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方案
更新时间:2023-09-09 13:52:30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宣传方案8篇【精品】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宣传方案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宣传方案 篇1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专卖市场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提高专卖管理人员及行政相对人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专卖依法行政,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基层专卖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五五”普法核心内容,全面贯彻专卖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通过积极开展宣讲培训、咨询服务等活动,使行业管理实现“学法律、重责任、讲权利、尽义务”的基本要求,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理念,引导相关人员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法治化水平,为构建和谐烟草和做好新形势下的专卖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基层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1.贴近实际、贴近工作原则。既要遵循法制建设的普遍规律,又要体现专卖管理工作的特点,适应宣教对象综合素质和接受能力,积极倡导深入浅出、循循善诱的方式,采用通俗鲜活的语言,生动典型的事例,体现互动性和趣味性,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理论联系实际、资源整合原则。在对基层专卖管理人员进行宣传教育时,做到宣传与日常学习培训相结合,宣传与思想教育活动相结合,采取多种方式为其提供了解和参与法治实践的机会,教育和引导基层管理人员在实践中掌握法律知识,领会法治理念,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3.务实高效原则。宣传活动要切实实现“学法规、学懂法规”的基本目标,努力提高被宣传对象的思想认识,强化法律意识,各项具体活动也要实实在在地解决管理和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活动的组织者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咨询、时事调解、教育引导等多项服务活动,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使宣传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组织要求
为切实做好宣传活动的各项工作,如期开展有关活动,要求基层专卖管理部门成立“法律政策宣传工作组”,负责研究制定法律政策宣传工作活动安排,落实工作任务,确定工作措施,通报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县级局局长
副组长:县级局局长副局长
成 员:专卖股(科)长、副(股)科长、内勤人员及相关人员等。
四、主要工作任务及要求
通过宣传活动,增强专卖管理人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依法管理和行政服务的水平。健全机关学法制度,把学法纳入年度学习规划之中,不断完善和提高,在全局上下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丰富学法内容,要坚持学习宪法、公务员法、行政法、专卖法等基本法律和政策,争创学法用法模范单位和个人。
1.举办专题培训班。聘请上级管理部门或者专业人员组成法律法规宣讲工作组,结合本单位培训计划,开展专题理论培训,集中学习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烟草专卖法及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行业规章制度等法律法规。通过理论培训,促使相关的法律知识和行业的方针政策更好更快的得到执行。此类培训每年不得少于15学时。
2、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相关法律颁布纪念日等特殊时间;在商业区、主要街道、农村集贸市场、零售业者服务交流会等特殊场所,利用民众聚集的时机,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光盘、举办实物和图片展览、开展现场咨询服务等形式,向群众宣传专卖法律法规,讲解分析案例,介绍识别假冒伪劣卷烟知识和零售许可准入制度,解决经营者和消费者在思想上、认识上存在的各种问题,增强学法、懂法、守法并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意识,教育引导零售业者合法经营、诚信经营。要求基层专卖管理部门全年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不低于3次。
3、开展宣传服务入户活动。活动范围争取做到最大化,要涵盖基层专卖管理的整个辖区;宣传由不同级别的专卖组织机构(如县级局机关、专卖科、稽查中队)执行,任务合理分解,逐层监督;宣传对象为卷烟经营者和消费者,力争把宣传工作深入到城镇、农村、厂矿、集市、街道、社区、部队、大中专院校,根据不同方式,开展市场管理、卷烟打假、证件使用等相关法律宣传,实实在在地将经营者和消费者需要的法律知识和执法服务送到家门口。要求将入户宣传作为专卖工作职责固定下来,一年内实现零售户基本懂法。
4、多种渠道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板报、宣传单等进行广泛宣传。要求基层专卖管理部门每年采取3种以上方式开展法律宣传工作,板报宣传单每月都要更新内容。
五、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成立由专卖局长任组长,相关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负责规划的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具体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方案,自觉接受上级的领导和监督,加强与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联系。
2.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对行业内的教育宣传实行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把考试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3.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基层专卖管理部门要做好年度预算报告,落实相应经费,专款专用,保证专卖普法和依法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4.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广泛吸收社会力量加入进来,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组织编写普法材料,培养普法骨干。
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宣传形式要因地制宜,增强针对性,讲求实效,既要保留传统的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又要开发新型数字化媒体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新闻媒体,利用行业网站、地方网站等互联网平台,办好烟草法制栏目(专栏、专版)等。在办公场所建立固定的法制宣传设施,为行业从业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宣传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在全市范围内加强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市民群众的守法意识,维护良好的城市管理秩序,为xx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奠定良好基础,市城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月活动,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宣传主题
传播城管法律,守护xx明
二、宣传内容
宣传我市城市管理所承担的城管执法、市容环卫管理、建筑垃圾管理、公园广场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
三、宣传时间
20xx年6月1日—6月0日。
四、组织机构
成立xx市城市管理局城管法律知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城管局张军刚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区(县)、xx新区及各开发区城市管理有关部门、局属各单位和市城市管理局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宣传教育处,负责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开展及统筹协调等工作。
五、宣传方式及分工
(一)责任处室及局属各单位
1办公室
负责在局站设立专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刊发宣传月活动信息。
2政策法规处
负责对宣传内容进行审定,并提供至各单位。(联系人:)。
宣传教育处
(1)负责组织检查各单位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2)负责组织全系统各单位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开展宣传。
()负责宣传月活动影视资料留存及新闻宣传工作。
(4)负责宣传活动的统筹协调及总结通报等工作。
4广告牌匾管理处
负责协调执法总队和各区(县)城市管理局、市城管理执法局各分局等相关单位,利用各种户外宣传设施开展相关宣传。
局属各单位
(1)宣传月期间利用本单位微信、微博、宣传栏等开辟宣传月专栏,每周刊登1篇专题信息报道。
(2)利用本单位滚动字幕屏、电子屏播发宣传月主题及标语口号。
()根据工作实际,在所管理的公园、广场设点宣传(请设点单位于月0日前将宣传站点位置电子版报至市局宣传教育处)。
(4)城管执法总队组织所属各执法支队在日常执法和巡查过程中,主动进入门店、校园、工地、社区、医院、商场等单位及场所散发宣传单或进行口头讲解宣传。
()各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宣传月主题积极组织企业、商户、市民群众开展志愿活动。
(二)各区(县)城市管理局、xx新区及各开发区城市管理有关部门
1媒体宣传
利用省市传统媒体(电台、电视、报刊)以及官方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大力开展正面宣传报道,宣传月期间结合活动主题的正面报道不少于2篇。
2广告宣传
利用辖区门头滚动字幕屏、122社区电子显示屏和街道大型LED显示屏滚动播发宣传月主题及标语口号。
设点宣传
结合实际在辖区设立宣传点(请设点单位将宣传站点位置电子版于月0日前报至局宣传教育处),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接受投诉咨询等方式开展宣传。
4“六进”宣传
组织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和巡查过程中,主动进入门店、校园、工地、社区、医院、商场等单位及场所散发宣传单或进行口头讲解宣传。
志愿者宣传
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宣传月主题积极组织企业、商户、市民群众开展志愿活动。
宣传月期间一律禁止使用横幅、条幅进行宣传。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把法律城管宣传月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和推进城市管理水平提升的一项重要举措,在总结往年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精心制定本单位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并报市城管局宣教处。
(二)全面落实。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自行组织好本单位的城管法律知识宣传月活动。要以宣传进社区、进机关、进校园、进工地、进门店、进商场等“六进”活动为重点,将宣传月活动与日常城市管理工作相结合,与解答群众疑惑相结合,与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相结合,强化宣传活动效果。相关处室要按照责任分工,不断创新宣传形式、认真筹备、抓紧落实,为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好各种保障,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三)及时总结。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宣传月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随时将活动亮点电子版报至宣传教育处),7月10日前将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电子版或纸质版报宣传教育处(联系人:)。
宣传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广告法》,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广告经营活动,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广告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按照省、市工商局“红盾春雷行动20xx”行动部署,我局决定从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3月31日,在全局开展为期100天的“治理虚假宣传专项行动”。为保障行动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虚假宣传专项行动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新《广告法》,进一步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强化广告源头治理,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高息揽储、招商投资、房地产以及食品、医药、涉旅等领域严重违法广告行为,集中整治在本地造成不良影响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重点加强案件查处和对广告经营行为的规范,积极引导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诚信经营,不断提高消费者对虚假违法广告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不断提高广告监管工作能力和水平,探索和完善广告监管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治理虚假宣传专项行动工作重点
(一)整治非法集资、高息揽储、金融服务、招商投资、房地产等类别违法广告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投资理财、私募基金、P2P、农民合作、民办教育、回购返租、养老、项目开发、种植养殖等名义发布传播涉及高额回报、集资或变相集资的广告咨讯信息;
2、以政府或国资背景为主体,以政府信用作隐形兜底,涉嫌向公众融资而发布的国企背景主体、政府回购承诺、保本无风险的广告咨讯信息;
3、以代客理财、委托理财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保底、快速回报、无风险、高收益内容的理财广告咨讯信息;
4、以股权投资、基金募集、债券发行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高息回报内容的投资广告咨讯信息;
5、以销售产品或电子商品、委托经营电子商铺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保本、无风险、回购、返租、转让内容的营销广告咨讯信息;
6、以造林、种植、养殖、庄园开发、农业项目开发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固定回报、保本付息、集资或变相集资内容的招商广告资讯信息;
7、招商投资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
8、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无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合理提示或者警示的;
9、以销售房地产、产权式商铺名义发布传播涉及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内容的广告资讯信息;
10、房地产广告作出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二)整治保健食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类别违法广告
1、保健食品超出规定内容做宣传的,医疗、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2、使用患者、医学专家、科研机构等名义证明疗效或者保证治愈的',以及利用广告代言人为保健食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作推荐、证明的;
3、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出现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宣传;
4、利用新闻报道或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的专题节目、专家讲座、患者讲述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
5、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的;
6、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处方药广告的。
(三)整治涉旅、商品服务、烟酒等类别违法广告
1、涉旅市场各类虚假违法宣传;
2、以虚假“打折”、“降价”等名义进行商品促销宣传;
3、商品或服务促销发布超过5000元以上高额抽奖活动的广告;
4、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的,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的广告;
5、违规发布烟草广告的;
6、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或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7、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8、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伪造产地,作虚假质量表示,以及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服务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四)整治互联网领域虚假违法广告
1、利用网络(包括:自身开设的网站、第三方网络平台、手机移动通信、电子邮件和非交易性网络平台)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
2、利用关键字搜索、超链接等网络技术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
3、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无法确保一键关闭的。
牵头股室:市场股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监管所、食品股、药械股、质监股、办公室
三、治理虚假宣传专项行动工作要求
各股室要充分认识强化消费维权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然性,始终树立依法行政的执法理念,以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认真开展强化消费维权专项行动。要加大广告市场巡查和监测力度,以“元旦”、“春节”传统节日为重点监测检查时段,以商场、超市为重点,加强对商品外包装等广告监测检查,严查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宣传行为。要集中执法力量和时间,严厉查处各类虚假宣传违法行为。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扩大案源线索渠道,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市场主体采取相应行政处罚措施,广告主在辖区外的要及时移送当地工商部门查处;对涉嫌构成虚假广告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宣传方案 篇4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20xx年3月24日是第xx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为深入宣传贯彻《“十三五”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进一步提高公众对结核病的防治意识,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3.24”宣传活动作如下通知:
一、20xx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主题:“社会共同努力,消除结核危害”。旨在倡导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积极投身到结核病防治工作中来,各施所长,共同行动,进一步完善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减少结核病的.感染和传播,形成良好的防治社会氛围。
二、在“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期间,各单位要开展1次公众咨询活动,全面宣传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出版1期结核病防治板报,利用多媒体、LED显示频滚动播放《功夫结核》视频;各乡镇卫生院要充分利用村级卫生宣传栏,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三、在广场开展公众宣传咨询活动:3月24日由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鹿寨镇中心卫生院联合在县文化广场进行世界结核病防治日宣传咨询活动。
四、宣传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于4月5日前将开展“3.24”宣传活动的工作小结(含活动照片)通过电子邮件发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防科。
宣传方案 篇5
为掀起暑期卢氏生态度假游热潮,进一步扩大我县旅游业的影响,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暑期来临之际,县委、县政府组织人员到三门峡及周边城市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校广泛开展“清凉一夏,走进卢氏山水”主题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暑期期间,各景区对学生、教师统一实行门票优惠政策。
具体暑期旅游宣传促销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王明智,县政府副县长赵进卿带队,旅游局、各景区负责人参加(每个景区至少参加2人)。
二、目标市场
三门峡、郑州、洛阳、平顶山、运城、临汾、太原、西安、渭南等地。
三、宣传方式
1、在客源地主流新闻媒体刊发专题广告;
2、到各类院校发放宣传资料;
3、举办卢氏旅游推介会,邀请当地新闻媒体和旅行社参加;
4、确定定点旅行社代理夏令营,给予特别优惠政策;
5、邀请当地旅行社和新闻媒体到景区踩线、采风。
四、组织形式
采取景区自主宣传XX县统一组织两种形式。
一是旅游局牵头组织参加xx北方旅游交易会。整体打造“山水卢氏,漂流之乡,避暑胜地”旅游品牌。
本次活动由县领导带队,豫西大峡谷、玉皇山国家森林公园、双龙湾景区参加,时间是7月7日至8日。参加景区要精心准备、带足宣传册、优惠政策、组团协议书等相关资料。玉皇山景区要设计制作好招商项目书,开展景区项目招商活动。
二是各景区自主宣传推介。按照景区主导、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在郑州、洛阳、西安、渭南、三门峡、运城、临汾、太原等大、中城市,主要针对大、中专院校和各中、小学校师生、家长等特定人群,兼顾社会大众游客,开展暑期卢氏度假游宣传推介活动。
五、优惠政策
(一)优惠时间:7月6日至9月10日。
(二)优惠对象:大中专院校学生,高、中招考生,中小学学生,教师。
(三)优惠办法:
1、教师凭教师资格证享受门票五折优惠。
2、应届高、中招考生凭xx年准考证或毕业证门票10元/人,漂流等娱乐项目享受6折优惠。
3、大中专院校学生(含高中生)凭学生证门票享受四折优惠,漂流享受7折优惠,三好生、特困生持有效证件免收景区门票。
4、中小学生凭学生证门票享受3折优惠。
5、有父母陪同的`身高1.4米以下的儿童免票。
6、16人以上旅游团每10人免1人门票。
7、旅行社组团每10人赠送2张门票。
8、旅行社在景区认可的新闻媒体发布广告者,凭广告原件赠送5至10张门票。
六、具体要求
1、各景区要制定暑期旅游优惠政策,吸引各类游客。
2、各景区要精心设计印制暑期旅游宣传资料。宣传资料要主题突出,内容新颖,印刷档次要高。
3、各景区要精心准备,组织各具特色的主题活动和游乐项目。如篝火晚会、野营户外探险、精典电影夜市、垂钓活动、划船比赛、露营和科普活动、漂流大赛、美术写生、文学笔会等活动。
4、各景区要加强和旅行社的合作,联合旅行社开展主题鲜明的夏令营活动,拉动暑期旅游热潮,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5、各景区要确保经费、人员、车辆三到位,要高度重视,扎扎实实搞好这次暑期宣传促销活动。
6、活动结束后,要做好专题工作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县旅游局。
宣传方案 篇6
一、开展主题活动
(一)“诚信网络展”主题活动。
9月20日(公民道德日),在中国市场秩序网举办以诚信文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进展,商务诚信建设情况,信用经济发展状况,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地方信用建设成果等为主要内容的展览。
(二)“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活动。
9月28日,商务部在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地组织电子商务企业或实体商业企业开展“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活动,对信用良好的客户给予消费优惠,体现“守信激励”和“诚信有价”的理念。从20xx年开始,将于每年9月28日举办“信用消费进万家”主题日活动,作为宣传月的一个常规活动,打造消费新时点。
(三)全国“质量月”主题活动。
质检总局牵头举办全国“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发送“质量月”公益微博、微信,发布“质量月”公益广告,曝光质量突出问题和质量案件事件,公开发布一批优秀企业质量信用报告。
(四)“新消费 我做主”主题活动。
消费者协会牵头组织开展名优名质产品、特色产品的宣传推广工作,打造“中国商品”品牌。组织开展预付式消费、网上银行服务等重点服务领域消费体验式调查活动。统筹开展节能产品、净化产品、智能产品等商品比较试验活动,为消费者科学理性选择相关产品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五)诚信企业展示活动。
运用互联网、移动平台等新兴媒体,开展工业产品质量企业自我声明、工业企业质量信誉承诺、旅游诚信经营(服务)与涉外企业诚信经营(服务)案例征集、
全国商业企业诚信兴商双优示范单位及诚实守信道德模范宣传学习等活动,挖掘典型经验,树立诚信企业典范。
(六)违法失信行为整治活动。
以关系民生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广告、旅游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突破口,针对重点主体、重点渠道和关键环节,开展价格、反垄断、网络商品交易、食品药品安全、旅游市场、外汇管理等各类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着力打击商业贿赂、“傍名牌”、传销等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
(七)信用知识宣传普及活动。
举办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有机宣传周、电梯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开展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培训、诚信体系师资及评价人员培训、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普及企业信用、商业保理、信用消费、信用评价等相关知识,增强企业信用管理能力。
二、宣传重点
(一)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法规。
大力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xx-2020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等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宣传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部署及举措;宣传普及《价格法》、《反垄断法》、《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广告法》、《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及商务、税收、旅游、外汇等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及信用管理标准规范,增强全社会诚信守法意识。
(二)跨部门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机制成果。
发展改革委及相关部门宣传已签署的法院执行、税务、工商、上市公司、安全生产、环保等领域联合惩戒备忘录和a级纳税人联合激励备忘录的实施效果及典型案例。推动签署电子商务领域、食品药品、质量检验领域严重失
信主体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将守信联合激励“红名单”与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进行公示。
(三)信用建设工作进展。
一是宣传展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重要产品追溯体系、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海关aeo国际互认合作、“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等诚信建设专项工作的进展情况,传递正能量,鼓舞信心。二是宣传“12312”商务领域投诉举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12358”价格举报、“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12301”旅游投诉举报网络,以及对广告、外汇、国际经贸等领域企业违规失信行为所采取的措施,集中剖析、曝光一批违规失信典型案例,向社会公众发布消费警示,增强企业和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震慑失信商家,净化市场环境。三是多渠道宣传推广单用途商业预付卡、e追溯(国家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微信公众号,发布企业信用指数,加强信息披露,发挥消费者监督作用。工作总结
三、宣传方式
创新宣传方式,打造线上线下立体的宣传网络。组织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及地方媒体对宣传月各项活动进行深入宣传报道。在中国市场秩序网开设本届宣传月专题频道,设置部门、地方、行业信用建设成果及宣传月动态等栏目进行集中宣传,并组织相关网络媒体对专题频道进行链接。通过微博、微信、手机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制作播放公益广告,开展有奖问答、政策解读等活动,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
四、组织协调
宣传月活动由商务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计生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旅游局、外汇局、贸促会、企业联合会、商业联合会、消费者协会共同组织,并在各自系统内开展相关工作。有关统筹协调工作由商务部市场秩序司承担。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整规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整合宣传资源,扩大宣传声势,巩固宣传月活动品牌。在20xx年11月11日前,将活动书面总结和《20xx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统计表》(见附件)一并报送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
(二)各地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落实工作责任,创造性地开展宣传月活动。协调地方新闻媒体积极报道本地区、本单位的诚信建设工作情况,探索建立常态化的诚信建设成效宣传渠道。
(三)有关商会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服务作用,在行业内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强化行业信用制度建设,引导企业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不断提高信用管理水平。
(四)广大企业要积极参与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强化自身信用管理,加强诚信自律,培育诚信企业文化,自觉维护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五)宣传月期间开展的各类活动,要统一使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标识。
宣传方案 篇7
为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进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根据遂川县《关于印发《遂川县**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遂食安委字〔**〕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围绕宣传周主题,扎实有效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进一步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氛围,促进全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活动主题
社会共治 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
三、活动时间
集中宣传活动时间是6月17日至27日
四、活动内容
(一)成立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以乡长为组长,乡综治办、乡司法所、草林工商分局为成员。
(二)确定宣传口号,悬挂宣传标语。各村、社区至少悬挂一条横幅,组织各食品经营单位在店堂门口悬挂宣传横幅,营造宣传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开设宣传栏。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信息公开栏,开辟《食品安全法》宣传栏,向广大群众发布相关信息。
(四)开展“五进”活动。我乡通过采取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开展座谈、现场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五)通过开展培训班进行宣传。草林工商分局负责牵头我乡范围内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机构、超市负责人集中开展培训,增强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
五、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直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意义,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切忌走形式、走过场,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事实方案,确保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宣传效果取得明显效果。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牵头部门要结合我乡实际,与相关单位和各村保持联络,加强信息沟通,形成政府部门组织领导,企业响应,群众参与,社会反响良好的食品安全宣传氛围。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村、各单位要对宣传周活动期间取得的经验与做法进行认真总结,把一些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方法制度化、经常化。
(四)严守八项规定。各村、各有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
宣传方案 篇8
XX中医药国际科技博览会(博览会),旨在会聚国际、国内中医药众多企业,搭建中医药新技术新产品展示、技术交流、项目对接的平台,促进中医药的技术交流、成果转化和产品贸易。为此必须动员媒体全力配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等多种媒体形式,围绕“推动中医药科技产业现代化”这一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吸引国内外中医药企业以及相关机构的普遍关注和积极参与,引起全社会对中医药科技产业现代化、国际化的高度关注。
一、博览会的宣传目标:
1、通过有效的前期宣传资料制作和发放、宣传广告和新闻活动,营造博览会的前期氛围,对厂商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推广活动,吸引企业的关注和参与,并积极参与博览会相关前期活动;
2、挖掘博览会的新闻热点,通过国内媒体的有效传播,提高博览会的知名度与影响力;
3、临近博览会和大会期间跟踪报道和重点专访等,全面展示中医药科技产业发展,向全世界展示我国中医药现代化进程,力争使博览会成为具有轰动效应、最成功的中医药国际科技盛会,促进中医药研究、开发、生产、流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二、博览会宣传活动步骤:
从XX年5月开始进行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有步骤的宣传工作,随着筹备工作的推进,宣传力度逐渐加强。后续追踪报道,让博览会和中医药产业发展成为长久话题。
(一)会前宣传:6月—8月下旬
广告:7—9月连续在《中国医药报》非头版刊登约1/4大小的`博览会广告。
动态报道:《成都日报》、《四川日报》、《成都商报》、《科技日报》报道博览会进展情况及主要活动进展情况,包括重要国际参展商、国内有影响的中医药企业或机构签约参展的报道,对重点参展单位进行采访,了解其参展动机和对展会的看法、对成都的中医药的了解等内容,或对博览会筹备组进行采访;
深度报道:从6月底开始,与《成都日报》合作,围绕中医药项目推介会,在对成都中医药产业的代表性项目进行梳理基础上,进行深度挖掘。
展会会刊:博览会进展情况、主要活动情况,重点参展企业机构介绍,特色介绍。成都市及其中医药产业介绍及其特色。招商信息动态,组委会领导寄语等等。
网站:成都市政府的网站、成都科技局网站链接博览会网页
新闻通气会:8月下旬召开,请市委宣传部协助召开,提供新闻通稿。
(二)会中宣传:9月25—27日
盛况报道:成都日报、成都商报、21世纪经济报道、科技日报、中国医药报、成都电视台、四川电视台、成都人民广播电台集中报道博览会盛况。
包括:
1、博览会整体规模情况;对参与企业、科研机构及其ceo、专家采访;
2、博览会各项专题活动进行情况。
网站:成都市政府的网站、成都科技局网站、四川省科技厅网站以图片、文字形式报道博览会现场盛况;
资料:情报所制作资料光碟
(三)会后宣传:9月27日—10月上旬
跟踪报道:《成都日报》、《四川日报》、《成都商报》、《科技日报》等在博览会结束后,做重点新技术、新产品、对接、合作项目跟踪报道,反映主办方、企业对博览会的总体评价,以及对下届博览会的建议、期盼。
三、博览会氛围营造
以宣传成都中医药产业为主要目的,侧重于吸引社会关注,创博览会品牌形象和知名度,营造浓烈的大会氛围。时间集中在博览会临近和会中。主要方式有:
1、从6月初开始,在成都乃至四川省内高新区及其它科技园区集中张贴招贴画,招贴画设计与大会其它宣传资料的色彩等设计一致;
2、7月初在国航飞机上的宣传册上刊登广告(a4纸的一半);
3、8月在商报中夹博览会宣传彩页;
4、9月初开始在天府广场围墙博览会宣传立牌;
5、9月24—28日在天府广场主席像下鲜花摆放“XX中医药国际科技博览会”。
6、开幕式主会场及展场周边的氛围营造。以鲜花、横幅、彩旗、气球等多种道具布置,突出隆重热烈的气氛;
7、博览会现场对参观人员进行登记散发博览会纪念徽章(会标)和宣传纪念小册(参展商信息,由国展公司制作);
四、经费预算
1、宣传资料准备
招贴画约3000张、各种证件500个、资料光碟制作、宣传小册等等共计6万元。
2、媒体广告、报道等
《中国医药报》博览会会展专栏约2万、专栏专题报道、深度追踪报道约8万,电视媒体 2万,共计12万。
3、墙体喷绘广告、鲜花、横幅、彩旗、气球等氛围营造费用共计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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