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

更新时间:2023-10-21 09:42:26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

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8月29日省市县乡饭店坍塌,造成29人遇难、7人重伤、21人轻伤的重大房屋坍塌事故教训,根据《市区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排查、彻底整治原则,扎实开展全镇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列出隐患清单,并制定具体处理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对象

  本次重点排查全镇医院、学校、幼儿园、图书馆、宗教场所、养老机构、福利院、车站、景区、商场、宾馆、超市、饭店、农家乐、茶楼茶馆、网吧、歌舞厅和劳动人员密集的车间、厂房、宿舍、临时办公楼等场所的房屋建筑。

  三、整治内容

  房屋建设标准低,超过使用年限继续使用情况;房屋是否存在年久失修失养的情况;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情况;违规装饰装修改变主体结构的情况;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情况;明显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的情况;违章搭建、加层的情况;未经审批私自修建的情况等。

  四、工作安排

  (一)全面摸排。

  各村、社区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房屋进行全面摸排,建立清单,20xx年9月8日前报区应急局。

  (二)集中整治。

  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对摸排出的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组织专业人员全面进行排查,对有明显隐患、潜在隐患以及情况不明的房屋建筑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等责任人(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需要进行鉴定的,聘请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直至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整改消除,将整治情况报区应急局。

  (三)整改验收。

  配合区应急局、区住建局组织相关单位、聘请专业人员组成联合验收组,对房屋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逐一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镇政府将相关资料汇总建档后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验收不合格的,移交区综合执法局依法处置。

  (四)行政执法。

  配合区综合执法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整改验收不合格的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等责任人(单位)依法予以处置。

  (五)长效监管。

  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本辖区、本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建筑定期检查、维护制度,并认真执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五、职责分工

  (一)镇政府: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其他安全隐患进行协调。

  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区政府。

  (二)包村干部:负责指导督促联系村开展排查工作,并积极参与实地排查,审核上报数据

  (三)各村、社区:负责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建筑全面摸排工作,建立清单;

  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房屋建筑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等责任人(单位)专项整治宣传、协调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村、社区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查取得实效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大检查扎实深入开展。

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2

  一、迅速落实部署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亲自批示、亲自部署的重要工作,省、州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亲自安排部署工作落实,我县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站位,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学习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并将之列为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7月份,由县安委办牵头,拟定《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多次征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意见,不断细化完善方案内容,强化统筹协调,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把解决实际问题、夯实企业主体责任、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格监管执法等内容作为专项整治的主攻方向,推动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稳扎稳打。

  (一)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等7个副县长为副组长,其他29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由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安全专员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11个专项(专题)整治工作专班,分别负责各专项(专题)整治工作的具体推进落实,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整治工作具体情况。各专项(专题)整治专班组牵头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人员。

  (二)印发实施方案。对标对表省、州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印发了《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全县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包含1个总方案,2个专题实施方案和9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形成了“1+2+9”的任务框架。所有专项整治方案均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在整体推进、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的'基础上,我县着力狠抓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对发现的一般隐患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对重大隐患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坚决彻底闭环整改,务求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特大事故和对社会有严重影响事故的发生。

  道路交通安全:围绕“五保三提升”,积极开展“奋进系列”、“减量控大”、“一盔一带”、“零酒驾”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道路违法行为,以安全防范为基础,抓宣传、抓教育、抓源头,切实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截止目前,全年排查隐患道路点段20余处,上报预警报告17份,与各区乡、各企事业单位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68份;共发现县乡道安全隐患58处,整治县乡道安全隐患58处,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牌210个,投入推土机1台,运料车1台,装载机2台,投入人力190人次;处理路政案件一起,下发责令通知书3份,审批道路施工1起,全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宣传23场次,悬挂横幅30幅,发放宣传资料6000份,累计巡查公里数57228公里,检查车辆97452台,查处非法运营车辆14台,处理9台,学习教育2台,待处理3台,检查货运车辆非法安装,超限超载53台;全年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1150起,乱停乱放录入7760起,吊销驾驶证5本,无证驾驶42人,行政拘留81人,酒驾6起,醉驾1起,盗抢车6辆,查获套牌车5辆,报废车11辆;道路交通取得连续3年未发生单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

  危化物品、烟花爆竹和工贸方面:全年禁止燃放销售烟火爆竹,对全县四个加油站、酒店、超市进行逐家隐患排查整治,共检查68家次,对发现的问题均已责令整改,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危爆案事件。

  消防安全方面:强化对重点场所、住宅、酒店、施工项目、九小场所等火灾防控薄弱环节的消防安全检查,突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单位36家,排查隐患26条,处罚13300元,全部整改到位。

  城市建设安全方面:1.城市运行方面:全县有1家燃气企业,已签订责任书;2.建筑施工方面: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共排查学校20所,医院19所,酒店6家,超市3家,同时加强对农村住房建设技术指导服务,20xx年完成2350户三类人员(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房安全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共计排查安全隐患83处,下发整改通知书17份,整改率100%。

  特种设备安全方面:检查61家次,排查发现隐患10条,全部整改到位。

  危险废物安全整治方面:检查13家次,排查发现隐患15条,全部整改到位。

  农村安全整治方面:共检查9家次,排查发现隐患13条,全部整改到位。

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3

  一、工作目标、组织机构

  1、工作目标:在今年第一季度开展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大检查情况(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巩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

  2、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质安站,具体负责专项检查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

  二、检查对象、方式及工作机制

  1、检查对象: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检查方式:做到“五个结合”:(1)坚持企业自查自改与主管部门督促检查结合;(2)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建设工程安全治理重点结合,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3)坚持与日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严格建筑安全生产许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4)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提高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5)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和监控措施,严防发生事故。

  3、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三个机制”:(1)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经常、全面、系统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区分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当地主管部门。(2)建立健全隐患分级监控治理机制。各单位对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由单位负责人组织制定方案、实施整改,并及时向监管工程项目的建设主管部门报告。(3)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机制。对一些危害程度高、整改难度大、整改时间较长,可能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重大隐患,将实行挂牌督办。所有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必须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加强监控,确保整改到位。

  三、专项检查内容

  1、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检查内容:(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3)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4)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5)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6)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和作业班组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落实;(7)事故报告和处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理等情况。

  2、检点:(1)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2)脚手架工程的搭设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3)建筑工地特种设备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4)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5)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四、专项检查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4月1日——4月30日)

  各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立即组织开展项目自查自纠,建立健全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各项应对措施,严防发生事故灾难。

  2、制定工作方案(5月1日——6月1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专项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抓住容易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特别是要防坍塌垮塌,在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做好部署和落实工作,组织对本单位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和落实整改。

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4

  一、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道路交通、道路运输安全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强化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和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为手段,以遏制客运车辆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突出重点,明确任务,集中整治,促进全市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公路客运、公交客运、旅游客运企业安全监管,促进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完善道路客运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排查治理解决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较大以上道路客运事故发生,努力实现我市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三、专项整治的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及其工作职责

  成立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协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市安监局:牵头组织专项行动工作,指导协调客运企业开展隐患整治工作,具体负责道路客运企业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情况,负责组织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工作的考评验收。

  2.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组织道路客运企业开展隐患整治工作,依法督促整治道路客运企业及其驾驶人、车辆、场(站)的事故隐患。

  3.市公安局:具体负责道路客运车辆路面的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客运车辆行驶中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客运车辆事故隐患。

  四、专项整治的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时间:从20xx年4月至6月底,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各地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由各县区安监部门负责牵头,召集交通、公安等部门负责人,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人员,制定具体专项整治方案,动员部署专项行动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底至5月底,各县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将专项整治方案及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到所有道路客运企业。道路客运企业要成立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做到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由客运企业落实专人负责,确保不发生客运事故。同时,要将重大隐患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备案。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上旬,各县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客运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及隐患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各地上报的重大隐患,集中开展整治,确保重大隐患整治全面彻底。

  (四)总结提高阶段:6月下旬,各地对已开展的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评估,形成阶段性成果,并提出继续深化完善的意见和建议。期间,市安全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于工作不落实、专项整治不力的,将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五、专项整治的范围和重点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

  公路、公交、旅游客运企业及其驾驶人、车辆的隐患整治。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

  1.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情况,各类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和日常安全检查情况。对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道路客运企业,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2.客运驾驶人资质情况。严查客运驾驶人的驾驶资格、从业资格、参加安全学习和培训情况,是否存在驾驶人驾驶资格与所驾车型不相符的现象。

  3.客运违法驾驶人情况。严查客运车辆驾驶人超速驾驶、超员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查客运驾驶人的违法处罚、清理违法记分和事故信息情况,对客运违法驾驶人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停班或辞退等处理措施。

  4.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是否建立所属车辆隐患排查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是否落实专人负责车辆安全工作,并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二级维护和定期参加机动车安全年检,是否落实客运车辆交通违法抄告和转递制度。

  5.客运车辆动态监管情况。是否利用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加强车辆动态监管,并及时提醒和纠正客运车辆超速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

  6.客运场(站)安全管理情况。道路客运汽车场(站)是否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安全检查人员,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工作制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道路客运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是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有效预防道路客运事故的具体行动。各地安监、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结合本地客运企业安全状况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步骤、方法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县区交通运输、公安交管、安监部门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紧紧抓住本地道路客运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重点,注重方法,抓出成效。要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项行动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工作,既要抓住道路客运事故多发时段、多发路段等关键环节,也要抓住与日常安全监管、推进道路客运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工作中,要做到深入细致、不留死角,努力遏制道路客运事故的发生。各县区专项行动工作计划应于4月底前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5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州政府决定召开全州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对我州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行安排和部署。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安全生产工作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保证。今年以来,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家、省、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在我州经济平稳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的同时,全州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基本稳定的发展态势,取得了可喜的工作成果。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月12日,州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州安全生产暨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与县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真正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消除事故隐患。4月6日,州政府组织召开州安委会联席会议,安排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各有关部门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切实履行监管的职责,认真落实各项目标和任务,加强督促检查,消除事故隐患,遏制了各类事故的发生。三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3月份以来,州政府组成督查组,对全州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进一步推动了全州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今年以来,全州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均有下降,1─5月,全州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53起,死亡35人,受伤18人,直接经济损失110.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25%、54%、42%、14%。

  但在成绩面前,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州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和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还不到位,措施不够有力,工作流于形式,仍存在“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二是安全监管力量不足。有的县市监管机构人员素质、装备水平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三是安全生产基础还比较薄弱,一些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差,缺少规范的岗前培训。一些高危行业,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职工流动性大,“三违”现象严重。四是安全投入不足,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力度还不够,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还未得到有效治理。

  5月24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下发了《全省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政府十分重视这次专项行动,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下发了《*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府办电〔20*〕80号),今天又召开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部署。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平安和谐德宏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深化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的具体措施抓紧抓好。要树立“事故源于隐患,隐患不除、事故未已”的意识,精心组织专项行动,只有根治一处隐患,才有可能减少一次事故,只有扎扎实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才能推进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状况的稳定,才能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才能为十七大的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这次专项行动从5月底开始一直到年底,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力度大。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的原则,统一部署,统一实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对专项行动实行统一领导,按照州政府的'部署,切实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的职责,落实行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

  一是要尽快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把州政府的有关专项行动的要求,落实到重点行业领域和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不留死角。

  二是要制定好专项行动方案,各县市、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州政府办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制定行之有效的专项行动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工作责任。

  三是要加强督促、检查,认真组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扎扎实实抓好属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各种督查、检查工作的落实,认真查找和整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区域和重点企业,保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各部门要认真履行依法监管的职责,扎实开展工作

  公安、交通、农机、民航等部门,要结合本系统、本部门的实际,迅速开展道路交通等行业和领域的专项行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行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专项行动;旅游管理部门和交通、消防、质监等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切实加强对各类场所、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教育部门要做好有关学校、学生安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能力协作,严格对大型聚集活动的审批,对车站、机场、商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对民爆经营企业,对卫生监督和食品安全监管、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针对行业和领域特点,加强监督、检查和打击力度。

  (三)切实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企业是安全投入、隐患治理整改的主体,及时排查治理隐患、有效防范事故,是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职责。在专项行动中,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要认真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切实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

  一是要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的董事长、总经理要高度重视、亲自做出安排部署,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集中查找和整改危及企业安全生产的各种隐患和问题。

  二是要建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和资金,加强企业内部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长期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机制,促进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三是要建立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监控机制。对重大危险源以及重大隐患的具体数量、分布情况、潜在危害程度、现实状况和发展态势、应急处置办法等,都要心中有数,要制定严格登记建档、监测监控、应急预案等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四是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企业要依法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依法落实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制度,使企业安全生产有经济保障。在专项行动中要及时落实治理整改资金,加大治理隐患的投入,确保隐患治理到位。

  五是要做好“三同时”工作。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要按相关法规做好与主体工程的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工作,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四)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整改的责任落实

  在专项行动中,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落实治理、整改隐患的责任,企业是落实的主体,政府及有关部门负有指导、监督、督促的责任。

  企业在自查自改阶段,对绝大多数隐患要立即进行治理整改。对短期难以治理整改的隐患,要制定计划,限期整改,并加强监控、落实应急。对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要做出整改方案。隐患严重的要停产整改,直至隐患排除。企业在组织隐患治理整改时,要建立隐患治理整改登记制度,落实整改资金等相关治理整改条件,明确责任人,列出时间表,每月定期向当地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行业主管部门书面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落实专项行动不认真、没有有效排查事故隐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经济、行政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本系统的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检查、指导。对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要督促企业整改并采取监控防范措施,明确本部门的责任人,挂牌督办,进行逐户检查,逐项落实,必要时,要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停业整改通知书等,直至提请政府依法关闭。每月定期向同级政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上级主管部门书面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督促整改不力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要通报批评,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监管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

  各级政府要组织好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内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的进展情况。对专项行动中查找出来的重大隐患和难点问题要通过召开协调会议、专题会议、下发文件等形式,及时做出指导性意见,组织力量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和治理隐患。每月25日前向上级政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隐患排查治理的开展情况。对领导专项行动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本地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缓慢,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将于今年6月1日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进行查处,事故的责任者要依法受到追究,全面接受事故教训,对负有责任的政府和部门领导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加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联合执法的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互通情报,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认真排查治理隐患,确实消除一批安全生产隐患,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隐患突出的区域和生产经营单位,查处一批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行为,使非法、违法生产的行为受到应有的惩罚。

  (二)加强宣传,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强化对专项行动中的先进经验和事迹的宣传报道,广泛调动其参与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对长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责令整改逾期不改的、非法违法生产的、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行为,要在各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三)积极发挥上下联动的作用,确保专项行动见成效

  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对专项行动进行检查督查。从7月份开始州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行督促检查。8月份,省政府将对各州市进行督查。第4季度,省政府、州政府还将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组织“回头看”活动。目的就是要确保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四)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全国第六个“安全生产月”的有关活动,州安委办已做了全面部署,各地要围绕“综合治理、保障平安”这个活动主题,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安全生产服务到基层等活动。同时,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突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这一重点和亮点,大力营造有利于安全生产工作和专项行动的氛围。

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6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XX省委办公厅、XX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XX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全省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XX省政府办公厅关于XX省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治理工程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沿海化工园区(集中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排查整治范围

  本次排查整治范围包括全市所有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

  二、排查整治重点

  ㈠化工企业排查整治重点

  1、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产、批建不符等环境问题。

  2、废水、废气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及达标情况,检查是否按环评和审批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暗管偷排、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

  3、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改造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废水进入清下水管网偷排、清下水进入废水处理设施稀释排放等环境问题。

  4、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及处置情况,检查危险废物是否全部落实有效处置途径;是否存在未按规定申报、未经审批擅自处置利用、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问题;废气及危险废物焚烧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要求。

  5、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检查自动监测设施是否按要求实现废水、清下水、废气的全覆盖,是否全部按要求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维护记录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故意扰乱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等环境问题。

  6、环境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编制情况,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全面排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科学评估环境风险等级,是否及时修编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是否按照要求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是否组织应急管理人员进行上岗培训。

  7、环境应急监测预警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是否按照要求在风险单元安装自动监测预警装置,并保持运行情况良好。

  8、环境应急防范设施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是否科学合理设置围堰、应急池等防范设施,是否在罐区等风险点安装自动喷淋设施,是否配备足够的应急处置物资并确保可用好用。

  ㈡化工园区排查整治重点

  1、园区规划环评要求落实情况,检查园区跟踪环评是否通过审查;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是否采纳规划环评要求,园区引进项目是否与国家产业政策及规划环评产业定位相符;检查园区化工企业“四个一批”的.开展落实情况。

  2、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检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供热、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等公用工程是否与园区需求相匹配,园区废水、危险废物是否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处置,集中供热是否全覆盖。

  3、园区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园区环境防护距离内是否仍存在敏感目标;是否完成园区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编制园区环境风险隐患清单;是否建立专门应急物资储备库;是否依托消防队伍建立专职应急处置队伍;是否制定园区雨污管网及应急闸坝分布图和应急方案;是否建立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测预警体系;是否在化工园区周边设置大气质量自动监控站点并实时传输;是否设置风险防控环境应急指挥平台。

  三、实施安排

  ㈠全面排查阶段。3月底前对全市化工企业和园区开展全面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查处。

  ㈡督促整改阶段。4月10日前督促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编制问题整改方案并开展整治。4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㈢巩固提高阶段。5月15日前,园区及相关化工企业对整改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㈣总结上报阶段。5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形成工作总结上报。

  四、人员安排及分工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由临江新区分局牵头负责,抽调其他分局及监测站部分人员参与(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五、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责任感、敏感性和主动意识,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压紧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坚决避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防止走过场。

  ㈡加大整治力度。本次专项行动建立问题清单(见附件2)和整改销号制度。对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要现场交办责任主体(见附件3)。要坚持立行立改,短期不能整治到位的,要尽快制定科学整改方案并迅速实施,必要时停产整改。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要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对涉嫌环境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7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安监局的大力指导下,我县认真落实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部署要求,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查隐患、严整治、防事故、保安全为总目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大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将“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自查自改及集中整治初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部署

  7月25日,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六安市“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市安〔2017〕12号)印发后,我县立即行动,全面部署开展“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领导组,印发了《霍山县“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了17个由县领导牵头,县直相关部门参加的“百日除患铸安”督查组,从企业、政府两个不同层面,针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分阶段分步骤,全面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同时,制定18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任务清单,明确行业监管责任单位和属地监管责任单位,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各自分管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情况开展调度督查,切实做到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扎实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全县“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方案印发后,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县安委会51个成员单位、18个乡镇、园区以及企事业单位分别对照要求,制定了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属地和监管部门按照专项行动部署全面开展排查检查,各类企业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国过程以及每个部位、环节、岗位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彻底整治隐患。

  1、道路(水上)交通领域。组织开展夏季高温和汛期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对交通重点工程以及农村重点路段开展动态检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对地质结构复杂,洪涝、地质灾害易发的路段,落实安全警示带、路锥等安全防范措施;对县汽运公司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加强场站源头监管。强化水上交通安全检查,严厉打击农民自用船非法载客,切实整治渡工无适任证书经营渡口和渡船严重损毁等安全隐患。对霍山大峡谷漂流等景区临崖临水路段和陡坡弯道开展隐患排查,责令企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2、建筑施工领域。印发了进一步加强夏季及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建设、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的工程项目实行差别化监管,列入监督检点对象。共检查工程项目23个,发现安全隐患79条,全部按照规定开展整改。对全县在建工程在用塔吊开展专项抽查督查,抽查工地5处,检查塔吊14台,发现安全隐患18条,逐项落实隐患整改责任,责令施工单位暂停使用塔吊,限期完成整改。

  3、危险化学品领域。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先后对2家危险化学品企业、9家加油站、3家涉氨制冷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排查安全隐患51处,全部整改到位。并对我县唯一1家危化生产企业(宝来气体)实行差异化监督管理。

  4、非煤矿山领域。组织开展全县石材石料开采加工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全县10家石材石料企业,已关停9家。加强在建及停产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动态安全监管,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8家,排查安全隐患22条,逐项建立隐患和问题“三单”,限期整改落实,整改率100%。对个别停产且安全生产管理长期缺位的.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约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暨警示教育进矿山活动,增强企业负责人和员工的安全意识;扎实开展尾矿库应急演练活动,提高镇、村、企业三级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

  5、冶金领域。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金属冶炼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霍山县金属冶炼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对照《金属冶炼目录》,摸排梳理铸造生产企业7家,发现隐患51条,建立“一企一表三清单”台账,全面落实隐患整改。

  6、粉尘涉爆领域。对我县唯一1家10人以上粉尘涉爆金属制品企业(龙鑫金属制品公司)开展专项检查,排查安全隐患6项,建立整改台账,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

  7、消防领域。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深入企业、社区、商业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采取联合执法、错时检查等手段,全面排查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通过微信、微博、短信平台消防信息12万多条,张贴防火宣传海报2000份,组织消防站对外开放活动27次。修订完善98家企业单位预案和24家福利院预案,检查单位1648家,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1688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719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42份,责令“三停”单位13家,查封单位14家,拘留48人,罚款28.3万元。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制定《霍山县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时间、目标和治理内容。对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棚户区开展深入排查,全面掌握全县电气线路防火安全状况,共检查单位204家,整改隐患271处,其中因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标准三停1家,罚款2万元。

  8、其他领域。县水务、经信、农业、市场监管局、商务、公安、燃气、旅游、教育、民政等部门分别针对辖管的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检查行动,检查出一批安全问题,治理了一批安全隐患,取得了初步工作成效。

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8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突出重点,依法整治,落实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整治范围

  (一)整治的重点范围

  专项整治范围为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其中整治的重点包括:

  1.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特别是工艺复杂、规模较大和危险性较高的企业;

  2.带有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特别是经营剧毒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及气体充装站、加油站等;

  3.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手续未结束、正在建设期间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

  (1)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安全规程制定情况;

  (3)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4)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

  (5)生产、储存设施和工艺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符合情况,与周边和内部环境的安全距离情况,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对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工作情况;

  (7)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情况;

  (8)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检测、评价(估)、监控和备案情况;

  (9)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情况;

  (10)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手续情况;

  (11)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打非治违”、隐患自查自纠等工作开展情况。

  三、实施步骤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整改阶段(7月9日至7月31日)。

  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必要时聘请专家进行重点安全检查,查找内外部安全间距、生产工艺、单元操作、重点反应装置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不足。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要加快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进度。

  (二)排查整治阶段(8月1日至9月20日)

  各镇区安监部门要对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主要内容:一是检查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情况,并现场抽查企业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公用工程等单元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二是检查企业整改事故隐患情况,单位自查或聘请机构或专家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已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是否已落实整改资金和整改计划等情况。对检查发现仍存在未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要依法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隐患严重,有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并及时上报市安监局挂牌督办,做到隐患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切实推动隐患整改;重大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市安监局将派出督查组,对各镇区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各镇区要针对前两个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研究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未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要及时整改销案。同时,推动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两重点一重大”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安全设计诊断和安全标准化创建等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活动各项成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镇区安监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和责任,制订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保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9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为期半年的“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推动全局进一步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落实风险“常态研判、动态管控”和隐患“每日排查、动态清零”制度,实现风险全感知、隐患全排查、责任全落实,切实把风险化解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除在成灾之前,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好局、起好步,为全局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范围

  此次“排险除患”集中整治的范围是粮食物资储备行业、油气输送管道企业,确保整治覆盖面达100%,并突出粮食行业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对外租赁场所、人员密集高后果区、林区油气输送管道等整治重点。

  三、整治重点

  (一)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集中整治重点

  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要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每日排查隐患,每周研判风险,每月汇总隐患整改和风险管控情况,建立“每日排查、动态清零,每周研判、集中管控,每月汇总、查漏补缺”的常态化机制,确保各类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各项隐患得到全面治理,彻底解决反复发生、长期得不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1.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管控。一是全面辨识风险。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牵头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和全体员工,对自然灾害、生产工艺、生产安全系统、库区、厂房、设施设备、管理体系、制度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全方位辨识,确保无遗漏。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风险台账。按照“疑险从有、疑险必研、有险必判、有险必控”的原则,建立覆盖全员、全过程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责任制度,将风险辨识评估等工作纳入员工业务技能培训。二是全面强化措施。根据风险特点,逐一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既要包括责任落实、制度建立完善、规范管理、教育培训、安全投入等常态管控措施,又要包括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紧急状态下的管控措施。要在风险点位、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处置措施。三是落实管控责任。结合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在全面辨识管控风险的基础上,建立完善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将风险管控责任逐一落实到库区、车间、班组、岗位和具体人员。

  2.立即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完善制度,列出清单。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列出包括隐患排查治理等在内的日常安全检查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二是每日排查,闭环整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每天组织对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一线人员规范操作情况等进行排查检查,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措施、预案、资金、时限、责任,按照闭环管理要求切实整改到位。三是录入系统,定期报告。按要求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全过程录入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并及时向全局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二)集中整治重点

  将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纳入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健全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动态监管,确保风险辨识到位、可控、受控,隐患排查全面、动态清零。

  1.精准管控风险。一是摸清风险底数。能源交通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组织企业对行政辖区内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和评估,根据风险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并结合企业安全风险情况,汇总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二是分级分类监管。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定期组织人员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掌握企业安全风险变化情况,并对企业是否全面辨识管控风险进行复查,督导企业落实风险管控整治措施。

  2.督促隐患“清零”。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包括隐患排查治理等在内的科学的日常安全检查清单,每日开展隐患自查,对隐患整改情况定期复查验收,确保隐患动态“清零”,推动企业形成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

  3.深化“打非治违”。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结合“铸安20xx”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各企业风险辨识情况、管控措施和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对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综合运用联合惩戒、公开曝光等措施,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抓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4.严肃事故调查。对集中整治期间发生的每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开展调查,必查风险有没有辨识、隐患有没有整治、制度有没有建立、机制有没有运行,找准问题,厘清责任,坚决追责问责。

  (三)集中整治内容

  1.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是否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实施意见,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严把危险化学品项目审批关口。严格执行新建投资项目产业准入政策,对核准、备案产业指导目录禁止类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不予立项;对限制类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核准、备案时,禁止新增产能。三是持续推进《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化工医药和危险化学品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遂安办〔20xx〕27号)实施,落实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措施。四是加强粮食行业储粮化学药剂、检化验室危险化学品、粮食熏蒸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管控。

  2.油气输送管道安全整治。一是按照《市林区油气输送管道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全市林区油气输送管道隐患专项整治。二是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风险管控。三是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和备案,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使用等情况。

  3.消防安全整治。一是根据《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市消防安全责任制相关规定明确发展改革部门职责,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对火灾隐患全面实施清单式的挂牌督办,逐个销案。二是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整治。大力消除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或不能正常启用等风险隐患。三是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对外租赁场所、粮油批发市场、仓储物流、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清理公共区域可燃杂物,清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检查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检查初起火灾扑救准备工作是否到位。

  4.工贸行业重点环节安全整治。一是开展仓储作业专项治理。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安全储粮方针和“谁储粮、谁负责,谁坏粮、谁担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一规定两守则”,确保储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重点整治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和外包队伍管理等。二是开展事故集中隐患专项治理。聚焦企业电气火灾、高空坠落、机械伤人等事故多发易发领域,开展专项治理。三是进一步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强化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工贸行业安全培训;加强行业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推动企业充实其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应急管理机制,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企地联合应急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6.人员密集场所整治。突出粮油批发市场、对外租赁场所开设超市、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以下情况:一是经营单位(场所)是否取得合法审批手续及消防验收。二是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是是否按要求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四是是否根据实际需求,配备应急设施和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指定专人管理的,并按规定组织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消防演练。五是是否组织安全检查或者防火巡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或者隐患治理整改不到位的。六是用电安全管理不到位。场所的电气装置、电器设备、照明电气、配电线路等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场所内吸烟,使用取暖设备。七是场所是否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灭火器材是否被圈占、埋压、挪用和关闭,导致无法正常运行。八是疏散走道内是否存放易燃杂物,堵塞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锁闭,安全通道堵塞,摆放货架、货物是否占用消防通道的。九是经营单位是否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

  四、工作安排

  从20xx年7月至12月底,分三个阶段开展“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

  (一)集中排查、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8月31日)

  结合实际制定“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辨识安全风险、排查隐患,制定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坚决整改消除隐患。

  (二)集中整治、巩固成效阶段(9月1日起至11月30日)

  粮食和物资储备股、能源交通股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和“四不两直”“三带三查”(带着执法查、带着媒体查、带着专家查)等多种方式,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开展了风险辨识、风险辨识是否全面、管控措施是否落实、风险是否可控、是否每日开展隐患排查、隐患是否动态清零。坚持标本兼治,认真梳理总结,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三)“回头看”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对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责任落实、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开展“回头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集中整治取得扎实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篇工作,是解决和落实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重要手段,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的重要措施。为确保“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全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安全领导为副组长,粮食和物资储备股、能源交通股、办公室为成员的“排险除患”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二)认真分析,精心制定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的内容、重点、目标、步骤,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股室职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广泛动员,周密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集中整治的工作措施。要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建立整治工作台帐。要以“严细实”的作风和对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切实履行职责,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狠抓落实,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严格查处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治理一批安全隐患,确保“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四)强化基础,构建长效机制。以开展“排险除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实现集中整治工作制度化、经常化。集中整治要与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铸安20xx”执法行动、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汛期安全监管、宣传教育培训等年度重点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各项工作的有机结合,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达到标本兼治的工作目标。

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案10

  学校打非治违工作方案模板(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和部署,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维护我校安全稳定为重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原则,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校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学校打非治违专项工作的领导,成立通化师范学院打非治违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打非治违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林松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调度工作。

  三、整治重点

  按照省厅《通知》要求,以开展消防安全、校车安全为主,覆盖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在全校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治消防隐患,健全安全责任制,确保学校安全。

  四、任务分解

  (一)学校办公室

  负责公务用车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公务用车保险情况,车辆维护和保养情况。

  (二)保卫处

  1.负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报告厅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隐患排查。

  2.负责对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消防档案健全情况,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情况,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落实情况。

  (三)后勤处

  1.负责教职工通勤车隐患排查。重点排查通勤车保险情况,车辆维护和保养情况。

  2.负责全校所有建筑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校舍和老旧建筑的安全隐患。

  3.负责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学校各食堂进货、操作和食堂卫生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4.负责特种设备隐患排查。重点对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含钢瓶、液化气瓶等)、压力管道、起重机械、铲叉车等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

  (四)学校各单位

  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域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办公室、教室、实验室、机房等安全隐患。

  (五)化学学院、物理学院、制药与食品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负责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本单位实验药品的购买、使用和保管方面存在的隐患。

  五、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9月28日至10月15日)。学校各单位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帐,落实安全责任人,对能整改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要立即上报主管校领导,在未整改之前落实责任死看死守。

  (二)重点督查(10月16日至10月31日)。学校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单位打非治违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跟踪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总结(11月)。各单位要对本单位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于11月15日前报学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要把专项行动作为近期的一项重点工作来认真部署、全面落实、抓实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按照学校方案的要求,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把工作做好。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单位要把本次打非治违工作宣传到单位每一名师生员工,引导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支持、人人参与,切实把打非治违专项工作落到实处。

  学校打非治违工作方案模板(二)为深入贯彻落实区教育局关于《全区教育系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解决学校安全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问题,建立规范的学校安全管理秩序;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完善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措施;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学校抓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通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严厉打击各类危及校园安宁、师生安全的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办。

  组长:XXX

  副组长: XXX

  组员:XXX XXX XXX XXX

  三、重点内容

  全面排查治理学校教学和生活设施、食堂、交通、校园安保、消防用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学校安全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整改内容主要有:

  (一)学校安全制度的健全和落实情况

  1.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健全学校安全领导机构;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和岗位安全责任制;保安、门卫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安全责任书的签订落实等。

  2.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校园安全文化的建设情况,在校园醒目位置设有固定安全法制宣传橱窗(栏)等。

  3.校园技防设施建设:校门口、楼梯口、操场、围墙周界、校内主要道路、网络教室、实验室等部位的监控、报警等技术防范设施要全覆盖,视频监控能正常使用,图像资料贮存不少于30天等情况。

  4.各类应急预案制定: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各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物资及设备配备情况。

  5.安全检查正常开展:开学初、节假日、月初开展安全检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且有文字记载;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二)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1.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建立接送学生车安全管理制度情况,每辆接送车落实交管责任人、每天交管记录、定期召开家长、学生、接送车车主驾驶员安全教育会议情况,以及联合镇政府、交警四中队开展接送车安全检查情况。

  2.接送学生车辆违规行为督查。是否有黑车接送学生和超员超速现象,学校外出集体活动用车审批备案情况。

  3.学生上放学乘车秩序和校门口减速带、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安装情况。

  (三)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1.学校食堂卫生工作。食堂的防蝇、防鼠、消毒设施设备、食堂人员的健康证、操作规范和物品采购流程、操作间、食堂视频监控等情况。

  2.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监管,食品留样是否规范等情况。

  (四)学校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安全情况

  1.校舍安全。校舍安全及校园周边、闲置的校舍封闭措施、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2.设备设施安全。学校提供的体育和劳技器材、旗杆、护栏、楼道、跑道等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情况。

  3.消防安全。食堂、教学楼、图书馆室、微机房等消防栓、应急照明、指示灯、灭火器配备和完好情况,电线老化的更新情况,每间教室、教学楼、图书室、微机室的逃生疏散指示标志,消防通道的畅通情况。

  4.实验室安全。重点检查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的储藏、使用、登记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学校安全教育工作

  1.《市教育局加强校园安全稳定二十三条措施》落实情况;学校领导、教职工安全培训开展情况。

  2.学校组织安全教育主题活动情况。安全教育周(日)、安全教育月等大型安全教育活动,反坏教工作扎实且有详细记录,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到校检查指导情况。

  3.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学初、节假日、寒暑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尤其是交通、防溺水、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及消防等安全教育情况;师生矛盾、学生之间矛盾排查及调处情况,学生心理问题干预情况。

  (六)学校周边环境整治

  1.学校周边有无黑网吧和违规经营接纳未成年学生的三室一厅一吧。

  2.学校周边各类流动摊点整治情况。

  3.检查学校周边存在影响师生安全的治安、危险水域等安全隐患。

  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消防安全、学校安保、危险化学品、学校食堂食品及饮水卫生、学校建筑、学校周边安全等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和整治。

  四、方法步骤

  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自20xx年6初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6月10月)。学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此项行动深入开展。一是成立精干的组织领导机构,校长亲自挂帅,师生全员参与;二是根据教育局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周密详细、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打治重点及保障措施;三是全面启动自查自纠行动,对自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四是通过广播、会议等形式全方位、深层次宣传报道行动开展情况,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部门联动、集中治理阶段(6月11日-7月底)。

  在学校全面摸排的基础上,要结合暑期、汛期等特点,集中精力全面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消除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集中整治,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同时注重源头管理,深挖影响校园安全的安全隐患,切实将安全工作抓到实处。安全办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至少召开1次安全工作会议,要有记录,校长要经常检查,督导落实。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与镇教委密切配合,对学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我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成效。

  (四)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学校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写出专题报告,于9月5日前报教育局安全科。同时,学校将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部署今后的安全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要设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校长牵头,密切联系当地镇党委、政府及公安、交通、卫生、食药监等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校长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学校自查自纠,针对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二)抓好协调推进。着重做好四个结合:一是与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结合起来,突出每个季节、每次集中行动的特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二是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工作力度;三是与校园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研究把握学校安全工作规律,推动建立安全工作长效工作机制;四是与学校安全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工作实效。要结合安全月、安全日等活动,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开展专题讲座、广播等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广泛的宣传报道。要引导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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