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党员教师创先争优考评细则
更新时间:2022-06-17 01:03:31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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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党员教师创先争优考评细则
为切实加强党员队伍管理,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树立产党员光辉形象,更好地发挥党员教师在教育工作中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制定党员教师创先争优考评细则如下:
一、考核项目与标准
(一)带头学习提高()
、认真学习党章,熟知党的重要文件,主动学习政策法规、教育理论、专业技能知识,党性意识较强,教育教学能力较高。(分)
、刻苦钻研教育理论和业务知识,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活动,在本职岗位上取得创新性成果。(分)
(二)带头争创佳绩(分)
、脚踏实地,勤恳敬业,乐于奉献,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分)
、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吃苦耐劳、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在本职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分)
、带头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积极建言献策,主人翁意识强。(分)
、被评为镇市级以上优秀产党员称号的进行奖分。
(三)带头服务群众(分)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包扶一户贫困家庭,开展结队帮扶和走访慰问活动,尽最大能力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分)
、联系一名学困生,在学习上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认真做好转化工作。(分)
、掌握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带头疏导不良情绪,调解各种矛盾纠纷。(分)
、加强家校联系,坚持家访制,做好家访记录。(分)
、进一次社区,每学期当一次素质教育、家庭教育、学校办学的义务宣传员。(分)
(四)带头遵守纪律(分)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违法乱纪行为。(分)
、能够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并带动职工同遵守。(分)
、依法坚持正义,敢于同违法行为做斗争。(分)
、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没有违反党纪行为。(分)
(五)带头弘扬正气(分)
、大力弘扬校园文化,带动教职工以良好的姿态投入到教育教学中。(分)
、带头倡导文明新风,主动破除陈规陋习,坚决抵制各类社会丑恶现象,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分)
、自觉维护社会安定,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分)
、始终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保持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分)
二、考核办法及结果运用
以党小组为单位,建立积分记录薄,每月进行一次积分,终进行汇总。根据积分排名,结合党员评议情况按比例确定创先争优等次,其中积分不足分的为不合格等次。底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党员,给予适当奖励;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党员,由党支部进行个人谈话,促其提高;对连续两被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进行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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