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12-06 09:56:59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篇1

  一、活动目的:通过活动,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党员们学习革命先烈英勇奋斗的革命精神,继承和发扬革命传统,学习做革命接班人。

  二、活动时间:XX年4月x日(星期x)上午9:40

  活动地点:金华市革命烈士纪念墓

  参加人员:支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三、活动准备

  1、勘察线路(xx)。

  2、购花(xx)及制作小白花(xx)。

  3、拟定扫墓通知并下发(xx),3月26日党员大会后支委召开协调会议。

  4、积极分子代表和党员代表准备讲话稿(xx、xx、xx)。

  5、借党旗(xx)。

  6、准备相机(xx、xx),拍照(xx、xx),dv拍摄(xx)。

  四、活动实施:

  1、集中时间:9:35;地点:24幢大门口

  2、步行出发,路线:校东南大门,师大街,丹光西路,柳苑街,横穿环城北路小路至金华市革命烈士纪念墓。行程大约35分钟。

  3、到达烈士墓后集合队伍(xx)。

  4、扫墓主程序:

  第一项:全体齐唱国歌(xx领唱)。

  第二项:向革命烈士默哀三分钟。

  第三项:献花(xx、xx)。

  第四项:入党积极分子代表讲话(xx)。

  第五项:预备党员代表讲话(xx)。

  第六项:正式党员代表讲话(xx)。讲话即将结束时,xx,xx,xx,xx等负责展示党旗。

  第七项:重温入党誓词(全体党员请熟记誓词)。领誓人(xx)。宣誓时,请大家举起右手,握拳过肩。领誓人逐句顿读誓词,宣誓人齐声跟读,态度要认真,声音要洪亮。领读完誓词,领誓人读到“宣誓人”时,参加宣誓的人员依次报出自己的.姓名。入党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第八项:瞻仰烈士纪念碑,献小白花。将自己扎的小白花插在阶梯两侧松柏上,按顺时针方向瞻仰烈士墓。xx负责引导。

  第九项:集体三鞠躬以示敬意。

  5、集体合影留念。

  6、注意事项:

  ⑴、交通安全:路上车流量大,路况复杂,安全第一,切记!

  ⑵、礼仪事项:穿着朴素、整洁;活动中态度庄严肃穆。

  三、活动总结

  1、撰写通讯稿(xx)。各发言稿发给xx。

  2、上交心得体会,一份电子稿发给xx以便上传至支部博客,同时可手写一份作为本学期的思想汇报之一。

实施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根据中共会宁县委办公室、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县委办发[20xx]128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我校清理办公用房组织领导,我校特成立了清理办公用房领导小组。

  组 长:徐守宾

  副组长:李晓龙 李启洲 常卓

  组 员:冯辉龙 汪雄海 张小军 王学军 李容鹏 刘乾阳 孙晓莉 马 睿 孟志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桃林中学办公室,张小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高度重视。

  我校充分认识清理办公用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由校长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清理规范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肃工作纪律。

  我校严格按照上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结合实际制定措施并认真落实。

  四、清理规范内容

  按照中央省市《通知》要求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 号)规定,逐项逐条对照检查,严格贯彻落实。

  (一)全面停止新建学校办公用房。

  按照中央省市《通知》要求,5 年内,我校不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改建、扩建、迁建、购置学校办公用房;不以各种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赞助建设和捐赠建设,不借企业名义搞任何形式的合作建设、集资建设或专项建设。

  (二)全面清理学校办公用房。

  1.严格按上级要求,学校校长办公用房不超过9平方米,学校教师不超过6平方米。

  2. 根据以上部署,我校清理办公用房领导小组由副组长李小龙负责具体工作,务必于11月3日前完成自查工作。

  会宁县桃林中学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会宁县桃林中学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方案

  会宁县桃林中学

实施方案 篇3

  为保障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爱心行动”,对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少年儿童实施康复手术。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对象

  年龄在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户口在即墨市的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少年儿童。

  二、实施程序

  为提高手术成功率,我市将市人民医院确定为定点医院。符合条件的患者可在自愿的基础上提出手术申请。

  (一)经市人民医院确诊可以手术的,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实施康复手术。

  (二)病人出院时,应按规定缴足病人自负部分资金,办理出院手续。

  (三)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按照《即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和《即墨市城镇无医保居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结报手续。

  (四)市红十字会启动大病医疗救助程序。

  三、相关政策及资金来源

  (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无医保居民合作医疗的患者。

  1.在定点医院实施手术的相关政策。

  (1)市人民医院减免住院医疗费用(扣除药费和材料费)的20%。

  (2)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按照《即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和《即墨市城镇无医保居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对患者住院医疗费用进行结报。患者负担规定报销范围内总费用的20%和规定报销范围外的费用;规定报销范围内的其余费用由市红十字会给予救助。

  (3)低保户家庭的患者以及孤儿和残疾人患者,其个人自负部分由市红十字会从救助资金中予以解决。

  2.经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和市人民医院同意转诊到其它医疗机构实施康复手术的患者,其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即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即墨市城镇无医保居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试行)》和《即墨市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结报。参加城镇无医保居民合作医疗的患者,在实施手术的当年年底,由市红十字会根据患者的家庭状况和住院医疗费用情况予以救助。

  3.病人自行到其它医疗机构治疗的,其费用按照《即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和《即墨市城镇无医保居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结报。

  (二)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无医保居民合作医疗的患者。

  1.在定点医院实施手术的相关政策。

  (1)市人民医院减免住院医疗费用(扣除药费和材料费)的20%。

  (2)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参照《即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对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给予补助。

  (3)病人出院时,需缴足除补助和医院减免住院医疗费用之外的所有费用。

  (4)实施手术的当年年底,由市红十字会根据患者的家庭状况和住院医疗费用情况予以救助。

  2.经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和市人民医院同意转诊到其它医疗机构实施手术的患者,其费用参照《即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的标准进行补助,实施手术的当年年底,由市红十字会根据患者的家庭状况和住院医疗费用情况予以救助。

  3.病人自行到其它医疗机构治疗的`,其费用参照《即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的标准进行补助。

  (三)市政府每年安排30万元资金,用于未参加合作医疗患者的补助、救助及参加城镇无医保居民合作医疗患者的救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的救助资金,从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资金中解决。

  四、保障措施

  各镇、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田横岛旅游度假区(以下统称各镇)和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将这项工作作为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大事和实事来抓,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市红十字会负责“爱心行动”的咨询和救助等工作;各镇负责辖区内“爱心行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康复手术和住院费用结报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按时拨付农村大病医疗统筹和救助资金;市红十字会、卫生局、财政局、民政局、关工委等单位负责对“爱心行动”进行调查研究,并不断完善实施方案;市新闻宣传部门负责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保障“爱心行动”的顺利开展。

  本实施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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