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黄标车新规定 江苏黄标车报废年限
更新时间:2022-05-19 22:50:45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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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黄标车新规定 江苏黄标车报废年限
为加强黄标车淘汰,2016年江苏省财政将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省补标准在原来基础上提高到1.5倍,并按照全省年度淘汰任务下达省补资金5亿多元,江苏省各市也积极出台地方补贴政策,引导车主主动淘汰黄标车。同时,采取限行倒逼、加强监管、专项整治等多重手段。
黄标车是空气污染大户
机动车尾气是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最近国家发布《2105年度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显示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46亿辆,排放污染物4547.3万吨。汽车是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主要“贡献者”,排放的氮氧化物和颗粒物超过90%,碳氢化合物和一氧化碳超过80%。而仅占汽车保有量6.8%的黄标车却排放了其中45.4%的氮氧化物、49.1%的碳氢化合物、47.4%的一氧化碳和74.6%的颗粒物。从无锡的数据来看,随着机动车数量逐年增加,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全市排放总量的比重逐年上升,无锡市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总量3.13万吨,占无锡市排放总量的22.8%。而有关研究表明,1辆国1标准重型柴油车每年排放的氮氧化物相当于518辆国4标准汽油轿车的排放总量。所以说,淘汰黄标车、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今年底前全面淘汰黄标车
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1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3标准的柴油车。据了解,目前无锡市机动车保有量166.3万,汽车保有量142.2万辆,黄标车3万多辆。
记者了解到,今年底前无锡将全面淘汰黄标车。环保部门自2016年1月1日起,对属于淘汰范围的黄标车不再进行环保监测,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公安部门自2016年1月1日起,对所有的黄标车一律不予年检,无锡的黄标车也不得委托到外地年检,所有机动车年检前必须对应年检周期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交通部门针对未取得绿色环保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一律不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配发《道路运输证》。
淘汰黄标车有哪些政府补助
为鼓励黄标车车主积极配合淘汰工作,政府部门对淘汰黄标车给予一定的补贴。享受政府补贴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机动车在本市登记注册;机动车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拆解,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车辆提前报废的,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上,且非自然报废或者交通事故导致直接报废。财政供养单位的黄标车淘汰不予补助。已享受其他老旧机动车报废更新补助政策的车辆,不再补助。
2016年11月23日,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关于淘汰营运黄标车的告知书》,其中,2000年12月31日以前在无锡市登记注册的汽油车,2007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车,市级财政补贴标准为400元/辆。而今年1月7日,市政府大幅度提高了黄标车提前淘汰标准,根据车辆类型不同,市级财政补贴范围为20005500元/辆。
具体根据车辆类型、登记年限,分时段实施差别化补助标准。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拆解,并于2016年1月31日前申请补助的,按照标准提高50%进行补助。2016年1月1日至8月31前拆解,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申请补助的,按照标准进行补助;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拆解,并于2016年12月31日前申请补助的,按照标准减半进行补助。拆解日期以《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日期为准。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1月1日至1月7日之前已进行拆解,并已申领淘汰补助的,由车主提出申请,相关部门审核后办理追加发放补助差额。而根据《江苏省省级老旧机动车淘汰专项引导资金奖补办法》,2000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微、轻型客车和中、重型汽油车,2007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中、重型柴油车,同时享受老旧机动车淘汰省级专项引导奖补资金的补助,补贴标准为600元/辆。
目前,公安、交通运输、环保、财政、商务等相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协调,具体实施细则将于近期向社会公布。
2017年江苏省黄标车全淘汰
目前全省13个地级市针对黄标车都划定了限行区。同时,按照国家环保部的要求,2017年江苏的黄标车将全部淘汰。
虽然全省黄标车的总量不多,但一直是排污大户。《2013年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显示,2012年全国机动车排放污染物4600多万吨,其中,占汽车保有量13.4%的“黄标车”排放58.2%。目前全省13个省辖市全部划定了黄标车限行区域。
今年省财政将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省补标准在原来基础上提高到1.5倍,并按照全省年度淘汰任务下达省补资金5亿多元。同时,各市也积极出台地方补贴政策,引导车主主动淘汰黄标车。
机动车具备很强的流动性,省内黄标车限制住了,但省外的污染车过境照样会形成新的污染源,对于这部分车辆又该如何管理?近期,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办公室印发《长三角区域协同推进高污染车辆环保治理的行动计划》,将在长三角区域内实施更加严格的措施,联合对黄标车实施限行,增加黄标车环保检测频次,强化运营车辆环保管理,加快推进区域内黄标车淘汰。同时,长三角地区正在筹备建立机动车环保数据共享平台,黄标车将上“黑名单”。此举意味着黄标车在苏浙沪行驶就会被查,长三角地区将通过这样的措施倒逼黄标车淘汰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