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作息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2-06-16 17:34:30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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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作息管理制度
.检查时间固定为每周日晚:~:,宿舍检测人员由学生会宿管部干部、干事以及各班班长组成;检查对象为化生学院级和级全部宿舍;
.当检查人员进入宿舍后,请各位同学配合检测,出示学生卡,一经发现冒充其他同学或者态度恶劣的情况,扣个人德育分分;
.如果周日晚不住在宿舍,需要写请假条(自行准备),假条上必须有激和辅导员签名。注意:假条的有效期为天(即下周周二),请假的同学务必在下周二前找宿管部销假;
.当晚个人的请假条不能用晚修请假条代替;
.以个人为单位,如果违纪一次,将向激通报情况;如果违纪三次,将取消其住宿资格并扣德育分分。以宿舍为单位,违纪一次以上(包括三次),取消水电费补助一个月;
.对不配合检查工作的宿舍和个人,通报批评(名单将公布于学院律委公告栏上);拒绝接受检查的宿舍,直接记违纪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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