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10-26 14:08:47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推荐)实施方案3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实施方案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施方案 篇1
一、随机抽查事项
(一)林木采伐许可抽查
1、抽查对象:取得林木采伐许可的单位和个人。
2、抽查内容:对林木采伐事中、事后少报多伐、越界采伐、乱砍滥伐等监督管理。
(二)木材经营加工抽查
1、抽查对象:取得木材经营加工许可的单位和个人。
2、抽查内容:检查是否按照木材经营加工许可的审批条件进行经营;是否设立经营加工木材原料来源的登记台账;是否安全生产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查事项。
(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抽查
1、抽查对象:取得占用、征用林地项目许可的单位和个人;取得临时占用林地项目许可的单位和个人。
2、抽查内容:用地单位或个人是否按照原审批的面积、地点、范围和用途使用林地;按规定应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的,是否足额缴纳;落实异地恢复森林植被措施情况;临时占用林地是否按时退还林地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如继续使用的,是否已重新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查事项。
(四)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抽查
1、抽查对象:取得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项目许可的单位和个人。
2、抽查内容: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单位或个人是否按照原审批的面积、地点、范围和用途使用林地;所占用林地的实际用途和建设规模、标准等是否与原审批内容一致;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查事项。
(五)林木种苗质量抽查
1、抽查对象:取得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林业工程造林绿化使用的苗木。
2、抽查内容:林木种子、苗木质量情况;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标签制度执行情况;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情况;林木种苗质量自检情况;林木种子来源情况,;造林地种苗档案情况;造林作业设计中是否对使用林木良种提出要求情况;按照造林作业设计使用林木良种以及种苗质量要求情况等。
(六)林业植物检疫抽查
1、抽查对象:取得林业植物检疫证书的单位和个人。
2、抽查内容:核查是否有检疫对象。
(七)跨省及省内运输、邮寄、携带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抽查
1、抽查对象:取得跨省及省内运输、邮寄、携带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县境审批的单位和个人。
2、抽查内容:被许可人运输、邮寄、携带的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来源是否合法;被许可人运输、邮寄、携带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种类、数量、起止地点、时间、运输方式是否与运输证相符;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查事项。
(八)林业有害生物除治抽查
1、抽查对象:可能造成林业有害生物暴发成灾、疫情扩散的经营单位和个人。
2、抽查内容:林业有害生物除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制度、资金投入、工作措施、发生情况、除治效果等。
(九)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抽查
1、抽查对象:取得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的单位和个人。
2、抽查内容:核查是否按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工具和方法进行猎捕。
(十)驯养繁殖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抽查
1、抽查对象:取得驯养繁殖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的单位和个人。
2、抽查内容:核查品种、数量是否准确。
(十一)出售、收购、利用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抽查
1、抽查对象:取得出售、收购、利用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许可的单位和个人。
2、抽查内容:核查是否规定品种。
(十二)森林防火期内林区用火监督管理
1、抽查对象:取得森林防火期内林区用火许可的单位和个人。
2、抽查内容:用火行为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事项、时间、地点、范围、用火形式等进行;是否符合用火天气状况;落实防火扑火措施情况;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情况;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保护情况。
(十三)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监督管理
1、抽查对象:取得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许可的单位和个人。
2、抽查内容:进入林区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人员、车辆、时间、地点、范围、活动方式等进行活动;是否存在非法用火行为;生活用火落实防火扑火措施情况;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情况;森林资源及野生动物保护情况。
二、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落实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通过定期抽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两名执法人员,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30%的对象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随机抽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对象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三、抽查结果运用
(一)对在抽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程序予以撤销、吊销行政许可,并通过安丘市人民政府站等平台予以公示。
(二)对拒绝接受抽查或在接受抽查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依法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三)对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随机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镇(街、区)林业站、局属单位和相关职能科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扎实组织实施随机抽查相关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镇(街、区)林业站、局属单位和相关职能科室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运用随机抽查模式。在抽查过程中要做到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抽查内容清晰合法,抽查记录规范完善。对在随机抽查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责任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镇(街、区)林业站、局属单位和相关职能科室要加强林业执法人员的教育,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实施方案 篇2
[宗旨] 20xx年以来,学校已成功举办了三届新进教师赛课活动。该活动为一批年轻教师的脱颖而出搭建了平台,创造了条件,促进了他们的自主发展。为响应学校“向教育科研要质量,靠教育科研上台阶”的号召,扎实推进校本教研和课程改革,迅速提高新进教师的业务能力和科研水平,使他们尽快成长为教育教学的骨干和中坚力量,学校决定举办第四届“教坛新星”教学大赛。
[时间] 文科在本学期第9周举行,理科在本学期第16周举行。
[地点] 学校多媒体教室。
[对象] 20xx年新进教师。
[过程] 比赛由学校组织,具体由教务处、教科室承办。学校将制定评分标准,组建评委,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分层次、分类别评出等级奖。
1、分类:本次活动分文科类(语文、英语、政治、历史、地理)和理科类(数学、物理、化学、生物)。
2、设奖:文科参赛教师共14人,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理科参赛教师共15人,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
3、评委组成:本次比赛评委由专业评委、大众评委、学生评委三部分组成:
专业评委由教研组长、相关业务部门的老师和本学科中的教学骨干教师组成;大众评委由参加当堂听课的所有教师组成;学生评委由参赛班级随机抽取的
30名学生组成。
4、成绩统计:总分100分。专业评委的评分占总分的55%,大众评委的评分占总分的25%,学生评分占总分的20%。
5、赛后评价:通过召开评委会,赛课教师自我评价和专业评委点评,最后综合评出等次。
[要求](1)赛课教师可以选择最能发挥才能的教学内容,选用最能表现教学内容的.教学手段,选择最能够配合教学的学生团队。
(2)赛前准备好简案,供评课教师参考。赛后有详案和心得,并按时交给学校教科室。
(3)赛课前两周将参赛内容,所选班级告知教科室。赛课顺序通过抽签决定。
[奖励]
(1)获奖老师由学校发给获奖证书;
(2)获奖老师在学校网站和学校的橱窗上公布;
(3)获奖老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参加县级以上赛课活动或有关学术活动;
(4)获奖老师的资料记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教师工作量化考核的依据。
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学校教务处、教科室。
实施方案 篇3
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印发XX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定的20xx年XX市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卫疾52号文件安排和部署,为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实现消灭脊髓灰质炎目标,定于20xx年3月至4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为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目标人群脊灰疫苗接种率≥95%,消除免疫空白人群。
二、实施时间、接种对象、范围
(一)实施时间:
第一轮 xx年3月10日-3月15日
第二轮 xx年4月10日-4月15日
(二)接种对象
1.辖区内满2月龄至47月龄儿童的所有外地流动儿童进行强化免疫。
2.辖区内满2月龄至47月龄未免疫或未全程免疫的所有本地儿童进行查漏补种。
(三)实施范围
除杨村镇、徐官屯、东蒲洼、下朱庄、梅厂、上马台、南蔡村、汊沽港、王庆坨外其他乡镇,按照麻疹强化免疫范围负责本辖区的脊灰等疫苗查漏补种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
区卫生局具体负责本区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工作的领导、推动、组织、落实和督导检查;
区卫生防病站负责制定技术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各卫生院负责本辖区实施计划方案制定,辖区适龄儿童摸底工作;辖区内本次活动相关资料的收集和目标人群的强化免疫和补种工作;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培训并培训本辖区相关工作人员;上报各种相关表格,撰写工作总结;做好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处理及上报工作;
卫生院要与村委会的协调,协助卫生服务站做好适龄儿童的摸底调查、宣传动员等工作。
四、工作内容及方法
(一)成立组织领导和有关技术指导机构
区卫生局成立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补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局长担任,成员由防保科同志构成。领导小组负责本区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补种实施方案的制定、组织、协调、实施和督导。
区防病站要成立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补种工作技术指导小组,做好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补种工作的技术指导,同时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诊断小组,具体负责接种后出现的异常反应的诊断与处理,配合卫生局做好督导、评估、资料汇总、上报等项工作。
各乡镇卫生院要按照区卫生局的要求,成立脊灰强化免疫和补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补种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完成相关物资准备
1.区防病站根据摸底调查情况制定全区脊灰强化免疫和补种工作各相关物资的详细分配计划,保证疫苗及相关材料的合理分发,保证强化免疫和补种工作质量。
2.3月9日前区防病站根据制定的物资分配计划,向各乡镇发放疫苗等物资。疫苗分发要详细、准确地做好记录。各乡镇对本次强化免疫和补种的疫苗进行单独登记。
(三)做好人员培训工作
2月26日区卫生局组织完成对辖区内各卫生院院长和防保科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1.强化免疫和补种的目的、意义;2.强化免疫和补种对象、时间、指标;3.组织实施;4.宣传动员方法;5.应种儿童摸底登记方法、要求;6.疫苗及相关物资的分发和储存运输;7.接种现场的安排、人员配置、组织管理、接种禁忌症和接种技术;8.免疫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9.各种表格的填写和上报;10.督导、评价与总结要求。)各卫生院要做好对所有参加强化免疫和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做好接种的宣传工作
区卫生局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补种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广电局制作电视滚动字幕,同时利用手机群发信息等方式大面积宣传此项工作,各卫生服务中心及卫生服务站要利用健康教育橱窗、展牌、村板报、村广播等手段进行宣传,并着重关注流动人口聚集地,使宣传工作不留漏洞和死角。
(五)开展目标人群的摸底调查工作
1.方法:各卫生院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各卫生服务站职能,挨门逐户拉网式调查。将所有外地适龄儿童(2月龄-47月龄儿童)进行登记,并将所有本地需补种儿童进行登记,同时发放《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接种通知单》,告知家长接种时间和地点。
2.时间:摸底具体时间2月23日-3月3日完成目标人群的摸底工作,流动儿童较多的地区为摸底重点,不能漏户、漏人。摸底工作各卫生院一把手负责,责任落实到人。卫生院将摸底数据汇总并于3月4日前上报防病站计免科,同时报区卫生局防保科。
(六)接种实施阶段
1.为保证接种质量,采用定点接种。
各卫生院在预防接种门诊设立接种点,应种儿童应到接种点接种,对于未到场接种儿童,要采取反复通知和动员等措施,确保所有应种儿童到指定地点接种。接种实施期间发现的未登记目标儿童应作为应种儿童进行登记、接种。
2.接种人员及要求。
每个接种门诊至少要配备3名接种人员直接参与接种工作。要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接种实施步骤,做好核实接种对象、登记预检(掌握禁忌症)、接种疫苗(严格操作规范)、记录、留观等。与上次服苗间隔≥28天。
3.与常规接种的衔接。
所有儿童本次接种要记入接种卡、证(注明20xx年强化免疫或补种)。本次接种不作为基础与加强免疫的针次,脊灰强免2轮活动完成后,间隔一个月后仍按原免疫程序实施脊灰疫苗的常规接种。
4.其他疫苗补种。
本次强化免疫和补种过程中如发现其他疫苗漏种儿童应给与补种,特别应注意20xx年麻疹强化免疫和补种后来津流动儿童麻疹疫苗漏种情况。
(七)保证安全接种
为保证安全接种,各卫生院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及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实施接种,严防接种事故和差错的发生。本次强化免疫和补种统一使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采购的疫苗。各卫生院要指定专人负责疫苗的领发和使用登记。
(八)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处理
区卫生防病站要开展免疫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在异常反应发生后的第一时间,组织做好调查处理和报告,避免事态扩大。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异常反应人员死亡时应按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报告和处置。
(九)督导和评价
1.工作内容:重点督导各级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补种活动的组织实施、社会宣传、人员培训、后勤保障、摸底调查以及现场接种等工作。
2.督导方法:区卫生局将采用20xx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和补种督导模式,成立辖区“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补种活动”技术督导组。区防病站要对各街乡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应覆盖辖区内所有开展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补种的街(乡、镇)。
督导活动应在摸底调查和接种实施两个阶段分别开展,全面督导强化免疫和补种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通过观察、询问和听取各级强化免疫和补种计划、组织实施等情况介绍等方式,检查各级强化免疫和补种工作情况,掌握摸底调查质量和现场接种工作情况。
脊灰疫苗强免期间,各卫生院要将强化免疫和补种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反馈区卫生局和防病站。
3.评估:每轮强化免疫和补种完成后区卫生局将组织对辖区内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补种效果进行快速评估。评估方法如下:随机抽取2个乡,每个乡抽取1个集贸市场和2个村(流动人口聚集地)为调查单位,共调查30名目标儿童(强化免疫和补种活动实施期间不在本区的儿童也要调查,但注明来源,不计入30名儿童),若不足30名儿童可另选调查单位补齐。结果的判定以接种记录为准(接种登记表或接种证记录)。评估中发现未按要求免疫的儿童,应进行登记并通知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补种。调查地点的抽取应有完整的记录。
若快速评估的接种率小于95%,则该乡镇重新进行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补种。市疾控中心将参加部分区县的接种率评估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按照XX市脊灰实施方案的要求,区卫生局负责协调全区强化免疫的有关工作经费,接种过程中不得向儿童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二)冷链保障
为保证疫苗冷藏运输、储存质量,开展强化免疫和补种前,各类冷链设备应保持机械和制冷系统的良好状态。接种时必须使用冷藏包以保证疫苗质量。
六、时间安排
2.26对局属各单位进行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培训
2 27-3.3对全区脊灰疫苗接种情况进行摸底,填表1
3.4对摸底和统计情况上报到区防病站计免科,分年龄表2(应种),分地区表3(应种)
3.9发放脊灰疫苗
3.10-3.15第一轮接种,督导
3.16-3.25第一轮接种率评估并汇总表4表5
3.30日前上报第一轮接种报表(表2、表3)
4.10-4.15第二轮接种,督导
4.16-4.25第二轮接种率评估并汇总表4表5
4.20上报总结表2表3
七、强化免疫和补种活动的资料总结及上报
强化免疫活动结束后各卫生院要认真审核、汇总各种统计报表,对强化免疫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于20xx年4月20日以前上报区防病站。区防病站4月30日前将全区强化免疫工作总结、相关数据上报区卫生局和市cdc。
上报资料如下(含电子版):
1、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总结;
2、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查漏补种)儿童摸底登记和接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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