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3-10-03 11:54:39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锦集3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实施方案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施方案 篇1
[2]以学习型党支部建设为核心,开展学习先进党员座谈会。
邀请北京师范大学优秀共产党员尹红菊同志,与化学学院、核科院、天文学院学生党支部的支委共同座谈,就如何建立学习型党支部、在支部发展过程中注意的`问题等相关的学习和讨论。
实施方案 篇2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造福人民的“民心工程”。我市提出将市创建成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正是出于此思路。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做好教育系统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根据市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责任分解的通知》和《市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考评细则》,市教育局结合教育系统任务和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争先创优活动为引领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生态环境教育的内在规律,从青少年儿童的实际情况出发,强化生态道德和环境伦理教育,引导学生欣赏和关爱大自然,关注家庭、社区、国家和全球的环境问题,正确认识个人、社会和自然之间的相互关系,帮助学生获得人与环境和谐相处所需的知识、方法和能力,培养学生对环境友善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努力把青少年儿童的环境意识和环保行为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公众广泛参与,整体全面推进”的原则,把创模活动与创建“绿色学校”结合起来,与精神文明结合起来,为把我市建成人类人民人居环境最佳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领导机构
为认真落实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各项工作任务,市教育局成立“创模”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教科。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三、主要措施
以继续推进我市各类学校、幼儿园参与创建国家、省、市级绿色学校为契机,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环保主题教育、调查研究和环保课程开发等活动,广泛发动学生参与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培育学生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中的主人翁意识,树立环境保护意识。
(一)积极加强环境教育宣传。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校级校刊、校园网、校园广播等,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意识和“创模”的重大意识。使全体学生对我市“创模”的知晓率到达100%。
(二)认真落实环境教育课程。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环境教育专题教育大纲》为依据,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各级各类学校应在学校课程总表中安排环境教育科目,保证每学年环境教育须到达12课时以上,并积极上好环境教育课,鼓励学校开发环境教育校本课程,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做到环境教育制度化、经常化,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80%以上。
(三)广泛开展环境教育实践活动。结合“”世界环境日,在全市中小学广泛开展以环境保护为主题的'知识竞赛、主题班会、环保手抄报、摄影评比和参与创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等活动,强化环保意识、现代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培养学生自觉保护生态、爱护环境、热爱大自然的文明行为。中小学生环境教育参与率达到90%以上。
(四)积极推进“绿色学校”和生态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继续动员和鼓励各类学校、幼儿园积极参与国家、省“绿色学校”和生态教育基地的创建工作。坚持把创建绿色学校和生态教育基地作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的重要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创模”工作的重要性。把“创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思想,齐心协力。真抓实干,保证我市教育系统创建国家环境模范城市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对“创模”的领导。各校要将该项工作列入今后可持续发展整体规划之中,成立相应的主要领导牵头的“创模”领导小组,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落实具体部门分工负责,保证“创模”工作切实有效地开展。
(三)积极落实本方案。各校要严格实行责任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在市“创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教育系统要积极开展和落实各项“创模”工作。
实施方案 篇3
各村(居)、办事处、联办科室及有关职能单位:
按照《xx市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消防等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有效遏制D类违章出租房火灾多发的势头,消除消防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对全镇各办事处D类违章出租房实施限时集中拆除,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拆除范围和时间
拆除范围:全镇各村(居)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D类违章出租房(详见各办事处D类违章出租房花名册)。
时间安排:
xx办:3月4日―5日
xx办:3月6日
xx办:3月10日
xx办:3月11日
xx办:3月12日―13日
xx办:3月17日―18日
xx办:3月19日―20日
xx办:3月24日―25日
二、组织领导
拆除工作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拆除;要耐心细致的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工作,严防矛盾激化,确保拆除工作顺利进行。由办事处与联办科室人员成立拆除D类违章出租房工作小组,组长由联办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办事处书记、主任与联办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办事处驻村干部、联办科室工作人员组成。
三、强化工作措施
(一)人员构成
由各职能单位组成,镇出租房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1人,公安分局8人,房管所5人,规划所10人,国土管理所10人,城建办2人,安监办2人,城管中队10人,专职消防队1人,市供水集团柳市分公司2人,供电所2人,镇联防大队全体人员,宣传办1人。
(二)工作职责
D类违章出租房的拆除工作由各办事处牵头组织实施;柳市公安分局与镇联防大队,做好执法保障,及时处理拆除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确保拆除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国土管理所、规划所、房管所要依照各自职能,依法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城市管理服务站要负责现场交通、道路秩序的管理;供水集团柳市分公司负责拆除前的断水工作;供电所负责拆除前的断电工作;宣传办要主动联系有关新闻媒体做好现场拍摄、宣传报道工作。
(三)后勤保障
机械设备及民工由土地所负责,挖掘机和人员数量视具体情况提前通知准备。(所有拆除工作人员要在早上7点40分在镇政府广场集中,由联办领导统一带队出发)。
四、严格工作纪律
(一)实行领导负责制
各联办领导为拆除工作的.主要责任人,牵头组织联办科室、办事处对辖区内D类违章出租房进行集中拆除。各联办领导要深入一线,考前指挥。各办事处要提前发放拆除通知书,并做好存根的存档工作。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
各办事处要加快工作力度,做到天天有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拆除任务。
(三)实行定时汇报制度
每天下午4时30分要向镇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办公室汇报拆除进度。联系电话:61720099,联系人:高茂才。
(四)实行严格问责
各办事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D类违章出租房拆除任务。凡是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拆除任务的办事处书记、主任一律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仍未完成任务的要给予相应党政纪处分,取消办事处及个人评先、评优资格。有关职能站所、科室必须认真配合办事处组织拆违,凡是工作配合不力的科室一律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有关站所要函告其主管单位责令改正。严格执行责任倒查机制,凡是因拆除不到位引起出租房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倒查,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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