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3-03-31 15:25:17 进利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精选18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精选18篇)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1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有力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确保公司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部门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1、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2、对公司员工必须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填写三级教育卡片备档。生产员工上岗前,部门或车间必须对员工进行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独立操作。

  3、公司为从事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条件和防护用品。

  4、杜绝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实际操作人员有权对上述行为拒绝执行。

  5、生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6、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任何人无权擅自拆除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违者将予以重处。为了确保安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能正常工作时,不准开机运行。

  7、为了保证用电安全,严禁开启设备的电气箱,发生电气故障,必须由电工进行修理,并认真执行设备检修期间附:设备检修期间的停送电规定。

  (1)设备遇大修、小修时都必须事先停电,并悬挂“设备检修”标志牌,示明设备处在检修状态,设备检修完毕,需要送电调试前,必须认真巡视设备各部位,并通知在场操作人员和其他检修人员,设备调试合格后交付使用同时撤走“设备检修”标志牌;

  (2)日常维修(尤其是电气维修)原则上要求停电检修,除非某些部位的检修可以或者需要带电时,但必须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上有保证。设备的日常维修是否需要停电,由当班检修人员根据当时实际情况确定并通知操作工,生产车间不得强制要求带电检修;

  (3)设备停电检修后的送电,必须由电工执行,送电完毕后由电工通知操作工或班长,正常停机或开机不受此限制。

  8、禁止乱拉电线、乱接电器设备,非专业人员严禁从事排拉电线、安装和检修电器设备。

  9、动用明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的停送电规定。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2

  一、一般安全

  1.操作前先想一想,如有疑难先发问请教。

  2.工作场所内勿追逐嬉戏。

  3.场地、进出口、通道保持整洁畅通,勿堆积物品、废物。

  4.非经允许,不可私自开动机器设备。

  5.勿靠近悬吊物品下方或工作。

  6.了解消防器材位置及其用法,并作定期检查或调整。

  7.发生意外应立即报告,勿擅自处理。

  8.肥料、油布、垃圾应分别放于规定处所。

  二、人员安全

  1.遵守安全规则及信号。

  2.工作时应佩戴安全护具,如安全帽、护目镜、劳保鞋等。

  3.工作时穿着合身工作服,扣好衣服带、纽扣等并保持整洁。

  4.在操作机器过程中,勿于他人交谈。

  5.操作转动机具时,勿戴手套。

  6.如有伤害时,均应迅速处理与治疗。

  三、机具设备安全

  1.开动机器时,应先了解该机器性能及如何停止。

  2.所有护罩使用前后均应放置定位。

  3.保持机器清洁与良好状况,如有故障,立即关掉电源,并向上级报告。

  4.机器运转中,切勿清理、调整或修理。

  5.未获得上级许可,切勿启动或操作任何机器。

  6.机器设备用毕后,须将各操作杆放回原来位置。

  7.关闭电力电钮后须待机器确实停止后,始可离去。

  8.转动中的机器或工具切勿以手或身体试图停止。

  四、易燃物品安全

  1.易燃气体及液体应放置于安全处所。

  2.存放易燃物品的地面周围勿有油渍。

  3.切勿在易燃物品周围点火、吸烟等。

  4.使用气体、液体燃料时,应先检查其输送系统及各部门是否有泄漏现象。

  5.易燃物品使用完毕,应立即关闭分支及总开关,并检查有无泄漏情况。

  五、电气设备工作

  1.电线及电器上不可搁置物品。

  2.通电前必须通知所有参与工作人员。

  3.设备安装时,必须注意装设接地线。

  4.设备插电前,必先查明保护装置之正确与否。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3

  1、生产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佩戴工作帽,穿劳保鞋,不允许穿拖鞋、高跟鞋。

  2、电气控制中的紧急开关,除发现重大的设备隐患及危害人身安全时不得随意使用。故障排除后,谁停机、谁启动。故障停止按钮、手动开关、安全开关及安全警示牌,谁操作、谁恢复。

  3、设备检查、设备检修或设备清洁保养时,操作者应首先关闭电源空开并把安全警示牌挂在控制盘上,将安全开关拨至“检查”位置并拔下安全开关钥匙随身携带,待检修及保养结束时,应将安全开关钥匙放回原处,并拨至“正常”位置,恢复电源空开,将安全警示牌放入柜内。

  4、设备运转中,不得搞运转部分卫生。不得打开安全防护门。

  5、各岗位在生产结束或日保养完成后,关闭水、气、原料管道开关,车间下班后要有专人负责安全检查,断电、关窗、锁门,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6、设备运转时严禁拆开防护罩,发生物料堵塞必须停机,待完全停机后,方可排除故障。

  7、机器运行时,如发现运转不正常或有异常声音,应立即停车并及时通知机电修人员,不得擅动。故障排除后方能开机操作。

  8、严禁在生产现场及更衣室等非吸烟场所吸烟,生产中在岗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脱岗吸烟。

  9、开机前检查信号和设备部件是否正常,机器各部件和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润滑是否良好,机器周围地面有无杂物,各参数是否符合工艺要求。

  10、在使用各种手动及电动工具时,先检查是否正常,严禁带病作业及违章操作,同时穿戴好防护用品。

  11、维修设备结束后,通知本地操作人员,必须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并跟踪带料后的运行情况。并对维修现场进行清理,现场严禁存留焊条头、螺栓、油污、棉丝等杂物。各种防护罩必须立即装上,没有的.要立即装配齐全。

  12、车间内突然停电时,所有人员应立即停止正在进行的工作,关闭正在使用的水、压缩空气截门,疏散至安全场所。

  13、进厂新员工必须经三级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单独上岗作业;

  14、本岗位设备运转时,严禁将手、脚、衣物伸入机器中或传动滚筒处,严禁从皮带架上穿越。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4

  一、注塑车间安全生产通则:

  1、设备正常运转时,除注塑机前安全门、控制面板外,严禁接触设备任何部位。

  2、任何生产异常的处理必须等待在设备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

  3、各设备必须建立专人负责制(定人定机制),未经设备安全培训,并经取得操作资格,不得操作该设备;故障维修由车间指定人员进行,非指定人员不得进行维修操作。

  4、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5、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6、各类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如有损坏,必须及时报修,待修复后才能使用。

  7、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8、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长头发要扎起来,不准披发,不准穿背心、短裤或裙子,不准穿拖鞋。

  9、使用电动工具前必须检查电线、插头、塑料外壳有无破损。

  10、更换气接头时关闭气源,防止接头飞出伤人。

  11、维持通道畅通,在通道内严禁长时间作业或堆放工件。

  12、设备使用完毕必须关闭电源,注塑机PC料保温时例外。

  二、注塑机安全生产须知:

  1、注塑机半自动正常生产时,只有如下动作可以进行:

  a.打开前安全门

  b.取出产品和料杆

  c.关闭前安全门

  如需要额外动作,必须经技术员确认属正常生产必须动作,方可作业。

  2、除此以外的任何动作,必须在手动状态下,关停油泵后进行;涉及电气的,还必须关闭电源,比如工作可能接触射嘴及熔胶筒时,必须关闭电源,以策安全,清理工模或调整任何机械零件之前,必须切断电源;

  3、设备自动报警时,作业人员必须立即从设备范围内撤出,切换到“手动”状态。

  4、发生紧急事件(人身事故,设备、模具突然发出异常响声)时,立即按下紧急停止按钮,并大声求援。

  5、机器运转时,严禁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入关闭的安全门内;把手伸入模具前先将安全门打开;检查、修理时如上半身进入两模板中间,应关掉油泵;无论什么场合,整个身体进入两模板时都应先切断电源。

  6、机器运转时,必须关闭后安全门,必须使用前安全门来控制模具的开锁模。

  7、机器运转时。除注塑机操作者外的任何人接触注塑机前,必须通知注塑机操作者调到手动状态,关停油泵。特别是多人协同作业时,任一方有异常动作前,必须通知协同人员,得到确认后方可作业。

  a.注塑机操作者就是操作注塑机进行生产、调试的人,可能是挡车工,顶岗人员,也可能是调试人员。

  b.异常动作:除第一条款列出的动作之外的动作。

  8、分别在手动、半自动状态下,检查拉开安全门能否切断油泵和电源。

  9、检查紧急停止按钮是否有效,按下时能否切断油泵和电源。

  10、保证设备及设备周围无油、无水,保障行走安全。

  11、发现注塑机的异常情况(漏油、电线损坏、电器插头损坏等等)及时向班长或技术员报告。

  12、拆除喷嘴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避免高温原料、气体飞溅烫伤。

  13、清理阻碍物或移动料斗时,请勿操作此机。

  14、对空注射时,关闭前后安全门,并且任何人不得站在料筒两侧,以免为胶料射出损伤遗憾终身。

  15、机器长期停用后再开机,必须检查安全装置(如机械锁、安全门行程开关及液压锁等)正常后才能运行该设备。

  16、维护作业时,切断主电源,挂上“禁止通电”牌,运行前,确认机械按规定连接。

  17、当射台向前移动时,不可用手去清除从射嘴漏出的熔胶,以免伤手。

  18、料斗里必须放有磁力架,防止混入金属异物而损坏注塑设备。

  19、检查、修理时如上半身进入两模板中间,应关掉油泵。

  20、无论什么场合,整个身体进入两模板时都应先切断电源。

  21、任何安全设备的改动都是不允许的,安全装置损坏的状态下不得开动设备生产。

  22、生产高温产品(模温高于120度的)必须使用厚棉布手套。

  三、模、油温机安全生产须知:

  1、电源必须使用规定的电压(220V/380V/415V/50/60Hz)。

  2、不得使用状态不明的导热油。

  3、电源线必须使用指定的规格品,防止造成过热、电压下降,发生事故或故障。

  4、请务必将本机的接地端子与接地线相连接。

  5、凡用于连接装置的所有的软管及其他装置,必须要耐热120℃,耐压1000kpa(10kgf/cm2)。

  6、软管的安装请按照软管的制造商的指示进行。特别注意要绝对遵守最小弯曲半径。附属软管的`连接,请参照所附录的软管配管要领书。

  7、由于本机(包括外部接续的阀门类及配管类)运转时会产生高温,请不要直接用手去触摸。另外,运转后由于余热仍有高温。在本机及配管温度未下降到40℃以下,请不要触摸。

  8、不要用湿手触摸控制箱,否则可能会引起触电事故。

  9、在进行维修作业时,请穿着防护用品。

  10、如有异常发生,在零件没有更换前,请不要使用本装置。

  11、请定期更换导热油,当发现导热油呈黑绸状时请务必更换。

  12、使用中如发现排水不畅或冷却效果差,请立即清洗电磁阀或检查冷水出入口有无阻塞。

  四、机械手安全生产须知:

  1、机械手在注塑机上安装牢固。

  2、操作人员不得进入机械手臂作业范围。

  3、维修前请关掉电源。

  五、烘箱安全生产须知:

  1、在主机周围1米内不得放置易燃物品。

  2、设定温度一定要参考原料之干燥温度,配合实际经验进行设定。

  3、烘箱高温,必须佩带防护用品,防止烫伤。

  4、散落烘箱内的原料,必须及时清除。

  5、清理、修理烘箱时,必须关闭电源。

  6、每2小时检查1次烘箱是否正常运转,记录温度。

  六、粉碎机安全生产须知:

  1、在开机前确保料斗与网架关闭,安全螺丝必须拧紧。

  2、转动刀片极锋利且能引起伤害,特别是在转动时。

  3、在开关料斗网架时,易发生事故。

  4、该机电盒处高压危险。

  5、该机是由传动带传动的,不要让传动带碰到衣服、身体。

  6、在机器维修保养时,必须关闭主开关和控制开关,等待刀片静止不动。

  7、不要去掉防护装置。

  8、如果料斗粉碎室中还有未被粉碎的物料,就不能停机,因为重开机时,余料会造成马达过载。

  七、行车安全生产须知:

  1、电动单梁起重机(俗称行车)须由专人操作,操作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2、开车前应进行试车,试车是在无载荷的情况下,检查各运转机构、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准确、安全可靠;检查吊钩,吊索是否牢固,外观无破损。

  3、电动单梁起重机在起吊工件时,工件的重量应在吊钩、吊索及电动单梁起重机允许的范围内。

  4、不得沿主梁方向斜吊工件。

  5、不得在有火灾危险、爆炸危险的介质中工作以及用来吊运熔化金属和有毒、易燃易爆物品。

  6、吊装工件行走过程中,工件以稍离地面为宜。

  7、电动单梁起重机在吊运工件行走过程中,工件下面严禁站人。

  8、严禁将工件吊起后,操作人员离开操作现场,行车无人管制。

  9、工作完毕,电动单梁起重机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切断电源。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5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6

  为加强对生产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故制订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一、各员工严格按照生产操作安全规定进行操作,正确使用并爱护机械设备。

  二、严禁员工带病工作和班前酗酒,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禁穿拖鞋及穿一些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服饰操作机械,女工的长发要盘起来,否则后果自负。上班必须带安全帽,发现一次没有带安全帽罚款5元,二次发现十元,三次二十元,依此加倍,所罚款项从当月工资中扣除。(6月8日起执行)

  四、严禁上机械带病工作或超负荷工作,否则后果自负。

  五、工作前应先清理工作台位物品再空转机运作,进行听、看等系列安全检查后,在确认无异常情况下才可正式操作。若发现问题要立即停机检查和报请专业人员维修,严禁擅自拆卸机械及防护装置。

  六、下班时要关闭机械、电源等,清理工作区域,不可人离开岗位不关机械。

  七、不可随意移动电源、线路或私接乱拉电线,发现电线有裸露、损坏要及时通知电工进行修复。切断电源进行作业时必须挂牌明示。

  八、严禁在操作岗位上吸烟、打电话、玩手机、干私活。

  九、要经常保养机械设备,使其能够正常运作,特别是容易出现安全问题的设备要加强安全预防。

  十、起重设备用于大件的'吊装,不符合安全吊装要求的情形不准进行进行吊装;徒手搬运存在危险的,必须使用叉车或者行车。

  十一、在禁火区域进行焊接、切割等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事先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做好防护工作并用专人监控方可操作。

  十二、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机械或未经许可动用他人机械设备。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7

  为了更好的规范车间工作人员的行为,也更好的防止车间的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望车间工作人员遵照执行。

  一、总则

  1、车间主任对给排水车间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2、车间主任编写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

  3、成立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成员由副主任及工段长组成)。

  4、安全员负责对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督促检查、员工安全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台帐,及时把检查情况、隐患排查情况、培训情况汇报安环处。

  5、车间负责督促各工段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

  二、安全生产制度

  1、新入厂员工和来厂培训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2、员工家属、儿童及无关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生产区。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

  3、员工在班前和班中不准喝酒,发现带酒味上班者,应立即停止其工作。

  4、车间要害部位:锅炉房、主控室、油库、配电站等,非本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5、2米以上(含2米)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派专人监护。

  6、特种设备的管理要落实到人,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或工具,未经批准,不准动用。

  7、严禁非电气人员接电源或从事电气设备、线路、开关的检修、操作等工作。

  8、行灯和机器设备上照明的电压不得超过36伏。槽罐、沟道、潮湿场所使用的照明灯为12伏,绝缘必须良好。

  9、各种设备、工具开动或使用前,要经过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起重物品时下方严禁站人。

  10、各种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指示器等,要经常检查、效验,保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11、严格执行工艺指标,按工艺规程和操作法进行操作,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制度。大型设备的检修和倒换实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制度。

  12、设备运行中,擦洗和加油时不准触动转动部位。

  13、检修(检查)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检修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在非动火区内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

  14、生产中遇到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或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等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有权先停车后报告。

  15、人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人人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16、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备可靠,电气设备和线路的接地(接零),绝缘必须良好,否则不准使用。

  17、车间和仓库内的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并经常检查、维护。

  18、为保护地下的电缆、管道和构造物,防止人身和其他事故,需动土施工时,必须按“动土(动工)安全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动土许可证,待批准后方可施工。

  19、自行车必须放入规定的车棚中,严禁进入生产区内。

  三、下列场所非操作人员不许逗留

  1、挂有“危险”标志的地方。

  2、进行起重作业的场所。

  3、在进行电焊、气焊的场所。

  4、在进行检修、安装或高空作业的地方。

  5、正在运转的设备附近。

  6、有倒塌危险的建筑物、土石方作业的沟、坑、孔、洞近旁。

  7、厂内生产区动火要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

  8、在易燃、易爆区域内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9、除发生火警、火灾外,各种消防用具,器材和设施,未经领导同意,不准随便动用。

  10、高压线下,严禁站人和堆放物品。

  11、酸碱储罐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人员卸酸碱和使用酸碱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私自发放酸碱。

  12、油泵房和油管区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禁止打手机,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未经批准不准放油,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四、保障安全十禁止

  1、禁止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

  2、禁止非木工动用电锯、电刨。

  3、禁止非焊工从事焊接作业。

  4、禁止非机动车驾驶员动用车辆。

  5、禁止在厂内用明火照明。

  6、禁止在厂内焚烧杂草、垃圾。

  7、禁止在厂内及生产场所吸烟。

  8、禁止携带引火物及发火物进入危险场所。

  9、禁止不戴安全帽进入交叉作业区。

  10、禁止未系安全带登高作业。

  五、检修作业十不修

  1、检修任务不明确不修。

  2、没有安全防范措施不修。

  3、带压设备不修。

  4、带电设备不切断电源不修。

  5、不切断有害物质来源不修。

  6、危险物质设备不经过处理不修。

  7、容器内部作业分析置换不合格不修。

  8、设备结构和性能不清的不修。

  9、正在运行的设备不修。

  10、空中悬挂设备无牢靠措施不修。

  六、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合格,禁止动火。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做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七、进入设备、容器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佩带规定的防护用具。

  7、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监守岗位。

  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八、生产区十四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进入未成年人。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11、未办高空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人员,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九、处罚规定

  处罚的目的是惩前毖后,保证维持有效,有序的工作水准,保障车间和员工的权益。

  1、在禁烟区内吸烟者,罚款200元,严重者承担一切后果。

  2、进入生产车间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员工操作设备时不准戴手套进行操作。

  3、上班后,不佩戴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罚款60元。

  4、在工作岗位上睡觉者罚款50元。

  5、在上班期间看与生产业务无关的书籍、报纸,罚款20元。

  6、上班时间无故串岗、离岗或干私活者罚款50元。

  7、上班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

  8、出勤未签到按旷工或事后请假处理。

  9、请假、公出未办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10、工作懈怠,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1、无故拒绝工作安排、指令,罚款50元(视情况严重性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2、违反安全规定或其行为危害他人安全,罚款50—200元。(严重可做行政纪律处分)。

  13、偷盗车间的财物,移交保安或公安部门处理。

  14、不得在消防器材、消防栓前堆置物品,保持道路畅通,未经同意不得动用消防器材(特殊情况下除外)违者罚款50元。

  15、上班时酗酒者,罚款200元/人。

  16、无故损坏车间设备、附件者按原值赔偿。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8

  一、总则

  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2、安全负责人是特种设备管理的总负责人,应按本规定要求实行安全管理,并对其安全可靠性负责。设备管理机构和设备管理人员对本制度贯彻执行,各级安全人员对本制度实施监督检查。

  二、机构和职责

  1、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积极消除各类隐患,完善生产工艺流程,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2、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3、生产部是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的职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3)负责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及台帐管理工作;

  (4)负责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运行、检验各环节的监督检查;

  (5)负责制定特种设备检验及人员培训计划。

  三、特种设备监督管理

  1、特种设备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内部相关的法规、标准及管理规定。

  2、特种设备在安装完毕后,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依法进行注册登记方能使用。

  3、建立完整的特种设备台帐及技术档案。

  4、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制定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和检查频次,安全检查不低于每月一次。对查出的隐患建立隐患台帐并及时处理,影响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隐患,在隐患处理前严禁设备运行。

  5、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组织对人员的安全技能进行考核和培训。

  6、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要求预案要制定到每台设备,每个装置。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案演练,提高事故应急能力。

  7、不得私自购进未取得生产许可的气瓶。必须保证各安全附件齐全。

  8、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合格(含安全附件)方能投入使用,设备及附件必须有明显的检验合格标志。要保留设备检验报告或检验合格证复印件备查。

  9、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条件、检验要求及检验周期执行国家相关标准。特种设备检验(含安全附件)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并通过局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的检验单位进行。

  10、特种设备(含安全附件)采购必须选择有资质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设备到货后由安全人员对设备进行安全验收。

  11、特种设备的改造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部门出具改造设计方案,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方可实施。

  12、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的项目承包方必须到局安全质量环保部进行资质审查:

  11、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12、局外施工单位的.“跨地区施工批件”;

  13、局资质认证管理部门核发的有关资质证书;

  14、质量保证材料;

  15、工程业绩资料;

  16、经审查合格后,由管理局安全质量环保部核发《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分承包方资质审查证书》,在持有此证情况下,方可在我公司开展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工作。

  17、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前,施工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申报表,并依据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公司安全质量部门、局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批后方可施工。

  18、施工单位对设备安装、修理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必须达到相关安全技术性能的标准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我厂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依据安全措施和标准进行检查,如达不到标准要求,有权责令整改和停工。

  19、设备安装、修理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有关安全技术文件和资料全部移交我公司。

  21、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必须尊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事故调查,追究责任。

  四、附则

  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9

  为维护车间生产正常秩序,确保人力、物力的合理运用,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制度:

  1、生产车间的员工必须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员工进入车间必须穿着公司统一的工作服,佩带服务胸卡和公司标志,并保持仪容整洁。

  3、上班时间员工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串岗、闲逛,不得无故返回宿舍。待工待料期间在员工休息室休息待令。

  4、车间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5、自觉维护车间整洁卫生文明,严禁破坏车间文明卫生现象发生。

  6、员工必须维护车间各项设备和工具,按章操作,严禁违反规程乱用;下班前必须按规定进行班后维护,做到“工具归箱,设备复位,场地清洁”;上班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常规检查。

  7、配备齐全的车间安全防火设备,并定期维护调整,确保设备技术状况良好;人人皆知防火设备的放置位置,并熟练掌握使用技术。

  8、禁止无故到非本组工位或非本组维修的车辆中去。

  9、禁止无故启动汽车,包括启动汽车电器。

  10、上班时间,必须绝对服从统一调度。

  11、生产工作必须凭任务委托书进行。禁止任务委托书或随意扩大、缩小工单内容施工。

  12、进入车间送修车辆统一由维修顾问移位;任何员工未经准许,不得擅自开动车辆;非技术检验员和车间调度不得外出路试检验,没有驾驶证的'人员不得移动车辆。

  13、上班时间尽量少打私人电话,属个人家庭紧急情况,说明情况后回复电话;属工作问题,经有关经理批准后可以回复电话。

  14、员工出入车间不得携带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发现可疑或特别情况时,门卫或有关管理人员有权监督检查出入员工。

  15、车间设备、工具未经公司批准,一律不得带出车间。

  16、员工在上班时,需外出办理个人紧急事情,须向车间管理人员请假。

  17、经公司批准的人员由车间主管或有关管理人员陪同参观。员工不应主动找参观者攀谈。关于技术问题可以在车间经理同意下为客户解答。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10

  1.各车间的火灾危险性

  各车间内有大量的原料、半成品、刨花、锯末、pvc、抹机水、油漆等可燃物,遇到火源极易着火;砂轮、焊接等,对火花控制不好容易发生火灾;机械轴承、皮带摩擦生热或用电锯锯硬质木材时间长发热时,也容易引起火灾;吸塑机、包边机、机贴机、电炉等温度控制或操作不当也会引起火灾,电气设备安装不符合规定或使用不慎(电箱内堆积灰尘过多未及时清理),又缺乏必要检修,也能引起火灾;太阳灯照射不当或使用不慎,极易引起火灾;由于违反工作制度随意携带明火或吸烟,也会导致火灾。

  2.各车间防火要求

  (1)各车间存放物料整齐有序,不可堵塞任何消防设施。成品应及时运走,刨花、锯末每班下班前都要打扫干净,倒在指定地点;

  (2)木工车间一般情况下不宜采用明火取暖,如用1000w太阳灯烤射半成品时距离应在300cm左右烤射,烤射时间不可超过3分钟,太阳灯要有专人负责,下班时要及时把电源关掉;

  (3)木工车间使用下料锯、直v机、横v机等生产时一定不要连续作业超过6小时以上,防止摩擦生热引燃起火;

  (4)贴皮车间电炉在操作过程中应温度控制得当,350°温度热包布不可在上面停留2分钟时间,电炉上面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5)贴皮车间吸塑机、包边机温度严格按照作业规范进行作业,吸塑机加热仓温度控制在90°~160°之内,包边机加热仓温度控制在0°~180°之内,加热管温度控制在60°~250°之内,加热仓内严禁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6)贴皮车间、装配车间作业时注意烙铁的使用和放置,严禁放置在靠近易燃的物品旁,抹机水在擦拭清洁的过程中严禁靠近含热量大的机器、工具及物品旁,擦拭后的抹布严禁乱摆放,一定要放置在规定的工位或区域内,每天下班前及时把电源关掉;

  (7)贴皮车间网架班在编制网架的过程中,电烫斗同网布在同一位置接触时间不可超过3分钟,操作停留过程中一定要把电烫斗立起放置,不可平面接触在工作台面上,每天下班前及时把电源关掉;

  (8)装配车间流水线机仓内每天下班前及时清扫干净,热胶炉温度正常生产时控制在120°~180°之内,开机前融化胶时温度控制在250°内10分钟调回正常使用温度;

  (9)车间在操作各种机械前,仔细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轴承、滑轨等要经常加油,机器上、电控箱内、机器仓内积落的.粉尘每天下班前要及时打扫干净;

  (10)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要求。电锯等工作间的电气设备应是密封式的或防爆式的,防止粉尘爆炸(粉尘浓度高时若意外产生火花会引起爆炸);刨花、锯末较多的电动机(下料锯、直v机、横v机、双边榫、锣机、圆锯机、推台锯),应加防尘罩;

  (11)车间落地扇、太阳灯放置位置得当,严禁电源线跨过道阻挡通道,车间内严禁私自同手机充电;

  (12)车间内不得存放汽油、酒精、油漆、白碘油等易燃物品;车间内严禁吸烟和用明火作业;要在工作完毕和下班时,清理场地,将木屑、刨花等余料堆放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关闭门窗锁门。

  (13)要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掌握防火灭火知识。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11

  一、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3)、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二、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2)、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3)、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4)、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5)、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三、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2)、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3)、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四、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用电安全管理:

  一是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二是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三是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3)用火安全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4米半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之安全隔离,并准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立即放回原处。

  二是如属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六、生产车间安全意识管理制度

  (1)、下班前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水电气,确保所有电源都已切断后方可离开。

  (2)、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3)、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4)、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七、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1)、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2)、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3)、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5)、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6)、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7)、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8)、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9)、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10)、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12

  一、安全生产职责制

  1、生产部长安全职责制

  2、生产组长安全职责制

  3、生产工人安全职责制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

  2、安全环保设备、设备管理制度

  生产部长安全生产职责制

  1、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职责,做好本部门的消防和安全工作,减少疾病和工伤事故,有职责使本部门人员充分理解环境、职业健康方针并使之贯彻执行。

  2、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情景,制订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

  3、负责相应业务范围内的外部信息和本部门的信息交流,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安全的信息的交流、传递和处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合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并及时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4、对所属职工负责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做好新上岗的工人安全技术把关,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上岗。

  5、对特种设备、特殊工种、特殊作业场所严加管理,定岗定责,做好防范措施,以免发生重大事故。

  6、对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调查分析,上报,不得隐瞒,并做好处理工作。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制

  1、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2、并负责对新员工或换岗员工人及时进行安全教育。

  3、对本班组使用的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控制,正确使用。

  4、随时检查、督促本班组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有危险的临时任务,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制定专人进行监护。

  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对他人违章作业有职责劝阻,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报告。

  2、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机械设备、安全附件等,不乱开乱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电器装置。

  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活动,服从车间和班组领导的指挥

  4、正确穿戴,爱护和合理使用劳保用品。

  5、及时清除废料,经常坚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做到在制品堆放整齐,坚持通道畅通。

  6、班前后认真进行安全检查,

  7、发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或事故隐患时,必须及时性向领导汇报,并保护现场,积极参加并开好分析会。

  安全教育制度

  1、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觉性。

  2、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养成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3、新员工或换岗员工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产品投入生产前,由技术人员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学习。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设备验收移交工作:制作安装后的设备,经试机,基本贴合设计要求,贴合接地、排烟、除尘要求,

  2、设备使用:为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由技术部门编制设备安全运行操作规程,操作员工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办事,同时操作员工必须按设备要求管理好设备。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13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的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安全检查的内容分为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

  1、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并建立相关安全检查台帐。

  2、必须建立由电站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3、综合检查由电站领导、安全管理负责人、班组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电站(包括节假日检查)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一般于每月下旬检查);班组安全检查每半个月不少于一次。

  4、专业检查应分别由安全管理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特别是汛前检查,主要是对重要电气设备和水工建筑物、起重机械、厂房建筑、安全防护用品以及防火防爆等进行专业检查。

  5、季节性检查由安全管理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主要有汛中、汛后检查和对防洪、防火、防职业危害和地震后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6、日常检查由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和岗位工人巡回检查。生产工人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的班中巡回检查。

  7、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并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

  8、各级组织的检查结果,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

  9、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限期整改。

  10、电站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有关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11、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由于某些原因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逐项分析研究,做到定具体负责人、定措施办法、定整改时间;凡是自己能够解决的问题,不得推给别人。

  12、各级检查都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有关部门,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管理负责人汇总并存档。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14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礼貌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职责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景。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到达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掉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景,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贴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贴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很多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贴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坚持清洁、整齐。

  第十五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一天检查。

  第十八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团体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团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本事;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进取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职责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进取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本事;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条对违规、违法操作的人员,如发现公司将立即开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损失的,将追求肇事者职责和相应的经济赔偿;致使本人发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15

  一、现场安全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作前要保证自己休息好.工作前八小时内禁止酗酒.工作中集中精力,不准打闹、串岗等,严禁违规操作。

  2、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工作交于他人。

  3、工作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工作鞋、绝缘手套等,不准有飘荡部分.女工应将长发盘起系于帽内。

  4、严格遵守厂区、现场的各种安全警示标志.各种安全防护、通风收尘、消防设施等要妥善保管使用,不得随意挪用和损坏。

  5、超过2米的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

  6、如发生设备、人身事故或火灾,在场人员应迅速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汇报相关领导。

  二、照明

  1、各岗位照明要充足。

  2、在进入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处工作时.必须使用12v以下的低压安全灯。

  三、设备

  1、凡机器运转部分和一切危险区域要有安全罩、安全网加以隔离,否则不得开车。

  2、电器设备附近严禁晾晒、挂放衣物,不准用铁丝捆挂电线。

  3、一切电器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措施,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加装触电保护器。

  4、可溶性氧气、乙炔气瓶附近严禁烟火,正在工作时严禁移动。

  5、设备开车前要发出信号,工作人员双手要保持干燥。

  四、消防

  1、现场消防器材要齐全可靠,保证取用方便。

  2、氧气瓶、油类、棉纱等易燃易爆物品应分别单独保管,仓库内严禁烟火。

  3、岗位用火炉必须符合生炉规定。

  4、七防(防火、防雷电、防中毒、防暑、防尘、防爆、防洪)用品和设备不能挪用,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

  五、安全标志

  1、各岗位要悬挂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做到规范、醒目、齐全。

  2、清理、检修已停止运行的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在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六、个人保护

  1、人人要增强安全意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中要聚精会神,严格按规范操作.严禁违规操作,严禁酒后和过度疲劳工作。

  2、不得跨越运转中的设备.上方有人施工或吊装物品时,下方不得有人。

  3、身体不健康或生理上有某种缺陷不适合该岗位的工作者,不能勉强担任.经医生证明、领导批准,可调至合适的岗位。

  4、凡安排两人以上的岗位,要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工作,单人作业要建立安全互保网铬。

  七、操作巡检

  1、进入岗位要戴好劳保防护用品,女工长发应系于帽内,电工、电焊工等在操作过程中要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所有绝缘鲑、绝缘手套、绝缘工具要定期检查,并做好高压试验。

  2、电器设备、照明设备要保持完整好用,生产工人不能私自拆装,不准用湿手和导电物体触动开启。

  3、在高空作业禁止往下乱扔东西。

  4、在厂区行走要注意安全,在水、气、烟尘弥漫的地方检查设备时要缓慢行走,不得跨越运行中的设备.上方有人施工或吊装物品时,下方不准行走。

  八、检修清理

  1、在清理或检修时。必须切断危害人身安全的料源、电源、水源,并挂上警告牌,必要时设专^看管,工作时要密切与班组岗位联系并配合好。

  2、进入已经停止运行的设备和检修设备时,必须与岗位人员联系切断电源,有专人负责看护.试运行时.必须先清点人数.查明设备内无人和无妨碍运行之物,方可运行。

  3、因检修等原因临时拆除的安全设施,应设临时围栏,并有鲜明标志,完工后必须及时恢复。

  九、监督检查

  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组长,分管生产的'副经理任副组长.各车间主任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督查小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2、建立责任追究制,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副经理为分管负责入,各车间主任为所在车间的第一责任人,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直接责任人要承担应有责任,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和相应处罚。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16

  本公司为了加强生产管理,有效地运用物料、人力,设备并使之在时间上、数量上适当地配合,以便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并达到降低成本,互惠双赢的目的,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工作积极主动,不挑拣,不讲价钱,工作期间不带情绪,团结互助,不讲不利生产的话,不做不利于生产的.事,统一行动规划,按时生产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

  二、保守公司机密,对私自泄露机密者给予开除并扣发工资。

  三、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提前请假,并认真写请假条,事假一天由组长批,两天(含两天)以上有车间主管批,并报陈生(生产总负责人),否则视为旷工。每旷工一天罚三天正班工资,每迟到1—5分钟罚款5元、5—20分钟罚款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四、认真做好对玻璃的验收工作,清洗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产品不予印刷,如将不合格产品印刷,造成次品按本班破碎处理。认真检查玻璃面上是否有灰尘,胶布、水珠等污染物,如有要及时清理完毕后方可印刷。

  五、上班前认真检查生产设备(如:印刷机、网板等)并定期保养,确保安全生产,如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如因不检修或人为原因造成事故者,责任人及车间照价赔偿。

  六、印刷油墨必须提前调试好,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调配确保印刷质量,对于新进的每一批油墨,先试验没有问题后再印刷。如果印刷出现问题由调墨人负全责。

  七、印刷时认真检查质量,操作按程序,如发现异常立即停下并检查原因,不能扩大损失,对于印坏的玻璃及时处理,如不严格把关造成的损失,该班承担原料费用。

  八、冲网时必须冲刷干净,由组长负责并记录,如因网不净造成损失者由冲网人负责。在领网或交送网过程中,因抬网不慎造成网版损毁的,由抬网人负全责,罚款100元。

  九、下班后如实填写报表,如虚报一块扣2块,搞好本车间及卫生区卫生,如发现卫生脏、乱、差罚款10元。

  十、生产区禁止吸烟,对辱骂他人、打架、斗殴者一律给予开除。

  十一、加强本班技能或知识学习,增强上进心,坚持做好每天班前及班后会议。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17

  1、车间人员工上岗时必须统一着装,夏天严禁空拖鞋上岗。

  2、工作场地保持清洁,工具和设备摆放有序。

  3、维修车辆时必须使用翼子板护翼、座套、挂档套、方向盘套及脚垫。

  4、非授权人员严禁驾驶公司或用户车辆及试车。

  5、允许挪车人员在车间挪动车辆限速5公里/小时,同时要互相避让,进出厂房门及通道时要缓慢注意。

  6、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正前方与后方,并注意周围障碍物。

  7、举升车辆要小心,避免车辆出现刮蹭现象。在维修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地毯及座位,并保持车辆的整洁。

  8、禁止在车间吸烟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9、车上和车下同时作业时,车上人员要防止掉下东西伤人。

  10、谨慎操作,严格执行修理工艺和修理技术标准。

  11、车间员工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并按要求使用专用工具。

  12、文明生产,禁止在厂区范围动用明火并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

  13、所有人员熟知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电闸箱附近不得放置易燃可燃物。

  14、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工厂内打闹、追逐、大场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到其他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入厂区。

  15、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段电源开关。作业结束或下班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篇18

  为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文明生产,保证职工人身安全,促进车间生产经营的有序发展,结合本车间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职工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必须时刻谨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

  2、严格执行残疾职工的安全监护工作,对残疾职工要组织职工结对子,每一名残疾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由班组的其他职工或领导指定人员负责监护,确保残疾职工的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

  3、职工应熟悉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并掌握其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确保安全有效,应定期检验,放置位置应明显,周围无阻碍物堆放,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4、职工在车间内应走安全通道,通过料垛时,应保持安全距离,严禁攀爬料垛。

  5、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执行操作规程和工艺标准,因违规操作造成设备事故并造成一定损失的',视情节给予一定处罚。

  6、职工在操作设备时应精力集中,不得说笑闲谈或在疲倦状态下继续工作。

  7、各班组职工应定期对组内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减少事故隐患,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上报维护。

  8、保养维修设备时,必须在明显处挂出警示牌,维修需动用电源时,严禁其他组员触动设备开关。

  9、职工必须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熟悉设备的性能特点,未经允许非本岗位职工严禁擅自操作其他工序的设备,确保安全生产。

  10、职工应熟悉车间总电源位置,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机停电,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

  11、车间工作现场地面应时刻保持清洁,成品、备件、原料、废料等堆放应按照规定放置。

  12、车间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车间批准,由设备维修人员负责,用后及时拆除。

  13、下班前,班组长应负责关闭设备及照明电源,关闭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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