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3-08-21 16:07:51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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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人才培养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人才培养工作方案1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准确掌握固定资产状况,经研究决定在省公司总部范围内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登记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目标
(一)核实固定资产、查清家底,做到账物相符,为实现动态监控奠定基础。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此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高效有序地完成,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小组。
(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省公司总部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2、汇总省公司总部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清查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
三、固定资产清查基准日、期限和范围
(一)固定资产清查基准日:7月31日。
(二)固定资产清查期限:自8月19日起至10月18日止。
(三)清查范围:省公司总部所有固定资产,包括运输设备、办公文秘设备、施工设备、机房设备等,不论购置时间先后,不管资金xxxxxxxx渠道、资产分布、计提折旧与否,均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四、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步骤和任务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8月19日至8月23日)主要任务:
1、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小组。
2、整理、编制固定资产清查相关资料及表格。
第二阶段:清查阶段(8月26日至9月29日)主要任务:
1、对省公司总部的所有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将固定资产台账与实物核对。
2、填制《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完善省公司总部固定资产台帐。
3、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报公司固定资产清查小组。
4、撰写固定资产清查报告。
第三阶段:总结完善阶段(10月07日至10月18日)主要任务:
根据资产清查情况及省公司要求,建立固定资产长效管理机制。
五、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要求
(一)为认真做好这次固定资产清查登记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部门(中心)负责人为本部门此次清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请各部门(中心)于8月21日前将具体负责人员名单报于综合部。
(二)在清查登记过程中,应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不虚、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家底",保证清产核资结果真实可靠。
(三)对清查出的各类资产问题和损失,应认真清理、分类,查明原因,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依据公司有关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认真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
1、盘盈及盘亏的固定资产均应如实进行登记,详细说明原因并签字盖章。
2、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提供:部门(中心)内部鉴定证明;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说明;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内部核批文件;涉及索赔的,应有理赔情况说明。
3、被盗的应提供: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公司内部核批文件;涉及索赔的,需理赔情况说明。
(四)此次清查要求公司总部所属的固定资产能落实到使用者本人的一定要落实到使用者本人,对于共用的资产要求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五)省公司综合部及财务资产部全面负责此次清查工作,其他各部门进行相关配合。
(六)通过本次固定资产清查登记工作,准确掌握省公司总部各项固定资产的真实状况,有针对性的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各部门(中心)须指定专项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负责所属部室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对本部门(中心)固定资产的变动及时向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形成和完善固定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
人才培养工作方案2
为全面实施xx版人才培养方案,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改革传统师范生教育实习模式,着力为基础教育培养优质师资,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情况概述
xx届师范毕业生共2900人,其中今年两批共600人参加顶岗支教;本学期参加“国培计划”实习生358人;1940余人参加集中实习或分散实习。
二、实习模式
本届师范生毕业实习由四种模式组成。
1.顶岗支教:今年已开展的两批(第六、七批)顶岗支教。
2.“国培计划”支教实习:按1:2的师(中小学教师)生(师范生)比例选派学生到农村中小学支教实习。
3.集中实习:由学校统一联系、落实实习学校,组织学生到实习基地实习。
4.分散实习: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学校,完成教育实习任务。
三、实习时间
xx版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师范生教育实习安排在第7学期进行,实习时间共19周(一学期)。其中:
1.顶岗支教学生于8月底回校报到,各县区教育局派送上岗。支教时间与受援学校教学时间同步。
2.“国培计划”实习名额已发至有关学院,按省教育厅统一要求派送。
3.9月1日至9月30日为参加集中和分散实习生在校准备阶段。各学院安排指导教师指导实习生进行备课、撰写教案、试讲,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实习。
10月8日至12月23日为在实习学校实习阶段。
12月24日返校总结。
xx年元月3日前,实习生向所在学院提交实习材料。
上学期参加顶岗支教学生在校自行安排学习。
9月7日前,各学院将参加集中实习人数报至实践教学中心(北楼416),以便落实集中实习学校。
四、人数分配
根据学校实际和现有实习基地规模,学校拟安排1000名左右师范生进行集中实习。原则上让综合素质高、学业成绩好的学生参加分散实习,分散实习人数控制在教育实习生总数的.1/3以内。
五、加强指导
各学院要选派熟悉基础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教师作为教育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切实担负起指导职责。实习前要指导学生备课、撰写教案、上课、说课、评课、开展班级活动、进行教育调研;实习期间要跟班听课,指导学生不断改进教学(管理)方法,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对分散实习生可通过电话、信息、网络等途径进行远程有效指导。
指导原始记录将作为评选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的重要材料。
人才培养工作方案3
一、总体要求
坚持遵循文艺人才培养和文艺创作基本规律,坚持党委政府培养扶持与尊重文艺家独立创作相结合,在xxx年6月至20xx年6月期间,坚持有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推进“文艺大师”培养计划和“文艺名师”带动计划。“文艺大师”培养计划,即培养一批本土文艺领军人物,助推精品力作产生,全面提升“巴山作家群” “巴山摄影人”等文艺品牌在全国的影响力。“文艺名师”带动计划,即通过选拔、确立一批“文艺名师”,并通过“文艺名师”对青年文艺人才的定向指导,形成结构合理、梯次跟进的文艺人才队伍。
二、目标任务
(一)培养“文艺大师”10名。
(二)确认“文艺名师”30名,采取“1+2”的指导方式,带动培养青年文艺人才60名。
(三)创作生产60件体现达州特质、展示达州风貌、讲述达州故事、传播达州声音、塑造达州形象,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优秀文艺作品。
三、申报时间、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申报对象填写相应申报审核表,经所在文艺门类协会初审通过后逐级推荐审批。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广新局、市文联组织专家组进行综合评审,通过并公示后正式对外公布。
四、申报条件
(一)“文艺大师”培养对象的申报条件
1、模范践行《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德艺双馨,艺德艺品发挥示范作用;
2、中国文联所属国家级文艺家协会会员;
3、获全国性文艺类奖项一次以上(含一次),或在国家级文艺展览、文艺活动、文艺媒体等公开出版、发表、展演、播出、入选两次以上(含两次);
4、长期居住在达州市范围内;
5、身体健康。
(二)“文艺名师”的申报条件
1、模范践行《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德艺双馨,艺德艺品发挥示范作用;
2、中国文联所属国家级文艺家协会会员或省级文联所属省级文艺家协会会员;
3、获省级及以上文艺类奖项一次以上(含一次),或在国家级文艺展览、文艺活动、文艺媒体等公开出版、发表、展演、播出、入选一次以上(包含一次),或在省级文艺展览、文艺活动、文艺媒体等公开出版、发表、展演、播出、入选两次以上(含两次);
4、长期居住在达州市范围内;
5、身体健康。
五、工作任务及考核办法
(一)“文艺大师”培养对象工作任务
1、长远目标:艺德艺品和艺术成就达到“文艺大师”标准:
①德艺双馨,德高望重;
②五年内获得国家级奖项一次以上;
③艺术造诣在xx艺门类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2、年度工作:
①制定年度文艺工作计划并报市文联审定备案,有序推进年度文艺工作计划实现;
②至少每年有一项创作在国家级文艺展览、文艺活动、文艺媒体等公开出版、发表、展演、播出、入选;
③全力支持和积极参与达州市繁荣发展文艺事业的规划建设,积极发挥本艺术领域领军作用,在艺德艺品方面做出表率;
④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积极参与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广新局、市文联等单位组织开展的采风、交流、文艺惠民等活动。
(二)“文艺名师”工作任务
1、长远目标:
①以“文艺大师”为追赶标准,不断提升“文艺名师”品牌影响力;
②对青年文艺人才的指导达到预期标准:
一是指导对象在艺德艺品上有较大提高;
二是指导对象在3年内实现会员升级;
三是指导对象五年内至少有一项创作在国家级文艺展览、文艺活动、文艺媒体等公开出版、发表、展演、播出、入选。
2、年度工作:
①制定年度文艺工作计划并报达州市文联审定备案,有序推进年度文艺工作计划实现;
②至少每年有一项创作在省级及以上文艺展览、文艺活动、文艺媒体等公开出版、发表、展演、播出、入选;
③全力支持和积极参与达州市繁荣发展文艺事业的规划建设,积极发挥本艺术领域领军作用,在艺德艺品方面做出表率;
④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积极参与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广新局、市文联等单位组织开展的采风、交流、文艺惠民等活动,落实临时工作任务。
(二)考核办法
1、建立年度考核机制。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广新局、市文联将依据“文艺大师”培养对象、“文艺名师”的'工作任务及经审定备案的《年度文艺工作计划》和《中长期文艺创作计划》,每年度组成评审考核组进行量化考核评估,实时跟踪工作完成情况,建立考核档案。
2、实行动态管理。凡经考核未能完成年度文艺活动工作计划,进行预警谈话,不予兑现工作经费;凡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文艺活动计划的相关内容,取消“文艺大师”培养资格或取消“文艺名师”称号,不予兑现工作经费,重新增补替换人选。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文艺大师”培养计划和“文艺名师”带动计划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广新局、市文联为责任单位,由市文联负责具体实施。建立市级领导联系重点文艺家制度,增进市级领导与重点文艺家的相互沟通和了解,为文艺家的创作和生活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二)经费保障。对确认的“文艺大师”培养对象,市财政按每人每年2万元划拨“双师”人才工作经费。分三期拨付:个人完成工作计划制订并经审定通过后拨付20%;工作计划实施情况通过评估后拨付30%;工作计划实施情况通过考核后拨付50%。对确认的“文艺名师”,由市财政按每人每年1万元划拨指导青年文艺人才工作经费。分三期拨付:“文艺名师”建立工作室、制定工作计划并经审定通过拨付20%;经过中期评估后拨付30%,考核通过后拨付50%。“双师”计划工作经费拨付对象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人才培养工作方案4
根据财政部和xx市财政局印发的会计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为加大xx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力度,破解高端会计人才紧缺难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以培养xx会计领军人才和青年英才为引领,以培养高级会计师、总会计师为重点,以培养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为基础,建设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梯次递进衔接的会计人才队伍,全面提升我市会计人才队伍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为推动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提供人才保障。
二、指标任务
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要求,到xxxx年分类培养:精通会计业务、精于财务管理、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操作能力很强的xx会计领军人才xxx人(其中:力争入选全国会计领军人才xx人,具有国际资格的注册会计师xx人);会计业务娴熟,善于财务管理,职业判断能力强,操作能力强的xx青年英才xxx人;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高级会计人才及总会计师xxxx人;加大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培养,届时占会计人员的比例西部领先。
三、遴选条件和程序
(一)会计领军人才。取得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含通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或者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执业x年以上,或者副教授以上职称(含会计学博士毕业工作x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xx岁;具有本科学历,能够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财务部(科)负责人或后备骨干。本人申报、单位审查推荐;由市财政局组织对财会、英语和综合知识进行考试;再面试、综合审查评选;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确定培养人选。
(二)会计青年英才。取得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讲师等专业技术资格x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xx岁;具有本科学历,能够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获得全国会计师考试金银榜的考生,条件可适当放宽。人选确定方法同会计领军人才。
(三)国内领先高级会计人才。选择企事业财务部(科)长以上、高级会计师,年龄xx岁以内,由本人报名、单位推荐,根据每年培养计划,综合平衡确定培养人选。
(四)总会计师。按照国务院《总会计师条例》,设置和任命的总会计师,年龄xx岁以内,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由本人申报、单位推荐,综合平衡确定培养人选。
(五)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符合财政部规定报考条件的'会计人员。
四、培养措施
(一)报考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和国际资格注册会计师,原则上在xx会计领军人才中筛选,并适当开展考前培训。对获得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的,除享受xx会计领军人才政策支持外,由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表彰。
(二)会计领军人才培养x年,会计青年英才培养x年。实施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培养,并与会计专业硕士项目(MPAcc)有效对接。培养期间实行量化考试和淘汰机制。培养期满经考试合格后,由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和培养院校颁发证书。取得xx会计领军人才和青年英才的,优先向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推荐使用;入选人员纳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库管理;优先向有关部门推荐作学者;优先安排会计财务科研课题并适当给予资金支持;可提前两年参加高(正高)级会计师考评。
(三)完善正高级会计师考试评审方法、内容,适时增加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数量,提升正高级会计师质量。
(四)加大高级会计人才培养,按照国内领先水平设置培训内容,强化管理、理论、综合能力培养。对优秀学员颁发荣誉证书;优秀人才纳入市委组织、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库管理;向有关部门推荐使用。
(五)按照国务院《总会计师条例》,逐步实行总会计师资格认证,完善全市大中型企事业总会计师设置,开展总会计师职能、专业、综合知识强化培养。
(六)结合会计师年龄、学历、职务和从事财会工作年限等,修订完善报考评审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鼓励我市高等院校开展高级会计师专业知识考前学习培训,主动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专业考试;总结完善高级会计师评审办法,强化专业技能、综合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等全面考察,增加高级会计师数量,提高质量;强化高级会计师综合能力再提升,结合高级会计师年度继续教育,完善培训方法和内容,明确学习任务目标,增强学习自觉性。
(七)实行自主培养和引进相结合,市财政局指导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考前学习培训、考试合格激励、选送注册会计师到市内外培养提高和引进注册会计师的激励政策规定。
(八)鼓励我市符合条件的广大会计人员参加高校、网校专业学习培训,主动参加全国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选择优秀院校、网校供会计人员选择学习;对参加全国会计师考试获得金银榜的会计人员给予表彰。
(九)由会计主管部门(市财政局)、用人单位、培养对象个人共同承担培养经费。培养经费主要用于会计领军人才和青年英才、高级会计人才、总会计师的选拔、集中培训、讲座、科研、管理等项开支。单位承担的经费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十)各区县(自治县)、行业主管部门和人才使用单位,要主动如实推荐优秀会计人才,主动支持其参加学习、培训、讲座和调研活动,从充电时刻、经费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可据此规定原则精神,具体制定鼓励本行业和单位会计人才培养、激励和使用政策办法。
五、组织实施
(一)由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组成xx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全市高端会计人才重大培养政策,指导xx市高端会计人才的培养。
(二)高端会计人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制定xx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开展xx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在市内外高等院校中选择培养机构,指导监督培养院校设计培养方案、实施培养和管理,向领导小组汇报全市会计人才培养工作。
(三)培养院校协助市财政局做好学员选拔、面试工作;具体负责培养内容设计、培养教学、调研指导、考核管理,全面落实xx市高端会计人才综合能力素质提升,培养情况报告等工作。
(四)各区县组织、财政、人力社保部门,市级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会计人才的培养,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优秀会计人才推荐上报工作,营造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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