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

更新时间:2023-10-06 15:41:30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整治方案优选9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整治方案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整治方案优选9篇

整治方案 篇1

  针对**区无牌无证人力三轮车非法搭客营运问题日趋严重,给市区道路交通、营运秩序和中心市区的市容市貌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各职能部门也进行日常管理,但力度不够,为加强对人力三轮车非法搭客营运的打击力度,根据市领导的指示精神,拟在7月下旬至8月上旬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市行政

  执法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巡警支队、市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对**区人力三轮车非法搭客营运进行一次联合整治,集中兵力,重拳出击,务求见大效,以确保中心市区交通畅顺、市容整洁优美、营运正常有序。现制定如下整治实施方案:

  一、整治方法、时间和人员安排

  这次整治采用专责小组和各参加单位联合大行动的办法。整治时间:从7月下旬至8月上旬,持续半个月时间,专责整治小组拟集中安排两个白天、两个晚上的整治行动;各单位联合大行动整治拟一个白天和一个夜间。专责小组人员安排:市执法局和**区执法局10人、市交警支队和巡警支队各10人、市交通局和**区交通局15人,**区公安分局6人,具体分2个整治小组。执勤车辆安排:市执法局和**区执法局汽车1台、摩托车5台;市交警支队和巡警支队汽车各2台;市交通局和**区交通局汽车2台、摩托车5台,并负责拖车。

  二、整治的执法依据和重点

  这次联合整治的执法主要以《佛山市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中华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为依据。

  重点是对在中心城区几大主要出入口、过境路、火车站、汽车站、各大宾馆和医院、娱乐场所、主要街道的繁华路段等上路营运的无牌无证人力三轮车为重点打击对象。

  三、整治的组织与执法分工

  整治行动由市城管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市、区交通局是整治行动的执法主体并具体负责实施,市、区两级行政执法局、市交警、巡警支队、**区公安分局全力配合;市公安交警、巡警和**区公安分局负责现场人力三轮车的查扣,并对抗法者及时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执法安全和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市、区两级行政执法局要大力协助现场对人力三轮车的查扣工作。

  这次联合执法要改变以往以教育为主处罚不重,整治过后效果不明显的被动局面,对查扣的非法营运人力三轮车一律作拖车处理,整治后集中销毁,由市城管办负责监督。

  四、整治的具体安排

  专责小组具体整治安排是:7月30日(星期五)、8月5日(星期四)为白天联合执法,集中时间是上午10:00,地点市交通局交管总站;8月2日(星期一)、8月10日(星期二)为晚上联合执法,集中时间是晚上8:00,在市交通局交管总站,进行分工布置,统一行动。执法人员工作餐和夜餐开支由城管委和市、区两级交通局协商解决。

  各单位联合整治行动时间是:7月30日(星期五)上午10时至下午4时;8月2日(星期一)晚上8时至12时,整治的任务分工和具体路段由各单位布置,联合整治行动所查扣的`非法营运人力三轮车分别集中到下列5个临时处理点。具体是:高基街路口、莲花广场福禄路口、祖庙汽车站路口、佛山宾馆与建行路口和季华货仓丁字型路口(或通知**区交通局派拖车到查扣现场),统一拖至**区交通局保管场集中销毁。

  五、几点要求

  1、各单位对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要认真做好动员,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市领导的指示精神,特别是两次联合行动,要动员所有人员,积极参与,以打击无牌无证人力三轮车上路行驶和非法营运为重点,发现一辆查扣一辆,绝不手软和宽容,力争几网打尽。

  2、各部门要密切配合,依法行政。专项整治人力三轮车是各部门不可推卸的共同责任,在物力和人力上要相互支持,在组织行动上要协调一致,在行动上要互相配合。

  3、各部门要指派熟悉业务、政策水平较高、事业心强的同志参加专责小组执法,人员要相对稳定,各单位要指派负责人,对联合整治行动加强领导和指导工作。

  4、各部门对这次联合整治的情况要及时做登记汇总工作,以便为今后整治提供依据。

整治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品种的专项治理,巩固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规范工作成效,根据省局《“五毛小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严格加强调味面制品等休闲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周边食品经营管理规范工作集中自查的通知》等系列要求,以及我市前期流通环节开展的学校周边各专项整治行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一、工作任务

  (一)建立监管台帐

  建立辖区内学校周边和重点食品供货商专项监管台账,台账包括:辖区学校周边食品店、重点食品供货商、“五毛小食品”食品、“一票证明”经营者等信息,并明确监管人员。

  (二)规范自律制度

  规范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自律制度落实,内容包括:供货商许可和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一票证明”凭证和食品退市证明凭据等资料。重点规范“五项标准”落实到位情况和“五毛小食品”经营情况。

  (三)加大处罚力度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改进监管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大力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依法从严处罚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坚持从严监管,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使执法处罚成为食品安全整治常态。

  (四)开展专项抽检

  市局将结合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规范工作和全年抽检工作安排,组织开展1-2次“五毛小食品”专项抽检,重点抽检前期抽检发现的问题突出的食品品种和项目(省局方案附件2),市局具体抽检任务另行下达。

  (五)推荐示范典型

  各县市区选取2个学校作为规范经营的示范典型区域,于8月10日前自查规范完毕,经全市综合验收后,上报省局参加典型示范活动。

  二、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建档阶段(7月1日-8月10日)

  对辖区“五毛小食品”供货商情况进行摸底,建立监管台帐。对前期抽检不合格的“五毛小食品”违法案件依法进行处罚。五毛食品专项整治活动摸底建台帐情况及《”五毛小食品”专项整治立案查处情况统计表》8月10日前上报市局食品流通处。(包括省局方案附件1、3、4、5四个报表)

  (二)整治处罚阶段(8月10日-10月15日)

  以学校周边为重点区域;以食品批发市场、学生食品供货商、食杂店为重点场所;以方便食品、豆制品、饮料、糖果、膨化食品等廉价零食为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检查。对不履行进货查验、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曝光和抽检过的问题“五毛小食品”从严查处,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拒不履行自律制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省局将于9月上旬开展全省集中检查。

  (三)规范提升阶段(10月15日-11月15日)

  在前两个阶段整治基础上,通过查处曝光一批经销伪劣“五毛小食品”的典型案件,制定长效监管制度,采取问题食品回头看,整治情况再复查等措施,规范提升经营者自律意识和自律水平,切实解决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五毛小食品”专项整治活动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及《“五毛小食品”专项整治立案查处情况统计表》,于20xx年11月20日前报送市局食品流通处。(包括省局方案附件1、3、4、5四个报表)

  三、工作要求

  (一)以问题为导向,坚持从严原则

  在整治活动中,各单位要根据辖区实际确定重点区域,坚持做到五个一律,问题食品一律下架暂停销售;违法行为一律从严从速查处;发现问题一律逐级追根溯源;抽检和案件处理信息一律按规定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二)注重整治实效,坚持长效原则

  要注重整治实效,力争做到检查一户规范一户,处罚一户警示一圈,曝光一户震慑一片的效果,不走形式,追求实效。要注重监管痕迹,做到检查有记录,登记有台账,处罚有结果,完事有总结。要注重与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规范工作有机结合,结合实际建立相关规范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三)强化宣传引导,坚持共治原则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对劣质“五毛小食品”危害性的宣传,强化业户守法经营意识,加强与辖区学校沟通,主动进校园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电子屏幕、餐厅厨窗等媒介向学生宣传问题食品隐患,普及食品安全消费知识,形成社会共治。

  (四)定期发布信息,坚持公开原则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和报表,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检查中遇到的问题和发现的重要情况要随时向市局报告。各单位要对前期抽检不合格的“五毛小食品”违法案件加大处罚力度,前期抽检156个批次,不合格28个批次,检验报告已经下发各县(市)区局,要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处罚结果并处罚决定书请及时上报市局食品流通处。市局在汇总信息后,将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和不合格食品处理等专项整治信息,于20xx年8月20日、11月20日前分两次在市局网站和当地主要媒体集中公布,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安全消费。

整治方案 篇3

  北王村距王村镇北一公里处,全村共8个村民小组,516户,20xx口人,总耕地5649亩,全村总体巷道20条,总长4600米。近年来,村两委一班人按照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及“抓好产业促民富,改善基础变村貌,规范管理促和谐”的思路,不断创新,狠抓落实。先后投资90万元,硬化巷道3200米;投资30万元,对村硬化巷道进行全方位、高标准的绿化,总绿化4000米。同时,铲除巷道违章建筑450痤,建立垃圾台16个。07年,投资21万元对村广场进行铺筑、绿化,由此,使我村基本实现了主巷道硬化、绿化,环境卫生管理正常化,村务管理规范化,人居环境较大改观,村民养成了良好卫生习惯,现就我们的做法汇报如下:

  一、坚持民主决策、充分发动群众

  村容村貌管理涉及各家各户的利益和历史留下的传统习俗,要使村民自觉遵照两委决议,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解放思想、改变传统观念,使村民主动地、积极地投入到整治活动中来。村两委,以发扬民主管理,代表会议的良好形式,召开党员干部会提起实施方案,通过村民代表会讨论定案,村民大会告知全体村民,广泛动员,形成共识,两委分工,党员干部带头具体实施。在短短的十天内,彻底清理全村各巷“三乱”、“三堆”,共拆除巷道门前茅厕450多座,简易户30余间。猪,羊圈40余座。随即在巷道建立公共卫生厕所4座,为村容村貌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彻底改变了人居生活环境。

  二、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为了能善始善终的抓好村容村貌管理工作,根据本村实际和发展现状况。村委会分派一名村委会专职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同时,依托老年协会成立以八人组成的村环境卫生保洁组。落实责任,分片分段到人;针对十六个垃圾台,落实一名党员担当卫生监督员,随时查看,督促清拉;专门成立垃圾清理队伍,签订管理合同,定期清拉,做到专人管理,又有义务管理。现有定期清理,又有经常清理的长效机制。

  三、建立制度,强化工作保障。

  村容村貌是一项长期性工作,资金投入量大,为了保证工作的永久性必须解决好负责问题。单一的只靠卫生员解决不了问题,还须全体村民自觉遵守两委决定和制度,接受监督员的意见。我们村建立义务公制度,坚持定期分布,年终统一平衡兑现,通过每年的集中兑现,充分调动了村民义务投工投劳的积极性。针对卫生员提出巷道三天清扫一次,进村公路十天清扫、除草一次,大型村活动随时清扫的硬制度。在清扫工作是必须佩带红袖章以示上岗标志。再次,建立了卫生费收缴制度。几年来,我们经过村民代表会讨论,形成卫生费收缴制度,规定每户每月缴纳卫生费二元,由村卫生管理小组统一收取,设立专账,月月结费,年终公布,达到专款专用,专人专管制度。从而,强化了工作保障。

  四、注重教育管理,营造良好氛围

  村容村貌管理,需要广大村民的积极配合,因此,几年来,我们坚持经常性的利用各种机会,对群众进行环境卫生教育,人人监督,及时制止巷道垃圾的乱堆乱放,使广大村民树立了“环境靠大家,爱家更爱村”的发展理念,为北王村的各项发展营造良好氛围,真正使北王村各项工作向前成为西梁上的一面旗帜。

  村党支部村委会

整治方案 篇4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全国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全面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切实抓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区的实际,特制定**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坚持小作坊监管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我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知法守法的意识明显增强,生产秩序逐步规范,质量安全控制能力明显提高,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止。

  二、时间安排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从二00六年八月至二00六年十一月底。

  三、工作重点

  全区所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

  四、工作安排

  1.进一步摸清企业底数,分类监管。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安排,我局将在原有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的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再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检查,并严格按三类(即B、C、D类)进行归类,在摸查中,要充分发挥“三员”的作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2.突出重点,加大监管抽查的力度。要集中力量开展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监督抽查工作,突出三个重点加大抽查力度:一是突出重点品种,如桶装饮用水、白酒、罐头、膨化食品、含乳饮料、婴幼儿米粉、婴幼儿配方奶粉、小麦粉等8类列入20xx年全国重点食品专项检查的食品;二是突出重点项目,重点检验涉及人身安全健康的项目,如食品添加剂、重金属、微生物等;三是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特别是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百千万工程”确定的食品安全问题或隐患较突出的城乡结合部和村镇地区,进一步加大跟踪抽查力度,并及时通报抽查结果。

  3.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行为。

  ⑴开展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和黑窝点的专项整治。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环节为重点区域,着力打击长期存在的食品制假售假违法活动。切实加强对农村和小城镇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检查监督,从严审查企业生产条件,督促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对无证照生产和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食品加工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愿意取得证照,继续生产经营的,要建议政府督促引导其限期获得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⑵加强对城镇及周边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食品企业的专

  项整治。按照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实施进度和无证查处的要求,加大对白酒、大米、饮料、桶装饮用水等食品的无证查处力度,对无证企业,坚决要求停止生产,责令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准入要求的不得恢复生产,并报请政府予以取缔。

  4.强化引导帮扶,搞好监督与服务的有机结合。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实行分类指导,既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又要坚持整治与服务并举,引导企业做大做强,规范发展。

  5.加大后处理力度切实加强对小作坊和未获证企业的监管。主动收集投诉举报、质量申诉、监督抽查等有关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加大执法打击力度,严格执行公告、曝光、整改复查、举办培训班、行政处罚和强制收回等监督检查后处理措施,做好对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1.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按照“统一

  管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新体制的要求,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进一步加大巡查回访的力度,推行网络监控,动态监管,将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全面落实到位。

  2.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运用各种渠道,及时收集媒体报道的产品质量安全卫生事件和区域性问题,在第一时间内及时报告区政府和上级局。建立和完善处置突发事件、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扩散和蔓延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坚持值班制度,预排执法力量,保证遇到情况能随时出击。加强部门间的联动,积极主动争取政府的领导,搞好与工商、公安、药监、卫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打假和办案的合力。

  3.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者的宣传教育力度。要进一步整合打假信息,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大力宣传政府及各职能部门执法为民、严厉打假的形象。对专项整治、典型案例和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制售假活动,在执法打假行动中要主动邀请新闻媒体介入,适时报道执法打假全过程,扩大宣传,营造声势,使新闻宣传成为展示打假成果、通报打假信息、震慑违法分子、正确引导群众、推动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整治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为广大市民出行提供安全有序的市容环境,现根据市政府要求,制定整治方案如下。

  一、整治内容

  1.实验中学路口早市占道问题;

  2.民政局路口集市占道问题;

  3.县东街集市占道问题;

  4.文化东街与教育路南门集市占道问题。

  二、整治标准

  1.对于按照《市区摊点设置导则》审批设置的摊位,一律规范到路边石以上进行经营,占道集市实行划线定位、越界处罚。对不按规定地点、时限、面积经营的业户,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

  2.对于未经审批,擅自摆摊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取缔,引导流动摊进入附近市场经营。

  三、工作措施

  一是严格考核,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局市容中队按照辖区范围进行工作分工,使责任落实到组、到人,严格工作考核制度,局督查考核小组定期将市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复查,确保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严把死守,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对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重点路段、重点部位派专人进行督导管理,严把死守,使占道经营现象不出现反弹、回潮。

  三是严管重罚,严厉查处非法占道行为。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占道经营和违规设摊现象,我局将严格按照《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以确保市区环境规范有序,城市道路安全畅通。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局党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中队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治活动取得预期成效。

  (二)确保完成时限。集中整治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及时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研究对策和措施。督查科要根据阶段性工作重点,加大考核力度,同时将阶段性工作成果及时汇总分析,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保证各项问题的整治工作于6月底前落实到位。

  (三)加强长效管理。不断加大城市管理宣传力度,争取舆论媒体支持,借助新闻宣传平台,加强对市民的守法经营教育。加强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强化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注意执法方式方法,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实现长效科学管理。

整治方案 篇6

  为进一步抓好我区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切实解决当前矿业领域存在的问题,促进我区矿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对全区所有矿山,各类探(采)矿井、矿点,特别是对“三区两线”范围内露天矿山进行专项整治。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违法违规的矿山企业进行关停或整顿,促进矿山企业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机制,全面增强矿山企业依法开采、保护地质和自然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意识,促进我区矿产资源开发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切实保护我区的自然生态环境。

  二、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包括全区所有矿山,各类探(采)矿井、矿点,重点是“三区两线”范围内的露天矿山。“三区”是指:牟平城市规划区、昆嵛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养马岛省级旅游度假区。“两线”是指:海岸线和辖区内重要交通线,主要指北部海岸线、滨海路牟平段、烟台—威海高速公路牟平段、烟台—石岛公路牟平段、西李格庄—俚岛公路牟平段、文登—三山岛公路牟平段、院格庄—观水公路、牟平—乳山公路牟平段、牟平—水道公路、龙泉任格庄—殿后公路、大窑—龙泉旅游公路的直观可视范围内。

  三、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分摸底评定和集中整治两个阶段进行。摸底评定阶段从6月10日至6月30日;集中整治阶段从7月1日至9月30日。

  (一)摸底评定阶段

  各镇街首先进行自查,并登记造册,将摸底情况表(详见附件2)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摸底情况表汇总后反馈到各职能部门进行检查评定,由各职能部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主要是:区国土资源分局检查矿山是否持有采矿许可证和有无超层越界开采行为;区公安分局检查矿山是否持有爆破许可证和私藏自制爆破物品行为;区安监局检查矿山是否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手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区环保局检查矿山是否经过环境影响评价;区水务局检查矿山水土流失和水土流失治理费用的'缴纳情况;区林业局检查矿山是否办理了林地使用许可证;区工商分局检查矿山是否持有营业执照和年检;区地税分局检查矿山资源税缴纳情况;区规划分局检查矿山是否位于城市规划区。

  检查评定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只要任何一个职能部门检查评定为不合格,该矿山即为不合格矿山。各职能部门将检查评定结论及处理意见报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报领导小组研究关停或整治意见。

  (二)集中整顿阶段

  对应当进行关停或整治的矿山,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各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为主体,依法实施关停或严格整治。特别是对“三区两线”范围内因违法违规采矿造成矿山地质环境和景观破坏的,要责令采矿权人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治理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采矿许可证。

  对领导小组确定予以关停的矿山,电业部门要立即停止供电,公安部门要立即停止供应爆破物品,相关部门要依法收回证照,办理注销手续,并不得再为其延续相关证照。

  在整个专项整治工作中,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镇街或部门上报的情况,重点对“三区两线”直观可视范围内的露天矿山,不间断的进行排查核实,发现遗漏的违规矿山企业,要组织有关部门实地检查,按照上述要求纳入整治范围,依法实施关停或严格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烟台市牟平区矿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公安分局、安监局、环保局、水务局、林业局、经贸局、工商分局、地税分局、规划分局、供电公司分管负责人及各有关镇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由国土资源分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兼任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各有关职能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整个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重大事项决策和检查督导工作等,对工作开展好的部门和镇街,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差的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从而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个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做好检查、核实、督导等日常工作,严格落实对违法违规矿山企业的关停和整治措施,保证取得扎实效果。

  二是严格落实全区矿业秩序专项整治属地管理措施。各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是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各有关镇街都要成立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配强工作班子,抓好组织发动和工作落实。要严格按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要求,切实抓好违规矿山企业的关停或整治;要做好相关村及群众的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格执法,保证专项整治效果。

  三是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实施全区矿山秩序专项整治,是区政府从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出发,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依法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严格执法,保证专项整治达到预期目的。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涉及哪个部门为主体实施执法,哪个部门就要担起责任,担当主角,决不允许畏难发愁、临事退缩、敷衍塞责。对矿山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隐瞒不报、执法不力或者工作配合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今后,相关部门一律不得擅自办理新办矿山的有关手续,确需新办矿山的,最终开采权由区政府决定,保证我区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

整治方案 篇7

  一、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从事家具(含门窗)、石棉为原料制造的企业。

  二、整治重点

  (一)木质家具制造企业:突出抓好喷漆、涂胶、晾漆、下料、打磨、造型六个环节的整治。

  (二)金属家具制造企业:突出抓好除锈、焊接、喷漆三个环节的整治。

  (三)石棉制品企业粉尘专项整治工作中,重点抓住石棉加料环节,做到加料工序与其他工序隔离,并加装除尘设施,尽量采用湿式作业;作业场所石棉粉尘浓度经检测符合国家标准;对接触石棉粉尘的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3月31日)

  各乡镇、工业区管委会要认真组织对辖区内家具制造和石棉制品企业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切实摸清企业底数,掌握企业职业危害现状,并于3月10日前将本辖区的家具制造和石棉制品企业基本情况(见附件二、三、五、六)报县安监局。

  (二)企业自查整改阶段(4月1日—8月31日)

  家具制造和石棉制品企业要严格按照《成都市家具制造业职业危害整治基本内容》、《成都市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整治达标验收标准》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或职业卫生专家咨询评估,根据评价或评估意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内容,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

  (三)督查验收阶段(9月—10月底)

  9月份,县安监局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逐一检查验收,对整改后达不到要求的企业,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 10月底,对整改仍未达标的企业要依照管理权限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四)石棉制品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2月开始,到20xx年6月底石棉粉尘浓度不达标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改正;到20xx年9月底仍没有达到要求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到20xx年12月底还达不到要求的企业,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工业区管委会要充分认识家具制造、石棉制品企业职业病危害的严重性和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

  各乡镇、工业区管委会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落后企业;要充分调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的积极性,加大群众监督力度,为专项整治工作创建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

  一是要督促指导家具制造、石棉制品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防尘防毒设施技术改造,尽快提升防护水平,减少和控制粉尘和高毒物质危害;二是要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家具制造、石棉制品企业存在违反《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行为必须严厉追究,依法严肃查处;三是要加强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防护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尤其要强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四是要将此次专项整治与20xx年以来开展的“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密切结合,进一步落实“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中发现的各项隐患的整改。

  联系人:县安监局 伍德勇、张文军

  联系电话:88210213,88210219

  附件1.成都市家具制造业职业危害整治基本内容

  2.家具制造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3.家具制造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4.成都市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整治达标验收标准

  5.石棉制品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6.石棉制品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7.成都市石棉制品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整治验收标准

整治方案 篇8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诸葛翔为组长,*大队教导员鲁有明、区教育科副科长查红卫为副组长,各校校长和交警中队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科,由查红卫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工作的开展。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走路”养成教育为主线,以深化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为载体,集中开展“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征集”、“文明安全行黑板报展示”、“文明安全行小黄帽路队制”、“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等评选活动,营造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会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推进全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交通安全法治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提高交通安全认知能力和自我防护能力,进而影响和推进学生家长乃至社会公众对中小学中交通安全的重视和关注,进一步保障中小学生出行安全,最大限度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活动时间和内容

  全区“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从20*年11月下旬启动,至12月底结束。主要组织开展四项系列活动:

  (一)“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征集”评选活动。各中小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针对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成因和特点,围绕“文明安全行”的主题,在家长的共同参与下,组织每一位中小学生,创作一条以上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学生、家长分别署名),分中学生、小学生两组,组织开展全校“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征集”评选活动。在此基础上,各校分别确定前2名“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及名单送区参评。全区共设一等奖8名(小学4名,中学4名),二等奖14名(小学7名,中学7名),三等奖24名(小学12名,中学12名),稿件在12月7日前交教育科。

  (二)“文明安全行黑板报展示”评选活动。各校以“文明安全行”为主题,每所中小学校刊出一期“文明安全行”黑板报,用数码相机拍摄,送照片参加全区“文明安全行黑板报展示”评选活动,像素要求500万像素。全区共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照片于12月7日前以办公系统形式报送至教育科查红卫处,超过时间作弃权处理。

  (三)“文明安全行小黄帽路队制”活动。这项活动的主要对象是小学低年级学生,主要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对今年9月份以 开展赠送“小黄帽”和“小黄帽路队制”活动情况进行自查。二是到目前尚未开展赠送“小黄帽”工作是赠送“小黄帽”未到位的,要做好赠送和补赠工作。三是开展“小黄帽”赠送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小黄帽路队制”活动。四是开展“文明安全行小黄帽路队制”活动的检查、评选工作。评选方法:看交警中队暗访学校路队制实施情况的录像,各校实施路队制总结及台帐资料。暗访时间:12月6日至12月12日,各校于12月10日前交总结到各管辖中队进行初评,各中队于12月14日前将初评结果及推荐学校的材料送到大队(录像和总结)进行复评。推荐名额:城区中队4名,花园中队4名,西区中队4名,航埠中队4名。全区共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10名。今后每年在9月初开展“小黄帽”赠送活动,确保小学一年级新生一人一帽。

   

  ; (四)“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评选活动。组织学校教师或基层公安交警,以“文明安全行”为主题,开展交通安全法制辅导课活动。各校送“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录像资料参加评选,辅导课小学40分钟,初中45分钟。评选方法:分初评和复评,初评以各中队组织人员对辖区学校的“辅导课”进行评选,在此基础上,推荐到区里进行复评。推荐名额:城区中队5名,花园中队4名,西区中队6名,航埠中队4名。复评时间:12月19—21日,各中队于12月18日前将复评材料送到大队,由区教体局和*交警大队共同组织评选。全区共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

  四、活动步骤

  (一)启动阶段(11月下旬),主要开展两项上作:一是召开相关公安交警中队负责人和各中小学校分管领导会议进行部署;二是以学校或班级为单位,组织学校分管领导或班主任教师对学生进行具体动员。

  (二)实施阶段(11月25日至12月25日),主要开展实施“文明安个行警示语征集”、“文明安个行黑板报展示”、“文明安个行小黄帽路队制”、“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等四项系列活动的评选工作,确定推荐到市参加评选的先进单位、优秀作品及名单。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25日至31日)。对全区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社”活动情况认真进行检查、总结,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重视和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特别是20*年9月开展全省中小学生交通安个教育宣传月活动以来,全省中小学生和学前儿童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出现了下降势头。20*年,全省中小学生和学前儿章因交通事故死亡315人,同比持平。20xx年,全省中小学牛和学前儿童因交通事故死亡258人,同比减少57人。但全省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和学前儿童交通事故的长效机制尚未健全,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如果工作稍一放松,就有可能出现反弹现象。今年以来,全省中小学生和学前儿童因交通事故死亡188人,同比增加10人。对此,各中队及中小学领导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把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作为巩固和深化我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的延伸措施,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的实际行动,扎扎实实地抓紧抓好,并以此带动学生家长乃至全社会关注和参与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工作,为保障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二)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各交警中队、中小学要把“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来抓。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从加强领导、动员部署、协作配合、检查指导、评选等方面,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确保“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同时,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列入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形成制度,建立健全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三)加强协作,切实抓紧抓实四项系列活动。各交

  警中队、中小学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加强协作配合,务必形成上作合力。同时,各中队要主动会同中小学校,加强协作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加强针对性指导,积极提供有关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中小学校要紧密配合,作为近期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积极协助开展好各项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同时,各校在做好上述活动的基础上,要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常识和艰苦奋斗教育,培养学生独立生活能力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锻炼学生克服困难的能力,消除学生相互攀比心理。要向学生发出倡议,拒绝公车接送。让家长尽量不要开车接送,并做到文明停车和行车。要规范学校及教师车辆停放,非学校及教师车辆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进入,校外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

整治方案 篇9

  为维护我市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当前影响金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市金融市场秩序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活动成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解决影响金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采取打防结合、打治并举等有效措施,积极稳妥地进行专项整治,为建设富强和谐现代化中等城市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中介服务机构以“担保、理财、贷款代理”等名义,非法吸收社会公众存款、高息放贷等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或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未经批准实施信托、委托、内部集资、入股等行为,向社会公众或变相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使用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骗取银行贷款或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与社会有关组织或个人相互勾结,非法放贷、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违规出具金融票证、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其他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职责分工

  (一)市工商局

  加强对从事“担保、理财、投资、贷款代理”等中介机构的检查和监管,坚决取缔无照无证或超范围经营的中介机构,依法查处中介机构为企业特别是涉及行业资质管理的企业垫付出资以及协助企业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的违法行为。对发现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要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二)市公安局

  对犯罪活动实施精确打击,有力震慑犯罪,对各检查小组移送和群众举报的犯罪线索,及时梳理,积极开展侦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确保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安全、稳妥进行。

  (三)银监分局办事处

  加强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业务活动的监管,一经发现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立即调查、核实,并依法予以规范;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同时加强对各商业银行贷款申请等业务的规范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深入研究分析“担保、理财、贷款代理”等中介机构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规律特点,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

  (四)市委宣传部

  集中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册、宣传横幅等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向群众宣传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知识,以典型案例揭露非法金融活动的犯罪事实,引导广大群众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辨别非法金融活动的.能力,在全社会形成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氛围,为维护金融秩序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市人民法院

  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情况,对违法从事金融活动的中介机构等采取封帐、查封账户等措施,确保违法所得不流失,并依法处理违法犯罪活动。

  (六)中国人民银行市支行

  在维护好金融稳定的同时,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配合各职能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工作;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采取签订承诺书等形式,进一步加强行业规范。

  (七)市地税局

  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要求,找准切入点,及时查处“担保、理财、贷款代理”等中介机构及有关组织和个人的偷税、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市财政局

  做好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经费保障和罚没收入的收缴工作。

  (九)市司法局

  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求,及时提供“担保、理财、贷款代理”等中介机构办理的贷款公证等情况。

  (十)市城市管理局

  依法审批“担保、理财、贷款代理”等中介机构发布的广告,并对“担保、理财、贷款代理”等中介机构已发布的广告进行清理规范。

  (十一)市金融办

  抓好该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落实、情况调度等工作。

  (十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在搞好内控管理的同时,派出精干人员,积极参加这次清理整顿活动,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提供参与违法金融活动的公司或个人账户资金流动情况。

  四、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

  (一)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时间4月16日至4月18日)。市政府召开专项整治动员会议,采取集中学习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相关中介服务机构按照整治要求,认真组织自查自纠,进行自我整改,写出自查自纠报告。举报电话设在市金融办。

  2、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阶段(时间4月19日至5月19日)。一是组织市工商、人民银行、银监、宣传、公安、财政、地税、城管等部门、单位对全市所有的“担保、理财、贷款代理”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拉网式检查。二是领导小组组织多个工作小组,采取多种方式,实施重点检查。三是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调查、核实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中介机构,由工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3、巩固总结,完善机制阶段(时间5月20日至5月26日)。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相关部门、单位迅速建立预警监测机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效果。

  (二)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强化宣传。一是凡参与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部门、单位都要高度重视,除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外,相关部门、单位确定1—2名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参加。二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抓好内控管理工作,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三是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金融市场有关的法律法规,报纸、电台、电视台等要开辟专栏,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防范意识,在全社会形成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良好氛围。

  2、多措并举,讲求实效。针对当前金融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打、防、管、控、教等多手段并用,集中力量解决问题。采取检查组检查、聘请中介机构检查等多种方式,利用调帐、进点、明察暗访等方法,切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一抓到底,该取缔的要坚决予以取缔,该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3、依法整治,文明执法。这次金融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政策性、法律性很强。各有关检查人员要按照《刑法》、《公司法》、《中国人民银行法》、《税收征管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依法办事。对聚众滋事、暴力抗法等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这次金融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长同志为组长的金融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搞好动员部署、工作指导和检查验收,每周调度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负责抓好该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落实、情况调度等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活动的统一要求,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达到预期效果。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专项整治活动的情况要及时进行总结,并上报市委、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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