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公司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3-03-27 19:59:22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大型公司规章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型公司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大型公司规章制度

大型公司规章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本公司为建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制定此规章制度。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则办理。

  第二章 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条 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规者,一律解职。

  第二条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三条 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 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

  第五条 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上进,培养荣誉感。

  第六条 公司员工应和众共济,通力合作,友爱相处。不得滋生事端,扰乱秩序,不得有组织派系,搬弄是非及争吵逗殴以防碍公司士气与团结。

  第七条 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条 员工对职务或公事建议或请示,应循级而上,非有紧急或特殊事件不得跃级呈报。

  第九条 部门经理应秉承公司理念,尊重员工人格,亲切诱导,以身作则,切实执行业务,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条 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调派职务时,若为能力所能胜任者,员工不得拒绝。

  第十一条 认真接听、转接公司电话,做好电话留言;

  第十二条 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

  第十三条 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进程,遇困难及时汇报,做到有始有终;

  第十四条 对公司输出的邮件、传真、信息等必须及时与客户确认查询。

  第十五条 员工不得携带危险品、刀器、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工作场所,因而发生事故者依法论处。

  第十六条 在下班之后,值勤人员或最后离开公司者应将公司的门窗、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设备的电源关闭。

  第十七条 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公司申领的用品均为公司财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为己有,离职时须交还。

  第十八条 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差或从事其它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

  第十九条 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或回扣,亦不得借机为自己或他人图利。

  第二十条 员工应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职权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第二十一条 公司员工在职务上,应注意下列事情:

  1.确实掌握及了解本身职务与工作内容范围;

  2.处理事物应明确、负责、重时效,凡事应今天事今天毕;

  3.交办事情完成后,应主动报告经理或交办部门知晓;

  4.服从组织体制及规定,团结谐和,排除本位主义,以公司为重;

  5.工作如有疑难,应即请示上级,不得借故拖延,积压或擅做主张。

  第二十二条 各级领导应注意下列事情:

  1.深切了解公司决策及经营方针以及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2.交办部署事项,应合情合理,酌量酌时;

  3.对于部署言行举止、品德、技能,应随时予以注意,纠正并重视教育训练及考核;

  4.如因监督不周,以至发生渎职情事时,直接领导应负连带责任。

  第三章 聘任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人员征募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征募事宜,经部门经理应试合格。

  第二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审查合格后,经总经理核准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特定人员可由部门经理书面(人员聘用申请书)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任用。

  第三条 部门经理应将核准后的新进人员资料(应征资料)及人员任用申请书一并送交人事部门依新进人员手续办理。

  第四条 新进人员于报道七天内,应缴交下列文件,否则不予任用。

  1、身份证影本(需缴验正本);

  2、个人人事资料及三个月内半身照片四张;

  3、其它必备的证件。

  第五条 新进人员交齐上述文件并经过试用期后,人事部门方可办理加入社会保险手续。

  第六条 经公司录用新进人员到职起2-3个月内为考察期,考察期间薪资是以当地工资水平给予;考察期满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职员试用期为1至2个月,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期间或试用期间经考核:

  1、不适用者,公司得随时无条件予以解雇,其薪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核算;但总共在本公司服务未满十五天而自动离职者不予发放薪资。

  2、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

  3、表现特优者,得由部门经理签报总经理核准缩短试用期限(试用期最短为十五个工作天)。

  第七条 试用人员的.考核依据:

  1.工作能力与表现——对工作熟练、谨慎及胜任度;

  2.对公司的自信力——是否有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与策略;

  3.敬业精神——对所交付的工作是否兢兢业业、如期完成;

  4.出勤记录——有无迟到、早退、旷职等记录;

  5.荣誉感——是否具有团对精神及意识;

  6.亲和力——是否待人接物和睦相处、坦诚真实。

  第八条 试用期满人员,由直属部门经理予以考核,以书面(试用期满薪资调整表),呈报总经理考核的,方为正式任用(薪资调整实施天从正式任用天算起)。

  第九条 有下列情事的一者,非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一概不得录用:

  1.负案在身且尚在缓刑期或被褫权尚未复权者;

  2.原在其它公司和机关服务时,未办离职手续、名声很差或被解职免职者。

  第十条 服务年资自到职天算起,停薪留职或服役期间不予计算;辞职或退休后复经任用者其原有年资不予连续计算(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外)。

  第四章 作息与考勤制度

  第一条 作息时间:

  1、星期一至六:9:00——17:30;

  2、中午休息时间:12:00——13:00 ;

  3、本公司为双休制。

  第二条 周日及国家法定假天均休息,但考虑到本公司业务的特殊性,将安排人员进行轮流值班。

  第三条 员工上下班一律亲自打卡(签到),经总经理核准免打卡(签到)者除外。

  第四条 迟到(早退):

  1.朝、夕会未到并未请假者给与相应处罚。

  2.上班迟到15分钟之内者为迟到。

  3.上班迟到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

  4.无故迟到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5.提早下班15分钟之内者为早退。

  6.提前下班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

  7.提前下班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8.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不予发放全勤奖金;

  9.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每三次视为旷工一天。

  10.以上情况均会根据情况给予罚款,因处罚得来的罚款本公司一律不归为己有,匀平均补贴给所有员工。

  第五条 因业务,须于晚间或假天加班者,应事先呈报部门经理以便列入考核。

  第六条 外出洽公者,若预知会延误上、下班时间者应事先报备部门经理签字,方可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在外恰公无法于上、下班前赶回公司者,应以电话报备部门免除上、下班打卡(签到),但次日须请部门经理在出勤卡上补签确认。

  第七条 财务部负责每月员工出勤的统计,作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第五章 请假制度

  第一条 员工确因事或因病需要请假时须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 事假:

  1.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天,超过者原则上不给予批准,具体视特殊情况而定;

  2.全年请假不得超过十五天,每次不得超过连续五天;

  3.一次请假超过十天(含)者,须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4.事假为无薪给假,(以天数为计算单位)。

  第三条 病假:

  1、凡请病假经领导签字,全年累积不得超过三十天;

  2、病假连续两天以上(含)请附医师诊断证明;

  第四条 产假:

  1.女性员工分娩前后给假五十六天(产妇产检可提前请产假或产假未休完者可转换为年假);

  2.妊娩三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十天;

  3.未满三个月流产者,以病假处理;

  4.服务满一年以上者,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未满者减半发给。

  第五条 婚假: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第六条 公假:

  1.公司派遣学习、考察、办事或特别指定任务、拜访客户者;

  2.请假期间薪资照发。

  第七条 工伤假:

  1.员工因执行职务而受伤或致病者,须申请工伤假;

  2.工伤假在一年(含)的内者,基本工资照发;

  第八条 请假时依下列规定呈报核准:一般员工请假两天以内(含)由副总经理核准;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第九条 凡请事假先申请,如因患病或特殊状况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请时,应先以电话向所属部门经理报备并向人事部门负责人报备,但应于假后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逾期则视为旷工。

  第十条 凡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前后,不得请假。

  第十一条 事假、病假的规定天数,年度中途到职者按比例计算。

  第十二条 员工请假期间无论假别或天数,应觅妥职务代理人,来负责一切事物事宜,否则视同旷职。

  第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的一者,视为旷职论,旷职一律扣薪三天以示惩戒,凡一个月内旷职累计达三天者,予以解职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职守或缺席者;

  2.无故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者;

  3.凡未事先请假,而逾期未补办请假手续者;

  4.凡事先请假未觅妥职务代理人者;

大型公司规章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树立公司形象,加强和规范企业管理行为,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高经济及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纪律。

  第三条公司的财产属公司股东所有,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实行以员工为中心,人人参与的管理制度;实行科学化、现代化的管理。公司将以科技为根本,以效率为目标,以全体员工为依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第五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七条公司员工之间要团结互助、互相尊重、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八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九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禁止

  怠工,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条公司提倡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一条公司所有员工必须维护公司声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第十二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节办公行为准则

  一、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工作期间仪表仪容合乎规范、穿着得体、干净整洁,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不得整烫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待人接物态度谦和,举止文明,切忌不良嗜好。

  二、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有事需请假,临时外出办公需填写出外联系单,并经部门主管或总经理申请批准。

  三、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四、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五、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传真。

  六、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

  七、在接打电话和来宾接待时一律使用公关文明用语,客户进门必须站立微笑迎接,主动介绍公司情况。

  八、保持工作场所、设施、货架及个人卫生。

  九、认真学习并掌握公司的`理念、经营模式及产品资料。

  十、工作时间应勤于业务,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十一、尽心、尽职、真诚合作,致力创造良好的集体环境,发扬团队精神。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二、爱护公司财物,不以任何形式侵占或破坏公司财物。

  十三、公司电话为办公配备使用。不得以私事占用办公电话,妨碍联系公务。办公时间有要事接听私人电话原则上不超过五分钟,并以不妨碍公务为前提。

  十四、为保障公司高效运行,员工在工作中有义务遵循以下三原则:

  1、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并且合理,按规定办。

  2、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但规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员工需要按规定办,并及时向制定规定部门提出修改建议,这是员工的权利,也是员工的义务。

  3、如果公司没有相应的规范,员工在进行请示的同时可以建议制定相应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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