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组织科工作标准
更新时间:2022-06-16 15:31:57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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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组织科工作标准
. 根据《中国产党章程》、 《中国产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公司党委工作制度》和《科室通用工作标准》制订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组织科职能、工作内容及要求、工作程序、职权以及检查与考核等事项。
. 本标准适用于xxx公司党委组织科工作。
职能
组织科是党的一个职能部门,是党委的助手和参谋,在党委正副书记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党的建设、科级以上干部和党群干部的管理,统战、侨务、民族等日常的具体事务工作的处理。
工作内容及要求
. 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议,决定指使,进行调查研究,向党委提出实施措施意见,经批准后组织执行。
. 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执行党委决议,决定及党的建设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捡,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向党委报告。
. 按照党的组织建设制度,负责党员思想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
. 按照党章规定,负责组织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
. 配合纪委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严格执行厂纪委关于进一步端正党风、严肃党纪的八项规定。
. 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核工作,严格按照《中国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公司内《党的组织建设制度》中的发展党员制度发展党员和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 负责对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的党员进行思想教育,经教育不改者,严格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进行处置》。
. 负责党内组织生产的安排,做到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
. 负责接待党员的组织关系和党费的收交、管理工作,按规定时间上报党员统计报表,做到准确、及时。
· 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负责科以上干部和党群干部及后备干部的管理、考察、考核、培训工作。全面、准确地执行干部四化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德原则,按照公司《干部管理及考核制度》办理科级以上干部和党群干部的任免、调整、奖惩等手续。
·l 负责全公司干部的劳动组织工作和科级以上干部、党群干部的劳动考核工作。
· 负责科以上干部和党群干部的档案管理、借阅、整理转进工作,做到完整无缺。
. 受理党员和所管干部的申诉,办理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 按照上级政策负责侨务、统战、民族等工作的贯彻落实。
·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执行公司《科室通用工作标准》。
工作程序
· 按照党委方针目标的要求,按月、季、度对各支部有关工作进行考核、检查。
. 每季末月的日前向市委上交党费、终向各支部汇报党费收支使用情况和历结算情况。 ‘
.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具体按发展党员制度办理。
程序简图
· 科级以上干部任免程序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党群系统一般干部的调整配备与有关部门协商提出名单,通过考察了解,上报党委决定。,
· “创先争优”总结评比工作程序。
每进行一次评比总结工作,—月初评, 月-下元月总评。
.运用党员名册和党员、党组织卡片,做好终统计报裹工作。
· 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意见》在每终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具体内容按公司《党的组织建设制度》中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组织实施。
职权
·i 对上级党组织和党委的有关指示、决议,有权下达各支部执行。
· 有权检查、督促各党支部、党小组开展各种活动的情况,井有权参加和进行指导。
· 有权召集有关人员研究、座谈、讨论、了解有关党的建设方面的问题,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 有权向各党支部收集、索取有关党的建设方面的资料数据、先进典型材料等。
· 有权对党员的模范作用发挥情况进行考察教育,根据党员的表现情况提出奖励和处置意见。
· 有权组织基层单的有关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参观外调工作等。
· 有权对科级以上干部和党群系统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工作,并向党委和总经理提出调整、任免、奖惩建议。
· 有权对全公司干部的劳动进行组织和对科级以上的干部和党群干部的劳动进行考核。
检查与考核
· 接受党委正副书记的检查与考核。
· 按照《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党群系统方针目标管理的考核和奖惩办法进行考核和奖惩。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组织科起草
本标准委托组织科科长负责解释
,
· 科级以上干部任免程序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党群系统一般干部的调整配备与有关部门协商提出名单,通过考察了解,上报党委决定。
· “创先争优”总结评比工作程序。
每进行一次评比总结工作,—月初评, 月-下元月总评。
.运用党员名册和党员、党组织卡片,做好终统计报裹工作。
· 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意见》在每终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具体内容按公司《党的组织建设制度》中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组织实施。
职权
·i 对上级党组织和党委的有关指示、决议,有权下达各支部执行。
· 有权检查、督促各党支部、党小组开展各种活动的情况,井有权参加和进行指导。
· 有权召集有关人员研究、座谈、讨论、了解有关党的建设方面的问题,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 有权向各党支部收集、索取有关党的建设方面的资料数据、先进典型材料等。
· 有权对党员的模范作用发挥情况进行考察教育,根据党员的表现情况提出奖励和处置意见。
· 有权组织基层单的有关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参观外调工作等。
· 有权对科级以上干部和党群系统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工作,并向党委和总经理提出调整、任免、奖惩建议。
· 有权对全公司干部的劳动进行组织和对科级以上的干部和党群干部的劳动进行考核。
检查与考核
· 接受党委正副书记的检查与考核。
· 按照《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党群系统方针目标管理的考核和奖惩办法进行考核和奖惩。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组织科起草
本标准委托组织科科长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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