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卫生城市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10-20 10:11:15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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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卫生城市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创建卫生城市实施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创建卫生城市实施方案

创建卫生城市实施方案1

  为加快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步伐,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z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和市教育局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意见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通过创卫工作,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完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提高学校卫生管理水平;规范学校健康教育,强化师生卫生意识和习惯养成;改善校园环境卫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以构建生态文明城市为目的,确保顺利通过创建工作。

  二、学校成立“创卫”领导小组

  为了更好地落实z市教育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工作任务,学校成立“创卫”领导小组。

  组 长:z(校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z(副校长)z(副校长)谭z(副书记)

  成 员:z

  三、创建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1、按照教育局总体部署,学校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执行组长,负责协调、指导学校创建工作。

  各科室、年级组、教研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同时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创卫工作取得实效。

  2、各班要把创卫攻坚工作作为学生习惯养成教育,绿色生活理念的培育,作为今年的教育重点之一。

  (二)广泛宣传,营造气氛

  要大力开展创卫工作的宣传动员,通过国旗下的'讲话、宣传栏、手抄报、征文比赛、演讲比赛、黑板报、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班(队)会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创卫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卫氛围,让广大学生、教职工了解“创卫”的意义,积极主动参与到创卫活动中来。

  (三)加强健康教育工作

  1.要切实贯彻落实《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并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100%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做到有教师、有课本、有教案、有教具、有课时、有课时、有评价,课时安排在学校总课表上标明。通过健康教育课向学生传授健康知识,促进学生养好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小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卫生行为的形成率。

  2.加强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工作。学校把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列入在职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不断提高教师开展健康教育的水平,确保健康教育课的质量。

  (四)加强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1.认真开展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加强学生健康监测、指导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岗位职责,认真落实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学生视力保护工作。

  2.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新入学儿童验接种证查验工作。要开展晨检工作,做好因病缺课登记、就诊情况追踪,疫情报告,无瞒报、漏报现象;建立传染病等学校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专门教师负责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五)强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的治理工作

  1.进一步健全学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各项工作。

  2.加强校园环境建设,认真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各校要积极开展绿化、美化,结合各自实际,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努力创造环境育人的良好氛围。清除校园及周边的垃圾,做到随时产生,随时清理,消灭死角死面,使校园及周边得到彻底净化。确保校园内外环境整洁、美观、卫生状况良好。教室清洁明亮,通风良好,空气清新,保持干净整洁;办公室、教室无“脏、乱、差”现象;外环境整洁、绿化美化,做到无杂草、无乱丢废物、无痰迹、无污水、无乱写乱画、无蚊蝇滋生等。

  3.加强对学校厕所的卫生管理。学校厕所应符合标准和卫生要求,及时消毒杀菌,保持干净、卫生,不得有乱贴、乱画现象。

  4.在校园内开展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的“洒扫应对”工作,其中鼠蚊蟑螂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六)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逐项对照《z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和市教育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任务,同时要收集整理创卫资料、总结及汇报材料,及时查漏补缺,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加大力度及时整改,巩固完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实现目标任务,确保实现任务达标。

  四、加强督查,实行问责

  学校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对各科、年级组、班级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对“创卫”工作成绩突出的班级和个人予以宣传表彰。对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不能如期完成相关攻坚任务限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高级中学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提要:加强校园环境建设,认真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各校要积极开展绿化、美化,结合各自实际,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努力创造环境育人的良好氛围。

创建卫生城市实施方案2

  一、整治范围及目标

  大气环境专项整治范围为辖区范围。辖区范围内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重点工业企业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全面达标排放,空气主要污染物(pM10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平均值≤0.10mg/m3、二氧化硫年平均值≤0.06mg/m3、氮氧化物年平均值≤0.04mg/m3)浓度年平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根据国家环保部要求,20xx年1月1日起对全国113个重点城市(包括市)实行pM2.5监测(即:pM2.5年和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分别为0.035mg/m3和0.075mg/m3),将进一步提高空气质量考核标准。

  二、整治重点及要求

  (一)工业企业锅炉窑炉

  工业企业锅炉窑炉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烟尘、林格曼黑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稳定达标排放。所有现运行锅炉窑炉凡在20xx年1月1日前建成的执行Ⅰ时段标准,以后建成的执行Ⅱ时段标准,即主要污染物排放:

  燃煤锅炉窑炉烟尘排放标准Ⅰ时段为100mg/m3、Ⅱ时段为80mg/m3;林格曼黑度为一级;二氧化硫Ⅰ时段为1200mg/m3、Ⅱ时段为900mg/m3;氮氧化物为400mg/m3以下。

  燃轻柴油锅炉窑炉烟尘排放标准Ⅰ时段、Ⅱ时段均为80mg/m3;林格曼黑度为一级;二氧化硫Ⅰ时段为700mg/m3、Ⅱ时段为500mg/m3;氮氧化物为400mg/m3以下。

  其它燃料油锅炉窑炉烟尘排放标准Ⅰ时段为100mg/m3、Ⅱ时段为80mg/m3;林格曼黑度为一级;二氧化硫Ⅰ时段为1200mg/m3、Ⅱ时段为900mg/m3;氮氧化物为400mg/m3以下。

  燃气锅炉窑炉烟尘排放标准Ⅰ时段、Ⅱ时段均为50mg/m3;林格曼黑度为一级;二氧化硫Ⅰ时段、Ⅱ时段均为100mg/m3;氮氧化物为400mg/m3以下。现运行的各类小茶炉统一执行此标准。由办事处经发办配合区工业发展局,督促各工业企业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倒排工期,确保在20xx年8月30日前完成此项整治工作。

  (二)经营性煤场、企业自备煤场

  辖区主城区内所有经营性煤场必须全部搬迁或取缔,交通干线100米内不得设立煤场,所有手续齐全的经营性煤场要严格落实场地硬化、喷淋、洒水、进出口道路设置冲洗装置、覆盖、遮挡、加高隔离墙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办事处城建办负责配合区级相关部门督促各经营性煤场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对确实不能达到建设标准要求的煤场予以取缔,确保在20xx年8月30日前完成此项整治工作。各重点工业企业要按照要求建成仓储式自备煤场,并规范管理。此项整治工作由经发办配合区工业发展局负责落实。

  (三)建筑施工工地、拆迁工地

  建筑施工、拆迁工地周边必须设置围挡,拆迁工地要做到湿法作业;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并在进出口道路设置冲洗装置,防止车辆带泥上路;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置必须采取密闭、覆盖、洒水等抑尘措施;减少露天装卸作业,严禁渣土车抛撒,辖区主城区内严禁现场搅拌混凝土。由办事处城建办负责配合区住建局、区旧改办对各建筑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由办事处环卫所负责对施工工地、拆迁工地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管,并配合综合执法大队进行治理,此项整治工作于20xx年8月30日前完成。

  (四)道路清扫扬尘

  办事处环卫所负责确保辖区道路清扫作业和冲洗作业在每日早晨人流和车流高峰以前完成,道路清扫及冲洗结束后应开始道路保洁作业,道路清扫保洁人工作业过程应提高垃圾扫净率并采用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道路洒水和喷雾作业频次应根据路面尘土量、天气情况和空气质量确定,清扫保洁收集的垃圾必须按指定场地存放,严禁裸露和扫入排水箅。

  (五)占道烧烤、餐饮业油烟治理

  由办事处环卫所配合综合执法大队取缔占道烧烤,同时由城建办负责配合环保分局严格控制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辖区主城区内所有宾馆、饭店、餐饮业全部禁烧烟煤,必须使用清洁能源,坚决取缔以煤、炭为燃料的烧烤经营摊点。

  (六)建筑垃圾、渣土、沙石等运输车辆监管

  运输建筑垃圾、渣土、素土、沙石等易抛撒、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必须采用密闭车斗,车厢完好,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抛撒和泄漏,确保文明运输。此项工作由办事处环卫所负责配合综合执法大队共同监管。

  (七)秸秆焚烧、垃圾焚烧、木炭窑、白灰窑、砖瓦窑

  由办事处城建办负责积极开展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对每一阶段禁烧工作要做到早部署,早动员,周密安排,及时调动,确保辖区内夏秋两季大气环境质量不受影响;辖区内所有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全部按照要求规范处理,坚决杜绝垃圾焚烧现象发生;对于采取落后工艺、影响大气环境质量和我办对外形象的木炭窑、白灰窑进行全面清理,坚决进行拆除;所有砖瓦窑必须要做到审批手续齐全,并按规范生产,对手续不全、违规生产的要进行全面清理。

  (八)有毒有害气体

  办事处维稳办要配合区安监局加强对辖区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工业企业的管理,并督促辖区各企业做好有毒有害气体扩散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责任分工

  1、本次大气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由办事处创建办牵头,各相关组办按照职责分工具体实施。

  2、工业企业燃煤锅炉窑炉及经营性储煤场、自备煤场整治工作由办事处经发办负责配合区级有关部门落实。

  3、餐饮业油烟整治、建筑施工工地、拆迁工地、秸秆焚烧、垃圾焚烧、木炭窑、白灰窑、砖瓦窑整治工作由办事处城建办负责配合区级相关部门落实。

  4、道路清扫扬尘整治、占道烧烤整治、建筑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建筑垃圾、渣土、沙石等运输车辆监管治理工作由办事处市容环卫所负责配合区环卫局、综合执法大队落实。

  5、有毒有害气体整治工作由办事处维稳办负责配合区安监局落实。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相关组办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积极配合区级有关部门,确保整治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创建办要加强对大气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各相关组办要加大创模宣传力度,让人人了解创模,人人参与创模;着力提升我区大气环境质量,确保国模省级预评估顺利通过。

  3、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各相关组办要根据整治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夯实工作责任,科学安排整治工作,分步骤、分阶段实施。

  4、严格时限,强化监督。各相关组办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强化时限意识,跟踪督查,狠抓落实,严格按照整治工作具体时限要求,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大气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创建卫生城市实施方案3

  为巩固和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果,提升审计形象,增强群众卫生、文明素质,优化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环境,助推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根据《宜宾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关于印发<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市创卫指挥部〔20xx〕1号)精神,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我局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打造宜宾城市副中心的定位,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和“条块结合、城乡联动、整体推进、逐项达标”的原则,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进一步整合创建资源,加快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和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水平,全面提高城市整体卫生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努力打造生态宜居、优美宜业、文化宜游的滨江生态园林城市,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 创建目标

  20xx年11月底前,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力争通过省爱卫会初检,并向全国爱卫会申报;20xx年,通过全国爱卫会对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暗访和技术评估;20xx年,获得全国爱卫会“国家卫生城市”称号命名。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中旬-3月下旬)。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宜宾市南溪区20xx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标任务分解表》,针对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制定创卫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我局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力争20xx年10月底前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4月上旬-20xx年10月)。依照制定的创卫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办公室秩序和环境卫生,环境美化,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治等创建工作。

  (三)迎接省初检阶段(20xx年8月-20xx年11月)。接受省爱卫会专家及市、区爱卫主管部门对我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的技术指导,按照提出的指导意见,逐项整改提高,全面提升创建水平。力争20xx年11月底前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要求,通过初检。

  四、重点工作

  1、改造单位公厕,新增洗手台,安装抽水马桶,增加正身镜,将原有的'声控灯换成环保节能灯等,使单位公厕干净整洁,环境舒适。

  2、认真做好卫生管理与保持。一是重点治理办公区域卫生环境,做好各办公室环境卫生工作。要求桌面摆放整齐,地面清洁无杂物,摆放盆花或盆栽,做到室内净化、香化、绿化。二是重点治理办公楼周边卫生环境,要求及时保洁,垃圾及时清理。三是定期到我局的负责街面进行卫生大扫除。

  3、全面落实“绿美亮工程”。

  (1)绿化工程:以盆栽及花草摆放为重点,走廊、会议室,单位门前摆盆花或盆栽。

  (2)美化工程:与提升单位整体形象相结合,环境综合整治要达到净化、香化、生态化标准,力求人居环境与自然环境的和谐统一。

  (3)亮化工程:办公楼采光度较好, 公共场所如厕所、走廊安装并维护好现有照明灯。

  4、全面实施“建栽清工程”。

  (1)建:建文化(休闲)场所,成立员工活动室。

  (2)栽:栽花草,单位走廊,会议室摆放盆花。

  (3)清:清垃圾、清卫生死角、清乱扔乱放。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爱国卫生月活动是促进爱国卫生工作和城乡环境治理的助推器,是掀起城乡环境整治的大好时机,单位全体职工务必要高度重视,做到严密组织,精心策划,重点突出,使我局卫生创建工作不走过场,真正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单位全体职工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广泛深入地开展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向广大群众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革除“随地吐痰、乱扔烟头、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三)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体职工要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办、股室负责人要率先垂范,带头参与环境整治工作。

创建卫生城市实施方案4

  根据《县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及《县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责任分解表》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局的创建工作,确保承担的创建任务圆满完成,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紧贴职责职能,深入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活动,努力建设“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和谐幸福新”,实现20xx-成功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

  (一)配合好相关部门做好拆除违章乱搭乱建工作。

  (二)加大绿地建设和裸露地面的治理。城区绿化覆盖率和人均绿地达到省级标准,拆违造绿、拆房建绿。

  (三)通过综合防治,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

  (四)做好单位环境整治,室内卫生整治,厕所保持清洁卫生。

  (五)健全单位的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织,完成各项爱国卫生及“创卫”工作任务。

  (六)扎实开展争创卫生区活动。

  (七)全面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实施步骤

  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通过宣传发动,组织机关同志投身创建活动,形成创建工作浓厚氛围。根据县委部署,明确组织领导、任务落实,研究制定本单位,召开动员会议,传达全县创建省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精神。

  (二)全面实施阶段。按照任务分解完成本单位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攻坚迎检阶段。迎接各级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州、省级的初级达标、专家组意见、检查验收。

  (四)总结表彰阶段。总结创建工作,汇总整理档案材料,组织汇报。

  四、主要措施

  (一)健全领导组织,完善工作机制。局成立国土资源局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同时,要着力建立健全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日常工作机制。一要建立目标管理机制。二要建立工作台帐机制,将各项创建指标任务分阶段、分重点梳理归整,及时制订实施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时效性的工作台帐。三要建立奖惩机制,把创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干部职级升降等直接挂钩。四要建立群众参与机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曝光不道德、不文明现象和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力组织实施。一是实施卫生清洁行动,局机关办公区域达到市区环境卫生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二是实施绿化提升行动,局机关实现绿化、硬化全覆盖。

  (三)加大建设力度,完善基础设施。要根据“创卫”达标所需的硬件设施建设任务,制定局机关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保障计划,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创建卫生城市实施方案5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卫生城市工作的总体部署,针对农集贸市场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我市创建卫生城市工作达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集贸市场创卫工作在市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商务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按照《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实施集贸市场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

  以《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为依据,以环境优美、管理规范、卫生整洁、经营有序为目标,通过政府组织、部门协调、社会动员、群众参与、科学管理、法制监督等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农集贸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旨在通过阶段性的集中整治,规范农集贸市场经营管理,促进长效机制建立,全面提升全市农集贸市场建设和管理水平,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购物环境。

  三、职责分工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及《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针对我市农集贸市场存在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协调配合,重点要完成好以下治理任务:

  (一)加强农集贸市场规范管理。由商务局督促市场开办方加强市场管理。一是完善集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做到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良好,无占道经营;二是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三是严厉打击私屠乱宰行为。

  (二)加强对农集贸市场监督管理。由工商部门通过加强对集贸市场的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市场内经营户无照经营、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消费欺诈、欺行霸市等行为。一是做到市场内经营户证照齐全、亮照经营;二是做到食品经营户完善 “四防一消”,设施完备,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有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帐、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三是做到市场内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从而实现农集贸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的整治目标。

  (三)加强农集贸市场环境卫生和秩序管理。督促市场开办方加强市场环境整治和秩序管理,实行文明经商、文明管理。一是做到经营台面干净、美观,不在市场内随意堆放农贸产品,无占道经营行为;二是做好市场保洁工作,无垃圾乱扔、乱堆,下水道畅通,无污水横流、乱搭乱盖现象;三是做到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从而使市场内环境达到标准规范,整洁卫生,管理有序,制度健全,符合国家卫生城市验收标准。四是加强集贸市场病媒生物防治工作。通过加大对市场内环境卫生的整治,化学药物消杀等综合防治,使“四害”密度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四害”检查达标率100%。

  (四)加强农集贸市场周边环境治理。由市城管局取缔在集贸市场周边乱摆乱卖、占道经营的摊点,清理整顿影响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等不规范经营行为,依法规范广告管理,从而规范经营者和顾客车辆停放等市场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五)加强农集贸市场卫生管理。由工商分局做好集贸市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食品行业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及食品流通许可证检查整改。

  (六)加强农集贸市场农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检测工作。由农业局设立蔬菜农药残留快速监测点,建设公示栏,现场公布监测情况,由工商局督查从业人员健康是否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对所发现的违法信息及时进行处理。

  (七)加强对农集贸市场野生动物销售管理。由市林业局加大对违禁野生动物销售的打击力度。

  (八)加强农集贸市场畜、禽产品、水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畜产品、水产品质量的检测工作。由畜牧兽医局加大检测力度,做到农集贸市场无畜禽产品、水产品药物滥用,药物残留超标及畜产品注水销售行为,并定期公布监测信息,对所发现的违法信息及时进行处理。

  (九)加强农集贸市场消防安全及消防设施的'整治,由市消防大队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对市场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检查。采取整治与疏导相结合,一方面加大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市场经营业主及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另一方面加大整治力度,严禁经营户在消防安全通道上摆摊设点。同时,进一步完善消防设施,消除农贸市场消防安全隐患,保证现有消防安全通道及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十)集中力量,办好八户塘卫生管理示范市场试点。针对八户塘市场的实际,认真解决好以下问题:一是规范市场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落实相关责任。二是调整市场布局,规范管理秩序,做到划行归市,车辆有序停放。三是配齐公共卫生管理设施,每个固定经营业主配备一个垃圾桶,配备一个消防灭火器,市场中心完成对八户塘市场的电线线路改造,消防间隔改造,定期清理泡沫包装盒,取缔市场内乱搭、乱拉、乱建行为,清理市场内彩条布、防晒网,加强对业主的公共安全和公共卫生教育。四是改造供排水设施。五是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从业人员办证、验证、食品检测、检疫、索源、索票、索证工作,支持相关部门依法开展管理工作,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市场内可疑商品问题。六与相关职能部门一道,努力解决自产自销菜农规范管理办法。七抓好市场内除四害工作。八确保市场公厕、垃圾处理和环境卫生工作达标。

  四、工作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 4月 5 日至 4月 15 日)部署阶段。

  组织召开各部门动员和协调会,主要任务是明确规定各部门此次工作重点及任务,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开展工作调研,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按照整治行动要求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氛围,广泛动员全区干部群众自觉参与整治工作,各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及时跟踪报道,掀起宣传高潮

  第二阶段( 4月 15日至6 月 30 日)整治阶段。

  主要任务在调研检查的基础上,现场办公,实施整改,搞好查漏补缺;

  第三阶段( 7 月 1日以后)检查验收阶段。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迎检工作,切实以高标准接受爱卫会组织的暗访、技术评估和考核鉴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农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彻底解决农集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确保我市搞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方面。各有关部门的一把手作为创建卫生城市领导小组成员,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创卫工作,将其作为当前中心任务,纳入重要日程。做到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工作条件四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方案》分工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进一步细化任务,做到目标、任务、人员、时限落实。严格实行主要领导责任制,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负总责。

  (三)协调配合,齐抓共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标准内容多、要求高,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大局着眼,从提升城市品位和管理水平的高度出发,切实立足职能,分工合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专项整治的强大合力,推进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发挥媒体作用,认真抓好有关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特别是市场开办单位和广大经营户对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其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对专项整治的行动、措施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督促市场开办单位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如期完成整治任务。

  (五)行政问责,严格奖惩。各级各部门单位按照各自承担的整治任务目标,各施其职,不得互相推诿,要制定有效的奖惩办法,奖优罚劣,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实现。

创建卫生城市实施方案6

  为响应区委、区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号召,有效地把水利行政工作与之相结合,优化城区环境、提升城区品味、为民造福办实事,积极投身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根据《老边区20xx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安排》,结合我局行政工作实际,特将我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老边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以“抓学习、转作风、提效能、保稳定、促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为中心,在水利行政系统内部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努力营造干净、舒心的居住、工作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统一思想认识,领会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会议精神实质,明确任务,严肃纪律,立足自身职能,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优势,组织动员水利行政部门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服务,为我区顺利通过调研考核,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

  1、局属各单位要立足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把“创卫”宣传落到基层、落到实处。

  2、全体水利行政干部职工携起手来,并肩奋斗,把创卫热情融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积极参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除害防病、卫生清扫、健康教育、倡导戒烟等活动,营造浓烈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氛围,共建美好家园,同享一片蓝天,为全面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做出贡献。

  (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与水利工作结合起来

  1、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涉及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在水利实际工作过程中,要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与水利工作紧密结合,把调解工作寓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之中,水利工作贯穿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中,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提高业务水平,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锻炼工作作风。

  2、从我做起,树立新风,强调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意义。一是组织各水利站和局属各科室开展大扫除并进行卫生检查。二是从身边小事做起,公共场所尽量不要抽烟,办公室内窗明几净、文件档案摆放整齐。三是进行爱国卫生教育,增强主人翁意识,自觉维护水利卫生城市形象,督促家人亲友做文明卫生好市民。

  三、建立为民、务实的水利行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作风,认真落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任务,凭着争干实事、执着工作的激情和自我牺牲精神,始终把做好工作放在第一位,亲自动手清理各种卫生死角。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过程中,认真践行“以民为本”、“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引导村民建立诚信守法、友爱互助、和谐共处的新农村道德风尚,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协调,加强部门协作,密切配合,强化信息沟通,充分发挥水利工作职能作用,形成合力,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局属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检查,监督指导,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推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

创建卫生城市实施方案7

  为改善和提高全市的城市卫生总体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营造优良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推进和谐阳春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增强各部门和全体市民的大卫生观念,改善城市卫生面貌,提高城市卫生水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推动我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市政府每年召开例会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工作;春城街道以及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卫活动。

  2、市政府、春城街道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3、市爱卫会和春城街道爱卫会组织健全,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卫活动中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齐抓共管。

  4、市爱卫会和春城街道爱卫会办事机构具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春城街道各社区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5、全市爱国卫生工作有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部署、有总结,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工作任务落实,并开展多种形式及内容的爱国卫生活动。

  6、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城市卫生管理法规和制订本市的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

  7、卫生、建设、工商、环保、市政等有关部门认真办理群众对环境卫生的投诉,群众对环境卫生状况满意率达90%以上。

  (二)健康教育。

  1、全市健康教育有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总结、有评价,工作任务落实。

  2、市健康教育机构健全,人员、经费、任务落实,设备配套,并能较好地履行业务技术指导中心职责,能完成宣传创卫的任务。街道办事处、社区、医院、学校和主要公共场所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健康教育网络基本形成。

  3、市区中、小学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低于3%。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

  4、各级医院的门诊部、住院病区设有健康教育专栏,栏目内容至少每季度更换一次,并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进行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候诊室、诊室、病房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5、社区紧紧围绕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重点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达70%以上。各行业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

  6、车站、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有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内容,栏目内容至少每季更换一次。

  7、积极开展大众传媒的健康教育。市主要宣传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或专题节目,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对创卫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8、认真贯彻落实《阳春市市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并依法开展控烟工作,公共场所有禁止吸烟标志,巩固我市创建广东省无烟草广告城市工作成果。

  (三)市容环境卫生。

  1、市政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完成市区“一江两岸”工程。

  (2)多渠道筹集资金,统一规划和继续完善主要街道和巷道,及时维修损坏的路面,城区道路硬底化率达95%以上。

  (3)完善排污设施。按标准要求,建设、改造、维修下水道和排污沟渠,管网覆盖率达95%以上,完善下水口的“四防”(防鼠、防蚊、防蟑螂、防臭)设施。排水管道实行雨水和污水分开。

  (4)市区主干道、商业街两侧和旅游景点每50至80米应设置一个废物箱,加快垃圾中转站的规划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实行规范化管理。

  (5)抓好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三个环节,取消沿街垃圾斗(桶),完善定时定点上门收集垃圾制度。

  (6)完善生活垃圾处理场的污水处理配套设施,提高生活垃圾和污水无害化处理率。

  2、市容卫生管理。

  (1)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法规、规章。进一步健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加大经费投入,抓好队伍建设,有环境卫生工作规划、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的中、长期规划。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2)建成区的清扫保洁制度落实。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道路机械化清扫或高压冲水率达20%以上;城区垃圾容器封闭,垃圾收集运输密闭化(不遗洒、不滴漏),清运率达100%,粪便及时清运,运输车辆整洁,密闭化运输,不污染道路。

  (3)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和执法力度。市区街道做到没有“六乱”[乱摆卖、乱张贴(涂写)、乱拉挂、乱停放、乱堆挖、乱搭建]现象。严格控制沿街饮食店、摩托车维修点、洗车场、单车托管站和废品收购站等的审批,对影响市容卫生和交通秩序的一律取缔。各宾馆、酒家、商场、店铺要搞好自身的卫生设施建设,保持整洁的店容店貌。

  (4)市区临街单位、店铺要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的卫生责任制,机关、团体、部队、学校要坚持卫生制度。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卫生责任制和卫生日制度落到实处。

  (5)沿街标语、广告、门牌、门匾设置合理,图案规范完整;临街楼房阳台整洁、封闭规范;市区主次干道两旁单位必须对其临街建筑物外墙立面进行定期(一年或两年)清洗、维修及粉饰;市政府统一规划实施亮化工程,路灯亮化率达98%以上;沿街电讯线路暴露少;城区内无违章饲养畜禽现象。

  (6)城乡结合部及出入口地段无堆积垃圾、余泥渣土,无蚊蝇孳生地。

  (7)加强绿化管理,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6%以上,绿地率达31%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7.5平方米以上。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完成,绿线管制制度得到落实,现有绿地不受破坏和侵占,认真做好绿化带清扫保洁工作,对尚未绿化的道路和新建道路两旁的宜绿地和待建地进行植树或种花(草),增设景点,美化环境。建成一批花园式单位。

  (8)进一步强化集贸市场管理,落实各项卫生制度,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现象,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保洁人员,给水、排水设施完善,环境卫生设施齐全,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和垃圾站;经营食品摊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严格控制活禽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要设立单独封闭式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全市无违禁销售野生动物现象。逐步推广使用可降解环保型塑料袋,减少“白色污染”。除“四害”工作落实,实行有偿服务责任制。

  (9)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管理。建筑工地管理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实行封闭式管理,组织管理健全,卫生制度落实。施工场地设置隔离护栏(高度不低于1.8米),并搞好美化和清洁,物料堆放整齐,车辆运输密封,无遗洒、无滴漏;员工食堂及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及洗浴间保持清洁;除“四害”措施落实;待建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建现象。

  (10)搞好旧城区城中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针对目前旧城区基础设施差、布局零乱、人口稠密、道路狭窄、交通拥挤、危旧房屋多和城中村基础设施滞后、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制订计划,分步进行解决。

  (11)垃圾、粪便处理场(厂)建设和管理要符合《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粪便无害化标准》、《城市粪便处理厂(场)设计规范》、《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等现行标准。城市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均达80%以上。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垃圾减量化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12)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管理符合《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规范与设计》的要求。市区主次干道、行人交通量大的道路沿线和公共汽车首末站、汽车客运站、火车站、旅游景点所设置的公厕应不低于二类标准。

  (13)市区江、河、湖、水塘等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坡岸整洁,无垃圾杂物。

  (四)环境保护。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环保法律、法规和市的有关规定,健全各级环保机构,加大执法力度,达到各项规定指标要求。

  1、全年API指数低于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达70%以上。市区所有考核监测点全部采用空气自动监测系统。

  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质达标率达96%以上。由环境监测站每月监测1次,监测14项指标。

  3、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低于60dB(A)。

  4、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90%以上。

  5、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60%以上。

  6、近3年内未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五)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

  1、公共场所卫生。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旅业、理发业经营单位和公共浴室(含桑拿浴室)及游泳池、歌舞厅等公共场所,均持有效卫生许可证进行经营,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达100%。

  (2)各类公共场所要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室内、外环境整洁,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落实,各项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3)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店、小网吧等符合卫生要求。

  (4)影剧院、歌舞厅、网吧等环境清洁,有排气通风装置,场内禁止吸烟(设有吸烟室),清洗消毒设施符合卫生要求,公共用具消毒措施落实。制售的食品、饮料应符合卫生要求。

  (5)理发美容工作人员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清洁面部时需戴口罩,理发美容用具要一客一换一消毒,使用的化妆品符合有关规定,烫发场所设有机械性通风装置。

  (6)旅馆应设有专用的清毒间和清洗、消毒设施,要做到专人管理,操作规范。客房卫生间清洗、消毒时,有关用品应做到不互相污染,床上用品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保持客房内清洁无尘。

  (7)公共浴室(池)及游泳场所要有禁止皮肤病和传染病人进入的标志;卧具、用具、衣服一客一换一消毒。游泳池水质符合卫生标准,设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有查验游泳者健康证制度。

  2、生活饮用水卫生。

  (1)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齐全,管理规范,有自身和卫生监督机构监测,监测资料齐全。城区自来水厂出水水质、管网和二次公共设施水质符合《城市公共水质标准》。

  (2)自来水水源地应设有卫生防护标志,防护距离符合卫生标准,防护范围内无污染源。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定期进行监测,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卫生部门每月进行一次监测)符合国家标准,资料完整。直接从事供水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3)二次供水设施完备,供水池(箱)加盖加锁,定期清洗消毒;水质符合卫生要求,有清洗、消毒记录及水质检验报告。

  (六)食品卫生。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政府重视食品卫生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规划,有中长期工作目标和措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

  2、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管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达100%。

  3、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制售食品管理,做到生熟分开,货款分开,有防蝇、防尘、防鼠、防腐设施。餐具、食品容器的清洗、清毒、保洁设备设施齐全,配置布局合理,符合卫生要求。制作凉菜应设有符合规定标准的冷荤间。

  4、餐饮业全面贯彻《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实施食品卫生量化管理达95%以上。机关、学校等单位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责任落实并制度化。

  5、加强街头饮食摊点管理,严禁无证、占道经营,销售食品应有防尘、防蝇设施,餐具应严格按要求清洗、消毒。

  6、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有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实行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建立台帐、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

  7、有食品安全整治方案并得到落实。制定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报告体系及制度健全。

  8、无农产品农药、兽药及畜产品、水产品违禁药物滥用现象,药物残留超标得到有效控制。

  9、城区实现生猪定点屠宰,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积极推进牛、羊和禽类定点屠宰。

  10、无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和无固定加工、就餐场所的食品摊点,小饮食店符合卫生要求。

  (七)传染病防治。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有计划,有检查,有相关的配套措施,按规定配置传染病管理监督员,依法开展监督管理工作,有关资料齐全。

  2、按国家规划加强重大疾病防控,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院内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和导致死亡事故。

  3、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开设有肠道门诊,建立健全门诊日志。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传染病隔离消毒制度落实,无交叉感染事故。其他医院应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

  4、计划免疫实行按周门诊制度,免疫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达100%。儿童计划免疫单苗、四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达95%以上。有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达95%以上。

  5、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处理排放符合国家要求。

  6、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达90%以上;无有偿献血。

  7、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中心镇卫生院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低于2%。

  (八)病媒生物防制。

  1、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蟑螂密度得到有效控制,要在巩固灭鼠灭蝇达标成果的同时,力争在20xx年6月底前实现灭蚊达标,实现三项指标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同时要加大对蟑螂的防制力度,使其密度不超过国家标准的3倍。

  2、进一步健全除“四害”专业队伍,加强监督管理,落实责任,人员要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技术水平,使其能真正担负起除“四害”工作任务。

  3、除“四害”经费要及时落实到位,除“四害”药物和器械要备足,保证除“四害”工作的正常开展。

  4、根据“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市区单位除“四害”工作实行承包有偿服务,继续扩大服务范围,各单位要积极支持和主动配合。公共场所的除“四害”经费,由市财政拨款解决。

  5、认真贯彻落实《阳春市除“四害”管理办法》,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四害”密度监测报告制度,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监测方法规范,监测数据可靠,能够充分反映病媒生物危害的现状,为开展防制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6、注意抓好城乡结合部的除“四害”工作,城区周边500米以内的`城乡结合部的蚊蝇孳生和鼠害得到有效控制。

  7、除“四害”工作中,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各项环境治理措施完善,“四害”孳生地得到有效整治。在化学防制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

  (九)社区和单位卫生。

  1、社区和单位有健全的卫生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广大居民和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竞赛活动。

  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要规范,并能充分发挥作用。

  3、驻区单位卫生工作纳入社区统一管理。

  4、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现象。

  5、社区和单位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厕符合卫生要求,无违章建筑。严格按规定饲养宠物和鸟类,进行免疫接种,粪便不污染环境。

  (十)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

  1、要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有卫生保洁人员,有卫生宣传专栏,本村村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70%以上。

  2、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道路硬底化,路面平整,下水道通畅。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有污水排放设施,生活垃圾实行定时定点上门收集,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

  3、村内卫生状况良好,路面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现象。没有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堆乱挖、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

  4、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洁,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建棚屋、乱开店铺等现象。

  5、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防制措施落实,无违规饲养畜禽现象。

  6、农产品交易市场和餐饮业、商业服务设施设置规范合理,符合卫生管理及环境保护要求,无乱设摊点现象。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至20xx年5月)。

  市委、市政府召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动员大会,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车、宣传资料等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卫氛围。

  (二)全面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9月)。

  1、全面启动各项创卫工作。集中力量,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缩小与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差距。

  (1)要开展市区灭蚊达标活动。制订《市区灭蚊达标》,春城街道和市区各单位要认真搞好“四害”孳生地的整治,下水道入口要安装“四防”装置。组织市民全面开展灭蚊活动,确保在20xx年9月底前实现灭蚊达标目标。

  (2)花大力气搞好农贸市场的改造建设,强化市场秩序管理。经贸、环保、工商和物业等部门要按照市场建设标准要求,搞好基础设施的改造建设,达到设施完善、布局合理、卫生整洁、划行归市的要求。工商和市场物业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严格市场管理。20xx年9月底前,农贸市场的设施配置和管理达到标准要求。

  (3)积极采取措施,做好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的改造建设和环境卫生的整治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配合,按照有关标准做好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改造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配置完善卫生基础设施。由春城街道和市市政管理局组织专门工作组,对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六乱”现象进行全面彻底的整治。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加大管理力度,不断巩固整治效果,使整体卫生水平达到标准要求。

  (4)抓好市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规划和建设,到20xx年12月底前,市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60%以上。

  (5)全面开展以“五小”场所(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室、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和餐饮大排档为重点的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卫生的清理整顿和监督执法,增大监督管理频率和执法力度,使公共场所卫生和食品卫生符合卫生标准。

  2、完成市区生活垃圾处理场的改造及其他市政环卫设施的配套建设。

  3、驻市区单位卫生管理工作纳入社区管理。

  4、市创卫办定期对创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评并通报情况,对完成任务质量较差的单位要及时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改正。需要统筹解决的重大问题,由市政府统一协调处理。在20xx年第二季度组织创卫工作自查自评,并向省爱卫会提交申报材料,请省爱卫会、全国爱卫会组织对我市进行调研检查。

  (三)重点整治攻坚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11月)。

  1、根据全国爱卫会调研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结合全市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大力开展攻坚行动,抓住主要矛盾,进行重点突破。

  2、组织第二次自查自评,完成所有备检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按国家卫生城市申报程序要求,撰写申报书面材料,向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委员会申报考核评审。

  (四)最后“冲刺”阶段,即接受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委员会考核阶段(20xx年12月至考核评审前)。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本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各个项目的查漏补缺工作,认真收集资料和各方面情况,准备好市区创卫工作汇报材料和专题录像,接受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委员会的考核评审。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创卫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卫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以及日常工作。春城街道和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并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对创卫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创卫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广泛深入开展创卫宣传教育。

  春城街道和各单位要层层召开创卫工作会议,明确创卫的重要意义和工作任务。新闻单位要围绕创卫的目标和要求,开辟设立创卫专栏,做到多角度全方位及时跟踪报道创卫进展情况。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形式对创卫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春城街道和市卫生、建设、市政、工商、环保、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每个月向市创卫办报送3至5篇稿件。通过宣传教育,在全市大造创卫声势,营造浓厚的创卫氛围,充分调动各单位和全体市民参与创卫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三)实行创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坚持实行“块块负责,条条保证,条块结合,综合整治”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市政府与春城街道、市直有关单位签订创卫工作责任书。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各自创卫工作责任,按照《阳春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制订创卫,并认真组织实施。春城街道和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创卫的直接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

  (四)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全面推进。

  春城街道和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标准,把握好创卫中的重点和难点,要把重点和难点作为创卫的主攻方向,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和有效的工作措施,实行领导分工包干责任制,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提供有效的保障,定期考核评价,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为突破口,推进各项创卫工作的开展。

  (五)加强创卫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评。

  在创卫过程中,要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和考评,重点抓好对各责任单位的考评工作。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要给予通报表扬;对行动缓慢、措施不力的单位要给予批评,甚至曝光。对造成不良影响、拖全市后腿的单位,要追究其主要领导的责任。经考核评审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后,市委、市政府将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六)严格执法管理,实行依法治市。

  各部门、各系统要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政府制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同时,要根据创卫实际,建章立制,使创卫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七)创卫工作经费保障。

  市、春城街道两级财政要切实保证创卫活动所必需的经费,确保各项创卫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创建卫生城市实施方案8

  为贯彻落实县创建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早日把我县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的国家卫生城市,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县上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按照“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会,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努力提高卫生管理水平,改善内外环境卫生,督促指导搞好分包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使干部职工的环境文明意识和道德素质显著提高,卫生健康意识不断加强,机关的环境卫生进一步改善,共同参与全县创建活动,实现机关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提升整体卫生水平。

  三、主要任务

  1、深入开展创建宣传。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学习县领导创建工作的动员讲话和县创建工作的部署、安排和要求,并结合实际开展讨论,使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人人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并结合工作特点,对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责任书》,制定工作计划和创建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

  2、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局机关健康教育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内容丰富的`健康教育活动,举办健康教育科普知识专题培训会,丰富干部职工的健康知识,普及卫生科普知识,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同时开展无烟股室创建,使健康教育和控烟工作全面达标。

  3、提高机关卫生水平。制定卫生环境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开展卫生治理和评比活动,规范卫生管理,完善卫生设施,消除和解决卫生死角,做到办公区环境干净整洁。

  4、做好除“四害”工作。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工作,落实除“四害”工作经费,配备兼职除“四害”工作人员,完善管理制度,开展综合环境卫生整治,消除“四害”孽生地,使“四害”密度有效控制实现达标。

  四、实施步聚

  根据县委、县政府创建工作整体安排和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局工作实际,创建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1、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4月)。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动员部署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工作;制定《达县人事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明确创建工作任务,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2、落实任务阶段(20xx年5—10月)。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层层分解任务,开展专项整治,实现逐项达标。同时,根据工作落实情况,请县创建办指导工作,达到查漏补缺的目的。

  3、自查、迎接检查阶段(20xx年11月)。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对照创卫标准,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集中攻坚、专项整治,巩固工作成果,迎接上级的检查。

  五、工作措施

  1、建立机构。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王弟善为组长,副局长刘家书、柏长青、梅 东为副组长,党组成员邓建国、李 钢、刘中传及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钢兼任办公室主任,徐圣君负责具体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协调、指导、督查全局创建工作。

  2、广泛宣传。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内容丰富、富有成效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工作,增强干部职工对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参与意识,形成人人参与的局面,为实现创建目标贡献力量。

  3、抓好落实。抽调精干力量,实行专抓,保证人员、经费等,把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细化、量化,任务分解到人,按照局《实施方案》和县有关要求,具体抓好工作的落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并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县创建工作办公室,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4、加强督查。对创建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及时了解、解决、反映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沟通与联系。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对任务落实情况予以通报,好的表扬,差的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的,将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保证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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