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方案
更新时间:2023-11-07 14:42:12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安全方案优选【5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方案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安全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结合当前建设“放心肉”服务体系的内容和要求,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内外并举、重点突出、部门联动、点面结合”的办法,抓好监管重点,特别是为及周边地区直接或间接供应猪肉及猪肉制品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全面构筑保障肉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不出出问题。
二、目标任务
本次专项检查主要有三大中心任务,一是对直接或间接为及周边地区供应猪肉及猪肉制品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实施全过程监督,确保我市猪肉及猪肉制品不发生消费安全问题。二是进一步落实肉品品质检验证、章制度,强化对定点屠宰厂(场)肉品品质检验工作的监督,确保县城及市区流通、使用、消费的肉品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实现凭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两证两章”上市制度。三是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死猪病害猪肉注水肉的违法犯罪行为,对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查处率100%。
三、检查重点
1。直接或间接为及周边地区供应猪肉及猪肉制品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2。重点餐饮企业、宾馆饭店及旅游风景区周边餐饮单位;
3。主要肉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专卖店以及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集贸市场等猪肉集散销售地。
四、检查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全面宣传发动。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制定、细化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排查监管重点,制定监管措施。
2。自查互查阶段。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牵头,要会同公安、农业(畜牧)、工商、质监、卫生、食药监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小组,按照制定的检查活动方案,对辖区内的屠宰加工、生产经营和流通消费单位进行全面自查。重点企业要落实专人现场指导、现场督查,发现问题要即查即改。对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打击,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我委将对各县专项检查情况开展督查。
3。总结阶段。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对本次专项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要提出整改措施,对重点企业组织“回头看”。
五、检查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体系。市经信委成立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经信委副主任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也要成立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联系人,全面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市经信委与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市直属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要与所属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要向社会公开承诺。
在专项检查中,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规定的`监管职责分工,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起“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扎实、监管到位”的责任体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完善联动机制。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从保民生、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强化对检查活动的统一组织指挥,要组织精兵强将,成立联合执法检查队伍,要按照统一部署,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形成合力。保证专项检查活动达到随查随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的效果。
(三)抓住重要环节,整治有的放矢。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在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中,要摸清猪肉及其制品的实际情况,对重点企业要采取一企一策,排查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见事早,行动快,有的放矢。
(四)找准监管抓手,创新监管方式。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要求,把实施肉品品质检验管理,落实猪肉凭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两证两章”上市制度为监管突破口,以建设“放心肉”服务体系为契机,建立猪肉质量可监视、可追溯体系。进一步强化对屠宰、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索证索票制度和台帐制度的监督管理,形成全过程监管链条。重点企业每日将进沪及周边地区的肉品上报县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每旬汇总上报到我委,市直属企业直接上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完善生猪进厂验收制度、台帐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和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登记制度。
(五)发挥舆论作用,接受社会监督。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中,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一方面要加强宣传教育,普及肉品安全消费知识,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肉品安全监管活动;另一方面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件地址等,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和曝光力度。
(六)加强执法力量,加大打击力度。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要依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加强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死猪病害猪肉注水肉等各类违法行为。
各县生猪屠宰主管部门将本地专项检查的细化方案及总结材料分别于4月25日和11月5日前报我委物资行业管理处。
安全方案 篇2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宜昌市安监局《关于深入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我市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按照《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通知》要求,努力推进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通过创建使企业实现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建立企业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增强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5年左右时间,逐步推进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到20xx年全面实现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全面提升小微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工作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将按企业所属由各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安监局负责全市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审核、公告、发证等工作。
(二)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本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申报指导和材料初审等工作。
(三)各镇政府,马家店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负责辖区内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申报指导和材料初审等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动员、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1-3月)。召开全市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会议,印发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培训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创建工作专班人员。迅速摸清本地本行业小微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数量、规模、从业人员、生产工艺和安全管理现状等。请各单位在3月31日前将市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摸底调查表(见附件1)上报市安监局综合科。
(二)组织培训、明确任务阶段(20xx年3-4月)。各镇(街道)、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开展小微企业相关人员培训,熟悉掌握考核标准和考评程序(见附件2)。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和各项工作制度。明确每年不低于小微企业总数20%的年度创建工作目标,拟定20xx年的创建达标企业名单。
(三)典型推动、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4-12月)。各地、各部门要树立1-2家典型企业,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发挥榜样作用,以点带面。对已经拟定为20xx年达标创建企业,开展服务和指导。各企业要迅速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明确创建工作专班,落实经费和人员,严格按照《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开展自评。对于在自评中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到位。市安监局根据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申请情况,安排专家进行现场指导,按照考评办法和标准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评审。
(四)检查总结、持续推进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各地、各部门要对照目标任务开展全面总结。通过企业达标创建,进一步了解掌握辖区内企业数量、基本安全条件、生产工艺特点以及安全管理水平,并建立安全管理台账,为今后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依据。做好小微达标企业的典型宣传,落实相关激励政策。安排部署下一年度小微企业达标创建工作,直至全面完成工作目标。企业在达标后,每年至少一次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形成自评报告。企业根据自评结果,针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做到持续改进。市安监局对达标到期的企业开展复评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认识达标工作重要性,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协调联动,周密安排,科学实施。
(二)典型推动,强化指导。创建典型示范企业,总结工作经验,发挥榜样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各地小微企业全面达标。要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科学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推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技术操作和防范技能,杜绝“三违”行为;加大安全投入,提高专业技术装备水平,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改进现场作业条件。
(三)加强宣贯,稳步推进。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是20xx年以及今后五年的重点工作,各镇(街道)要在辖区内展开经常性的教育培训活动,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宣贯工作,使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稳步推进工贸行业小微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开展。
(四)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明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级的申请、受理、考评、审核等相关工作程序和制度。市安监局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程序,严格考评流程控制,加强对评审人员的管理,规范考评工作,保证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质量,提高标准化工作考核评审效率。
(五)严格奖惩,强化责任。要建立和完善工贸行业小微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制度,努力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坚持动态管理制度,对企业安全状况实行分级分类监管,督促企业提档升级。建立激励约束制度,积极探索在安全信用、经济政策、品牌创建、市场准入等方面建立与标准化创建工作相适应的激励约束制度,促进市场参与各方对标准化创建企业的认可度。市安委会将把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加大考核权重,严格考核兑现。
安全方案 篇3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深化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杜绝矿山事故的发生。具体目标有:
(一)实现矿山安全无事故。
(二)露天矿山开采工艺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开采高度在5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全部实施台阶式开采,其它的露天矿山也必须实施台阶式开采或分层开采,并按照开采设计要求控制台阶高度;应用中深孔爆破的露天矿山(条块石除外)的比例达到100%;矿山破碎系统安全防护装置进一步完善;配备、使用液压破碎机,杜绝二次爆破现象。
(三)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继续提高。所有的矿山企业全部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矿山企业基本技术资料比较完善,安全台帐记录及时、内容详细、规范清楚。
二、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原则,开展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重点
加强对重点隐患的'排查与整治。今年重点排查与整治的隐患是:
1、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和“一面坡”开采;
2、不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违章开采;
3、矿山破碎系统安全防护装置不完善;
四、工作安排
矿山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等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安监部门负责督查指导,并对企业存在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一)矿山企业须完成的主要工作
1、矿山企业除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外,每季度须对照事故隐患排查表(见附件1)和有关安全规程、标准的要求,开展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第一次排查须在3月底前完成。
2、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立即落实整改。
3、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生产技术。
4、每季度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书面报送一次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按照《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落实责任制,加强现场管理、技术管理、劳动组织和安全培训。
6、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台帐。
(二)安监部门须完成的主要工作
各级安监部门按照工作分工和属地监管的原则,对监管的企业完成以下工作:
1、督促指导矿山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技术以及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
2、督促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或采取相关安全措施。
3、对矿山是否具有《开采设计》或《开采方案》,以及有没有通过审查批复进行检查。
4、对矿山采矿方法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的,督促其完成整改。
5、对矿山改扩建项目 “三同时”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没有按照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的,督促其完成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6、市安监局每季度开展一次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督促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一是明确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中企业的主体责任。企业必须自觉履行隐患排查和治理的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必须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在隐患整改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实施停产整改。
二是明确整治工作中各级安监部门的监管责任,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并结合上下级的工作分工,共同督促好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
(二)抓好落实。各地要按照省、市关于 “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阶段工作的落实。制订矿山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专项整治实施细则,明确工作要求与实施计划。对重点隐患的整治,要将整治目标、整治时间、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积极争取相关部门配合,加大隐患排查治理与整治工作力度。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要积极争取公安、国土、工商、监察等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形成治理合力,加大工作力度。
(四)强化隐患排查与整治过程中的执法工作,提高整治成效。各地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中,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查处;对整改到期后仍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或无力整改的矿山,要及时依法予以关闭;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无证非法开采、越界开采、违法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等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查处。
(五)做好隐患排查和整治信息上报工作。矿山企业在每个季度末及时上报整治检查事故隐患排查表(报送镇、街道安监中队的同时抄送市安监局综合科),各镇(街道)安监中队也要在每季度末将矿山检查整改情况报送市安监局综合科,市安监局在每个季度末要将本辖区矿山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汇总后及时将报表报*市安监局工矿处。各镇(街道)安监中队在20xx年11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市安监局综合科。
安全方案 篇4
20xx年7月6日,呼兰区消防大队工作人员刘博参谋到我超市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对我超市存在的消防隐患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对存在的火灾隐患立即整改。随后组织超市的部门经理及安保人员召开了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进行了全体员工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
我超市对刘博参谋下达的责令整改通知书所指出的火灾隐患问题及超市超市内部消防安全工作召开专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方案,现将整改方案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火灾隐患
1、库房与卖场之间未设置防火分隔
2、防火卷帘电机设置保护破损
3、自动灭火设施不能试验,且喷淋设置形式不符合要求
4、防火分区设置不符合要求
5、安全出口堵塞
6、一层快餐区使用液化气钢瓶
7、未设置机械排烟
8、防火门损坏
9、室内消火栓设置在精品屋内。
二、整改方法及整改实现
1、库房与卖场之间未设置防火分隔一事,我超市在五月份进行了卖场改造,经营面积扩大为大单购物的消费者方便已设大单购物专区。
2、防火卷帘电机设置保护破损一事,我超市已联系消防工程公司,购买防火板重新设置,刷防火涂料重新保护,在整改期间我超市会在营业时间每小时巡查一次,夜间安排两人不间断巡查,确保整改期间消防安全工作。
3、自动灭火设施不能试验,且喷淋设置形式不符合要求一事,我超市已联系消防公司,自动灭火设施已可以试验,由于现在喷淋内有消防用水,是需要与物业沟通,且购买材料将原有向下喷淋形式更改为向上喷淋。
4、防火分区设置不符合要求一事,我超市已联系消防工程公司在现有卷帘门处接装一处防火门做为消防安全出口,把防火卷帘门改为二步降防火卷帘门,彻底解决超市内部存在安全隐患的历史遗留问题,将防火分区设置不符合要求的整改工程视为重点工程。
5、安全出口堵塞一事已解决完毕,对堵塞安全出口的'货物全部清除,并对责任人进行开除处理,就此事对全体员工进行了培训,今后坚决杜绝类似安全出口堵塞事件。
6、一层快餐区使用液化气钢瓶一事,已将快餐区更改为卖场,正在购买消防设施,近期全部安装,保证消防安全工作。
7、未设置机械排烟一事,已联系消防工程公司将现有排烟设施与消防控制器做联动,并安排专人在营业期间每小时巡查一次,夜间两人不间断巡查,确保消防安全工作,并尽快整改。
8、防火门损坏一事,我们已联系消防建筑工程公司及时维修和更换,确保消防安全工作。
9、室内消火栓虽在精品屋内,但我们安排专人每小时每户查一次,精品屋不安装门,不准遮挡消火栓,灭火器。
我超市在整改过程中将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整改期间超市内部消防安全工作,我们每月对员工做一次培训,让全体员工具备并熟练掌握消防刘参谋提出的“五个第一时间”及“四个能力”的相关知识及要求,每季度做一次消防演练,让全体员工能够保护自己,帮助家人学习消防相关知识及要求,并加强巡场次数,每一小时对超市内部巡查一次,确保消防安全工作,我超市将严格遵守消防各项法律法规。
安全方案 篇5
局机关各股室:
根据《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食品安全监管纠风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推动我局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确保20xx年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现结合实际,制定我局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纠风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xx年我局保健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治理工作,要紧紧围绕保健食品安全监管这个中心,突出重点、标本兼治,认真履行保健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通过宣传与教育并重,打击与预防并举,整规与扶持并行,从严把好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准入关,强化监督抽检,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禁用药物、非法宣传)行为,进一步建立并完善保健食品质量追溯体系和检验检测预警体系,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辖区群众食用保健食品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主要任务
(一)要进一步强化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意识,努力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二)要大力宣传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推进保健食品知识普及、安全使用的正面引导,引导公众科学理性地看待保健食品的辅助功效和安全使用。
(三)要进一步深入调研,摸清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种类(涉药企业、专营企业、连锁超市、食杂店兼营等)的分布情况和经营品种、数量、范围等底数,加快建立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建立健全保健食品质量追溯体系和检验检测预警体系。
(四)要积极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四非”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规范经营行为,努力净化保健食品经营市场。
(五)要推进保健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的进一步实施,紧紧依靠全国食品药监系统的“12331”举报热线平台,拓宽保健食品安全举报途径,营造社会公众共同参与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及自查自纠阶段(6月20日前)
1、制定方案。结合监管实际,制定《20xx年市区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纠风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监管内容,强化纠风责任,促进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精心部署。根据实施方案的安排,突出重点、抓住难点,分阶段地组织实施。
3、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查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边查边改,整改到位。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监管问题,要切实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提出具体的工作计划。
(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阶段(6月21日-10月31日)
1、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举报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的认真梳理,按照轻重缓急的次序,突出重点、抓住难点,深入组织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行为,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和非法添加禁用药物等违法行为,努力净化保健食品经营市场环境,给广大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2、加强日常检查和监督,对可疑品种的保健食品要加强监督抽查,完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下达的年度120批次(共280个品种)的抽检任务。进一步加强对保健食品广告违规行为的监测,协调工商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下大力整治经营者、保健食品包装说明书夸大产品功效或扩大适宜人群的不法行为。
3、借助民生服务监督台力量,推动保健食品监管纠风工作开展。借助全国药监系统“12331”举报平台,并依靠我局聘请的行风监督员、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协管员和信息员,拓宽监督信息渠道,完善监督机制,对发现的有关保健食品或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查找原因,加大监管力度,改进工作方法,促进监管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迎接检查督查阶段(11月1日—11月9日)
对前阶段的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梳理,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制定改正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好迎接区食安办组织的食品监管纠风工作督查评议组的各项检查准备工作。
四、几点要求
(一)要强化领导,落实岗位责任
由于国家对保健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加上保健食品经营市场也不太规范,对监管部门的.工作造成较大的压力,对此,作为监管部门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充分认识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纠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定岗定责,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认真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年度保健食品安全纠风工作顺利完成。
(二)要加强监管,创新工作思路
要加强日常监管与阶段专项整治相结合、常规检查与举报暗访相结合,依托聘请的行业监督员、各种举报热线平台、新闻媒体、网络载体,把常态监督落到实处。要认真总结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围绕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纠风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学习和研究,注重思想观念、工作思路的创新,不断探索做好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新路子。
(三)要加强协调,积极开展联合执法
要主动与工商、公安等部门联系沟通,及时通报保健食品广告违规行为监测的情况,积极沟通协调,互通监管信息,开展联合执法,密切保健食品监管各环节的执法衔接,防止出现监管缺位、推诿扯皮和执法不严、打击不力等问题。
(四)要健全机制,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利用与区检察院协作配合平台,落实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各项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沟通、协调、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执法监管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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