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方案

更新时间:2023-12-28 09:12:07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推荐)安全方案10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方案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安全方案10篇

安全方案 篇1

  高20xx届“毕业晚会”将于20xx年5月31日晚上7:30--10:00在校田径场举办。为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进行,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各班主任、政教干事和治安人员

  二、活动前的准备工作。

  1、活动前要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全方位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要求各班主任组织学生参加活动前,要对本班的.学生进行晚会活动安全的教育,对每个细节提出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

  2、要求学生统一穿校服,不准带手机,不允许将社会闲杂人员带入校园。

  3、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校园巡逻,防止校外不良人员进入校园。

  三、组织过程。

  1、加强学生考勤。各班主任要清点好本班学生人数。

  2、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各班主任不得远离本班学生,时刻注意活动场内各种安全动态,以便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3、加强活动现场管理。各班主任要教育本班学生提前进场,按照指定位置就座。活动期间严禁学生私自离开晚会活动现常

  4、设活动期间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和保卫工作,严禁无关人员私自进入校内或滋事。各班主任负责全程安全监察,加强巡视,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各种意外和伤害事故,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5、活动结束退场时,各班学生要服从指挥,清理会场垃圾,按秩序退常

  四、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

  1、若有学生发生意外冲突和伤害,各班主任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置。第一时间向年级、学校领导反映情况。

  2、校外人员破坏秩序、经劝阻不离开活动现场的,可由保卫人员强行将其带离,拒不配合,情节严重的,视情况报110。

  3、活动中,如果出现各种不可预知的紧急情况,各班主任要及时组织学生,听从领导统一指挥。

安全方案 篇2

  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法律和法规,以及甲方所提供的数据,为确保贵单位检测项目的电气设备及其供电线路能够安全、稳定运行。我公司计划对贵单位检测项目进行201 年度消防安全检测。我单位初步确定的具体检测方案如下:

  一、电气安全检测项目

  变压器、配电柜、配电箱、开关、插座、照明灯具、线路敷设等的电气安全检测。

  二、检测时间

  20xx年 月 日 9:00时开始至17:00时结束。

  三、人员组成

  检测队队长:

  检测队员:

  四、检测前准备工作

  (一)用电设备检查开始前,物业公司工程部电气技术人员需向我单位技术人员进行相关技术交底,进行安全提示,确定双方操作和监护人员。在检测过程中,物业公司工程部电气技术人员应全程在现场监护,并在每台设备检测完成后,逐一进行检查,确认设备运行正常。

  (二)在当天检测工作结束后,由物业公司工程部电气技术人员对检测员的检测结果进行确认(并签字)。

  五、具体检测分组及步骤:

  根据贵单位所提供的数据,我单位对贵单位建筑的电气设施检测初步分两组,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小组、负责电气安全检测工作,包括:开关、插座、照明灯具、线路敷设等的电气安全检测。检测员:

  由1名检测员负责,物业公司派1名熟悉楼内电气设施的电工配合检测。

  第二小组、负责电气安全检测工作,包括:配电柜、配电箱、线路敷设等的.电气安全检测。检测员:

  由1名检测员负责,物业公司派1名熟悉楼内电气设施的电工配合检测。

  六、具体检测项目及抽检比例如下:

  1、检测项目:变压器、高、低压配电装置、照明灯具、开关、插座、线路敷设。

  2、抽检比例:变压器、高、低压配电装置及大型电气设备等全部检测。照明灯具、开关、插座和其他用电电器应按防火分区进行抽检,抽检率不低于30%。在电缆沟、竖井、电缆隧道等成束敷设的电气线路全部检测,分支线路应按防火分区进行抽检,抽检率在20%。

  七、检测结果

  (一)此次消防检测工作结束后,我单位技术人员将会向甲方通报当天的消防检测工作情况及检测结果。如甲方对检测结果有异意,我单位将于检测当天进行复检。

  (二)此次消防检测工作结束后,我单位会按合同要求及时出具消防检测报告。

  (三)如检测报告中确有不合格项,甲方应对不合格项进行整改,完成整改后及时通知我单位进行复检。我单位会尽快按排时间进行复检,并出具复检报告。

  北京×××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安全方案 篇3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根据市交通局转发的关于《关于做好防范大雾天气影响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来总结。切实做好防范大雾天气影响交通安全的各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监测、预报工作。大雾造成能见度极低,领导重视。容易诱发群死群伤的恶性交通事故。镇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层层落实责任制,制订各种应对措施,以最大程度地主要受影响的有:

  一是崎岖多弯的山区公路运输,减轻雾害影响。镇地处山区。

  二是 综合场的渡船航运。为此,镇在 段树立警示标识多处, 码头各渡口张贴警示标语,使行人、司机及船主等加强警惕性,同时做好天气预报等信息服务。

  二、提高全社会应对大雾天气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一是通过广播、印发宣传单、张贴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大力宣传大雾天气的危害和防范措施,使之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雾害的`影响,重点使营运单位、驾驶人员掌握航行、运输在不同的环境下做到安全运行,以提高避险和互救能力。

  二是确保信息畅通。镇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强值班制度。建立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确保因大雾造成的重大突发事件不得延误,立即报告,切实做好防范和应对大雾天气影响交通安全工作。

安全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健全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自身管理,提高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规范操作水平,特制订《20xx年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培训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系列法律法规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全面提升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企业自身管理的水平,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培训目标

  (一)通过岗位培训,全面提升餐饮服务监管人员的执法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

  (二)对餐饮服务重点岗位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促使企业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强化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守法意识、自律意识,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培训对象

  (一)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协管员。

  (二)餐饮服务重点岗位人员包括中型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含学校、企业、建筑工地食堂)负责人及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农村土厨师等。

  (三)餐饮服务单位其他餐饮从业人员。

  四、培训安排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培训班

  1.培训内容:当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形势和任务;餐饮服务食物中毒预防及餐饮具消毒;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场监督等。

  2.培训对象: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协管员。

  3.培训时间:4-7月份。

  (二)中型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培训班

  1.培训内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物中毒预防及餐饮具消毒知识等。

  2.培训对象:县辖区内中型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及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学校食堂负责人及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

  3.培训时间:4-5月份。

  (三)企业、建筑工地食堂培训班

  1.培训内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建筑工地食堂的许可条件与管理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常见的食物中毒及处理等食品安全知识。

  2.培训对象:企业、建筑工地食堂负责人及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培训时间:全年(由当地镇街政府与中队协定)。

  (四)农村土厨师培训班

  1.培训内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物中毒预防知识等。

  2.培训对象:县辖区农村土厨师等。

  3.培训时间:6-9月份。

  (五)餐饮服务单位其他餐饮从业人员培训班

  餐饮服务单位根据培训大纲制定培训内容,由各单位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

  五、组织方式

  (一)局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协管员、中型以上(含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及学校食堂负责人和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由局餐饮科负责组织开展,中队配合。

  (二)企业及建筑工地食堂负责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农村土厨师的培训工作由当地镇(街)牵头组织,辖区中队负责实施。

  (三)餐饮服务单位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

  六、培训方式

  (一)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除本局餐饮科及各中队自行集中授课外,必要时邀请上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集中授课,下发专家授课的相关培训材料。同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协管员应当利用业余时间加强自学,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与业务技能。

  (二)岗前培训与日常培训相结合。餐饮单位对本单位新招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其他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强化培训。

  (三)交流考察学习。适时开展交流考察活动,向先进地区、先进单位学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先进经验,取长补短,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

  七、培训监督与考核

  (一)局餐饮科,各中队负责本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的指导及其监督管理,制订培训及考核的年度计划和具体操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二)餐饮服务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从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按照培训大纲的'要求组织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参加上岗前的初次培训和在岗期间的每年强化培训,培训情况应当有记录。

  (三)餐饮科,各中队要将重点餐饮服务单位对其自身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作为日常监管的内容之一,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每年对其从业人员进行一次相关知识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应当停止其上岗资格,并按要求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八、培训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必须狠抓培训,强化考核,充分认识培训是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科室长、中队长应带头参加培训,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明确培训工作的职责,形成分管领导牵头抓、主办科室和中队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将培训作为全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创新方式,联合培训。要不断创新培训方式,大力提倡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开展培训工作,形成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社会培训力量共同培训的大格局,并使培训工作常态化。

安全方案 篇5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泄漏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预防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20xx]1号)、《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安委[20xx]2号)和《衡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衡安l2 013]2号)、《武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一、治理范围和目标任务

  (一)治理范围。

  使用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的餐饮场所,包括各类酒店、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及其他餐饮场所等。

  (二)主要任务。

  依据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治理餐饮行业安全环境,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和餐饮行业落实安全供气和用气贵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凡存在以下情形的餐饮场所,一律依法取缔:

  1.在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的;

  2.相关证照不全的。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餐饮场所,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1.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建立独立的瓶组气化站,站点防火间距应当不小于18米。

  2.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以上15千克气瓶)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存瓶总重量小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存瓶总重量大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应当为与其他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的独立建筑。

  (2)气瓶间高度应当不低于2.2米,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且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外部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外。

  (3)气相瓶和气液两相瓶必须专瓶专用,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当分开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

  ( 4)放置钢瓶、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明火。

  (5)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密封圈正带使用期限为3年,到期应当立即更换并记录。

  (6)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应当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应当用卡箍紧固,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2米到2.0米之间,且没有接口;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若软管出现老化、腐蚀等问题,应当立即更换;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3.瓶组气化站、燃气管道、用气设备、燃气监控设施及防雷防静电等应当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

  4.用气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6.严禁在液化石油气气瓶中掺混二甲醚。

  7.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燃气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8.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燃气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9.应当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保证从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内容。

  10.应当与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

  三、领导机构和部门职责

  为加强对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

  有关部门的职责是:

  (一)派出所: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质监部门:邀请县质监部门对餐饮场所使用的判废、超期未检和标记不符合规定的钢瓶出具查验证明,将存在上述问题的钢瓶移送专业检验机构依法处理,并依法追究充装企业责任。

  (三)镇安监站: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负责对经有关部门确定,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餐饮场所,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或者立即停止使用供用气设施、设备。

  (四)工商所:负责对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

  (五)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至5月1 5日)。

  有关部门要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广播、字报宣传燃气安全用气常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应急常识,加强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燃氕管理部门要组织燃气经营企业深入现场,大力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要对辖区内的餐饮场所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摸清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数量、种类、重大隐患等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帐,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理工作。餐饮场所要对液化气瓶组间、厨房用气设备、燃气管线、就餐场所的用气安全状况及员工用气安全知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违章操作行为要立即纠正,发现尚在使用的报废、超期未检或不合格气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强化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整改期间可能危及安全的,应当主动停业整改。未与供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协议的应当补签协议。餐饮场所要于5月15日前将执行燃气防爆有关规定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计划报当地燃气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二)督促整改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

  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组织公安、质监、安监、工商、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等部门,对餐饮场所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据安全生产、公安消防以及燃气、餐饮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餐饮场所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整改以及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的,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责令限期消除安全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要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对非法餐饮扬所,申请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对逾期未整改的,有关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拒不整改的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三)抽查和总结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

  要通过抽查、互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开展专项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于6月底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餐饮场所量多面广,绝大多数规模小,安全生产条件差,容易发生燃气泄漏爆炸事故;且多位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巨大。因此,要对餐饮场所集中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坚决依法取缔淘汰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餐饮场所,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餐饮场所燃气事故的发生。要深刻吸取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喜羊羊火锅店“11?23”重大液化气爆炸事故教训,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要认真分析本地餐饮场所实际情况,研究制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培训。在开展专项治理的同时,要结合实际,抓紧建立健全具有针对性的燃气防爆相关规定和标准,并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要如强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精心组织编写安全培训教材,充实师资力量,改进培训形式,确保培训工作的质量和覆盖面。

  (三)加强协调配合,行政监管合力。要针对治理检查涉及面广、餐饮场所数量多的情况,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包村工作人员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及时发现和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违法餐饮场所。各有关部门要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的基础上,积极建立健全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及时信息沟通、情况通报,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监管的违法行为,要立即向有关部门移送。要大力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案件查办的部门联动机制,切实形成监管合力。

  (四)坚持统筹兼顾,实施标本兼治。要把餐饮场所非法经营和违规违章行为作为“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建设,严格日常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要以落实餐饮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针对小型餐饮场所的特点,从开展岗位达标入手,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五)加大查处力度,严格依法行政。要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的要求,坚决依法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餐饮场所。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处理结果,推动餐饮场所燃气安全工作。

安全方案 篇6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化中小企业安全监管,加强我区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区20xx年度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相关要求,结合辖区中小企业特点和监管工作思路,决定全年每个季度确定1-2个行业进行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安全生产分季度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全区中小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2、提升安全生产水平。通过分季度专项整治,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坚决打击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淘汰国家和省、市明令禁止的生产、储存装置设备和工艺技术,提升中小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3、夯实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列入分季度专项整治行业的中小企业隐患问题整改率不低于90%。使辖区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和管理水平有一定的改善。

  二、整治范围

  今年的分季度行业专项整治,主要对辖区电子、印花、塑制品、服装四个行业的企业进行集中整治,重点对这些行业企业中,存在较大问题和事故隐患、安全制度缺失、安全生产管理混乱等问题突出的以及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进行整治。

  三、整治步骤安排

  (一)调查摸底和宣传部署阶段(3月15日至3月31日)。各街道对本辖区的电子、印花、塑制品、服装四个行业的企业进行调查摸底,掌握相关行业企业的底数、生产状态、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等。在调查摸底的`同时,各街道根据区集中整治方案研究制定本单位整治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要结合反违章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工作,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3月底前,各街道将辖区四个行业整治企业名录上报,由区安监局负责对企业情况进行统一汇总。

  (二)整治实施阶段(4月1日至12月中下旬)。今年的分季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分为第二季度整治电子、印花行业企业,第三季度整治塑制品行业,第四季度整治服装行业来进行。整治期间区安监局将采取联合检查、专项检查、集中检查等形式对列入整治的单位逐家进行检查并实施整改处理,大力整治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般事故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有重特大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坚决取缔。

  (三)总结巩固阶段(12月下旬)。区安监局对分季度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汇总,统计辖区整治企业及关停企业情况,对工作中的做法、经验、不足等加以总结,做好整治工作情况的上报工作。同时,将联合相关部门和街道,采取抽查督查的方式,对今年的整治企业开展“回头看”行动,巩固企业整治效果。

  四、工作要求

  1、领导重视,完善监管机制。开展分季度专项整治工作,是消除中小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各街道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今年开展的网格化监管,明确专人负责,建立相关制度。分季度专项整治工作要与反违章专项整治行动、“五小企业”集中整治、“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有机统一,与开展阶段性集中检查统筹协调,形成整治合力,提高整治效果。

  2、联合执法,形成高压态势。分季度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各街道要积极主动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对非法违法生产企业要坚决关闭取缔,对存在重大隐患问题的企业和拒不接受整改指令的企业,要及时上报区安全生产监察队,以“零容忍”的态度抓好企业隐患整改。同时,各街道要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参照《市中小型生产企业检查评分标准》,及时调整中小企业ABC分类,量化监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3、总结提高,做好信息报送。各街道要善于及时总结分季度专项整治行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数据和工作信息。每月25日前,向区安监局上报相关分季度专项整治工作信息,重要情况随时上报。12月25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安全方案 篇7

  为进一步做好金峰地区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严防“9.23”火灾事故再次发生,做到“举一反三”,彻底消除消防隐患,杜绝火灾事故,结合我镇旧屋区消防安全工作实际,决定在辖区内开展旧屋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和目标

  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狠抓旧屋毗连区消防安全各项措施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地区安定稳定。

  领导机构

  成立旧屋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许敏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金峰派出所所长、司法所等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镇党办、综治办、安办、电信支局、金峰供电所、金峰工商所、金峰有限电视台、城管中队、自来水公司、义务消防队及各村(社区)主干等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潘云俤兼任,工作人员等组成。

  专项整治的重点

  1、旧屋区的居民住宅区、商业店面;

  2、旧屋区的木屋毗连区。

  专项整治内容:

  1、开展旧屋区消防安全隐患宣传工作,组织制定村间防火公约。

  2、进行旧屋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彻底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3、采取强有力措施将“二合一”、“三合一”及旧屋区内存有安全隐患的居民住宅、商业店面人员搬离。

  4、关停存有安全隐患的旧屋区内商业店面,凡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查封。

  5、清理旧屋区内乱搭电线现象,落实好旧屋区电线及其他线路整改工作。

  6、严禁将旧屋房租赁给他人居住,落实好村(社区)防火巡视等制度。

  7、做好旧屋区以及无物业小区的消防设施配备工作。

  专项整治要求及责任领导

  1、金峰村、金峰社区分别负责辖区内存有安全隐患的旧屋区居民搬离工作,对特困户、五保户、二女结扎户等名单进行张榜公布,上述对象中经公布无异议的,由镇政府审核批准后,每月给予50元补贴。

  时间要求:10月15日前完成

  责任领导:

  2、金峰供电所负责对旧屋区住户所有连接到每户电表内外线路进行改造,由柯宝水主席负责牵头协调电力部门,陈木珠副书记、郑学松副镇长及两村居主干负责落实到户(旧屋区每间房屋内的老化电线改造由房主自行改造,确属困难户的,经所在村(社区)和镇政府审核把关确认后,由政府予以一定的补贴)。

  时间要求:10月31日前完成

  责任领导:

  3、对旧镇区木屋房屋外的电力、电信、广电等各种废弃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此项工作由柯宝水主席牵头电力、电信、广电等部门分别进行落实(有用的整理清楚,无用的一律剪除)。

  时间要求:10月31日前完成

  责任领导

  4、对旧镇区房内的商业店面进行逐一排查,对不具备营业条件的',立即责令其关闭;对拒不服从的,组织职能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公安部门主动介入。

  时间要求:10月31日前完成

  责任领导:

  5、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起草收集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所有材料,并上传下达,各村(社区)负责发放到户,并在显要位置张贴。

  时间要求:9月27日前完成

  责任领导

  6、其他村(社区)参照金峰村、金峰社区的做法,分别由包片党政领导结合本村(社区)实际,遵照本文件精神,加以认真落实,对所管辖的村(社区)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整治,并把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上报到办公室,对经查存有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上报,并纳入镇专项整治重点范围。

  时间要求:10月31日前完成

  责任领导:各包片领导

  工作要求:

  1、速度要快。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有“安全责任大于天”的意识,要把握好隐患排查整改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的时间进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2、整改要实。各党政领导要认真做好此项工作,面对问题不回避、整改落实不走形式,对安全问题发现一起,解决一起,对经努力确定无法整改的以书面形式上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上报的文件要交由责任领导签字,要做到文件存档、照片留底、录像存盘、有档可查。

  3、力度要大。各党政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按时保证完成各自任务。办公室要根据上述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抓好落实,并及时将了解掌握到的情况上报给镇主要领导,对整改中不配合、拒不整改,甚至暴力抗法的人员,公安机关要及时介入,依法予以查办。

  4、验收要到位。待隐患排查整改结束后,于11月初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对整改区域进行逐一验收、登记造册,形成汇报材料,上报主要领导,存档备案。由郑允辉副书记、陈润官副镇长负责落实。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对整改落实好的村居予以通报表扬,对仍存有安全隐患未按本文件第四、五点进行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问题较严重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及人员的责任。

安全方案 篇8

  一、指导思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范结合

  二、工作要求设立组长副组长,一切安全第一。由指导老师任组长,队长任副组长。

  三、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措施和办法

  (一)预防突发事件的措施

  1、社会实践活动前,对参与活动的人员进行广泛、深入、细致的安全教育,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对学生提出具体要求。

  2、若社会实践活动需乘车,则要求驾驶员行车前不得喝酒,不得疲劳驾车,同时要督促检查车辆性能是否正常,行车中要保持车距。

  3、对学校点上的团队,为预防中暑,团队员尽量避免食用辛辣油腻食物,多食用新鲜蔬菜,多喝水,随身携带纯净水和防暑药物,保持车内通风,中途适当休息。

  4、在活动点,学生应听从队长和接待人员的安排,未经队长或专门负责人员的批准不得私自单独出行,尤其夜间严禁外出。女同学如要外出,必须经得负责人的同意,并在其他两个以上男女同学陪同下方可出行。

  5、开展活动时,要教育学生尊重活动地的民风民俗,要有文明礼貌,要密切同当地的干群关系,尽量避免与当地干部群众发生任何争执或其他形式冲突。

  6、为防止学生面对住宿地发生的火灾、地震等灾害而产生的恐惧、惊慌、无助情绪,带队教师在社会实践团出发前应对学生进行细致的`安全教育。

  7、带队教师要充分考虑到学生在参与实践活动中的住宿安全,尤其是要重点考虑女同学的住宿安全。

  8、严格遵照《青岛科技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守则》执行或采取其他预防突发事件的措施

  (二)处置突发事件的办法

  1、如遇车子中途抛锚,队长应组织好学生原地休息,并及时联系修车事宜。

  2、如遇学生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出现重大病疫或突发疾病,应及时向当地医院寻求帮助。

  3、如遇团队队员走失等情况,应先立即组织寻找并向学校报告。情况严重时应及时请求当地党委、政府或公安机关给予支持。

  4、如遇团队人员与当地村民发生冲突,带队教师要及时劝阻,化解矛盾。情况严重时应及时请求当地党委、政府或公安机关帮助协调处理。

安全方案 篇9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省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县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会议部署,结合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着眼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长效机制的建立,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过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全面提高农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检查涵盖农产品生产领域和农业企事业单位。重点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中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兽用抗菌药、农资打假、茶叶农残超标和病死猪违法销售等专项整治情况。

  三、检查内容

  1、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农药的日常监管、执法查处、培训宣传等方面内容。

  2、“瘦肉精”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瘦肉精”的饲料环节、养殖环节、收购贩运环节、屠宰环节等方面内容。

  3、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兽用抗菌药中的经营环节、使用环节等方面内容。

  4、农资打假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农资产品的`市场监管、分类管理、案件处理等方面内容。

  5、茶叶农残超标专项整治:重点检查茶叶的农资经营、安全生产、产品检测、质量管理等方面内容。

  6、病死猪违法销售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病死猪的产地检疫、无害化处理、违法查处等方面内容。

  具体评价细则详见附件。

  四、检查方式

  1、组织机构

  县农业局成立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组,下设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大检查督查小组,挂靠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组织指导和监督该领域大检查工作。

  2、检查办法

  检查评分包括各职能单位的自查得分和督查小组对各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评分,最终得分由督查小组根据自查得分(占总分40%)和检查评分(占总分60%)相结合计算,实行100分制,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合计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70分-9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所辖地域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件的直接定为不合格(详见附件)。

  五、检查时间

  20xx年8月1日至9月25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31日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8月1日至9月20日)

  各职能单位要组织人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内的归属职责进行全面大自查,并做好自查评分,形成自查报告于9月1日前上报到督查小组。督查小组将于9月5日至9月15日组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督查检查。

  (三)总结上报阶段(20xx年9月20日至9月25日)

  督查小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大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后上报县农业局农业安全生产督查组,并建立长效机制。

安全方案 篇10

  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三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三车”整治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全镇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从镇建设办、市容办、安监办抽调专人集中办公,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各村(居)负责辖区和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工作步骤

  从20xx年1月16日至4月16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三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和集中整治阶段(1月16日至2月16日)。成立领导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宣传动员,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各村(居)要对辖区范围内各类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工程规模、土方用量、用料量、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工程地址、混凝土生产企业、混凝土运输单位、渣土运输单位、码头货场、运输车辆交通违法情况、交通事故情况等各类信息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并上报镇“三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镇“三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集中整理归档,并根据“三车”交通违法率和交通事故发生率,建立“三车”运营企业“黑名单”。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实施抄告制度,从严从快从重查处“三车”交通违法行为,全面遏制“三车”事故的发生。

  (二)源头治理阶段(2月17日至3月17日)。完善源头治理具体工作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形成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和程序,各职能部门在“三车”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集中开展源头整治工作。

  (三)长效管理阶段(3月18日至4月16日)。检查整治成效,巩固整治成果,“三车”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充分调研,建立切实可行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

  工作职责

  1、各村(居)委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摸清辖区范围内生产企业、运输企业、施工工地情况,特别是要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在每一个混凝土生产企业和建设工地工作派驻安全监管员或信息员,发放“三车”整治安全生产告知书,加强对企业和驾驶人的宣传教育。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加大对违反规定“三车”安全监管力度。同时,镇政府将和辖区内有“三车”经营的企业,在建工程项目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镇建设办要加强行业监管,加强项目承建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管,要会同村(居)督促建设单位对“三车”和驾驶人的管理,严禁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技术要求和标准的车辆和人员从事“三车”运输,进一步细化和落实“三车”安全专项治理的措施和责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监管和查处工作。督促相关单位企业切实落实车辆驾驶人劳动时间规定,保证驾驶人每工作4小时不少于30分钟的`休息时间。对拒不整改或再次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由镇建设办报请上级有管辖权的部门取消其生产资格,清除出渣土、建筑材料和混凝土运输市场。

  3、镇安监办要将“三车”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全镇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对涉及有人员死亡的“三车”交通责任事故,要报请上级有关部门追究有关企业、部门和单位的责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罚款,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事故,同时报请市相关部门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吊销车辆道路运输许可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

  4、镇市容办要加强对“三车”渣土运输证、车辆通行证登记管理工作,在上路执勤检查时要逐车、逐人上网比对,对超期未审验、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从事渣土、建筑材料、混凝土搅拌运输,超期未审验的驾驶人不得驾驶,移交交警部门。督促车主和驾驶人使用改装密闭装置车辆,杜绝车辆驶离现场带泥上路,积极查处“三车”泼洒、污损路面等违法违规行为。纠正环卫工人安全防护设施用品不到位等违规行为,环卫工人在清扫和保洁路面和交通设施时,必须穿戴反光或发光背心,作业工具粘贴反光、发光膜。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为路面清扫和保洁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用品,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

  5、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要加强对“三车”运营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的违法行为给予上限处罚。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居)和镇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责任,把“三车”整治作为创建“平安淝河”活动和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严肃处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对重点车辆单位和“三车”运输企业多次严重违法行为,定期向上级和社会公告,同时抄送“三车”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职能部门,督促企业整改。

  (三)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各村(居)、镇直有关部门要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集中宣讲、展示宣传展板、横幅、案例图片、散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施工、安全行车等常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召开新闻通气会、开辟宣传专栏,跟踪报道,对典型交通安全事故及问题突出的企业公开曝光,广泛宣传“三车”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性,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全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拥护支持的良好的整治氛围。

  (四)加强信息上报,确保政令畅通。各村(居)对辖区内发生有人员死亡的“三车”交通事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镇“三车”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村(居)和镇直有关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置,做好应急管理工作,防止事态扩大,维护社会稳定。

  镇“三车”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开展经常性督查活动,督查各部门、各村(居)和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各村(居)于1月22日前将“三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包河区在建工程项目“三车”情况登记表》、《包河区“三车”运营企业情况登记表》报镇“三车”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安监办)。同时每周五10:00前上报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包括文字材料以及图片、视频等相关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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