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方案
更新时间:2023-10-23 14:59:19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人才培养方案(共4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人才培养方案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人才培养方案 篇1
学校自一九九二年一月四日实施拔尖人才重点培养计划以来,我校青年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青年学科带头人脱颖而出。为进一步加大拔尖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名师英才工程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十·五”期间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学校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十·五”期间继续实施拔尖人才重点培养计划。现就选拔培养拔尖人才工作重新规定如下:
一、培养目标
学校通过拔尖人才重点培养计划的实施,力争用5年的时间选拔出80名左右年轻的优秀人才作为“拔尖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和扶持,经过几年的努力,使学校重点建设的各学科领域都有一批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并且使他们都成为本学科领域国内知名的专家、学者,从而保证我校重点建设的各个学科能始终保持国内领先地位。
二、选拔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求实、科学民主的治学作风。
2.团结容人,有与同代人及隔代人合作共事的品格和献身教育、献身科学的无私奉献精神。
3.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学术思想活跃,勇于开拓创新,善于集思广益、博采众长,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
4.掌握两门外语,其中一门能熟练地进行学术交流。
5.能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从事教学活动。
6.具有博士学位,职称为副高职以上。
7.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8.在具备上述各项条件的同时,还须具备以下任意两条:
⑴ 5年获国家(科技进步、自然科学、发明创造、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1项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1项或省部级三等奖2项。以上各奖均应是获得证书并在课题中承担主要任务者。
⑵ 近5年独立撰写并正式出版有学术价值的专著或主编过由专业指导委员会批准出版的'本学科全国统编教材1部。
⑶ 近5年在国际著名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国内本学科领域最具权威的期刊杂志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或所发表的论文有一篇被sci收录,有3篇被ei收录的。以上所发表的论文要求本人必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⑷ 在国际学术机构担任职务;或在国内一级学会担任理事以上职务者。
⑸ 已经或正在使用双语进行教学者。
⑹ 近5年是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国家及省部级各类科研基金项目的主持人,其个人独立支配的科研经费在1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科研项目,个人独立支配的科研经费在5万元以上者。
⑺在科技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中成绩显著,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为国家和区域经济做出突出贡献并被国内同行一致认可者。
三、选拔程序
选拔拔尖人才必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1.根据选拔条件,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东北林业大学拔尖人才重点培养对象登记表》,学科或专业进行民主评议,然后由所在学院按照条件要求组织专家进行初评。
2.各学院经过初评产生的候选人要向学校人事与专家工作处提供《东北林业大学拔尖人才重点培养对象登记表》、代表其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以及鉴定证书、获奖证书、课题立项说明书等有关佐证材料。
3.学校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候选人在规定时间按规定要求要向评审专家汇报个人学习经历、工作业绩以及科研等情况,并阐明自己近3年的学术计划。同时还要回答评审专家的提问。
4.评审会专家评议讨论并投票表决。
5.学校对专家评审通过的人选进行公示。
6.学校批准公布。
四、选拔范围
拔尖人才选拔的范围包括学校规划确定的所有学科和专业。同时,学校特别鼓励教学科研人员在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以及边缘学科领域里寻找新的生长点。凡近年来在一些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领域内有较为深入研究的教学科研人员符合上述选拔条件的,也可以按程序申报。
五、支撑条件与组织管理
1.为确保此项计划的顺利推进,学校将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东北林业大学名师英才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抓这项工作,由下设在人事与专家工作处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2.学校为确定的拔尖人才提供如下支持条件:
(1)为每位拔尖人才配备一台笔记本电脑。
(2)拔尖人才每月享受特殊贡献津贴100元。
(3)学校每年为拔尖人才提供1~2次参加国内重要学术会议的差旅费用。
(4)每年为拔尖人才提供500元书报资料费补贴。
(5)为每一位拔尖人才指定一名导师。
(6)对拔尖人才工作、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学校优先予以考虑解决。
3.对拔尖人才的任务要求:
拔尖人才不仅要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而且还必须完成下列科研任务:
⑴每年必须在东北林业大学中文学术期刊目录a类所规定的杂志中发表一篇学术论文或在国外著名学术期刊中发表论文1篇。上述发表的论文要求均应为第一作者,且必须是以东北林业大学名义发表的。
(2)3年内必须申请获得一项省部级科研项目,且本人必须为第一主持人,个人可独立支配科研经费在1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科研经费在5万元以上者。
(3)5年内必须出版一部高水平的学术专著;或获得一项省部级科技奖励。
4.学校的拔尖人才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考核,两年进行一次评估。完不成规定任务指标,经评估低于三分之二票数者,将取消拔尖人才重点培养资格,不再享受拔尖人才各种优惠政策。
5.拔尖人才在下面情况下将不再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继续培养:
(1)经民主推选并经组织批准为学科带头人;
(2)年龄满45周岁;
(3)有严重的学术腐败问题和学术制假者;
(4)由于种种原因不宜作为拔尖人才继续进行培养者。
6.实施拔尖人才重点培养计划是我校在新世纪之初培养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的重大举措。各个学院要高度重视,千方百计为他们的成长创造宽松、自由、和谐的工作环境,并且要注意给他们压担子,让他们积极参加所在学科重大科研项目,安排他们到一些重要岗位上去锻炼,以增长他们的才干,培养他们的组织协调能力,还要积极为他们出国考察、访问及参加各种国内外学术交流创造条件,特别是要积极推荐他们到有关学术团体中担任职务,提高他们在国内的知名度。
人才培养方案 篇2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变革,高等教育不断发展壮大,大学的功能得以扩展和延伸。但不变的是,大学始终围绕着人才培养这个根本任务,致力于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水平。无论提升科研水平、发展研究生教育,还是拓展社会服务多么重要,本科教育始终是研究型大学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在经济发展新常态和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我国研究型大学的本科教育应定位于:为高端人才的成长奠定基础。成人教育和成才教育是本科教育阶段的两个基本任务,研究型大学需基于高端人才应具有的素质和能力,在对学生实施成才教育的同时,更加关注对学生进行成人的教育。武汉大学将以人才培养为本、本科教育是根作为基本的办学理念,努力打造世界一流本科教育,深入推动教学内涵建设和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以期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出更多更好的拔尖创新人才。
一、高等学校本科教育使命的回归
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大学功能不断拓展的新形势下,再次强调大学人才培养的基本职能,既是对大学传统的坚守和弘扬,也是基于经济社会发展对大学地位和作用的深刻认识。从世界高等教育的发展历程看,人才培养是大学的最初使命,也是大学承担的根本任务。在大学建立研究所、实验室,鼓励教师和学生参与到学术知识的创新过程之中,有利于培养出具有创新性的学术人才。在承担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职能的同时,强调大学应该肩负的服务社会功能,则拉近了大学与社会的距离,增强了大学培养的人才的社会属性和社会适应性。尽管大学的职责和功能随着社会的发展在不断地扩展,但大学的根本任务依然是培养人才。大学是由教师和学生组成的一个学术共同体。没有大学生的机构,就不能称其为大学。凡是有大学生要教育培养的地方,都必须把高质量的教学工作作为基本的要求。因此,无论大学如何发展,无论社会对大学有什么期待,只要有学生需要培养,人才培养就是大学的根本任务。
二、我国研究型大学本科教育的定位
办学定位是指大学为明确自身在整个高等教育体系和格局的位置,理性把握自身角色和使命,确定服务面向、发展目标而进行的`一系列前瞻性战略思考和规划活动。一方面,办学定位体现了大学的基本办学指导思想和办学理念,是大学历史传统的延续和传承;另一方面,办学定位对大学的办学行为和未来发展具有统领作用,它必将引导大学的改革和发展方向。 我国对高校的分类有多种标准。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大学,其本科教育的定位理应不同。按科研含量和学术水平来说,大学分研究型大学、教学研究型大学、教学型大学;按学科的综合性程度来说,大学分单科性院校、多科性院校和综合性大学;按人才培养的层次来说,大学分专科院校、本科院校、具有硕士或博士授予权的大学等。按本科人才培养的规格来说,大学有应用型本科教育和学术型本科教育之分。而且,同一类型或者同一学校在不同历史时期,其本科教育的定位也可能不同。改革开放以后,由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大批专门人才,因而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我国不同类型的高等学校本科教育的定位也是培养专门人才。
三、武汉大学本科教育改革基本设想
在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世界高等教育大发展的背景下,武汉大学将以“人才培养为本、本科教育是根”作为基本的办学理念,努力打造世界一流本科教育,深入推动教学内涵建设和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以期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出更多更好的拔尖创新人才。作为一所学科齐全、科研实力雄厚、面向国际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武汉大学的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于:致力于培养具有坚定的民族精神、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开阔的国际视野、人格健全、知识宽厚、能力突出的拔尖创新人才。
课程教学是本科人才培养的主渠道。采用什么样的课程体系来组织教学,直接影响和决定着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质量。只有经过精心设计,符合知识内在逻辑与学生发展需要,与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高度吻合的课程体系,才是较为科学和完善的课程体系。因此,大学究竟应该构建什么样的课程结构,应该开设哪些课程,课程的教学内容如何确定,以及怎么处理前继课程和后续课程的关系,是大学教师要研究的重要课题。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是促进本科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好教师的言传身教、为人为学,对处于成长期的青年学生来说,发挥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和作用。好的教师能够带领学生在求知的道路上不断进取,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和动力,指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课程,并帮助学生做好自己的人生规划。因此,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应以提升教师教育教学素质为核心,通过开展一系列教师教学培训和专业发展工作,引导每一位教师成为懂教育的学者,不仅学问做得好,教学水平也很高,既做学问家,又做学问教育家。
大学是一个学术性组织,承担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与传承创新文化等多项职能。如何认识和落实本科教育的基础地位,如何引导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如何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如何营造全员育人的良好氛围,如何发挥科研对教学的促进作用,如何推进教育与教学的有机结合,如何促成有效的教育教学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建立和运行等等,都是高等教育管理者应该思考的重要内容。大学应通过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断创新教育教学管理制度,为深入推进高等教育改革提供政策保障。
人才培养方案 篇3
一、学制及招生对象
学制:学分制,基本学制三年,最长五年
招生对象:普高毕业生
二、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本专业培养熟练掌握仓储、配送、运输、采购、供应链管理等现代物流知识,具有仓储与配送业务处理、运输调度业务处理、采购与供应业务处理、国际货代业务处理、快递营运业务处理、物流信息处理等能力,拥有吃苦耐劳、诚实守信、沟通协调、团队合作等素质,面向广东省,特别是珠三角地区,适应现代物流行业采购与供应、国际货代操作、快递运营岗位需要的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
1. 能力目标
(1)具备仓储业务处理、配送业务处理、国际货代操作、运输调度、采购业务处理、物流信息处理等专业能力;
(2)具有对物流市场进行调查、获取市场信息的能力;
(3)具备英语应用能力、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
(4)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现场应急管理能力。
2. 知识目标
(1)掌握现代物流的基本理论;
(2)掌握仓储与配送业务、国际货代操作、运输调度、采购业务等基本作业流程;
(3)了解条形码技术、POS系统、RF技术、EDI技术等先进物流信息技术相关知识;
(4)掌握市场营销和企业管理的基本知识;
(5)掌握物流业务政策法规和国际惯例。
3. 素质目标
(1)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性格随和,乐意与人交往;
(2)具有责任心,敬业负责,积极主动,细心肯干;
(3)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吃苦耐劳;
(4)为人正直、诚信、踏实、忠诚;
(5)勇于创新、勇于挑战、乐观向上。
人才培养方案 篇4
一、前言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中大庆联谊、银广厦、红光实业等重大财务舞弊事件的曝光,来自中小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民事诉求不断增加。但是,如何认定上市公司和注册会计师的过错,能否确定上市公司和注册会计师的过错与投资者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假如存在因果关系,又如何确定损失赔偿额等一系列具有会计属性的法律问题,一度令律师和法官束手无策,也使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由此,法务会计开始受到人们的关注。然而,与国际领域法务会计发展相比,法务会计在我国尚属于新生事物,无论是理论研究、实务开展,还是教育培训方面都较为落后。回顾会计发展史不难发现:创新会计理论促进了会计实务的创新,创新会计实务又会激发理论的进一步创新,二者呈螺旋式上升之势,而理论和实务的创新都需要有创新型人才。可见,人才是理论创新和实务进步的源泉。因而,研究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我国高等院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现状及其成因分析
(一)学术界对法务会计的学科属性争议较大
法务会计作为为法律服务的会计,融会计学、审计学、法学、证据学、侦查学、鉴定学等多学科理论和方法于一身,属于边缘性学科,其学科属性在法律界和会计界存在很大争议。在我国,法学界较早介入法务会计研究,并已举办了两届法务会计专题研究会。他们认为,司法会计包含法务会计,司法会计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司法会计活动是一种诉讼活动;会计界吸收国外观点认为,法务会计包含司法会计,司法会计是会计的一个分支(李若山、盖地等),司法会计活动实质是会计在司法活动中的应用。激烈的门户之争成为制约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瓶颈。
(二)法务会计专业未被官方认可,教育模式散乱,开设院校少
根据我国现行教育管理体制的要求,高等院校各层次学历教育的专业设置由国家教育部认可,并列入专业目录,法务会计属新生事物,未被正式列入国民教育专业目录,尚处于高校自由开展时期。近来,笔者通过文献搜索、上网搜集等方法得出如下结论:目前我国已有一批致力于法务会计教学的政法院校、综合性大学和财经类院校在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教育中开展了法务会计教育,博士研究生教育仍属空白,开设方式基本可以分为以下七种类型:
1.在法学专业本科教育中开设法务会计课程。如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均将司法会计课程设为本科生教育的必修课。
2.在会计学专业或财务管理专业本科教育中设立“法务(司法)会计专业或方向”。如云南财经大学、云南财贸学院在会计学专业中增设司法会计专业方向,云南财大将其改为法务会计方向;渤海大学开始在财务管理专业下设法务会计方向;9月,河北职业技术学院试办了首届会计学法务会计专业。
3.在法学专业本科教育中开设“司法(法务)会计方向”教育。如西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渤海大学等。
4.在法学专业开设法务会计专业硕士学历教育。如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从起招收法务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
5.在法学专业或会计学专业开设法务会计方向的硕士研究生教育。如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管理学院、首都经贸大学会计学院、吉林大学、华东政法学院、复旦大学、渤海大学等。
6.在会计专业硕士中开设法务会计专业教育。复旦大学在招收的首批mpacc(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学员中,在全国高校首次开设了“舞弊审计与法务会计”专业,中国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也在mpacc中相继开设了法务会计专业。
7.开展法务会计职业培训。如中国政法大学已开展面向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会计师、审计师、内部审计人员、各类商务调查事务所从业人员、在校的会计与财务管理专业方向的大学生与研究生的法务会计培训。
(三)课程设置五花八门,尚未形成科学、系统、完善的法务会计学科知识体系
由于学科属性未定、专业非正规化,导致法务会计教学理念、教学思路和课程设置的不统一。笔者通过上网搜查,得到了部分院校法务会计方向教学计划信息,表1列示了较具有代表性的云南财经大学、渤海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务会计课程设置情况。
仔细阅读表中资料可以发现,虽然上述三所院校法务会计所属专业有别,课程名称各异,但开设的法务会计课程仍呈现如下共同点:1.涉及学科领域广,几乎涉及到了会计学、审计学、法学三大领域,并主要以会计学课程和法学课程为主,可以体现出法务会计人才知识结构应具有的特点。2.课程门数繁多,学生很难通过本科段或短期培训予以领会和掌握,应用水平值得怀疑。3.法务会计课程几乎是会计学和法学课程的叠加,是一个集会计学、审计学和法学课程的大集合,没有实现交叉学科知识间的整合,更没有实现交叉学科间知识的融合,到头来,可能会导致既没有培养出合格的会计师,也没有培养出合格的律师,更不可能培养出合格的法务会计师的结果。这也正是法务会计学科属性未定、专业设置不规范等因素的突出表现。
(四)合格的专业教师匮乏
合格的教师是培养人才的关键。目前,在开设法务会计课程或专业教育的院校中,承担法务会计教学任务的教师或是会计专业教师,或是法学专业教师,既精通会计学、审计学理论,又精通证据学和法学理论与实务的跨学科复合型教师基本没有。
三、我国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应当明确的事项
(一)明确界定法务会计的本质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本质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决定事物性质、面貌和发展的根本属性,事物的本质是隐蔽的,是通过现象来表达的,不能用简单的直观去认识,必须透过现象掌握本质。我国学者对法务会计的界定呈多元化态势,有运用型学科、会计行为、会计职业、交叉学科等多种观点,总体上呈“层林”状态。笔者认为:法务会计应是接受委托的法务会计师,为帮助委托人解决在经济生活中遇到的法律事件,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会计资料为凭据,以会计理论、审计理论和证据学理论为基础,以会计方法、审计方法和司法鉴定方法为手段,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对涉事会计资料进行调查、取证、论证,并发表专家性意见或提供诉讼支持的一种法律性会计专业技术服务活动,旨在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执法公正、公平提供专业证据,发表专家证词和证言,或进行法庭辩论。
(二)理性认识法务会计的学科属性
法务会计工作可以被看作是将会计语言记录的会计事实翻译成法律语言表述的案件事实,既能够提供诉讼支持服务,也能够提供会计调查服务,或是专家咨询服务,其服务具有法律服务性、法律事项性、调查取证性、价值量化性、报告排他性等特点,是一个会计技术和法律技术并重的服务项目,这正是人们将法务会计列入交叉学科的根本原因。鉴于此,将法务会计界定为双重属性的学科,分别在会计学科和法学学科下设法务会计专业,将有助于专业人才的培养。
(三)理清法务会计与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的关系
法务会计应经济活动中发生的法律事件而产生,本质属于具有法律性质的会计专业技术服务活动,法务会计信息表现为表达专家意见和鉴定结论的书面报告,无疑使得其工作性质与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律师的调查、取证与法庭辩护联系在一起,但是,法务会计并不是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的简单相加,而是二者的完全融合。因为从大量的会计信息中查找会计法律事实,不具备律师资格的注册会计师是不能胜任的,而证实舞弊、虚假陈述等过错行为是否存在,确认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并计量损失额,又是不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律师难以完成的。因此,可以理解为:法务会计师是具有律师资格的注册会计师,或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律师。
(四)科学定位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目标
目标是行为的导向,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是成功的关键。法务会计作为一门新型的复合型边缘学科,需要综合素质的人才。美国会计学家贝洛各尼曾这样描述法务会计人,他说一名称职的法务会计人的构成应是1/3的商人、1/3的调查人员和1/3的会计人员。这种描述实际上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跨学科的复合型人才。因而,借鉴国外经验,综合我国国民教育体系,笔者认为,我国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应具有层次性和递进性。大学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教育应重点培养应用型复合人才,为实战领域输送人才;博士研究生教育应重点培养研究型复合人才,为教学、科研领域输送人才。
四、适合我国国情的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方案设计
(一)尽快批办法务会计专业,大力推广法务会计学历教育
在明确了法务会计学科属性的基础上,为推动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教育部应当尽快批准设立法务会计专业。具体方案设计如下:
1.本科学历教育阶段,分别在会计学和法学两大学科下设置独立的法务会计专业,涉及全日制本科和双学位、继续教育和自学考试三种形式。
2.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阶段,分别在会计学和法学两大学科下增设法务会计专业,涉及全日制和同等学历教育两种形式,招收对象必须是会计学专业、审计学专业和法学专业的本科生,高校会计、审计和法律专业教师,以及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会计师和律师。
3.开创法务会计本硕连读制。具体方案为:吸收大学本科二年级成绩优秀,并对法务会计感兴趣的.会计学、审计学和法学专业学生,实行六年制的法务会计专业本硕连读制度。
4.积极鼓励在法务会计硕士教育有成功经验的院校,开展法务会计专业博士教育,填补我国法务会计专业博士教育的空白。
(二)构建科学的法务会计学科知识体系
在设计法务会计课程体系时,应当避免会计课程和法学课程的简单叠加,坚持会计学、审计学和法学专业基础理论课程为先导,会、法知识融合课程为主流,按照学历教育层次层层递进的原则进行,可以将专业课分为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两大课程组群,具体设计方案见表2。
(三)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展法务会计双向职业培训
职业培养是专业人才速成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职业法务会计师还是凤毛麟角,接受法务会计委托的人群主要是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他们往往因为知识和技能的单一性而深感力不从心,迫切需要充电,他们的实战经验和感受会对高等学历教育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因而,应当鼓励已有一定法务会计教学经验的院校积极开展面向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在校大学生和硕士研究会的法务会计职业双向培训。即采取高校专业教师和参与培训的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同时授课的培训方式,一方面通过高校专业教师授课,丰富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的理论知识;另一方面,通过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对亲身经历的典型案例的介绍和解剖,使专业教师及在校学生感受实战现场和获取临战经验,这是法务会计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的重要通道,更是培养高水平法务会计教师和法务会计师的有效途径。目前,中国政法大学开展的法务会计职业培训已形成一定规模,其经验很值得推广。
五、结语
法务会计作为一个新生事物,需要来自官方和民间的共同呵护和努力;作为一个交叉学科,需要会计学、审计学、法学等各个相关学科的相互吸收、通力合作和共同努力;作为一个服务行业,需要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相互学习和共同促进。本文仅对我国法务会计高等教育及人才培养进行了粗浅的研究,方案的实施面临一定困难,需要教育界、学术界和实务界认可、努力和支持,笔者将不遗余力对此课题予以高度关注,更希望有更多的会计界和法学界人士致力于法务会计教育和实务的研究,并对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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