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
更新时间:2023-08-23 11:03:14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整治方案汇编[6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整治方案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整治方案 篇1
各中学、联校,民办学校和局直各单位:
针对我市夏县校外无业青年殴打在校学生的事件,被媒体网络广泛传播,造成了不良影响。按照王清宪市长:“校园暴力令人恐怖!而此现象并非个别案件,并非个别学校,某种程度上说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教育、管理部门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全市以夏县的这一事件为鉴,开展一次普遍的校园暴力整治活动,建设文明、温馨、和谐、向上的校园。”的批示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校园暴力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关于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护校安园”的行动方案》和山西省有关学校安全工作规定为依据,紧紧围绕维护教育系统稳定大局,推动平安教育、平安校园建设,在全县积极开展校园暴力排查整治行动,强化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发生重大涉校涉园安全案事件,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环境。
二、工作目标
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要求,通过集中整治各级各类学校安全隐患,杜绝校园暴力案件发生,形成“校内安全管理、校外高危人员排查管控、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确保我县校园安全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一)排查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教育科技局负责对学校排查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检查。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校园内部安全负总责。学校要建立从校长、副校长到教师的层层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加强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学校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防范设施和应急处置机制落实情况等进行自查。尤其是初中、高中、职中、民办学校要加强安全法制教育,提高学生守法意识;加强家校联系,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行为取向;对违纪的、思想压力大的、行为偏激的和与校外不良青年联系紧密的学生进行摸底排查,采取一对一教育管理方式,及时化解生生、师生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加强放学时间段对校门口、宿舍楼内的管理,有效减少学生的聚集;严查严管校园的xxxxx、管制刀具、剧毒化学试剂,堵塞安全漏洞。
(二)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秩序。各校要协同公安部门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全面排查管控校园周边以及与校园活动相关的各类重点危险人员,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校园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是否落实,校园及周边警务室或包校责任民警的履行职责是否认真。
(三)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学校要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寄宿制中小学的门卫值班、值班巡逻、外来人员出入登记查验、宿舍管理、领导带班、学校岗位安全职责等制度是否落实,台账是否完备,信息反馈是否及时。
四、实施步骤
此次校园暴力排查整治行动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治行动。
(一)排查摸底阶段(5月20日-30日)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本方案,围绕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确定排查重点,逐个学校进行排查摸底,要结合《学生校园暴力情况调查问卷》,彻底摸清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隐患和问题,广泛接受家长和群众反映的建议,要分类整理、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并且上报教育科技局政教股。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30日-6月15日)
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分析、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学校负责校园内专项整治工作,做到有机构、有方案、有措施。教育科技局督导学校整治工作落实。校外涉校涉生暴力事件由综治牵头,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从快、从速、从严、从重打击和整治。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16日-20日)
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学校要及时总结并向教育科技局上报整治情况。市综治、公安、教育将联合对校园暴力整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抽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县教育科技局成立校园暴力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督导检查等工作。校园暴力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科技局政教股,联系电话:。各级各类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落实校园暴力专项整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新绛县教育科技局校园暴力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级各类学校要强化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凡不按照规定要求采取各项安全监管安保措施,因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安全事件或校园安全工作长期排名落后的,要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和追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 “一票否决”,并在全县通报。
(三)要严格信息发布管控,防止产生负面效应。涉校涉园案事件发生后,学校、幼儿园要在第一时间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凡未经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泄漏相关涉校涉园和未成年人相关案件信息。
整治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大辖区内违法违规夜市的整治力度,深化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切实解决夜市摊点占道经营、油烟污染及影响市容市貌问题,根据《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于 5月 5日——— 5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夜市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针对辖区夜市摊点乱摆乱放、油烟烧烤等突出问题,以创建整洁、优美、畅通、文明的城市环境为目标,按照“依法治理、疏堵结合、部门联动、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各责任单位的主体作用,加大综合整治力度,不断提升城市市容和道路交通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和品位。
二、整治内容
集中整治重点是取缔辖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占道经营的夜市摊点、油烟烧烤摊点,整治南环路以南夜市及机动车占道。
1、强力整治违法夜市。对辖区违法夜市摊点依法坚决予以清理,暂扣经营器具,拆除临时违章搭建,有效遏制违法夜市流动摊点群占道经营回潮现象,确保城市主次干道及南环路以南周边无非法夜市摊点群,无机动车占道现象,道路畅通。
2、规范沿街商铺店外经营秩序。整治沿街门店跨门槛从事夜市经营活动,不准将桌椅、冰柜、烧烤炉等物品摆放在店外,不准违章乱搭乱建。引导合法夜市摊点经营商户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指定的区域内经营,配臵密闭垃圾、泔水收集容器,保持市场环境卫生。
3、坚决取缔露天烧烤。取缔或整治露天违规烧烤摊点和油烟污染,引导合法经营商户使用无烟烧烤炉具或者节能炉。
4、严格要求餐饮行业、“五小”单位卫生达标,证件齐全。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证上岗。
三、职责及分工
(一)县三创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对夜市整治人员抽调,部门之间协调,监督问责,整治情况汇总。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南新区负责对南环路以南夜市审批备案,对本辖区内夜市整治负总责。联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取缔非法夜市,拆除经营场所的违章建筑、私搭乱建。规范合法夜市商户经营活动。
(三)城管局:出动执法车辆6台、人员20人,对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占道经营的夜市摊点群依法进行取缔,确保城市主次干道周边无非法经营业户,无占道经营、油烟污染。南环路以南夜市规范管理,无占道经营、油烟污染,道路畅通无阻。
(四)园林局:出动车辆1台、人员4人,并结合实际情况出动保洁人员,负责合法夜市摊点周边道路垃圾清扫,责任落实到人,垃圾日产日清,统一清运处理。
(五)环保局:出动车辆1台、人员4人,负责取缔或整治露天违规烧烤摊点和燃煤大灶,引导商户使用无烟烧烤炉具或者节能炉。
(六)卫生局:出动车辆1台、人员4人,负责取缔或整治不达标的“五小”门店、摊点,健康证持证情况查处。
(七)工商局:出动车辆2台、人员8人,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取缔沿街商户夜市店外经营行为。
(八)公安局:出动车辆1台、人员4人,负责取缔或整治主次干道上的车辆乱停乱放,并处臵好意外发生的'事件。
四、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3月20至4月30日),由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其他相关单位共同参与,利用《致商户的一封信》、鲁山电视台发公告,宣传车等宣传手段,将夜市整治行动的目标、内容、意义宣传到位,争取广大群众对整治行动的理解和支持。
第二阶段:综合整治阶段(5月5日至5月30日),集中25天时间,针对辖区夜市摊点所存在的重点问题和整治行动动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彻底取缔非法夜市摊点群,油烟污染,全面提升市容秩序。
第三阶段:规范化管理阶段(6月1日至9月30日)。各相关单位对夜市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巩固整治成果,加强日常监督,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责任单位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具体整治时间、地点报县三创指挥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这次夜市集中整治行动作为提升市容管理水平的重中之重,做到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分管领导具体落实,落实“定部门、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成效”的工作要求,彻底取缔油烟污染、占道扰民问题,真抓实干、克难攻坚,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属地管辖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抽调精兵强将,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狠抓落实。特别是职能交叉的部门,要主动搞好沟通与衔接,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尽职尽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确保夜市集中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三)强化督查,巩固成果。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属地管辖,交叉管理,集中执法,各自担责”的工作原则,在集中整治期间扎实推进工作,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创建指挥部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与任务,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加强督查问效。
整治方案 篇3
一、整治行动范围
城镇居民生活区、奶牛养殖场(小区、户)、奶站。
二、整治行动内容
(一)坚决取缔散养奶牛。《条例》规定:“设立奶牛养殖场应当符合所在地政府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奶牛养殖规模。”按照政府[20xx]91号文件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鲜乳生产收购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收购销售生鲜乳行为。目前在居民生活区存在流动摊点零售生鲜乳的现象,经初步调查了解,这些流动摊点零售的生鲜乳存在较大的质量安全隐患,属于非法经营。
(三)强化奶站监管,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畜牧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内现有奶站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奶站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方面的“八项要求”、完善奶站的“三项记录”、做好乳品企业检测不合格生鲜乳的处置工作,严格执行休药期的有关规定,严禁超范围收购生鲜乳,奶牛养殖场和奶牛养殖小区内的奶农不得向未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生鲜乳,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三、整治行动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自20xx年7月5日始,至7月30日结束,为期一个月左右,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7月5日-10日):各乡、镇(区)及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所有城镇居民生活区进行拉网式排查,详细掌握散养奶牛以及零售生鲜乳流动摊贩的有关情况,并做好登记。
(二)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7月10日-15日):一是以市政府名义发布通告,在居民生活区、奶牛养殖场(小区、户)和奶站等场所进行张贴,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二是向广大居民群众发放“明白纸”,宣传零售生鲜乳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乳品消费观念。
(三)清理整顿阶段(20xx年7月16日-30日):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多措并举,坚决引导散养奶牛(无论产奶还是不产奶的),进入奶牛养殖小区饲养;联合执法,依法清理在居民生活区零售生鲜乳的`流动摊贩,严厉打击非法收购销售生鲜乳的违法行为;深化奶站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奶站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的有关要求,对不合格奶站要限期整改,整改无望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畜牧、工商、卫生、质检、城管、公安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居民生活区销售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局。各乡、镇(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责任落实到人。
(二)明确工作责任,搞好协调配合。各乡、镇(区)负责本辖区内城镇居民生活区销售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畜牧、工商、卫生、质检、城管、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违法收购销售生鲜乳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一批违法案件,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广泛发动群众。在活动期间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开,方便广大群众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四)加强信息沟通。活动期间,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在每个阶段结束后及时将本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实施效果及存在问题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畜牧局(居民生活区销售生鲜乳专项整治办公室)。
整治方案 篇4
一、组织机构
为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城市市容秩序综合整治和清洁城市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相关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和任务分工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具体落实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不文明行为
整治随地吐痰、乱丢乱扔、乱贴乱挂、乱停乱放、沿街摆摊等不文明的行为。
(二)整治扬尘污染问题
1、整治建筑工地、拆迁工地不打围以及不采取湿法作业行为;
2、整治建渣随意堆放、不采取防降尘措施的行为;
3、整治工地与道路接口部分未硬化处理,进出车辆不按规定冲洗降尘,造成路面污染的行为;
4、整治各村道与城市道路接口部分未硬化处理,导致通行车辆携泥带土污染路面的行为;
5、整治渣土运输车辆超载及不按规定密闭运输,导致沿途抛洒的行为。
(三)整治垃圾围城、围路问题
清理道路沿线绿化带内、道路和沟渠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白色垃圾、积存垃圾。
(四)整治客运三轮车非法营运问题
整治非法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载客营运,正规人力客运三轮车串号营运、车容脏乱及蹬车人仪表不整等问题。
(五)整治广告设置不规范问题
整治各类户外广告、商招、店招超期设置、擅自设置、广告版面破损等行为。
(六)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
整治街道两侧机动车随意停放、双边停放,沿街、沿路机动车维修场(店)、二手车交易店铺越门作业等行为。
(七)整治占道为市问题
整治流动商贩沿街为市、商家店铺越门经营行为。
(八)整治市场环境问题
整治市场脏、乱、差问题和“暴市经营”行为。
(九)整治绿化不完备问题
整治道路、工地、绿化带等露土未进行植绿覆盖问题,更补缺株死苗,清除植被积尘。
(十)整治临街立面积尘问题
主要整治临街的建(构)筑物积尘问题。
(十一)整治违建问题
拆除主干道、街道旁影响市容景观、有碍观瞻的违规建(构)筑物。
三、部门职责
(一)县城管局
1、牵头制定本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清洁大行动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
2、负责整治城区内越门经营、占道经营及违章占用人行道停放车辆、堆码货物、搭建临时建(构)筑物等行为。
3、取缔超期设置、擅自设置的各类广告,督促版面破损广告及时整改,清除城区内“牛皮癣”广告。
4、取缔非法机动、电动、人力客运三轮车,规范正规人力客运三轮车营运秩序,督促三轮车从业人员做到车容整洁、仪表文明。
5、强化清扫保洁,做到路面无渣土、白色垃圾、果皮纸屑;逐街、逐巷清除积存垃圾,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坚持湿法作业,做好冲洗降尘,确保路面无明显灰带;加强市政公用设施保洁,确保无明显积尘。
6、牵头开展扬尘专项整治,查处工地未打围、未硬化、未采取湿法作业及渣土运输车辆沿途抛洒行为。
7、严格城区道路开挖、开口的审批,及时查处违章开挖、开口等各类不按规范施工作业行为。
8、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的巡查管护,确保公用设施状态良好。
9、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二)县公安局
1、严格按规划设置临时停车场(点),加强对停车场(点)的规范管理,杜绝随意设点收费、双边停放收费行为,严查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确保城区道路畅通。
2、协同交通部门查处渣土运输车辆违规运输行为、取缔非法营运“野的”、“摩的”、“火三轮”。
3、会同相关部门取缔城区及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有碍观瞻的废旧物品回收户(企业)。
4、查处各类生活噪音扰民行为。
5、依法严厉打击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设施等公共设施的行为。
6、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严厉查处各类阻碍执法行为,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县交通局
1、负责公交车、出租车的车辆保洁和对运渣车行驶途中的监管;负责公路施工造成的扬尘治理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村道与县道公路接口的硬化。
2、负责交通指示牌、隔离墙的`日常除尘和保洁;负责公路边沟积灰、积泥和垃圾的清除;严格审查路内停车场,规范露天停车场、临街洗车场,对场地及进出口实行硬化和冲洗降尘,防止将泥土带出工地,污染路面;负责公交站台、交通安全标牌、隔离栏的维护和保洁除尘。
3、取缔主干道、主街道沿线车辆维修场(店)。
4、加强出租车、公交车运行及停靠秩序管理,取缔影响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的非法货运市场,打击“野的”、“摩的”、“火三轮”非法营运行为。
5、查处、取缔路权范围内乱堆乱放等占路经营行为。
6、严格路权范围内的开挖、开口事项审批,及时查处违章开挖、开口等各类不按规范施工作业行为。
7、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四)县建设局
1、负责对房屋建筑工地、城市道路、桥涵设施建设工地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和监督管理。
2、负责对已建成未移交的绿化进行除尘保洁;确保房屋建筑和城市道路、桥涵设施工地管理有序、环境整洁、施工现场作业规范;工地内砂、石、土方堆放整齐,并设置围栏或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对工地出入口道路路面进行硬化处理,设置冲洗降尘设施,防止车辆携泥带土污染路面。
3、督促建设、施工单位使用有渣土运输专用证的车辆,督促各工地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实体围墙,对违反管理规定的工地进行查处。
4、查处各类工地施工噪音扰民问题。
5、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五)工商局
1、加强对集贸市场、临时市场的巡查监管,杜绝无序经营、“暴市”经营,切实解决市场脏、乱、差问题。
2、查处、取缔无证经营沿街叫卖行为,确保集贸归市。
3、会同相关部门取缔城区及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有碍观瞻的废旧物品回收户(企业)。
4、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六)县园林局
1、牵头开展治裸植绿,对干道、街道及进出城区道路沿线及周边露土进行绿化覆盖。
2、强化园林绿化管理,及时更补缺株死苗,确保绿化景观完整。
3、强化绿化带内卫生管理,对绿化带内植被进行循环冲洗降尘和喷药灭虫,确保植被清爽整洁。
4、严格审批占用绿化带的开挖、开口施工行为,及时查处违章开挖绿化带影响景观的行为;规范占用绿化带的施工作业,有条件的应实行打围作业,对绿化带内露土进行及时覆盖,确保无露土现象。
5、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七)县规划局
1、及时规划并合理布局农贸市场、公厕、停车场点。
2、会同相关部门清理、拆除不符合城市规划的违章、违法建筑和设施。
3、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八)县卫生局
1、严格查处、取缔各类无证饮食摊点,特别是游动饮食摊点。
2、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九)县商务局
1、加强所辖农贸市场综合管理,维护好市场内经营秩序,落实环境卫生管理责任,确保市场内及出入口干净整洁,规范有序。
2、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十)县环保局
1、负责查处各类工业噪音扰民行为,配合相关部门查处其他噪音扰民行为。
2、切实加强城镇范围内不使用清洁能源行为的整改工作,杜绝煤烟、油烟扰民行为。
3、查处违章倾倒油污、排放污水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
4、加强对各类粉尘排放突出企业的监管,及时查处其违章排放行为。
5、为扬尘治理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和其他相关整治工作。
(十一)县水务局
1、切实加强水域、河堤清扫保洁,确保水面无漂浮物、河堤两侧无积存垃圾。
2、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相关整治工作。
(十二)供电局
1、负责对破损、残缺的供电公用设施进行维护更新,除尘保洁。
2、负责对冗乱、下垂的供电线路进行梳理规范,查处私拉乱接现象。
3、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三线”下地工作。
(十三)电信分公司
1、负责对破损、残缺的电信公用设施进行维护更新,除尘保洁。
2、负责对冗乱、下垂的电信线路进行梳理规范。
3、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三线”下地工作。
(十四)县房管局
1、负责对国有土地拆迁工地的监管及城区房屋拆迁工地环境卫生和扬尘治理的监督管理,对未按要求打围保洁、防治扬尘的工地采取制约和处罚措施,确保拆迁工地打围作业、拆迁施工湿法作业、建筑废渣及时清运、防治扬尘措施有效。
2、负责对临街房屋进行立面保洁除尘。
3、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十五)、街道办
1、负责各村、社区农村垃圾收运监管,做到村容整洁,无“牛皮癣”,无积存垃圾。
2、负责制止各村、社区乱搭乱建行为,拆除违章建(构)筑物。
3、督促村、社区对责任范围内路边、河道、沟渠的垃圾、建渣(含漂浮物)进行清除、疏淘、打捞,做到路边无垃圾,河道(沟渠)无淤塞,水面无漂浮物,河堤两岸无乱搭、乱建、乱占行为,无污水、粪便、垃圾直排进入河道(沟渠)。
4、负对各村、社区道路与城区道路的接口进行50米以上的硬化,防止车辆携泥带土污染路面。
5、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十六)县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
1、开展以“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的专项文艺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市民摒弃不文明习惯,自觉维护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
2、会同相关部门查处文化娱乐场所噪音扰民行为。
3、配合相关部门查处取缔无证摊贩和游商。
(十七)电视台、新闻中心
1、加强城管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市民摒弃不文明习惯,自觉维护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
2、及时报道各部门整治工作,为此次综合整治和今后的长效管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十八)县政府目督办
督促各部门按时完成各项整治工作任务,结合城镇管理专项网络目标要求,将此次百日综合整治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对未履职到位的,根据《关于县城市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的实施意见》,报请县委、县政府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
四、整治方式
此次综合整治采取“部门抽调、联合执法”的方式。
(一)部门抽调
整治期间,部门抽调人员必须相对固定,由领导小组统一调配,集中办公。县城管局为总牵头单位,全体人员参加整治行动。
成员单位共抽调66人:县公安局20人(15人、5人)、县交通局20人(14人、6人)、县建设局2人(1人、1人)、工商局6人(4人、2人)、县园林局3人(2人、1人)、县规划局1人(1人)、县卫生局4人(2人、2人)、县商务局2人(1人、1人)、县环保局2人(1人、1人)、县水务局2人(1人、1人)、街道办2人、街道办2人。
(二)联合执法
上述部门抽调人员由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阶段目标任务和整治内容统一分组,由对应的牵头单位领导率队分组进行整治。
1、市容秩序、户外广告整治组:整治各类流动商贩沿街为市,商家店铺越门经营,占用人行道堆放货物、广告宣传以及停放机动车辆行为;整治超期设置、擅自设置、版面破损的各类户外广告及商招、店招,清理“牛皮癣”,打击沿街散发的非法小广告;负责对临街有碍市容观瞻的违章建(构)筑物进行拆除。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工商局、县卫生局、县规划局。
2、扬尘整治组:整治各类在(待)建工地、拆迁工地未打围、未硬化、未湿法作业问题及渣土运输车辆沿途抛洒行为。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规划局、县水务局、街办、街办。
3、环境卫生整治组:整治卫生死角,强化清扫保洁,推行湿法作业,做好冲洗降尘,清洁路灯设施;整治境内河道护堤内的环境卫生;清除积存垃圾、卫生死角。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部门:县水务局、街办、街办。
4、交通秩序整治组:整治正规客运人力三轮车车容不整、从业人员仪表不整、串号营运问题,打击非法人力三轮载客行为;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取缔沿街非法货运、客运市场;整治非法营运“野的”、“摩的”、“火三轮”、电三轮、货运出租。牵头单位:县公安局。配合部门:县城管局,县交通局。
5、市场环境和卫生整治组:整治各农贸市场、临时市场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整治流动饮食摊点、餐馆无证经营及卫生不达标问题。牵头单位:工商局。配合部门:县商贸局、县卫生局、县城管局。
6、园林绿化整治组:牵头开展治裸植绿;及时更补缺株死苗、修整园林景观,及时对园林植被进行喷药灭虫和冲洗降尘;高规格对出入城区主干道、城区街道旁陈旧景观和缺乏景观地块进行改造和景观设置,确保打造亮点。牵头单位:县园林局。配合部门:县规划局、县建设局。
7、环保整治组:整治煤烟、油烟、噪音扰民和排污问题;负责监管临街房屋立面保洁除尘工作。牵头单位: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房管局、县城管局、县建设局、县公安局、县文体局、街办、街办。
8、村道硬化整治组:对村道与城区道路接口50米内未硬化的路段进行硬化。牵头单位:县交通局。配合部门:街办、街办。
9、违章破旧建(构)筑物拆除组:负责对主干道、主街道破旧、有碍市容观瞻的违章建(构)筑物进行拆除,在主干道、主街道节点营造景观。牵头单位:县建设局。配合部门:县城管局、县规划局、县园林局、街办、街办。
10、“三线”下地整治组:维护和更新破损、遗失的通信、供电设施,梳理冗乱的供电、通信线路并实施“三线”下地。牵头单位:电信分公司、供电局。配合部门:县建设局、县城管局。
五、整治进程及目标
按照同步推进、突出重点的原则,各整治组同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阶段工作重点如下:
第一阶段:3月至4月底。以整治出摊占道、乱停乱放、环境卫生、立面保洁及绿化清洗为重点,取缔出摊占道、流动摆摊行为,实现路面无渣土、灰带、白色垃圾,无卫生死角,植被清爽干净,建筑立面、市政公用设施无明显积尘。
第二阶段:4月底至6月初。以整治户外广告、非法营运、扬尘污染为重点,达到户外广告设置规范、非法营运基本杜绝、机动车停放有序、工地施工规范和路面扬尘明显减少。
第三阶段:6月初至6月底。以景观营造、违建拆除、集贸市场整治为重点,达到景观完好,集贸市场内脏、乱、差问题彻底解决,市场出入口清爽干净。
第四阶段:6月底以后。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清爽、整洁、有序,实现长效化、常态化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整治工作。各整治组的牵头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实行专人负责,制定整治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于3月14日前将整治方案、抽调人员名单和联系人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部门要各司其责、分工协作,确保综合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各整治组的牵头单位要及时上报整治信息,电视台、新闻中心要及时跟进报道相关整治情况。
(四)整治结束后,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纳入常态化管理。于6月底前将整治工作总结和常态管理方案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县政府目督办要加强对各职能部门整治情况的监督考核,及时通报整治情况,对整治不力的,报请县委、县政府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整治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切实减少校园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校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XX区教育局校园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教函[20xx]75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电动车、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的管理,落实电动车火灾防范措施,发现并消除动态性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推动技防措施落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广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电动车火灾防范意识。
二、组织领导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实施时间
集中整治时间从20xx年5月16日至20xx年11月。
四、工作内容
1、我校结合自身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集中排查整治电动车问题,遏制电气火灾多发势头。
2、倡导学生绿色出行,文明出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要求: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3、加强学校校园管理,对自行车、电动车的停放及充电,要求有专人进行管理,集中停放,配备灭火器,增加对电动车集中停放区域视频监控盲区监控探头的覆盖。
4、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我校通过黑板报、电子屏、校园安全课、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火灾防范意识。
五、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夯实措施。我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职责任务,建立健全职责机制。
2、及时总结,建立机制。及时总结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整治中的经验做法,每月月底前以安全月报表形式上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整治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全县商贸系统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取得更大成效,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文明委统一安排,结合《20xx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要求和商贸企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工作目标是:针对行业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等突出问题,坚持道德教育与依法解决问题相结合、职工自我教育与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相结合、阶段性教育治理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整改,促进社会道德水平进一步提升。
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基本原则是:重在建设、正面引导,把道德教育贯穿全过程,着力激发道德自觉;找准突出问题,坚持多措并举,集中进行整治;充分依靠群众,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坚持标本兼治,完善法规制度,持之以恒抓出成效。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诚信道德建设。按照“要有固定的场所、有经常化的活动、有规范的流程、有浓厚的道德文化氛围”即“四个有”标准,在百人以上窗口服务单位开办诚信道德讲堂,组织从业人员走进讲堂,接受诚信教育,升华道德境界,引导他们自觉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做一个讲良心的人,用诚实劳动立身兴业。继续开展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艰苦奋斗、勇于奉献”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职业责任、职业理想、职业纪律教育。从5月开始,每所讲堂要按照“唱歌曲、学模范(讲故事)、诵经典、发善心、送吉祥”等五个基本环节,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活动,并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建立完整的活动图文资料和电子档案。
(二)开展规范优质服务。始终将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作为教育治理活动的出发点和着力点,以“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竞赛和“优质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积极推动实现“三优”、“三有”,即服务优质、秩序优良、环境优美;有意见箱(意见簿)、有监督举报电话、有便民服务项目。同时,通过建立内部自查、互查以及专项督查为主要内容的工作督查制度,找问题、深剖析,抓整改、促提高。
(三)推动文明信用服务。围绕“讲诚信、树形象”这一主线,开展服务承诺活动,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建立应急投诉处理机制,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着力构建“公开承诺、诚信服务”的长效机制,不断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人大、政协、劳模以及市民代表深入企业进行巡查暗访,面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热线和公众邮箱,通过开展职工座谈会、道德评议会、群众满意度测评以及行风热线、政务微博等多种方式,广泛搜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重点和努力方向,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着力打造“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
(四)推动职工志愿服务。健全完善职工志愿者服务体系,组织志愿者培训,深入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帮助困难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农民工、困难冢庭、空巢老人、贫困儿童和残疾人等困难群体解决实际困难。将志愿服务要求纳入职业规范之中,大力弘扬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展示“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
(五)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大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与新闻媒体密切配合,通过举办广场宣传、征文演讲比赛、事迹报告会、爱国歌曲大家唱以及张贴标语、宣传画、宣传横幅、电子屏滚动播放创建标语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教育治理活动的进展情况,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其中,不断增强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工作要求
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战略任务,是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的必查项目。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去年以来开展活动的有益经验,创新举措,深化推进,确保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一要明确责任分工。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问题矛盾多,各相关部门要分工协作,合力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各位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和任务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于6月13日前制定工作方案,把握工作进度,抓好任务落实。
二要加强考核督查。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了解各项任务的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印简报,通报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并组织专项督查指导,实时掌握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
三要及时上报材料。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活动方案的起草以及活动图文资料和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随时将活动信息上传本单位网站、市主要新闻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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