待遇。(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牵头,县委统战部、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县国资局、团县委,各乡镇按职责分工参与)

(四)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机制。积极适应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新形势,把扶贫项目资金分配与工作考核、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结果相结合,实行以奖代补、绩效考核等办法分配资金。推行扶贫项目竞争立项,让能够用好管好资金的地方优先得到扶持。以扶贫攻坚规划和重大扶贫项目为平台,整合相关涉农项目资金,集中连片解决突出贫困问题。细化明确项目资金补助的环节和标准,属公共服务和基础建设的项目资金特惠到贫困村,产业扶贫、危房改造、技能培训、金融扶持等资金特惠到贫困户。从起,县本级财政每年整合安排1200万元以上投入扶贫攻坚,主要用于补助贫困农户实施增收项目,同时根据县财政收入增加幅度,逐年增加本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强化项目村的实施主体责任、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管主体责任,充分利用“一事一议”调动村民参与项目建设和质量监督的积极性,组织实施好扶贫项目。县级相关部门负责强化项目和资金监管,加强对资金审计结果的监督。继续坚持和完善县、乡镇、村资金项目三级公告公示制度,积极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作用,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力度。逐步引入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县财政局牵头,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审计局、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按职责分工参与)

(五)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巩固提升定点扶贫、对口帮扶长效合作等社会扶贫成果,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以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开发。积极探索多种社会扶贫方式,搭建公开媒体信息平台,畅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参与帮扶贫困户的渠道,积极开展“光彩事业行”“远山结亲、以购代帮”“志愿助残行动”“圆梦助学”“安康家园”“博爱梨乡”等社会帮扶活动,实施“千名成功企业家帮扶千户特困家庭”“千名爱心人士资助千名贫困学生”工程。按照国家税收法律及其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扶贫捐赠税前扣除、税收减免及各类市场主体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给予相关支持等扶贫公益事业税收优惠政策。成立扶贫开发协会,组建扶贫志愿者队伍,开展“扶贫济困日”“贫困乡村行”“寻找最美扶贫宣传大使”等活动,为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奉献爱心搭建组织动员平台,激发全社会参与扶贫的热情和潜力。按相关规定做好表彰奖励社会扶贫先进集体和个人工作,对扶贫成效明显、贡献特别突出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可在尊重其意愿前提下给予项目冠名。(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农工委、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直机关工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国资局、县工商局、县经合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县民宗局、县残联、县外事办按职责分工参与)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一把手负总责,负责统筹制定扶贫攻坚实施规划,亲自研究解决扶贫攻坚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要切实履行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实施主体职责,落实人员保障,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扶贫开发工作。各乡镇扶贫攻坚督导工作组组长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扶贫规划、项目、资金、工作“四到位”。本方案所确定的牵头部门要制定改革创新扶贫机制和推进重点工作的具体措施,并于每年8月底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送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领导小组。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着力建强乡镇和村两委领导班子,选好配强基层组织带头人,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和水平。鼓励和选派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年轻干部、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企业经管人员、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和扶贫志愿者等到贫困村工作。加强农村科技服务队伍建设,提高科技服务水平,确保所有村组干部和党员均能接受1次以上能力提升培训,带富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

(三)加大攻坚力度。整合各方力量,构建“国省扶持、地方扶持、社会扶持”三位一体帮扶机制。主动争取国家、省、市项目扶持,坚持统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各类涉农项目资金“双统筹”原则,集中安排、打捆使用。县财政整合安排落实贫困户(含移民贫困户)每户3000元以上的增收项目启动资金。加强对扶贫攻坚各类项目资金的统筹规划、规范使用、严格管理、有效监督,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雪中送炭、引领示范作用,防止锦上添花、重复投入。

(四)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宣传力度,积极宣传贫困地方群众自强不息、战胜贫困的先进事迹,总结推广扶贫开发实践经验,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广泛参与扶贫开发事业,激发贫困地区干部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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