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2-06-17 01:48:42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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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其他收入:主要是指一些零星收入,如饭堂、小卖部交纳的折旧费、各种考务费、学校财产变价收入、赞助费、罚款收入、采购物品返还费用等应属学校的收入。
九条 学校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学校的收入,私设“小钱柜”;为学校或科室采购物品、缴纳款项等,不论对方以什么形式或借口返回的现金、礼金及物品,都要缴交管理科,并办理登记手续。否则,一经发现,按违反财务制度处理。
十条 学校财务人员因工作失职,引起学校收入减少或流失,应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 借款管理制度
十三条 借款是指学校各科室因办公、教学、后勤等工作需要购置设备、办公物品、公务出差以及行政维修等,请求学校财务组给予的借款或预付款。
十四条 借款手续规定
借款包括现金借款和支票借款两种,借款经手人须按如下规定办理借款等手续。
.凡借款额或预付款额超过元以上者,一般以支票支付。特殊情况需大额现金(元以上),须经校领导批准;超过元者,还需提前天到财务预约,否则不予借出。
.借款时,须填制管理科财务统一印制的“借款单”,先由各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再报有关审批人签批,以后凭“借款单”到财务组借款。
十五条 借款、预付款批准权限。
.校长签批元以下。
.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校长审批元以下。
.财务主管应对各部门借款进行审核,凡XX元以上借款、预付款,须事先报财务主管审核,并签署意见,再提交校领导批准。对不合乎制度规定的借款及预付款,财务人员应予拒付。
.凡一次性,元以上金额的各项借款及预付款,由各分管校领导提出,报校长批准;超过,元以上金额的借款,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各分管校领导签名,校长负责签批。
.借款后,借款经手人须在预定的还款日期内还款或凭正式发票到财务报销,借款一般不能跨月使用,月底结帐前须办理完报销手续,特殊情况暂不能报销者,须经财务主管同意。
.一般情况下,一次借款未报销之前不给予二次借款。
.根据批准的用款计划,维修、改造、采购大宗物品等所需借款或预付款,凭学校领导的用款批示及用款科室的有关资料说明(如合同、购物用途说明),经财务主管审核无误后方可付款。
.学校举办临时性的大规模活动,如运动会、艺术节、庆祝活动等,主办单位须提前列报用款计划,经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付款。
.各种借款、预付款的归还及报销,实行谁审批借款谁负责审批报销的原则,不能交叉审批。
.学期结束前一个星期,借款经手人应办理借款报销手续。如放假时仍未到财务报销者,视同占用公款处理,并从借款人工资收入中扣回。特殊情况需续借须经财务科长批准。
四 财务报销与审批制度
十六条 学校的各项支出,除工资、福利经常性支出及节假日支出外,应分清支出类别,在取得发票等报销凭证后,办理审批报销手续,以便财务及时入帐。
十七条 报销支出审批权限:
.校长签批,元以内。
.分管财务副校长签批,元以内。
.凡每笔支出超出,元以上者,应先报财务主管审核后再报校领导批准。,
.凡一次性,元金额以上的各项支出,由分管校领导提出,报校长批准;超过,元以上支出,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各分管校领导签名,最后由校长负责签批。
.报销凭证应以正式发票为准,并有单位名称、开具发票单位印章、单价、数量,批量采购应附货物清单、规格、型号、金额等内容,发票背面应有经办人签字、科室负责人签字证明;采购物品还须有仓管员验收签字。对于不符合填写要求的发票,财务人员不给予报销。
.下列情况的支出,经科室审核后,报主管财务副校长或校长批准,方可报销。
⑴“白头”单报销,每单数额应在元限额以内,并有商店等单位印章、购买数量、单价、支出用途。用款经办人应尽可能索取正式发票。
⑵特殊支出无发票及其他报销凭证者,应有经办人和科室负责人人以上签字证明。
十八条 专项审批权限:
.教职工因公差、学习需乘坐飞机、火车软卧,须先报校长审批。
.教职工外出参观、学习、参加各种会议、公务办事,所需时间天以上,或超过广州市范围的事项,应在各分管校领导审核后统一报校长批准。
.各种餐费,主管财务副校长每次审批XX元以下;超过限额报校长审批。
.学校预购学生教学用书支出,由主管教学副校长负责审批。
.各教研室确需购买少量的教学用参考书、资料,由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后报主管校长审批。
.大批量印刷各种教学用书、资料(包括校刊)支出,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提出意见报校长批准。
.图书馆藏书、全校报刊杂志采购支出,由校长审批。
十九条 各项支出审批报销的分类
根据支出审批权限,对各项支出作分类。
.基建支出:是指学校因事业发展和保证正常的教学、行政和后勤工作的需要,新建、改建、扩建校舍或教学设施等项目,包括学校的房屋、建筑物、装修、添置大型的教学设施等方面的支出,应严格执行基建财务制度,保证学校资金能办实事、办好事。
具体执行办法按《广东省财政学校基建财务制度》办理。
.修缮费支出:是指学校小型、简单的修缮、安装等项目的支出。根据有关科室列报的用款计划,应事先签定协议,报主管财务副校长审核签字。
⑴修缮费支出,应按报销审批权限签批。
⑵修缮支出计划、合同应送财务组存查,,元以上修缮项目的验收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经验收合格的项目,可凭正式发票、验收人签名及校领导批示到财务办理付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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