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方案
更新时间:2023-12-07 16:08:53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评选方案常用(5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评选方案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评选方案 篇1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切实保证德育的地位,加强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把全体学生培养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的遵纪守法的公民,我校拟定了“校园之星”评比方案,采取赏识和激励的教育办法,让每一个学生都能不断成长,每天都向自己理想的彼岸迈进一步,在成长的过程中逐步学会做人、学会思考、学会自信、学会自省、学会合作、学会学习。
二、评选范围
我校在籍学生
三、“校园之星”类别
1、勤奋学习之星
2、助人为乐之星
3、诚实守信之星
4、管理服务之星
5、体育才艺之星
四、评选条件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能模范遵守《沙洲中学日常行为规范》,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正,体育成绩达标,在此基础上,具有特殊的才能,取得突出成绩,方能参加评选。
1、勤奋学习之星:学习刻苦,成绩突出,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历次考试中取得优秀成绩或取得较大进步。
2、助人为乐之星: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能主动帮助学习、生活有困难的同学。
3、诚实守信之星:言行跟内心思想一致,讲信用。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独立完成作业,诚信考试
4、管理服务之星:主动管理班级日常事务,乐于为同学和集体服务。
5、体育才艺之星:积极参加学校及市级以上组织的各项体育、文艺活动和比赛,在体育、文艺类活动中有出色表现,有一定的校园知名度。
五、评选办法
1、申报人提供2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和相关证书、文稿(发表后)、参加活动证明复印件以供考评。
2、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先由各年级部组织初评,将符合评选条件的人选名单与相关材料报校团委,每种类别的校园之星推荐人选为2人。
3、校团委根据各年级上报的推荐材料,经评审小组,评选出各年级各种类别的校园之星的正式候选人各2名,向全校公示,再经评审小组,最终评选出各年级的校园之星。
4、“校园之星”评选结果将利用宣传橱窗、广播站、学校网站向全校公示,于适当时间表彰。
5、对获得“校园之星”荣誉称号的.个人授予荣誉证书。
六、几点要求
1、各年级、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推荐工作。
2、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各年级、班级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为广大青年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的健康成长,加速成才。
3、严格把关,保证质量,保证时间。要认真组织好校园之星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对在评选活动中,提供材料充分、质量好、效率高的班级奖励学期德育百分成绩10分。
评选方案 篇2
长期以来,全体教师辛勤耕耘、默默奉献,促进了学校教育事业的长足发展。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教师。为进一步弘扬校园风尚,激励全体教师爱岗敬业、争先创优,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校长室研究决定,举办校第二届“银杏奖”评选活动,表彰教育教学工作先进个人。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面向教育教学一线人员,评出银杏奖5名,银杏提名奖5名。
二、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2、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对学生严慈相济,成为学生良师益友。
3、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5、坚持理论学习,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三、评选步骤及办法
1、年级部个人自荐、民主推荐。(12月15日)年级部召开教师座谈会,对照评选条件组织民主评议,广泛听取大家意见。每年级部推荐2名候选人,上报校长室;
2、召开首届“银杏奖”得主座谈会,磋商产生候选人。(12月16日)候选人的.入选须由3名首届“银杏奖”获得者和校级领导的联名推荐,最终确定10名候选人。
3、广泛宣传,让“银杏奖”候选人的先进事迹走进家庭、走向社会。(12月17日~12月27日)
4、评选委员会投票产生人选。(12月28日)评定银杏奖5名,银杏提名奖5名。
5、获奖公示、颁奖。(12月31日)揭晓评选结果,并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奖品和奖金。
评选方案 篇3
一、评比说明
1、评比一学期一次,采用百分制,统分工作在一学完后的第二个学期的第一个月进行,由各班提供材料,学生分会干部统计各班材料,然后交由老师审核,最后将评比结果张榜公布。
2、评比的年级范围为大一、大二、大三,进行平行评比,每一期评一个优秀班级。系里给以嘉奖。(为院里优秀红旗团支部、优秀班级体提供依据)
3、评比分为两部分:
(一)基础分,占70%,
(二)附加分,占30%。
4、如有下列现象的班级取消优秀班级评比资格。
(1)有人参与赌博斗殴偷盗被查处的班级。
(2)在一学年里发生由于班委失职而引起严重安全事故的班级。(如班级组织外出活动,发生严重安全事故,不包括一般的白榜通报批评)
(3)班级不配合评比的。(如不上交班级材料的)
5、优秀班级的评比按得分的高低来选定,并由系部向学校推荐为校级优秀班级。
6、附加分项加分分数最高为30分,多的不予加。
7、每个班级都须参加优秀班级的评比(取消评比资格的班级除外)。
8、此考核方案解释权归化学化工系学生分会。
二、考核细则——基础分(70分)
(一)组织建设(6分)
1、班委会干部班结构完整,各成员职责分明,分工明确,团结合作。(有详细干部名单并有明确的干部职责得3分,缺一项扣2分)
2、班级有班级各自的管理方案,且详细、完整、操作性强并落实到位。(有方案的纸质档案并有实施的记录得3分,缺一项扣2分
(二)日常考核(36分)
(1)早晚自习每缺一人扣0.5分,迟到每人扣0.25分,扣完日常考核总分为止,在检查者查到的时候才来的同学按迟到处理,在检查者走后才来的同学按缺处理,请假的需有合格的请假程序,否则一律按缺处理。(10分)(以学习部数据为准)
(2)学习部检查班级日志有记录缺到的扣0.5分,迟到的扣0.25分,扣完日常考核总分为止。(4分)(以学习部记录数据为准)
(3)升国旗或早操缺一人扣0.5分,迟到扣0.25分,依次累加,扣完该项总分为止。(10分)(以文体生活部记录为准)
(4)系里举办活动要求每个班级出场的,出勤率达100%的每次得4分,95%以上的得2分,90%以上的得1分,80%以上的得0分,70%到80%的`扣1分,60%到70%的扣2分,60一下的扣3分,直到扣完该项总分为止。(9分)(以监察部记录为准)
(5)系部各部门召开的会议班干部应按时参加,并高质量完成系部的各项任务,开会缺勤每人每次扣0.5分,迟到每人每次扣0.25分,请假每人每次扣0.1分,但最高不得超过3分。
(3分)(以系部记录为准)
(三)学风建设(4分)
班级期终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一律得0分,在此基础上,班级期终成绩平均分排名按高到低依次得4分、3分、2分、1分,排名不在前四的得0分。
(四)文化活动建设(12分)
1、活动举办(6分)
(1)学校或系部要求举办的活动,班级按要求举办且效果良好得到学校或系部表扬的得3分(有一次受到表扬即可比如主题班会获先进班集体、团日活动获先进团支部),效果一般,基本符合要求的得2分,缺一次或在某次活动因效果差被学校或系部批评的扣2分。(3分)
(2)每学期各班须举办一次较大型班级活动,以增加班级凝聚力,每学期举办活动数达4次以上得3分,次数有3次得2分,次数有2次得1分,1次得0分,没举办扣2分。(3分)(以监察部活动记录为准)
2、活动参与(6分)
(1)学校或系部活动班上须积极宣传,广泛参与,参与者每人加0.05分,依次累加,但最高不得超过3分。(3分)(参与者需要有凭证如报名表、部门证明或其他,获奖的不在此列,以上数据以学校或系部部门记录为准)
(2)学校或系部要求班级集体参与的活动须积极参与,按要求完成的得3分,缺一到两次得1分,完全不参与的扣1分。(3分)
(五)班级建设(12分)
1、寝室文明及卫生(7分)
(1)每班同学须认真搞好寝室文明及卫生,每个月寝室卫生获优率达100%得5分,达90%以上得3分,80%以上得1分,80%以下的得0分,在该一个月如果有一个寝室获差扣2分。(5分)(以劳卫部记录为准)
(2)寝室违规用电或使用大功率电器被发现一次扣0.5分,多次依次累加,但最高不得超过2分。(以劳卫部记录为准)
2、教室文明及卫生(5分)
每班同学须认真搞好教室文明及卫生,建设好自己的学习家园,每个月教室卫生获优率达100%得5分,达90%以上得3分,80%以上得1分,80%以下的得0分,在该个月如果有一次教室获差扣2分。(以劳卫部记录为准)
三、附加分(30分)(封顶)
(一)团体加分
1、凡是以班级或班级小组形式在学术上发表论文获奖的,国际级每篇加8分,国家级每篇加6分,省级级每篇加5分,院级每篇加3分。
2、以班级或班级小组形式参加各种活动或竞赛获奖的,一等奖(或同水平奖项):国际级加8分,国家级加6分,省级级加5分,院级加3分,系级加2分。二等奖、三等奖(或同水平奖项):国际级加6分,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4分,院级加3分,系级加2分。优秀奖(或同水平奖项):国际级加6分,国家级加4分,省级加3分,院级加2分,系级加1分。
3、寝室卫生获甲等,每次加2分,获乙等,每次加1分。
(二)个人加分
1、个人在学术上发表论文获奖的,国际级每篇加6分,国家级每篇加5分,省级级每篇加3分,院级加每篇加2分。
2、个人参加各种活动或竞赛获奖的,一等奖(或同水平奖项):国际级加6分,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4分,院级加3分,系级加2分。二等奖、三等奖(或同水平奖项):国际级加6分,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3分,院级加2分,系级加1分。优秀奖(或同水平奖项):国际级加6分,国家级加4分,省级加2分,院级加1分,系级加0.5分。(最后加入到班级总分)
评选方案 篇4
一、目的
为了全面了解、评价公司员工的工作成绩,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公司向上的风气,有效地激励表现优秀的员工并树立公司模范,从而提高企业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树立全心全意争创一流的竞争意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订本方案。
二、评选名额
“优秀员工奖”控制在5%比例内。
三、评选办法
1、优秀员工奖候选人推荐办法
此次评选按工作实际出发,以“民主、公开、公平”为原则,采取班组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与主管推荐为辅相结合的办法。
1)由班组负责推荐,各部门负责人应该在部门内部组织开展民主评议,确定人选;
2、个人自荐的,必须有5名以上员工联名推荐并由推荐人签字确认,推荐人签名指标只能够使用2次,超过无效。
2、优秀员工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以各部门为单位对本部门员工评选推荐,要求各部门在总结员工工作的基础上,注重实际的考核,优中选优,切实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公平、公正评选,确保优秀员工得到应有荣誉。推荐上来的候选人通过部门负责人筛选填写《优秀员工推荐表》上报总经理办公室进行汇总;经公司司务会议讨论确定获奖名单。
四、参加评选对象、条件、要求
参加评选对象:
在公司任职时间一年以上的员工(高层干部及部门负责人不参与公司优秀员工评选)
参加评选基本条件,具备以下全部条件者可参与公司优秀员工评选:
1、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无旷工、迟到、早退现象,无违法乱纪行为,评选期内,无因违反纪律而受到公司处罚或通报批评。
2、遵守考勤纪律,连续2个月满勤,请假总天数少于15天,其中病假少于10天,事假少于5天(法定婚、丧假除外)。
3、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热情友善,服从整体安排,能够配合同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较大的工作失误。
4、完全胜任本职工作,能较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5、热爱公司,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与同事相处融洽善于合作;积极参加公司或部门组织的集体活动,在活动中能够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优选评选条件
在基本条件已具备的.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可优先参与评比,经综合评价后择优确定人选。
1、对推动产品品质管理、成本控制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2、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提高工作效率和品质,为公司的发展和完善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实施后取得显著成效的员工。
3、为公司利益不计个人得失,对本职工作兢兢业业,锐意进取,为公司员工树立良好形象并起到带头作用的员工
4、爱护公司财物,精心维护、保养设备。
5、尊重领导,服从安排,工作认真,积极主动,富有激情,任劳任怨,努力克服困难能出色地完成本岗位及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积极要求进步,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
6、严格遵守质量、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严格按本工种的操作规程标准操作,基本功扎实,技术过硬;无质量安全事故,无违章及处罚记录。
五、优秀员工评选时间:
1、推荐材料报送时间:各部门应该于1月20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报到总经理办公室。
2、优秀员工名单确定时间:1月21日组织公司高核小组会议对推荐人员进行讨论确定。
3、表彰时间:公司联欢会
六、表彰和奖励
1、在公司新年联欢会上进行表彰,奖金800元。
2、在公司内刊上刊登表彰信息。
3、优秀员工将作为公司的人才储备,优先培养,选拔,晋升。
七、注意事项
1、禁止出现乱报候选人名单现象,如存在作假现象,则当事人停止参与本活动一年时间。
2、优秀员工人选应以各部门基层员工、主管、班组长等。
3、优秀员工人选应能获得多数员工的认同;
4、评选过程中应注重对员工业绩的收集和验证;
5、评选尽量保持各管理层级间进行充分沟通,对有保密要求的事宜不能外泄。
6、所有奖金仅属个人所有,本部门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分享。
7、希望所有员工能够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创新,与时俱进,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
八、倾斜原则
经营一线员工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评选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选拔和评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是适应我校教育现代化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是提高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教科研水平的重要环节,旨在发现和培养人才,总结和推广经验,鼓励广大教师敬业崇教,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学有专长、教有特色、研有成就"的优秀教师示范指导和辐射带动作用,努力造就骨干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的整体水平和质量,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安庆一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委员会,负责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和评选工作。评选委员会由校长和人事、教学、教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
三、选拔范围
全校教学第一线的专任教师、有教师职务并担任教学工作的学校管理人员。
四、评选程序及方法
1、材料上报。根据自愿的原则,申报教师填写《安庆一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审登记表》,连同反映本人工作实绩和教科研成果的原始材料,报资格评定委员会。
2、初评阶段。评选委员会根据安庆一中骨干教师的评选条件对申报教师的上报材料初评,选出符合评定条件的教师即为安庆一中骨干教师。
3、复评阶段。评定委员会根据安庆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评选条件,对初评合格的教师进行材料评审,选出符合评定条件的教师即为安庆一中学科带头人。评审结果作为安庆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名单报领导小组审批。
4、公示名单。公示评选出的安庆一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单和安庆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名单,接受师生监督。
5、上报我校安庆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名单。并附个人相关评审材料。
五、安庆一中骨干教师的评选条件
㈠政治思想方面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安庆市中小学教师行为“八不准”》,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有良好的师德和奉献精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团结同志,善于合作。能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勇于创新。
2、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含德育工作、班级管理工作)受到校级以上表彰,或在近三年考核中均为“合格”以上等级。
㈡学识和职业技能方面
1、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2、具有中学一级以上教师职务,特别突出的可不受职务限制。
3、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扎实,熟悉并掌握学科课程标准,积极参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效果好。
4、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运用现代教学技术辅助学科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会制作多媒体课件。
5、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㈢教育教学业务方面
1、教育教学思想先进,经验丰富。善于因材施教,在学校教科研工作中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获得学生、社会和同行的肯定。
2、教学成果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所教班级学生在市以上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的考试中居同类学校前列;
②在学校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的教学质量检测中平均成绩达到优良;
③所辅导的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文艺汇演、会展、体育比赛等中获奖的;
④参加各级教育部门(含学校)举办的教坛新星、优质课评选等教学竞赛或汇演、会展中获得等次奖。
3、班主任、团队、教育管理工作成绩明显。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工作开展正常,无重大事故。
4、教研能力强。五年内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与专业有关的有一定质量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1篇以上,或在市级以上的本学科教育教学会上作主要发言,或论文在各级教育部门(含学校)主持的论文评奖中获二等奖以上。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教研等活动。
㈣五年来,受到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劳动模范、师德标兵、先进工作者、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坛新星等称号的可优先参加安庆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
六、安庆一中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依据安庆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选拔条件(参见教人[XX]84号《关于印发〈安庆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七、职责和待遇
㈠职责
1、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和任务,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2、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等公开教学任务。每年至少要在规定的范围承担1~2次示范公开课,起积极带头和示范作用。
3、积极承担送教下乡和结对帮扶任务。
4、积极参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结合本校实际,确定教改目标和要求,积极参加教科研课题,研究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每年至少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
5、根据学校的安排,至少负责指导1名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并取得成果。
㈡待遇
1、授予相应级别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有效期三年。
2、优先选派参加高层次的教科研培训、考察等活动。
3、学科带头人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参加特级教师资格的推荐和评定;骨干教师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参加高级教师资格的推荐和评定。
4、在其实绩的基础上,优先评先选优。
八、管理办法
1、选拔后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学校校办室负责。建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教师业务档案,记录工作实绩和履行职责情况。
2、实行动态管理。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实行任期制。原则上每三年进行一次。要求连任的,应当重新申报。
3、建立考核制度。对骨干教师的考核工作结合教学常规考核及教师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着重考察其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情况。
4、骨干教师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推荐评选委员会核实,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取消其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及有关待遇,收回证书,并按教师队伍管理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理。
(1)非组织原因脱离教育教学工作岗位者。
(2)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者。
(3)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安庆市中小学教师行为“八不准”》者。
(4)评选后不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5)其他应予取消称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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