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2-09-29 12:45:55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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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1

  按照中共陇南市委办公室、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陇办发〔2017〕58号),市纪委、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市扶贫领域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陇纪发〔2016〕12号),结合我办职能,市金融办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市金融扶贫贷款领域开展“查不正之风、保障金融扶贫贷款政策落实,查处腐败问题、保障金融扶贫贷款安全”(以下简称“两查两保”)专项行动。为保证“两查两保” 专项行动有序有力开展,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目的意义

  在全市扶贫领域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是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市纪委着眼防治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保障和促进脱贫攻坚战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既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举措,也是落实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既是解决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需要,也是实现脱贫攻坚这一最大政治任务的`重要保障。市有关银行业机构,各县区政府金融办、机关各科室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从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把开展“两查两保”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协调部署,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 目标任务

  全面检查2013年以来金融扶贫贷款政策落实、贷款使用情况,做到贷款、区域、承贷行和受益群众全覆盖,不留死角。既要立足当前解决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又要着眼长远抓落实见实效,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改革金融扶贫贷款管理体系,形成保障金融扶贫贷款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一)查处不正之风,保障金融扶贫贷款政策落实。着力解决:

  1.承贷行对扶贫贷款审查不严,监督检查流于形式,贷款发放不精准。

  2.承贷行在扶贫贷款发放工作中庸懒散软、吃拿卡要,推诿扯皮、优亲厚友,办事不公,暗箱操作等问题。

  4.承贷行在扶贫贷款发放工作中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等问题;

  5.其他影响金融扶贫贷款政策落实的不正之风。

  (二)查处腐败问题,保障金融扶贫贷款安全。着力解决:

  1.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私存私放金融扶贫贷款等问题;

  2.挤占挪用金融扶贫贷款等问题;

  3.其他影响和干预金融扶贫贷款政策落实的腐败行为。

  三、方法步骤

  (一)认真开展自纠自查。农行陇南市分行,各县区政府金融办、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认真学习省纪委、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扶贫领域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甘纪发〔2016〕3号)和市纪委、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市扶贫领域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陇纪发〔2016〕12号)精神,制定详细具体、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行动目标、细化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逐项抓好落实。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组织力量集中查找、纠正和解决问题,把自查自纠情况和“两查两保” 专项行动自查问题统计表(见附件)于8月25日前报市金融办。

  (二)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市金融办将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督检组,适时会同陇南银监分局对各有关单位“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农行陇南市分行,各县区政府金融办、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成立专门的检查组,对本系统本县区金融扶贫贷款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深入查找在金融扶贫贷款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责任单位一件一件抓好整改落实;对涉嫌违纪违规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部门。要把开展监督检查情况于8月30日前报市金融办。

  (三)加大查处通报力度。各有关单位要把查处金融扶贫贷款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列为执纪审查工作的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按程序严肃问责。要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发现的轻微违纪问题该提醒的及时提醒,该批评的严肃批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对严重的违纪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该纪律处分的要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置。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通过集中通报、定期通报、会议通报、媒体通报等形式,对查处的违纪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增强警示震慑效应。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把落实金融扶贫贷款,查处金融贷款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常研究、常谋划、常推动、常落实。

  (二)扎实推进源头治理。各有关单位在深入查找问题的同时,要认真分析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完善措施、堵塞漏洞,预防和减少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要通过查处问题、抓源治本,达到“保障金融扶贫贷款政策落实、保障金融扶贫贷款安全”的目的。

  (三)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各有关单位要紧密结合单位职能和承担的脱贫攻坚任务,靠实工作责任,采取扎实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2

  为深入开展在扶贫领域“查处不正之风、保障扶贫政策落实,查处腐败问题、保障扶贫资金安全” (简称“两查两保”)专项行动,根据省纪委驻省厅纪检组、市纪委、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全市扶贫领域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扶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逐个全面检查2013年以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建设是否招投标、项目监理是否到位、验收是否达标;资金拨付是否到位、管理使用是否规范;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等问题。

  (一)查处不正之风,保障扶贫政策落实。重点查纠:

  1.项目审核不严,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应当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或发现了不报告、不纠正的问题;

  2.项目制度落实不严格,项目招投标不规范,存在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问题;

  3. 项目所在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未能得到充分保障,项目选址、设计未能与群众意愿充分契合,存在整治后的土地被撂荒的问题。

  (二)查处腐败问题,保障扶贫资金安全。重点查纠:

  1、项目设计不合理,严重浪费项目资金的问题:

  2、多头、重复、虚报项目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

  3、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未做到专款专用,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将项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以外的其他建设,以及违规设立“小金库”等问题;

  4、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扶贫项目出现“豆腐渣”工程或烂尾工程,给扶贫攻坚造成较大损失等问题。

  二、工作措施

  1.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责任主体: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党组)。

  2.切实担负起项目建设廉政责任,对项目建设进度、项目资金监管、质量和效益负责,保障扶贫资金使用安全(责任主体: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局办公室、耕保科、地环科、双联办)。

  3.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预防和减少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责任主体: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局办公室、耕保科、地环科)。

  4. 加强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从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管理入手,用纪律管住绝大多数(责任主体:局纪检组、办公室、监察室,各县区国土资源局)。

  5. 把查纠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督查的重要内容,紧扣 “1236” 扶贫攻坚行动和“19”个精准扶贫方案,紧盯扶贫攻坚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深入查纠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监管、扶贫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责任主体:局纪检组、办公室、耕保科、地环科、双联办,各县区国土资源局)。

  6. 对十八大以来的信访件进行“大起底”,对涉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逐一梳理排查、进行回头看,建立台账、挂牌督办、限期办结(责任主体: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局办公室、信访室、纪检组)

  7. 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快处、严查严处,形成强大震慑。(责任主体: 局纪检组、监察室,各县区国土资源局)。

  8. 对主体责任不落实、推动扶贫攻坚工作不力,按期完不成脱贫攻坚任务的,项目资金监管责任缺位的,对有关领导干部严格实施问责。对发现的违纪问题一律实行“一案双查”,严格倒查追责。(责任主体:局纪检组、监察室,各县区国土资源局)。

  9. 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办法》,对查处的违纪问题点名道姓进行通报,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对具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专题通报,既剖析个案又分析群案,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治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发生(责任主体: 局纪检组、监察室,各县区国土资源局)。

  10. 向社会公开信访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引导群众通过 “12388”、“12317” 、“一键通”、“人人拍”等举报平台,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

  三、有关要求

  (一) 深化思想认识。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把开展专项行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统筹部署、协调推进,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局各有关科室要及时向市局和局纪检组报告开展专项行动有关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报告违纪问题线索,主动加强与地方纪委、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联系协调,争取工作支持。

  (三) 细化实化任务。各县区国土资源局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实化措施、 强化落实,认真做好“重点查纠”问题的自查自纠工作,并于9月份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上报市局办公室和纪检组。局各有关科室要结合部门职责认真研究提出开展专项行动的具体措施,对2013年来实施的项目按照“六个是否”标准和“重点查纠”要求逐个检查,建立健全台账,以严的态度、实的作风力促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于9月份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向局党组、纪检组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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