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方案

更新时间:2023-11-04 17:15:23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的安全方案【常用4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方案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的安全方案【常用4篇】

安全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和省公安厅、教育厅有关要求,经市公安局、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奥运攻坚战集中整治行动。

  现制定方案如下:

  通过排查整治,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得到进一步完善,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一)深入中小学校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秋季开学前后,交警部门要结合“五进”宣传工作,选用业务能力强的民警,深入到各中小学、幼儿园,通过上交通安全课、致学生及家长公开信,播放宣传光碟,发放交通安全联系卡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接送中小学生的危害,督促学校、幼儿园和学生家长坚决不使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和儿童;教育部门要继续做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同时,深入开展中小学校长和教职工交通安全培训,切实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教育广大家长和中小学生、儿童不乘坐不合格车辆。

  公安、教育部门要会同各学校、幼儿园,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并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切实增强其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严防校车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做好校车及驾驶人的排查摸底、清理整顿工作。

  交警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及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见车见人,不留死角。

  车管部门要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供的.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逐一建立校车档案,纳入计算机信息管理,在机动车登记系统中录入校车类型、乘员数(包括驾驶员、学生及其照管人员)、学校名称、教育行政部门名称等信息,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校车类型和乘员数。

  同时,要利用交警信息平台实行属地化动态管控。

  交警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通过定人、定校、定车的方式,立即对校车集中进行一次检验,检验的结果要记入校车档案。

  检验中发现校车有交通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合格后才允许其运行。

  同时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资格审查,对在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驾驶人,坚决取消其驾驶校车资格。

  (三)严格校车安全技术标准,积极做好校车外观标识和标牌管理工作。

  根据XX年年11月26日省公安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实施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XX〉第2号修改单的通知》要求,积极做好校车外观标识喷涂和标牌核发工作。

  交警、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做好专用校车的外观标识喷涂工作。

  交警部门负责对非专用校车发放统一标牌。

  两部门要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于20xx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

  (四)严厉打击车辆非法营运接送学生和超员、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

  非法营运车辆存在大量安全隐患,是近年来交通事故群死群伤频发的主要原因,严重威胁着中小学生及幼儿的人身安全,交警部门要积极配合交通运管部门,对非法营运车辆坚决予以取缔,依法严格严处。

  同时,对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要使每名驾驶人头脑中牢记超员、超速是造成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切实做到遵章驾驶,平安出行。

安全方案 篇2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立“安全第一、健康第一”的原则,为提高儿童伤害预防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根据国家《儿童安全教育干预项目总方案》、《市儿童安全教育干预项目实施方案》,制定xx小学儿童安全教育干预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主要目的

  1、提高儿童伤害预防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拓展、营造儿童伤害预防教育氛围;

  3、评估教材内容和教学方法,探索有效的儿童伤害预防教育材料。

  二、项目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该项目由中心小学校长室牵头、总务处协助、各项目年级负责实施。

  项目设立工作组,由中心小学张义岳任组长,鲍振荃、邓峰任副组长,由中心校长室负责项目工作技术指导。

  校长室主要职责:负责全校项目实施24个班级,配合做好项目实施动员、培训及督导等工作,及时收集反馈学校在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督促项目学校按时完成项目工作。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教材发放及教学反馈

  1、项目工作组于20xx年10月27日进行项目培训。项目教程包括:

  (1)“步行安全”主题伤害预防教材;

  (2)“远离火险”主题伤害预防教材;

  (3)教材与教学反馈表。

  2、各项目年级认真组织各年级开展一课时的.步行安全和远离火险两个伤害预防主题教育。

  五、进度安排

  1、20xx年10月27日,由校长室召开项目工作动员、培训会议,布置工作任务。

  2、20xx年10~11月,各项目年级完成各年级开展一课时的步行安全和远离火险两个伤害预防主题教育。项目工作组检查和指导学校伤害预防教育和教材使用情况,收集项目工作材料,并做好宣传工作。

  4、20xx年12月项目工作组回收学校教材和教学反馈表,并于月底前按要求将项目材料上报至区项目工作组。

安全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制度,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xx〕26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摸清情况,评定分类

  (一)监管类别及评定方法

  参照《危险度评价取值表》(附件2)确定企业危险度分值,并将企业分为A、B、C类:A类企业(低危险度,0≤危险度分值≤10);B类企业(中危险度,11≤危险度分值≤15);C类企业(高危险度,危险度分值≥16)。

  监管类别评定方法: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度评价法为基础,从是否涉及生产、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是否涉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xx〕116号)规定的危险工艺,以及生产、使用物质的数量和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等因素,对企业进行定量、定性和综合评定。

  在开展全区企业安全情况普查基础上,安监分局组织各大总(集团)公司和中小企业办对辖区内依法设立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监管类别评定。

  (二)监管类别的动态管理

  在根据危险分值对企业分类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企业的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和安全生产条件以及发生事故等情况,对企业的类别进行相应的动态调整。

  1、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xx)考评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的B、C类企业,可相应升级为A、B类企业。

  2、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等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或安全生产条件下降的A、B类企业,应相应降低为B、C类企业。

  3、当年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A、B类企业,降低为C类企业。

  4、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未按规定配备安全主任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加等级评比。

  二、分类指导,加强督查

  (一)检查内容

  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督查表》(附件1)的内容,各大总(集团)公司、社区安全办和中小企业办对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及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督查。

  (二)检查次数

  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监管类别,实行相应频次的差异化监管:

  1、A类企业:安监分局组织所属的集团公司安全办或中小企业办对企业开展督查,每半年应不少于1次(不含重复督查同一企业的次数)。

  2、B类企业:安监分局组织所属的集团公司安全办或中小企业办对企业开展督查,每季度应不少于1次(不含重复督查同一企业的次数),且重大节假日前应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核查不少于1次。

  3、C类企业:安监分局组织所属的集团公司安全办或中小企业办对企业开展督查,每月应不少于1次(不含重复督查同一企业的次数),且重大节假日前应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核查不少于1次。

  (三)规范安全档案管理

  安监分局督查人员在开展督查前,应填写企业督查台帐。对企业进行督查时,督查人员应逐项对照督查内容详细记录督查结果,并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存在的隐患问题。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企业安全管理档案。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评价报告;

  (2)危险度评价取值情况;

  (3)安全标准化考核报告;

  (4)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职工培训情况记录;

  (5)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备案)申报表;

  (6)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情况半年报表(附件4);

  (7)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部门安全检查督查情况记录材料(包括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督查记录表、现场安全核查表以及有关行政文书等内容);

  (8)其他相关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对危险化学品实行分类指导、差异化管理制度是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学化的重要举措。各大总(集团)公司安全办、中小企业办要高度重视本项工作,配合安监分局有关工作部署,做好评级、分类、检查各项工作。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自觉开展安全情况自查,填写普查情况表格。

  (二)全面实施,狠抓落实

  坚持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安全检查督查是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关键。各大总(集团)公司安全办、中小企业办要按照本方案对不同类别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提出的检查频次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狠抓落实。同时,为加强和规范检查督查工作,可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检查督查工作程序、内容和要求,增加对不同类别企业的安全检查督查频次,督促企业搞好隐患整改。

  (三)及时跟踪,加强沟通

  各大总(集团)公司安全办、中小企业办要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及落实整改措施等情况的登记建档工作。同时,加强信息沟通,每个月末将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检查的情况联同《**区安全生产检查月报表》书面报安监分局。

安全方案 篇4

  为切实加强全县学校生活饮用水,特别是自备水及二次供水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控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饮水安全。根据《市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工作目的

  全面摸清和掌握全县学校饮用水卫生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健全和完善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二、检查对象及方法

  (一)全县所有学校、托幼机构

  (二)对生活饮用水进行采样,县疾控中心负责进行检测。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培训、自查整改阶段。(3月16日-3月31日)培训时间、地点县教育局另行通知,培训人员:学校后勤主任。

  第二阶段:现场监督检查阶段。(4月1日-5月31日)检查组对学校的.供水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意见。

  (三)总结汇报阶段(6月1日-6月6日)检查组将检查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市卫生局、教育局。

  四、组织领导

  县卫生局、教育局成立以主管局长任组长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强化协调,明确职责,保证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检查内容

  (一)学校是否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是否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二)供水学校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供水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三)使用涉水产品单位是否索取有效卫生许可批件。

  (四)学校饮用水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蓄水设备设施是否定期清洗、消毒。

  (五)自备水源周围环境、防护设施、蓄水池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六)桶装饮用水是否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每批次的检验合格报告;是否定期清洗饮水机,保温桶是否进行日常清洗、消毒。

  (七)输水管道是否穿越渗水坑井或污水池等污染源;输水管道、阀门是否存在严重腐蚀和渗漏现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把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敖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安排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各学校要切实落实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一把手负责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防水污染事故发生。

  (二)严格执法,认真指导。卫生部门要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和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要依法加大对学校饮用水的监督、监测力度,严把许可关。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整改,督促整改到位,并对整改情况及时进行复查,坚决杜绝学校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生活饮用水。

  (三)加强配合,加大宣传。卫生、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作,着力增加对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的投入,改善学校饮用水卫生条件。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生进行饮用水相关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要饮用不洁水和生水,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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