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

更新时间:2023-09-29 11:36:15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整治方案常用[6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整治方案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整治方案常用[6篇]

整治方案 篇1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认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中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的重要意义,加快城乡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二、目标任务

  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推动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有效处理,改变城乡环境状况,促进清洁家园建设。

  三、工作内容

  (一)生活垃圾处理

  在平原地区、经济较发达地区和旅游地区乡镇、村庄垃圾处理推行“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方式。

  在丘陵地区、盆周山区、沿江地区和地震灾区,县域内已建有垃圾集中中转、处理设施并达到环保要求的地区,城市周边乡镇、村庄的垃圾应采用“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方式;运输距离较远的乡镇、村庄目前可采用就近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方式,逐步实现集中收集、集中处理。

  在民族地区生活垃圾处理推行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力争实现资源化、无害化。

  生活垃圾处理工艺有卫生填埋处理、堆肥化处理、焚烧处理和多元化垃圾综合处理等。

  (二)生活污水处理

  平原、经济较发达地区和旅游地区的乡镇生活污水必须采用集中收集、集中处理方式;村庄分散农户以户为单位采用分散处理方式,村庄集中聚居区根据经济情况,可采用联户集中或全集中处理方式。

  丘陵地区、盆周山区乡镇所在地的场镇应集中收集、集中处理,在建设方面可采用运行可靠、投资少、运行费用低的处理方式;缺水地区处理达标后废水尽量考虑农用;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庄或居民区可采用分散、联户集中或全集中处理方式;分散农户以户为单位采用分散处理与农用相结合的方式。

  民族地区乡镇、村庄生活污水应以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处理。

  农村乡镇、村庄生活污水处理有生化处理、自然处理或强化生化与自然处理相结合等方法,有沼气池、化粪池、人工湿地等污水处理设施。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处理方式。

  四、工作标准

  (一)集镇:集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必须≥70%,最低不得低于50%。集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最低不得低于50%。集镇生活污水、垃圾集中收集、运贮、处理,依法有序。

  (二)农村:各种生活污水、垃圾依法集中收贮、运输,按规定要求有效处理,不得乱排乱放。生活污水处理率≥70%,生活垃圾定点存放≥80%,秸秆综合利用率≥6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地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领导,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乡(镇)和村,明确具体责任人,纳入对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

  (二)积极争取,加大投入

  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的投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农民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认识。

  (四)加强指导,分类治理

  分类对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提出指导意见,做到因地制宜、以点带面,选择投资少、效果好、运行成本低的实用工程。

  (五)加强督察,追究责任

  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中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专项督察,对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县(区)和乡镇,予以通报,相关人员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对当事人责令限期整改。

整治方案 篇2

  为预防和减少涉及拖拉机、低速运输车的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市公安局、农业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从7月11日开始至8月10日结束。此后转为长效管理。

  二、整治对象和内容

  整治对象为全市范围行驶的拖拉机、低速运输车。

  整治内容为涉及拖拉机、低速运输车的超载、超限、违法载人、闯红灯、无牌无证、走禁行线、酒后驾车、未按规定年检以及悬挂外地牌照和持有外地驾驶证不报备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方法

  此次整治采取源头管理、现场查处和非现场查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源头管理。以农业局为主,加强对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使用单位、车主及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印制宣传资料发到每个使用单位、车主和驾驶人,对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对拖拉机、低速运输车的安全性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的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上路;对拖拉机、低速运输车进行全面的排查登记,摸清底数;对悬挂外地牌照的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以及持有外地驾驶证的驾驶人进行报备登记,纳入管理视线;落实农机专管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工作制度。

  (二)现场执法。以农机警务室为主,交警各基层中队及各乡镇(街道)农机专管员配合,在全市范围内上路执勤执法,并把320国道、23省道、05省道、汽觃线、新中线、春永线、江滨东大道作为整治的重点路段,依法严查拖拉机、低速运输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三)非现场执法。以交警为主,通过电子警察和电子监控设备,对拖拉机、低速运输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人工抓拍,将违法信息通报农机警务室,由农机警务室在日常管理和路面执法中予以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开展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专项整治行动是公安交警、农机部门以人为本、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参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力争通过专项整治,预防和控制因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而引发的交通事故,要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到整治工作中去。

  (二)加强宣传,畅通信息。整治期间,公安交警和农机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认真做好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整治氛围。农机警务室要将整治相关信息编印成简报向各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通报,使各单位了解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取得支持和配合,从而保证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配合,落实长效。公安交警和农机部门要及时将整治工作的准备、开展情况向有关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汇报,取得支持;要加强与横向职能部门的协作,密切配合,适时开展联合整治,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以期取得良好的整治效果。

整治方案 篇3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诸葛翔为组长,*大队教导员鲁有明、区教育科副科长查红卫为副组长,各校校长和交警中队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科,由查红卫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工作的开展。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走路”养成教育为主线,以深化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为载体,集中开展“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征集”、“文明安全行黑板报展示”、“文明安全行小黄帽路队制”、“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等评选活动,营造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会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推进全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交通安全法治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提高交通安全认知能力和自我防护能力,进而影响和推进学生家长乃至社会公众对中小学中交通安全的重视和关注,进一步保障中小学生出行安全,最大限度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活动时间和内容

  全区“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从20*年11月下旬启动,至12月底结束。主要组织开展四项系列活动:

  (一)“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征集”评选活动。各中小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针对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成因和特点,围绕“文明安全行”的主题,在家长的共同参与下,组织每一位中小学生,创作一条以上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学生、家长分别署名),分中学生、小学生两组,组织开展全校“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征集”评选活动。在此基础上,各校分别确定前2名“文明安全行”警示语及名单送区参评。全区共设一等奖8名(小学4名,中学4名),二等奖14名(小学7名,中学7名),三等奖24名(小学12名,中学12名),稿件在12月7日前交教育科。

  (二)“文明安全行黑板报展示”评选活动。各校以“文明安全行”为主题,每所中小学校刊出一期“文明安全行”黑板报,用数码相机拍摄,送照片参加全区“文明安全行黑板报展示”评选活动,像素要求500万像素。全区共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照片于12月7日前以办公系统形式报送至教育科查红卫处,超过时间作弃权处理。

  (三)“文明安全行小黄帽路队制”活动。这项活动的主要对象是小学低年级学生,主要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对今年9月份以 开展赠送“小黄帽”和“小黄帽路队制”活动情况进行自查。二是到目前尚未开展赠送“小黄帽”工作是赠送“小黄帽”未到位的,要做好赠送和补赠工作。三是开展“小黄帽”赠送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小黄帽路队制”活动。四是开展“文明安全行小黄帽路队制”活动的检查、评选工作。评选方法:看交警中队暗访学校路队制实施情况的录像,各校实施路队制总结及台帐资料。暗访时间:12月6日至12月12日,各校于12月10日前交总结到各管辖中队进行初评,各中队于12月14日前将初评结果及推荐学校的材料送到大队(录像和总结)进行复评。推荐名额:城区中队4名,花园中队4名,西区中队4名,航埠中队4名。全区共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10名。今后每年在9月初开展“小黄帽”赠送活动,确保小学一年级新生一人一帽。

   

  ; (四)“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评选活动。组织学校教师或基层公安交警,以“文明安全行”为主题,开展交通安全法制辅导课活动。各校送“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录像资料参加评选,辅导课小学40分钟,初中45分钟。评选方法:分初评和复评,初评以各中队组织人员对辖区学校的“辅导课”进行评选,在此基础上,推荐到区里进行复评。推荐名额:城区中队5名,花园中队4名,西区中队6名,航埠中队4名。复评时间:12月19—21日,各中队于12月18日前将复评材料送到大队,由区教体局和*交警大队共同组织评选。全区共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

  四、活动步骤

  (一)启动阶段(11月下旬),主要开展两项上作:一是召开相关公安交警中队负责人和各中小学校分管领导会议进行部署;二是以学校或班级为单位,组织学校分管领导或班主任教师对学生进行具体动员。

  (二)实施阶段(11月25日至12月25日),主要开展实施“文明安个行警示语征集”、“文明安个行黑板报展示”、“文明安个行小黄帽路队制”、“文明安全行辅导课观摩”等四项系列活动的评选工作,确定推荐到市参加评选的先进单位、优秀作品及名单。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25日至31日)。对全区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社”活动情况认真进行检查、总结,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重视和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特别是20*年9月开展全省中小学生交通安个教育宣传月活动以来,全省中小学生和学前儿童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出现了下降势头。20*年,全省中小学生和学前儿章因交通事故死亡315人,同比持平。20xx年,全省中小学牛和学前儿童因交通事故死亡258人,同比减少57人。但全省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和学前儿童交通事故的长效机制尚未健全,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如果工作稍一放松,就有可能出现反弹现象。今年以来,全省中小学生和学前儿童因交通事故死亡188人,同比增加10人。对此,各中队及中小学领导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把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作为巩固和深化我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的延伸措施,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的实际行动,扎扎实实地抓紧抓好,并以此带动学生家长乃至全社会关注和参与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工作,为保障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二)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各交警中队、中小学要把“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来抓。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从加强领导、动员部署、协作配合、检查指导、评选等方面,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确保“小手拉大手,文明安全行”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起来。同时,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列入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形成制度,建立健全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三)加强协作,切实抓紧抓实四项系列活动。各交

  警中队、中小学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加强协作配合,务必形成上作合力。同时,各中队要主动会同中小学校,加强协作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加强针对性指导,积极提供有关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中小学校要紧密配合,作为近期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积极协助开展好各项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同时,各校在做好上述活动的基础上,要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常识和艰苦奋斗教育,培养学生独立生活能力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锻炼学生克服困难的能力,消除学生相互攀比心理。要向学生发出倡议,拒绝公车接送。让家长尽量不要开车接送,并做到文明停车和行车。要规范学校及教师车辆停放,非学校及教师车辆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进入,校外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

整治方案 篇4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全市加油站管理工作,促进全市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全市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和《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9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成品油流通市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商务部[]第23号令和省政府第209号令精神,依法对全市加油站(点)的资质、经营、安全等情况进行专项清理整治,彻底清除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完善全市加油站(点)的经营和监管工作。坚决制止擅自私建、滥建加油站的现象,严厉打击加油站(点)违规建设和违法经营行为;切实加强行业规划,严格市场准入,使加油站(点)管理规范、建设有序、布局基本合理;推动成品油流通方式创新,发展连锁经营,使全市加油站(点)在科学、规范的条件下,实现有序竞争。

  二、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全面清理,重点查处。对违法、违规建设和经营的加油站(点)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1、凡未经省商务部门批准,擅自建设的,经过整改仍未达到规定条件的,非法占地、违章建设、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严重污染环境的,以及有严重偷税、逃税或掺杂使假行为的加油站(点),于年6月30日前一律关闭。

  2、凡未经商务部门批准并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加油站(点),一律停业整顿。对其中既符合我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又符合加油站(点)规定条件的,经市商务局审核后,上报省商务厅批准,核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其余的加油站(点)于年6月30日前一律关闭。

  3、对列入关闭范围的加油站(点),责令其将现存成品油一次性处理给有经营资格的批发企业,拆除其加油及储油设施;及时办理取消成品油经营资格的各种手续;对证照齐全,但存在违规经营行为的加油站(点),责令其停业整改,情节严重的,依照商务部[]第23号令给予处罚,直至吊销有关证照。

  (二)做好行业规划,严格市场准入。

  l、今后我市加油站建设和调整必须严格执行《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报经市政府研究审定,没有规划或有悖于布点原则的建设项目,一律不申报、不受理。

  2、全市所有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加油站(点),必须按照商务部[]第23号令的要求,在6月10日前完成经营设施、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自查工作。

  3、今后新建、迁建、扩建加油站(点)要严格按照商务部[]第23号令和省政府第209号令的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中石油、中石化在我市所属企业和社会加油站(点)必须依据有关规定,规范运营和管理。

  (三)加强监督,规范经营行为。

  l、管住源头,防止成品油违规流入市场。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方土炼油厂的查处、打击,坚决杜绝劣质油流入市场,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要加强对成品油批发企业和成品油直供用户的管理,对违规销售成品油的`批发企业和直供用户所属的企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严重的取消批发资格。直供用户所属企业只能购进自用油,不能从事经营活动,凡违反规定从事经营活动的,市“清整办”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严厉查处。

  2、发展新型营销方式,推进流通方式创新。按照《省成品油经营管理条例》和省商务厅《关于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鄂商运[]7号)的要求,引导社会合格加油站(点)进行公平、有序竞争。

  3、加强信息化建设,实行分类管理。做好我市成品油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工作,加快成品油经营企业信息网络建设。市商务局要会同相关部门以及成品油经营企业做好成品油进出口、流通、税收管理信息的互联互通工作,堵塞管理漏洞。

  三、专项整治的时间和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年6月10日前)。市“清整办”要对全市辖区内各类加油站(点)进行一次全面摸 底调查。市商务、建设、国土资源、公安消防、安监、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要分别对加油站(点)的主体资质、建设规划、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计量器具、油品质量、纳税和税控装置使用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

  四、加强领导,各司其责,共同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

  (一)组织领导。市加油站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安排部署全市加油站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相关成员单位要派员参加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行联合执法。

  (二)各司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

  市工商局负责查处打击无营业执照和超越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成品油经营的加油站(点),严厉查处经销劣质和非法运营成品油等行为。

  市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新建、改造、扩建加油站(点)的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对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点)依法处理。

  市建设、规划部门负责检查加油站(点)建筑安全隐患,清理违章建筑,检查加油站(点)建设是否符合城市发展规划,查处违反规划许可和建设程序的行为。

  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加油机防爆监督检查和计量器具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加油站计量作弊违法行为。

  市税务部门负责查处加油站偷逃税款行为,以及拒不安装、使用或擅自改动、损毁税控装置的行为,落实加油站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的规定,监督加油站凭合格成品油批发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抵扣成品油进项税收,否则,一律不得抵扣。同时,会同市商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抓紧落实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工作,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单位和个人,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加油站(点)违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整治方案 篇5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xx〕59号)要求,为确保我市20xx年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认真贯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xx年第74号),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和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排查并整改环境安全隐患,降低环境风险,维护环境安全,保障群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20xx年全市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王亚洲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监察支队支队长王雪峰任副组长,酒青霞、赵双军、刘德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应急办,酒青霞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方案制定、活动实施、信息汇总和总结上报等工作。

  三、排查范围及内容

  (一)排查范围

  1.尾矿库和皮革、电镀、铅蓄电池、有色金属冶炼等涉重金属企业。

  2.石油化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医药制造及涉及危险废物、化工废料类企业。

  3.出入境河流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4.领导批示、媒体曝光和群众反复举报涉及的企业。

  根据上述检查范围,结合我市实际,经领导小组审查同意,确定我市排查整治对象59家(见附件1)。对于信访举报等涉及的企业,如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随时列入排查整治对象。

  (二)排查内容

  1.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是否把评估报告与预案一起备案。企业现有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种类和风险评估报告相比是否发生变化,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是否通过评审。是否确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风险等级确定是否正确合理。

  2.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设施措施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有截流、事故排水收集、清净下水系统防控、雨水系统防控、生产废水防控等设施措施。涉及毒性气体的,是否设置毒性气体泄漏紧急处置装置,是否设置生产区域或厂界毒性气体泄漏监控预警系统。是否落实环评及批复的其他环境风险防控设施措施。

  3.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是否制定本单位的隐患分级规定,是否有隐患排查治理年度计划,是否建立隐患记录报告制度,是否制定隐患排查表,重大隐患是否制定治理方案,是否建立重大隐患督办制度,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4.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按要求编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否经过专家评审,是否向环保部门备案。是否制定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计划,是否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是否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进一步补充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是否建立环境应急演练档案。是否建立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5.企业环境应急能力保障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设立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机构,是否配置必要的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包括应急监测),是否成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是否对职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是否建立培训档案。

  6.企业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情况。主要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及处置情况,公开环保部门整改要求落实情况。

  四、排查方法

  企业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对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自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并配合做好检查以及信息填报等工作。环保部门将对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加大查处整治力度。

  五、时间安排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整治、检查4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8日至4月20日)

  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根据确定的排查整治企业名单,组织召开各有关企业参加的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二)排查阶段(4月21日至5月31日)

  各企业必须全面排查环境管理情况,对存在的环境问题,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倒排工期、限期整改,并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规范各项台账。市环保局应急办要督促、指导各有关企业对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指南(试行)》、《河南省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等规章规范,开展排查,包括隐患问题、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治理投入及措施等内容。同时要求各相关企业及时填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见附件2)。各有关企业应于5月31日前完成隐患排查工作,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将整治台账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报送至市环保局应急办(第二行政区5号楼5204房间)。

  (三)整治阶段(6月1日 至7月15日)

  对照企业上报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及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企业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建立“一企一策”治理台账并分别下达整改通知,明确期限和整改要求,做到整改一家、销号一家。

  (四)集中检查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要集中时间和精力对所有企业的整改情况加强督查、核查,重点督查、核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落实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开展不力的还存在环境隐患且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对“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将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力的.企业信息纳入社会诚信档案”,并向金融机构等有关部门通报。通过开展此次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集中查处一批、整改一批环境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防控,确保我市环境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圆满完成此项工作。各有关企业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认真做好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争将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要按照任务分工,对所有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无死角、全覆盖”。根据省厅要求,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实行月报告,自5月份开始要求各企业每月5日前将上月进展情况报环保局应急办,应急办要按照时间节点做好信息收集和汇总,每月按时上报省环境保护厅我市上月整治活动进展情况,并于8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上报省环保厅。

  (二)加强学习,提高指导能力

  由于本次活动增加了许多新内容、新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规章规范,提高环境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在企业排查阶段,一方面,要充分调动、发挥企业履行环境安全责任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另一方面,要认真指导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督促企业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三)狠抓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要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认真组织开展检查整改阶段的各项工作,通过查找问题、查处违法、督导整改等措施提高企业的风险防控能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总梳理,分类处置,依法依规督促企业抓好整改落实。对可以立即整改或短期内能治理完成的隐患,坚持即查即改;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治理或自身难以解决,且涉及危害厂区外环境安全的长期隐患,依法采取立案查处、列入“黑名单”、停产限产等措施,督促整改。

整治方案 篇6

  为确保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第四期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顺利推进,根据县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环湖项目工程任务

  1.项目前期任务:拆除项目区有碍项目实施的房屋,完成沟渠及道路旁需要动土区的树木砍伐、零散坟墓的`迁移等拆迁扫障任务。

  2.项目施工任务: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

  二、实施环湖项目工作安排

  1.项目宣传发动工作安排

  (1)会议宣传。乡政府召开全乡建制干部大会宣传发动,各村召开广播会、村组干部会、党员会、户主会广泛宣传。

  (2)社会宣传。制作大型宣传标志牌、宣传横幅和张贴宣传标语进行宣传,制作项目区房屋拆迁、坟墓迁移等影响施工的林木砍伐公告及土地使用权属公告张贴于群众主要集中居住区。

  (3)车辆宣传。安排巡回宣传车在全乡巡回宣传。

  2.项目拆迁扫障工作安排

  (1)摸底核对房屋拆迁、坟墓迁移、林木砍伐等底子。

  (2)签订好乡政府与村委会责任状、村委会与农户关于房屋拆迁、坟墓迁移、林木砍伐等协议书。

  (3)动员相关群众按期(9月10日前)完成房屋拆迁、坟墓迁移、林木砍伐、青苗毁损等扫障工作。

  (4)8月底召开全乡拆迁扫障工作现场会。

  3.项目施工工作安排

  (1)10月16日召开开工动员大会。

  (2)施工期间,各村全力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和项目协调工作。

  三、加强环湖项目工作领导

  1.成立乡环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乡项目协调工作,下设五个工作班子:一是拆迁扫障工作班子,由牵头,全体乡村干部参加;二是矛盾化解工作班子,由牵头,全体包村干部、各村村干部参加;三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班子,由牵头,水利站工作人员和各村选派的工程质量监督员参加;四是项目到乡村的资金监督管理发放工作班子,由陈林牵头,财政所、经管站工作人员参加;五是项目区社会秩序维持工作班子,由邹云军牵头,派出所、司法所及各村村干部参加。

  2.明确各村、相关单位、人员职责:

  (1)村级:各村支部书记为本村项目区协调工作第一责任人,全体村组干部参加,抓好拆迁扫障协调工作和施工中的矛盾化解工作;各村要选派一名责任心强,即懂农田水利工程业务,又德高望重、群众信得过的人员负责工程质量监督。

  (2)林管站:对项目区林木砍伐指标尽快办理,重点配合相关村完成四条主沟渠(云毕渠;甘家3组至保赋渠;和平高桥至出草坡机埠渠;合兴六合口至甲堤口机埠渠)的林木砍伐任务。

  (3)水利站:及时对农田水利建设提供建议,协助乡环湖项目领导小组抓好协调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重点抓好四条主沟渠施工过程中监督工作。

  (4)派出所:维持好项目区的社会秩序,严厉打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工程材料、寻衅滋事、打架捣乱等违法犯罪活动。

  (5)司法所:协助乡村制定、签订好相关协议,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6)财政所:协助乡长抓好到村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发放工作。

  (7)机关干部:协助所包村做好拆迁扫障、补偿资金发放、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良好施工环境。

  3.实行联片包村责任制:我乡环湖项目协调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联片包村责任制,全乡15个村分为三个片:第一片,负责;第二片,负责;负责。所有包村干部全程参与,配合村级抓好项目协调工作。

  四、强化环湖项目协调工作考核结账

  为充分调动各村、相关单位和干部工作积极性,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乡政府将对各村、相关单位和个人工作情况严格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给予工作协调费补助。

  1.对村级考核:原则上每个村安排10000元环湖项目工作协调费,各村完成协调工作情况与协调费挂钩,实行百分制考核,每扣1分在10000元工作协调费中扣500元,扣完为止。对于因工作不力,拆迁扫障不彻底,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施工的,该项目资金调整到其他村组,造成的一切后果村级自行承担。同时,将各村在环洞庭湖项目实施过程中协调工作情况纳入村级年终岗评考核。

  2.对村级质量监督员考核:村级选派的工程质量监督员纳入项目工程指挥部统一管理,由乡政府、项目指挥部对其进行工作业绩考核,按月度绩效发放补助工资。

  3.对机关干部考核:所有机关干部除做好自身分管工作、业务工作外,必须全程、全力参与环湖项目协调工作,乡政府给每名干部安排1000元作为该项工作协调费补助,对包村干部配合村级完成此项工作情况进行百分制考核,村级协调工作每扣1分在1000元工作协调费中扣100元,扣完为止。

  4.对相关站所考核:林管站、水利站、派出所,按各自职责落实好相关工作,落实情况与工作协调费补助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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