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方案

更新时间:2023-09-30 11:41:59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评选方案(经典)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评选方案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评选方案(经典)

评选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德育工作,努力探索贴近学生实际,行之有效的德育工作新途径、新方法,转变教育观念,从学校德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学生成长的实际需要出发,结合我校德育工作的“三爱教育”,避免“高、大、空、远”的说教,真正从“近、小、实、亲”做起。为此,学校决定在同学中开展评选“校园之星”活动。即:在同学身上找长处,在同学当中找榜样,在同学当中树新星。使同学们真正感到:学习的榜样就在身边,真实可亲,实实在在。真正做到学生之间找差距、自尊自爱、自强自立。人人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高中生,为树立良好的校风而努力!

  二.校园之星及评选标准:

  1.形象之星:气质高雅,谈吐文明,仪表端庄,青春阳光;

  2.礼仪之星:待人接物彬彬有礼,尊敬师长,举止大方,谦虚礼让,文明典范;

  3.智慧之星:聪明善学,思路清晰,反映敏捷,成绩优秀;

  4.勤学之星:态度认真,刻苦努力,坚持不懈,孜孜以求;

  5.特长之星:学习态度端正,有特殊专长,专项素质出众,贡献突出(包括音乐、美术、体育、网络信息、演讲等方面);

  6.奉献之星:乐于助人,不求索取,热爱劳动,任劳任怨,踏实肯干,甘于奉献;

  7.自强之星:不怕挫折,知难而进,自立自强,人格高尚;

  8.快乐之星:心胸豁达,性格开朗,心态健康,笑对人生;

  9.孝顺之星:孝敬父母,关爱长辈,理解、体谅父母,尽力为家庭分忧解难;

  10.俭朴之星:生活简朴,不摆阔气,不讲吃穿,不乱花钱。

  三.评选范围及条件:

  1.范围:凡是在高中部就读的学生,不论正招生、委托生、借读生、重读生都可参加评选;

  2.条件:

  ①凡是正在受处分并没有解除的学生,不能参加各项评选;

  ②有不良行为而且没有完全改正的学生不能参加评选。

  四.评选方法:

  采取班级、学年、学校三级评选制,即由班级依据评选标准、条件,采取学生自荐和互荐相结合的方法,先评选出班级之星;在班级之星的基础上,各班推荐表现突出,有竞争力的学生参加学年之星的评选;在学年之星的'基础上推荐出部分学生(附事迹材料)参加校园之星的评选,由评选小组依据材料及学生的平时表现确定校园之星的人选。“校园之星”人选确定后将在校内公示三天,确无问题,方可正式命名。班级、学年、学校三级之星都将展示照片,并适当奖励,被评选为校园之星的学生颁发证书。

  五.活动安排:

  四月份为“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月,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阶段评选班级之星;

  2.第二阶段评选学年之星;

  3.第三阶段评选校园之星;

  4.五四青年节进行命名表彰。

  六.评选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各学年副主任、全体班任及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评选方案 篇2

  为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在全校学生中创设积极向上的氛围,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增强对学生的榜样教育,增强校园活力,学校将在每月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在同学身上找长处,在同学当中找榜样,在同学当中树新星。使同学们真正感到:学习的榜样就在身边,真实可亲,实实在在,真正做到学生之间找差距。人人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为树立良好的校风而努力。

  活动理念:以赏识教育的'态度来关注与重视每一个学生。

  一、评选基本条件:

  凡被评为校园之星的学生必需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按时完成作业、遵守纪律、团结友爱、尊师爱校、关心集体、讲文明、懂礼貌,并接受学校、老师和同学的监督。

  二、评选办法:

  由政教处发出倡议,并制定校园之星的项目及评选标准,由同学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由申报,由班主任组织本班同学对申报校园之星的同学进行民主审评,获得通过的由班主任上报各负责部门(部门主任),由学校进行颁星奖励。

  校园之星每月评选一期,其中文明之星每期每班初评出2位同学,被评上校园之星的同学需要交个人生活照片1张(近期),以及本人的简介、人生格言。

  三、评选内容及标准:

  1、学习之星:学习刻苦,成绩突出,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自主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各科学习成绩优异。

  由教务处负责。评选时间:2月、4月、9月、11月(共四期)

  2、进步之星: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进步幅度大的学生。

  由教务处负责。评选时间:2月、4月、9月、11月(共四期)(学习之星与进步之星教务处根据期末和期中成绩

  在每学期开学初与期中考试后同步评选)

  3、体育之星:热爱体育锻炼,在体育比赛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由政教处负责。评选时间:10月

  4、艺术之星:具有文艺、书法、美术等特长,在各类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由团委负责。评选时间:6月

  5、科技之星:热爱创新科技,在科技创新、机器人、信息学编程、电脑制作、模型等比赛中有突出成绩的学生。

  由团委负责。评选时间:1月

  6、文明之星:尊敬老师,孝敬父母,对人有礼貌,主动问好,与同学友好相处,举止文明,不乱扔垃圾,不追逐打闹,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拾金不昧,争做好人好事,表现突出。

  由政教处负责。评选时间:3月、5月、10、12月

  四、奖励办法:

  评选出的校园之星,学校将利用升旗仪式进行颁奖,通过学校网站、橱窗等途径进行宣传、报道。

  备注:橱窗宣传安排:

  1、利用和平校区文化走廊十块小展板对在各类比赛中获奖的学生进行及时宣传(负责部门:校办公室)

  2、学校在文化走廊开辟“校园明星榜”橱窗两大块,每月由负责评选部门按时张榜公布。

  3、学习之星与进步之星每期每个年级分别评出10星;体育、艺术、科技之星,每期每个年级分别评出15星左右;文明之星每学期评两次,每期每个班级初评2名,表现突出的评为校星。文明之星每期学生不要重复。

评选方案 篇3

  一、宗旨:

  为表彰勤于思考、发奋学习,在学习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优秀同学,特设立江苏省苏州中学“智慧奖”。

  二、评选条件:

  1、本学期品德等第被评为“优秀”;

  2、平时能主动学习、并运用有效方法学习;

  3、在一学期中各科成绩均在班级中名列前茅;

  4、单项学科成绩突出,或在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三、评选办法:

  1、每学期末评一次;

  2、学生本人认真填写好江苏省苏州中学“智慧奖”申报表;

  3、申报学生应在班级内进行交流,并参照“智慧奖”评选条件,由班委会组织同学讨论,确定候选人后,签写推荐意见,班主任签写考评意见;

  4、原则上每班推荐一名;

  5、报学生处审核,批准。

评选方案 篇4

  一、评选目的

  为了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德育工作队伍,落实学校的德育工作目标,让一批优秀的德育工作者迅速脱颖而出,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将于每年9月,进行“优秀德育工作者”的表彰活动。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1、现任班主任老师、年级组长、年级德育专干以及教育处专职德育工作人员。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人数不超过8人;

  2、已担任过班主任工作、年级组长或德育专职工作人员一年以上(含一年)。

  三、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师德高尚,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2、按时上交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按时参加班主任工作会议,不无故缺席,及时完成学校布置给班主任和班级的各项工作。

  3、加强学习,积极探索德育管理的新思路,撰写德育科研论文,至少有一篇在校刊或者德育论文集上发表。

  4、注重班集体建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教育效果显着,在校内外有一定影响和示范性。

  5、德育工作测评中总优秀率均达到80%以上。

  6、班级学习成绩位于同类班级前列。

  7、满足以下条件者优先

  ⑴ 班主任所带班级被评为市级先进班集体;

  ⑵ 一年内在学校德育工作绩效期终考核中至少有一个学期综合等第为第一等或者综合评分在年级前五名(如该年级教学数不满15个则按年级教学班实数的三分之一核算)。年级组长和年级德育专干以及教育处德育工作人员至少一个学期在学校德育工作绩效考核中评为第二名或者获得区级以上集体奖项;

  ⑶ 德育论文至少有一篇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市级及以上奖励;

  ⑷ 德育工作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

  8、一票否决条件:

  ⑴有学生触犯法律的情况;

  ⑵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者;

  ⑶一年内在学校德育工作绩效期终考核中至少有一个学期综合等第为第三等或者综合评分在年级后五名(如该年级教学数不满15个则按年级教学班实数的.三分之一核算);

  ⑷由于工作能力、工作方法等导致班级、年级、学校发生重大违纪事件或安全事故,后果比较严重的。

  四、评选办法

  推荐评选工作按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原则进行,做到三公开:条件公开、推荐评选过程公开、推荐评选对象公开。

  具体办法如下:

  1、个人申报。

  2、教育处审核。

  3、行政会议确定:根据相关评选标准及各组推荐情况确定名单。

  4、公示:名单确定后,在校内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署名举报。

  五、奖励待遇

  1、颁发荣誉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2、优秀德育工作者颁发奖金1000元;

  六、本方案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评选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为大力弘扬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爱生如子、为人师表的崇高师德风尚,创设积极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引导师生发现美、赞扬美,用身边的榜样感动自我,感动他人。在全校范围内掀起一股弘扬师德、歌颂真情、倡导真善美的热潮。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十佳教师”评选活动。

  二、评选范围

  全校教职工。

  三、评选条件

  1.在教学岗位上兢兢业业、用心育人、潜心施教,关爱学生,多年如一日,教学业绩突出,成为全校教师的标杆。

  2.立足自身岗位,以校为家,默默奉献、任劳任怨,不倦怠、不懈怠,甚至带病坚持工作,为学生的.成长,为学校的发展恪尽职守。

  3.注重公平正义,弘扬民族大义,以实际行动传递社会正能量。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抗灾抢险、孝敬父母等。

  4.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助人,用自己的力量为社会、为他人撑起一片天空。如资助贫困学生、帮助孤寡病残、参加志愿者活动、投身环保等。

  四、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xx.5.22~20xx.6.8)

  在公告栏、校园网上公布“十佳教师”评比活动方案,充分发动教职工参与评选活动。

  第二阶段:申报推荐(20xx.6.8~20xx.6.15)

  各年级组从本组教师中推选1名候选人(如确有特别突出的亦可推荐2人),候选人将推荐表、100字的个人简介和约1200字的典型事迹材料于6月15日前上交校工会办,并把电子稿发至——zz。

  第三阶段:事迹展示(20xx.6.15~20xx.6.20)

  利用展板在校园展示候选人的先进事迹。

  第四阶段:投票评选(教职工会议)

  利用教职工会组织教师投票选出12名候选人。

  第五阶段:组织考察(时间另定)

  由校长室牵头组织评选委员会成员对12名候选人进行考察.

  第六阶段:票决评选

  召开评选委员会议反馈考察情况,再由评选委员会成员票决选出“十佳教师”名单,其他落选者为入围奖。

  第七阶段:公示阶段

  对“十佳教师”名单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第八阶段:总结表彰(20xx年7月)

  召开大会,进行表彰。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对于获得“十佳教师”者,在上级部门评选师德先进个人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第九阶段:后期宣传,利用校园网、校园橱窗、校园广播宣传当选人事迹。

  五、评选机构

  设立“十佳教师”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工会办。

评选方案 篇6

  一、评选标准:

  1、 在品德修养上,应知荣明耻,具有热爱祖国、服务人民、辛勤劳动、崇尚科学的高尚品德,具有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爱护环境,勤俭节约。遵纪守法,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具有“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的公民道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

  2、 在学习生活上,应具有正确的学习目的和良好的学习习惯,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勤思好问,牢固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不偏科,注意全面发展。

  3、 在艺体活动上,应积极参加艺术训练和体育锻炼,上好每节艺术课、体育课、体锻课,做好“三操”,体育成绩达到国家统一规定的各个年龄段的最低要求,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审美情趣。

  4、 在人际交往上,能积极参加每次的社会实践活动和班队活动;在活动中和日常生活中能乐于奉献、诚实守信、勇于创新;欣赏、接纳、包容、关爱他人,掌握沟通方法,有自信,大胆表达自己的想法,不以自我为中心,不随便发脾气,学会倾听别人的意见,善于与别人交流合作,懂得在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言行一致,诚实谦虚,团结同学,

  二、评选内容及步骤:

  1、 根据评选标准和个人特点,每班评选出一名“朝天xx星”,如“朝天科技星”、“朝天礼仪星”、“朝天勤学星”、“朝天才艺星”、“朝天环保星”、“朝天舞蹈星”、“朝天百灵鸟星”等。

  2、 推选出来的“朝天之星”填写好以下表格于周五(5月18日)交到大队部汇总。重点介绍自己的特别之处,最好能以故事的形式讲述自己的闪光点。要求:低年级100字,中年级200字,高年级300字。

  3、 第13周安排拍照。

评选方案 篇7

  为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专业成长,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全面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品质, 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与认定

  (一)评选办法

  第1条 本评选方案只适用于本校在编教师。

  第2条 骨干教师每两年评选一次(市、区级骨干教师自然为校级骨干教师,不再参评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名额为10—15名。

  第3条 成立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尽量保证学科均衡)、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至少3人)。各科组承担报名、资格审查及推荐任务,由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负责评选审定工作,由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最后审定公布学校骨干教师名单。

  (二)评选程序

  第4条 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填表申报,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南海艺术高中骨干教师呈批表》一式两份,近三个学年的综合述职报告一份,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和聘任证书、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由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按照学校指定的名额、程序及选拔条件对申报对象的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和推荐的先后顺序,候选人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间,学校、科组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5条 评选审定。公示结束后,由各科组负责人签名确认候选人名单和相关材料(一式两份)上报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负责按选拔条件对各专业的骨干教师的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候选人的推荐先后顺序意见,上报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在参考专业评审小组的推荐意见基础上,再通过课堂教学跟踪、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教师大会投票等形式最终确定候选人名单。

  第6条 公示。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确定骨干教师的人选后,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7条 公布。公示结束后,经学校行政会讨论通过,由校长签名公布学校骨干教师的名单并发给聘书。

  (三)评选条件

  1、参评人员必须是本校在编教师。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任教本学科满5年以上;必须具备中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

  4、近五学年至少有一次高中循环教学。

  5、教育教学业绩突出,考试科目教师所带班级的中考成绩、高考成绩或平时考试的平均分和优秀率均在学校内同类学校同层次班级中名列前茅。非考试科目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好。

  6、教学综合评价认同度高。课堂教学效果好,获得学科组内教师和全校教师的普遍认同(其中学科组内的认同度低于60%的,学校考评小组的认同度低于70%的不能上送)。

  6、积极参与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近三学年每年均承担学校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研究课和示范课以及教师培训、专题讲座。

  7、积极参与教育科学研究,所取得的成果在全学校能起示范作用;积极参加各类比赛或辅导学生竞赛获得优秀成绩。且满足以下任两项条件:

  (1)近三学年主持学校级以上(或参与市级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并有阶段性成果;

  (2)近三学年所主持的课题参评各级教育科研成果奖获学校级一等、市级二等、省级三等以上奖励;

  (3)近三学年教学设计、课例、课件获区级一等、市级二等、省级三等以上奖励的第一创作人;

  (4)近三学年撰写的学科论文(或课题研究报告)在省级以上核心报刊发表(或获学校级以上教学论文评选一等以上奖励,包括在高考题例评比或高中学生成长个案评比活动中获奖)。

  (5)近三学年参加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比赛获学区级一等、市级二等以上奖励;

  (6)近三学年曾辅导学生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学校一等奖、全国决赛三等奖以上奖励;或辅导学生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辅导学生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等。

  二、管理办法

  (一)职责与义务

  第11条 忠诚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实施素质教育,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敬业奉献,师德高尚。

  第12条 自觉学习进修,拓宽专业知识,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和办法,了解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国内外发展新动态。

  第13条 在教学工作中尤其在课堂教学创新方面发挥示范作用。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等教研任务。

  1、骨干教师每年在学校(科组)以上范围评课不少于10节,每年在学校以上范围上示范课不少于4节。

  2、在学校(科组)以上范围讲授1次高水平的专题学术讲座。

  第14条 应公开教学资源。每个单元教学授课前在学校学科资源网上传所有教学设计和所有单元训练题。

  第15条 主动承担科研课题。骨干教师要分别承担学校级、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省级以上报刊上发表或在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论文评选中获一等奖。

  第16条 积极协助本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积极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与青年教师结对子。骨干教师所培养的1-2名青年骨干教师应在两年内分别在学校级以上教学评比或学术研究上取得较好成绩。

  (二)权利与保障

  第17条 学校为骨干教师创造必要的条件,协助骨干骨干教师科学合理地发挥领头羊的作用。

  第18条 学校将组织骨干教师进行交流、讲学活动,有计划地选派部分骨干教师在学校内或校际交流。学校将组织骨干教师参与我校学科资源网建设,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作贡献。

  第19条 学校为骨干教师业务进修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方便,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参加有关学术交流、考察学习和业务进修等。

  第20条 学校支持骨干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实验和教育科学研究,积极宣传推广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经验、科研成果和先进事迹,鼓励骨干教师著书立说,多出成果。

  第21条 骨干教师任职期间,每月可享受津贴200元(每月领100元,期末经考核合格一次性领取余下的津贴);优先享有参与高层次培训、参加高层次学术交流活动的机会,优先安排其主持的科研课题所需经费。

  三、管理与考核

  第22条 建立骨干教师动态管理制度,每届到期的骨干教师均要重新申报、重新认定,否则不予承认。

  第23条 建立骨干教师数据库,健全考绩档案。学校每年负责考评骨干教师,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骨干教师,停发其当年的补贴费;学校教务处职员室每学期做好骨干教师的履职情况登记工作,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任务的骨干教师应及时报告学校。

  附件

  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尽量保证学科均衡):

  组长:罗xx

  组员:张xx 利xx 叶xx

  宋宇 蓝xx 张xx 林xx 刘xx(其他从学校专家库随机抽取)

  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至少3人)

  组长:各科组长

  组员:(其他从学校专家库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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