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公司考勤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全文

更新时间:2022-05-20 06:22:00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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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公司考勤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全文

考勤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一

2018年公司考勤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全文

为落实考勤管理制度,根据闽实运办字【2014】022号《关于下发企业相关管理制度的通知》中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及《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制定公司本部考勤管理实施细则如下:

一、上下班考勤管理细则

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上下班考勤管理制度,每天上下班时应通过按指纹进行考勤,避免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或旷工行为的发生。

1、考勤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点30分--12点,下午2点30分--5点30分。

2、员工外出办事不能按时进行考勤的,应在事先填写《外出办事登记表》经审批后方可外出。

(1)员工当月外出办事5次以内不能按时考勤的,由部门主管审批;超过5次以上不能按时考勤的,经部门主管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2)部门主管外出办事不能按时考勤的,应报分管领导审批。

3、员工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审批表》,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4、异地交流干部或家不在当地的管理人员,若遇周五下午需提前离岗,应由部门主管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批,但每月最多只能享受2次。

二、请假审批流程

员工请病事假及法律规定的各类假期,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按审批流程报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1、员工请病事假,在法定的带薪年休假未休完之前,均应先使用带薪年休假。请年休假,经部门主管签字后报办公室审批。

2、员工患病需住院治疗,应持有医院的住院通知单办理请假手续,经部门主管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3、员工请产假、婚假、丧假;或在法定年休假休完之后仍需请病事假的,经部门主管、分管领导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

4、员工加班申请调休,应由部门主管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批;部门主管加班申请调休的,由分管领导负责审批。

三、违反考勤管理制度的处理规定

1、考勤管理纳入员工当月绩效考核的范畴。

2、考虑到上班期间可能遇到偶尔发生交通事故等引发的道路堵塞,造成无法准时上班的情况,员工当月上班迟到3次(在10分以内的),不扣减绩效考核奖金。

3、员工当月迟到3次(超过10分钟以上),每次扣减30元;当月迟到超过3次以上的,每次扣减50元;超过6次以上的,扣减当月绩效考核奖金的30%;超过10次以上的,扣减当月绩效考核奖金的50%。

四、其他

1、员工《出差审批表》、《请假审批单》审批流程结束后应及时提交给办公室备案并调整考勤记录。

2、员工《外出办事登记表》,部门主管应于月末前上报给办公室,便于及时调整考勤记录。

3、每月考勤管理数据由办公室统一汇总,并于次月的3日前将考勤结果提交给总经理。

4、管理人员请病事假,按实际请假天数扣发当月的绩效考核奖金。

5、考勤管理实施细则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考勤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二

总则

考勤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完善中心的考勤制度,保证中心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现特制定考勤管理实施细则,望中心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第一条

考勤的原则:本着严格、规范、公平、公正、不徇私、不遗漏。

第二条

考勤的方式:由中心部门经理纸制考勤、打卡机打卡制考勤、中心考勤管理员考勤监督,实行“两考一监督”的考勤方式。

第三条

考勤的对象:李沧阳光老年服务中心的全体员工,其中涉及7个班次,8个部门。

第四条

考勤的要求:中心的全体员工必须按时签到、签退,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打卡机上无考勤记录,且未作未打卡情况说明者视为缺勤。个人出勤记录情况,作为中心工资、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缺勤、迟到、早退10次以上,取消年终奖金的发放。

(1)员工未及时打卡方面:因客观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员工不能及时打卡者,必须填写由中心统一提供的未打卡情况说明,详细说明清楚未及时打卡的原因,经过部门经理的批准同意后,方视为正常出勤,否则作为缺勤处理。(附表1:李沧阳光老年服务中心未打卡情况说明)

(2)员工请假方面:除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及中心安排规定的休息日之外,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者,必须统一填写由中心提供的阳光老年服务中心员工请假单,事前不能及时填写请假单情况时,必须电话告知部门经理(中层以上告知中心主管领导),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在到岗后必须立即补上请假单,无请假单者视为无故缺勤。请假时间在三天以上者必须经中心主管领导批准同意方可,请假在三天以下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同意方可。(附表2:李沧阳光老年服务中心员工请假单)

(3)员工加班方面:员工工作需要加班,必须统一填写由中心提供的阳光老年服务中心员工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批准同意,报中心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附表3:李沧阳光老年服务中心员工加班申请表)

(4)员工调休方面:中心员工因特殊情况班次需要进行调换者,必须统一填写由中心提供的李沧区阳光老年服务中心调休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实行,最后报送中心人力资源部保存,原则上中心不允许随意调休,除非特殊情况下方可。(附表4:李沧阳光老年服务中心员工调休申请表)

(5)员工公出方面;员工因工作安排需要公出,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做好相关的登记工作,为后期的考勤提供详细准确的数据信息。

第五条

各部门经理在每月的5号,将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包括出勤记录、未打卡、加班、调休、请假、等表),统一报送中心人力资源部考勤员处。各部门经理本着负责、严格、准确、及时的原则报送。

附则

(1)本管理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本管理实施细则适应于中心全体员工.

(3)本管理实施细则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及中心的管理制度制定.

(4)本管理实施细则解释权归中心人力资源部.

考勤管理规定实施细则3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考勤管理,营造良好的守纪氛围,根据总公司考勤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2、适用范围

总公司全体员工(除董事长、董事长司机)。

3、处罚细则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需要外出,应填写外出假条,征得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在前台做好外出记录,以便掌握人员去向;部门负责人外出直接向总裁请假。

(2)未经部门负责人、总裁同意,在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外出及早退者,一律扣除半天工资并追责。

(3)每月迟到或早退三次以内,部门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三次和三次以上者,月会全公司通报批评。

(4)未经请假上班打卡迟到。

4、考勤要求

全员考勤实行指纹考勤,每天指纹考勤打卡2次。上午上班打卡时间8:30之前,下午下班打卡时间17:30之后。

5、考勤统计

行政人资中心每周五统计本周考勤情况,周会、月会进行出勤通报;每月19日统计上月考勤情况报财务,作为计发工资及扣款的依据。

6、本细则解释权归行政人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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