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2018年征兵出台系列优待政策
更新时间:2022-06-20 02:59:04 辽宁征兵网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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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2018年征兵出台系列优待政策
14日,鞍山市大街小巷掀起了征兵宣传热潮。在国家、省先后出台了相关政策后,鞍山也出台了一系列征兵优待政策。
优抚金提高一倍以上
今年的优抚金,经济补助标准、退役金标准、津贴标准都比往年有所提高。
经济补助标准照比往年提高了一倍以上。经济补贴是退役义务兵按入伍时当地上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额发给,鞍山市今年的标准为3.4万元。而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按以上标准发放的基础上,每多服役一年增加不低于1000元补助。
退役金标准是指退役义务兵服役2年,每年发给退役金4500元,2年合计9000元。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每年发给退役金4500元。
津贴标准是指义务兵服现役期间,第一年每月津贴500元,第二年每月津贴600元,服现役2年津贴总额为13200元。
鞍山市在全国率先成立了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开设47个门类、342个专业,实现了有意愿的退役士兵100%能够得到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100%推荐就业。
打破城乡二元征兵模式
冬季征兵的突出特点,就是取消非农业户口青年征集比例限制。在鞍山市,铁东区、千山区、海城市、台安县、岫岩满族自治县都涉及到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征兵比例问题。
千山区武装部副部长潘迪友介绍,政策出台后,在预征青年中起到了积极作用,尤其调动了非农户口青年的征兵积极性。而且打破了城乡优抚金差别的现状后,也一定程度调动了农业户口青年的应征积极性。
高校大学生当兵优惠多
今年,除了提干、考取军事院校、选取士官、优待安置等政策外,对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取消缓征规定。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不但可以享受助学金,还可以保留学籍,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
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包括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院校及自考类院校学生)征集,享受相关优待安置政策,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往届高校毕业生征集,享受相关优待安置政策,不享受国家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政干〔2015〕27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享受相应士兵提干政策。
在校大学生征集,鼓励高等学校在校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国家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出台了《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办法》,决定自起,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复学后实施相应的学费资助。国家对每名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按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计算,最高不超过6000元。
各征兵单位为大学生应征入伍开辟“绿色通道”,实行报名、体检、政审、定兵“四优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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