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3-03-28 09:21:55 振濠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医院规章制度(通用20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院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医院规章制度 篇1
为了加强医院车辆使用管理,保证公务用车安全有序,节约经费支出,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隶属管理
1、车辆实行管理负责制,各车辆必须建立车籍档案,对车辆行驶全程、用油、维修及安全事故等情况进行记载,及时办理车辆保险、年检及安排驾驶员培训等相关工作。
2、车辆维修和购油程序。驾驶员填写申请院办公室审核,院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和购油。严格控制车辆购油指标,由院办统一管理。
二、使用原则
1、小车是医院领导外出公务用车。在院领导不用车的.情况下,接送教授会诊可调派。
2、面包车是医院日常公务专用车。车辆用途以主任外出开会、市场开发、巡回医疗、职能科室公务外出为主,医院车辆须由专人驾驶,非专职人员禁止驾驶医院公务车辆。
3、"120"救护车是医疗救护专用车,医院指定驾驶员驾驶。车辆用途以接送病人、拿血等医疗活动为主,非医疗用车一律不得使用"120"救护车辆。
4、用车发生冲突时,先领导后科室,先紧急后一般,先公事后私事。
5、公务用车调派实行出车单管理,驾驶员凭出车单出车。
6、节假日除值班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封存,车辆钥匙由院办公室统一保管。
三、审批程序
1、临床、医技科室公务外出用车,需提前填写用车审批单,院办统筹安排进行审批后,方可派车。
2、职能科室公务赴市外地区或特殊情况用车,需提前填写用车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同意,院办统筹安排进行审批后,方可派车。如有特殊情况,先出车后补办手续。
四、驾驶员管理
1、医院每部车辆要定人管理,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保证正常安全行驶。
2、驾驶员要树立节支的观念,节约用油,认真填写行车记录,出车补助按市卫生局有关规定执行。
3、驾驶员出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证件配带齐全,严禁私自将公车借给他人使用,严禁酒后驾驶。
4、因自身原因违章驾驶被处罚和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所有后果及费用由本人承担。
医院规章制度 篇2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医院信息系统的领导和管理,促进医院信息化工程的应用和发展,保障系统有序运行,制定本规则。
2.本规则所称的信息系统,是由计算机及其相关配套的设备、设施构成的,按照系统应用目标和规则对医院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即现在医院建设和应用中的信息工程)。
3.医院信息系统管理是为了保障系统建设和应用,保障系统功能的正常发挥,保障运行环境和信息的安全,满足各工作站对系统操作和维护的全部活动。
4.各级各类医院根据本规则,结合医院不同的功能任务和医院信息系统规模大小,参照以下内容制定适宜于本医院的信息管理制度。
(二)组织管理
1.医院信息系统的组织管理机制是医院信息管理系统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组长:院长/业务副院长成员:医务、护理、信息、经营管理、药剂、计算机工程技术等人员。
3.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和任务:
(1)对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进行总体规划,审查和制定系统应用中有关人员职责、技术规范、工作流程、性能指标等工作规则和制度。
(2)加强对医院信息系统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医院工程建设中和重大问题。
(3)审核、部署系统建设和应用中的重要活动,如规则计划,网络管理、系统配臵、人员培训等。
4.医务部门领导在系统建设的应用过程中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5.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人是系统建设和系统建设和系统应用的领导者和指挥者(简称系统负责人),应对所属人员实行分工负责。
6.信息管理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全面负责系统规则、计划、系统配臵、系统调试、系统维护、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技术管理工作。
(三)信息系统的技术管理
1.信息管理部门工程技术人员是信息系统技术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应以实现系统功能为目的,以满足用户需求为宗旨,对信息系统的操作和维护进行
2.信息系统内各类设备的配臵,由系统负责人提出配臵规划和计划,报有关领导审批后实施。
3.每一子系统或挂接的可执行程序在上网运行前,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功能要求在备用服务器上全面调试,达到功能要求且排除一切可能的数据冲突后交用户实际上网使用。
4.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实行分工负责制。
5.管理部门各种设备由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人管理或指定专人负责。
6.系统管理员或机房值班人员负责服务器的数据备份和日结工作。
7.信息系统管理员负责各工作站模块登录口令密码的设臵并做好记录。工作站操作人员更换时,要立即做好口令的更改。
8.根据系统功能要求,系统负责人提出各子系统和模块的`使用权限和使用分配方案,报请领导小组核准实施。
9.系统负责人管理全面技术工作和运行管理工作,出现技术问题或故障,应遵循《信息系统服务器故障应急处理规程》处理。
(四)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1.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包括:数据库安全管理和网络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2.系统负责人和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技术,防止网络系统数据或信息的丢失、破坏或失密。
3.利用用户名对其他用户进行使用模块的访问控制,以加强用户访问网上资源权限的管理和维护。
4.用户的访问权限由系统负责人提出,领导小组核准。
5.系统管理人员应熟悉并严格监督数据库使用权限、用户密码使用情况,定期更换用户口令密码。
6.信息工程技术人员要主动对网络系统实行查询、监控,及时对故障进行有效的隔离、排除和恢复工作。
7.所有进入网络使用的软盘,必须经过网络中心负责人同意和检毒,未经检毒杀毒的软盘,绝对禁止上网使用。对造成“病毒”漫延的有关人员,应严格按照《医院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规则》有关条款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8.信息系统所有设备的配臵、安装、调试必须由信息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
9.所有上网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以及其他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禁止其他人员在工作进行与系统操作无关的工作。
10.保持机房的清洁卫生,并做好防尘、防火、防水、防静电、防高压磁场、防低磁辐射等安全工作。
11.信息工作技术人员有权监督和制止一切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五)工作站管理
1.各工作站所有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信息系统管理规则》、《医院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规则》、《信息系统工作站录入人员管理通则》各工作操作规程以及有关信息管理制度。
2.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使用规程进行操作。操作中必须做到精力集中,细致认真、一丝不苟、快速准确,及时的完成各项录入工作。
3.经常保持各种网络设备、设施整洁干净,认真做好信息设备的日清月检,使网络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加强设备定位定人管理,未经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允许,不得随意挪动、拆卸和外借所有计算机及相关网络设备、设施。
5.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及强磁性物品;遇有临时停电及雷电天气,应采取保安措施,避免发生意外。
6.机房内不准吸烟、进食、会客、大声喧哗;严禁无关人员上机操作或进行其他影响网络正常运行的工作。
7.严格交接班制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
医院规章制度 篇3
为了及时处理各种投诉,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医院改进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医院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章制度,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一、投诉途径与渠道
1、医院投诉监督电话、医院电子邮箱,医院公众场所的意见投诉箱,各系统、科室、班组意见薄(本)。
2、建立院总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受理投诉。
3、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为综合接待受理、协调投诉科室,其它职能处室受理职权范围内的投诉。
二、受理投诉的部门和范围
1、院办公室:受理行政事务与管理方面的投诉。
2、党委办公室:受理医德医风方面的投诉。
3、人事处:受理职工劳动纪律方面的投诉。
4、监审处:受理职工违规违纪方面的投诉。
5、医教处:受理医疗质量、医疗纠纷方面的投诉。
6、护理部:受理护理质量、护理纠纷方面的投诉。
7、财务处:受理医疗收费记账,医疗物价方面的投诉。
8、保卫处:受理医院安全方面的投诉。
9、总务处:受理后勤保障方面的投诉。
10、设备处:受理设备管理方面的投诉。
11、感染管理科:受理院内感染方面的投诉。
12、药剂科:受理药品质量、价格及药事管理方面的投诉。
13、各系统、各科室受理本系统和科室范围内的投诉。
14、其它应该受理的投诉问题由相应的职能部门受理。
三、受理投诉条件
1、投诉者必须是到我院治疗或工作关系过程中,因自己的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患者和合法代理人。
2、有明确的投诉者(对象),事实根据和具体要求。
3、投诉者应有文字材料,或本人口诉由受理部门笔录后,投诉人签字盖章后作为投诉材料。电话方式投诉的,投诉人应报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受理科室应做好记录。投诉的匿名信件和电话,按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和中纪委对匿名信处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四、投诉处理
1、各职能处室应建立人民来信来访和投诉记录本,确定接受处理投诉的工作人员。
2、投诉人到院领导、职能部门、系统、科室口头投诉的,当时能够口头回复而投诉人又满意的,可以不按程序办理,但必需做好处理记录。3.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处理不了的,应带投诉人到相关职能处室,受理处室对投诉事件当时不能答复需要立案调查的,应在7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投诉者。
4、对缺少凭证和情况不明的投诉,要及时通知投诉者,待补齐所需材料后受理。
5、投诉内容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由为首的职能部门牵头,其余部门必须无条件地配合处理,不得互相推诿扯皮,影响案情的办理。
6、在调查核实案情时应有两人随行,要认真做好笔录并让调查人签名盖章。
6、受理投诉的部门和办理人员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则,公正办案处理投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处理,使投诉者和被投诉者双方互相谅解,达成协议。
7、对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的案件,实行集体会审,并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做到定性准确,处理得当,保证办案质量。
8、对投诉立案调查的投诉事件,受理部门应在30日内向投诉者作出书面答复,对疑难、复杂的'案件最迟不能超过60日,并告知投诉人延期理由。书面答复要写明以下内容:调查核实过程;事实证据;责任及处理意见。
9、对调解无效的案件,及时告知投诉人按法律程序处理。
10、投诉人无理取闹,经劝助、批评教育无效的,或投诉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应及时告知公安部门处理。
11、投诉处理完毕后,整理与案件有关的资料,立卷归档,留档被查。
五、处罚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医院有关规定、国务院《信访条例》、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1、受理投诉部门应当作为而不作为,或滥用职权,侵害投诉人合法权益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犯法定程序,侵害投诉人合法权益的;
3、对收到的投诉事项不按规定登记的;
4、对属于其法定职权范围的投诉事项不受理的;
5、因投诉事件故意挑拨离间、激化矛盾的;
6、职能部门未在规定期限书面告知投诉人是否受理投诉事项的;
7、推诿、敷衍、拖延投诉事项办理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结投诉事项的;
8、对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它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的;
9、将投诉人的材料或者有关情况,未经投诉人同意外泄,或转给被投诉的人员或部门的;
10、办案部门或人员在处理投诉事项过程中,作风粗暴,激化矛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11、打击报复投诉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院规章制度 篇4
通过对《医院规章制度文件》的认真学习,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学习规章制度,遵守规章制度的重要性,不认真学习规章制度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因此,掌握规章制度基本知识,学好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下面是我对这次学习活动的体会:
自学习医院制度以来,我能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笔记。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是自己与医院快速成长的保证,了解到严格执行医院各项制度是我们每一位员工的重大责任。通过学习让我意识到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应严格要求自己,把学习规章制度深入到自己的工作中,从而不断提高自己实际工作中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各项规规章制度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
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和约束了工作中的各种行为,指导我们在工作实践中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态度,使我们的工作更加科学和标准化。我们今后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事情尽量安排在节假日解决,强化规章制度学习增强遵纪守规自觉性,只有这样才能加深理解,并能在工作中自觉做到不违章、不违纪。
通过学习,对照所学的.制度,认识到自己在平时的学习和工作中将要努力的方向。一是平时应加强对公司相关的业务与规章制度的学习,熟悉和掌握规定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及各项能力。二是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对工作方式方法做到勤总结勤回头看,争取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到在最短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从而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并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做到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三是强化责任意识,要求自己爱岗敬业,认真严肃对待自己的职业,忠于自己的事业,勤奋工作,深思慎行,将责任心融化于血液,体现于行动,伴随于身边,有一分热,发一分光,做一个实实在在的人,快乐生活,健康成长。
总而言之,通过学习,不仅让我树立了正确的工作动机,提高了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对我自身的思想观和世界观都有了新的改造。今后,我将努力进取,不断完善自己,勤奋敬业,忠于职守。
医院规章制度 篇5
为了保证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和医疗质量,使管理上台阶,服务上档次,增进医院的社会效益,必须建立和健全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医院各部门、各科室、各级各类人员在工作中有章可循,循章必严、违章必究。为此,我们吸取社会医院的经验,结合高校特点和本院实际情况,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治理,规范执业行为,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保证医疗服务安全。根据我院各项规章制度的工作要求,我院在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了医务人员进行医院规章制度知识学习的活动。现将我院开展医院规章制度学习活动总结如下:
一、通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近年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迅速,现代化医院管理对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依法治院、规范行医成为医院在新形势下应对市场竞争、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为使医院的管理工作更加适应形势的需要,以提高管理水平、健全约束机制,医院结合实际工作,经过多年的实践,逐步补充和健全规章制度,以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规章制度不仅是指导我们工作的指示灯,更是规范各个部门使其顺利工作的保障。
二、遵守规章制度是规范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的保障。
医院规章制度是医院一切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的基础与准绳,是全体员工共同遵守的规范和准则。明确规定员工什么事可做,什么事不可做,应该怎么做;如果工作中违规操作出现错误则相应承担哪些责任,如果在科研工作中取得重大成果则有相应的奖赏。这样,各部门分工明确,职责清楚,相互协作,员工在工作中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避免不必要的探索和相互推诿现象,促进工作人员的自觉性和讲效率的工作作风,是医院工作规范化、系统化和提高工作效率的`保障。工作效率的提高能减少单位成本,从而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与此同时,我院还把医院规章制度培训与医疗工作同规划、同落实、同考核,保证将医院规章制度的学习活动落到实处。我院于8月1日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了一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率为100%。通过组织医院规章制度知识考试,不仅使全体医务人员对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有了更深的印象,而且也充分反映了全院广大职工的学习成效。
因此,我院医务人员应在工作上严格按照规章制度中的各项要求,规范自身行为,认真完成工作,改进不完善之处,发扬自身优点,要求只有这样才能以自己的行为真正保证整个医院工作正常且顺利进行,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为怀远县人民医院的发展与进步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医院规章制度 篇6
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在院长或业务院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全院医院感染控制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建全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医院感染监测制度,消毒隔离制度,消毒药械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等。
4、对医院感染管理科拟定的'全院医院感染工作计划进行审定,对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进行评价考核。
5、定期召开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会议,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遇有紧急问题及时召开。
医院规章制度 篇7
1、临床主管医生要认真学习掌握《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并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进行医院感染病例初步诊断。
2、明确诊断后,由经治医生于24小时内填写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同时在出院病例首页院内感染名称栏内填写医院感染疾病名称。
3、科室经治医生认真填报医院感染病例登记表,感染管理科于每月定期到各临床科室调查和收集院感病倒报告及漏报情况。
4、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病例,除向感染管理科报告外,尚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5、对疑似医院感染的诊断,主管医生报告科主任,提交该科“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讨论,做好记录,
6、小组讨论尚不能认定的',须将该病员的全部资料及讨论的结果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委员会组织研究、分析,最后认定或否定。
7、感染管理科必须每月及时对监测资料进行汇总、每季度写出分析报告,并进行效果评价,提出预防措施。特殊情况及时汇报和反馈。
医院规章制度 篇8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行政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起草全院性的行政工作计划、总结和报告。
3、负责文秘工作。做好各种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和文件保密等工作。文件的'传递、传阅要及时,拟办意见要恰当,领导阅批后的文件,要认真落实和催办;处理后要及时将结果、情况向院领导汇报,必要时要向来文的领导机关汇报。
4、负责医院行政文件的草拟、审核、印发工作。负责对各职能部门及业务科、所、室以院的名义草拟的公文进行具体审核,所有院发文必须经院办核稿后,由院长签发。
5、负责情况综合工作。经常深入各部门,了解各项工作的情况,加以综合分析,向院长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负责起草、印发情况反映、工作简报、调查报告等材料。
6、具体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及时传达院长及各种行政会议做出的决定,并对具体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到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沟通行政科室之间某些工作方面的联系,做好协调工作。
7、严格按照印鉴及介绍信管理制度,做好医院印鉴和介绍信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8、做好医院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院宣传报道稿的采写、审核、编发,医院院讯及其他宣传资料的编印。负责与各新闻媒体联系,并处理各种有关医院公众形象方面的事务。
9、负责安排行政总值班和节假日行政值班,发现问题及时牵头处理。
10、负责医院文印、内外勤务、邮电通讯、信访接待等工作。
11、承办日常行政事务和院长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医院规章制度 篇9
1、医院感染管理科每年年初必须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制定该年度的培训学习计划
2、每半年对全院医务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工勤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活动;对新进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与考核,培训时间不少3学时。
3、医院感染管理科专职人员必须加强医院感染的业务学习,经常参加省、市以及国家级的培训及学术研讨会,不断进行知识更新。
4、临床科室每月必须进行医院感染知识的业务学习,时间不少于2学时,根据各科室的医院感染发生情况和特点,分析本科室医院感染的高危因素,提出有针对性的可行的.措施,降低本科室的医院感染发病率。
5、感染管理科每年对全院医院感染知识的掌握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再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6、积极开展预防医院感染的学术活动,鼓励全院医护人员撰写医院感染方面的学术论文踊跃投稿,加强我院与国内外的学术交流。
医院规章制度 篇10
一、准时(10分)
1、准时上下班,准时交接班。
2、坚守岗位,防止脱岗、窜岗。
3、准时参加各种学习、培训、会议。
4、准时参加工伤、急诊的`抢救。
二、清洁(10分)
5、衣帽整洁,挂牌上岗。
6、保养设备、器械、工具,使其整洁完好。
7、办公桌及卫生责任区保持动态整洁。
三、标准(35分)
8、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9、节约办公用品,节约用水、用电。
10、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医疗、护理操作常规。
11、各种记录准确、规范、完整。
四、整理(10分)
12、清理多余的、过期的各种物品。
13、各种医疗设备、器械、物品、工具等定置摆放,各种办公用品摆
放整齐有序。
14、按要求摆放病房的各种用品。医疗文书、文件、资料、报表等文字资料整齐有序,标识清楚。
五、安全(15分)
15、杜绝医疗差错事故。
16、防止失火、失盗及其它事故。
六、素养(20分)
17、钻研本职业务,熟练操作技能。
18、言行文明,热情服务,及时诊治,耐心解释。
19、服从管理,团结协作,关爱员工。
20、熟悉6S基本知识,积极参与6S管理。
医院规章制度 篇11
高值医用耗材一般是指属于专科使用、直接作用于人体的、对安全性有严格要求、且价值相对较高的医用耗材。为规范我院医用高值耗材采购、验收、登记、使用等行为,提高采购资金效益和采购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医用耗材的质量及使用,保证病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患者知情权,以最大限度保证合理收费,合理诊治,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
(一)选择正规资质的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
1、生产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销售企业必须持有时间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产品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
4、生产企业授权给销售企业的授权书。
5、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由采购科严格按照中标产品统一采购。因高值耗材的特殊性,种植材料的请购由使用科室按照每个月的基本用量提前10个工作日、手术室用的钛板、钛钉按照手术所需由使用科室提前一至两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总务科提出申请,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急用情况,使用科室可向采购科取得认可后先向中标供应商联系进小部分应急使用,后期再将程序补充完整。
二、登记及发放、保管
(一)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种植材料采购数量以月基本消耗量为准;钛板、钛钉采购数量按手术所需为准,提高及时率,体现具体成效,实现“零库存”管理。
(二)对于高值耗材,库房实施二级存放制度。在供货商送货到库房的同时通知使用科室护士长,经双方对材料的`包装,批号、有效期、数量等同时验收合格后,并将材料详细清单复印件交由使用科室保管,以确保临床工作的正常运转。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用高值耗材不得入库。
(三)以月为单位,库房管理员将供货商的发货单、配送时间、发票等信息与使用科室的使用信息进行核对后及时办理入库、出库手续并将当月耗材成本计入使用科室。
(四)使用科室应建立高值耗材的出库登记、使用登记,以备产品质量的追溯。
三、使用
(一)使用科室应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诊断和治疗仪器应用规范》的有关要求使用高值医用耗材,严格核对患者的信息,对患者所使用的高值耗材的名称、数量、金额做汇总存档。
(二)术前由执行诊疗操作的医师复核,核对患者信息、高值医用耗材类型,仔细检查包装完好情况,确保消毒到位,密切关注使用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并发症,并及时准备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同时,必须进行医患沟通,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术前谈话中应说明选择的类型,使用的目的、价格以及不良反应。
(三)术中所有的高值耗材名称、类型、数目等均需做到一一记录。
(四)发现使用科室私自购入、使用高值医用耗材,由我院纪检委处理。
四、处置使用后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并做好登记记录。
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请相关科室严格遵照。
医院规章制度 篇12
1、事假、病假: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请假人员办好交接班后方可离院,不许电话请假、电话续假、他人代为请假。凡是病假者,需出具县级医院以上诊断书,病假期间无工资。假期期间应保持手机通信畅通,超过规定假期按旷工处理。
2、产假:产假(有准生证)为90天。产假期满后未按时上班,且没有续假者,视为自动辞职处理。
3、请假人员须提前1天由本人填写请假条签批后交办公室备案。常规假调休科主任(护士长)签批即可;非常规假期休假人员1天(含1天)以内的.须经科主任(护士长)获准和主管院长签批;休假2天(含2天)以上的由科主任(护士长)签批、主管院长和院长批准;中层以上人员,无论常规假和非常规假,休假1天(含1天)以内主管院长批准;休假2天(含2天)以上由主管院长签批和院长批准;副院长请假须由院长批准。所有请假者必须获准后,方可离开。请假条在休假前一天交办公室备案。不得打电话、带口信请假(特殊情况除外)。未经批准离岗者,以旷工论处。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后主动向科主任(护士长)、办公室作出说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4、员工请假后,因特殊情况需申请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期满前一天向相关部门提出续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续假。若无法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应先口头征得同意后方可续假,回院后须补办续假手续,若逾期不归,一律按旷工处理。
5、请假期间假期未休完,提前回院上班者,应及时到院办公室销假,没有及时销假者,后果自负。
6、连续请假超过30天者,返院上岗员工须先到院人事科报到,安排岗位后方可上岗,否则后果自负。
7、新入职员工,首个月工作周期内没有调休假期,次月调休假期按正式在职人员调休制度执行。
医院规章制度 篇13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规章制度体系建设,结合等级医院评审相关要求和医院管理工作实际,梳理我院现有规章制度,构建更为科学、高效、实用的规章制度体系,指导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次规章制度体系建设以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〇六一基地《规章制度体系建设方案》和《规章制度管理规定》、《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相关管理规定为指导,紧紧围绕医院发展实际,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梳理、补充,并汇编成册。通过规章制度体系建设,使医院的各项工作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依、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检查,充分发挥规章制度在医院管理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二、工作目标
本次制度建设的工作目标是:通过2~3年时间,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和补充修订,增加一批新的规章制度,初步形成适合我院发展和建设需要的规章制度汇编(草案),再逐步完善,形成我院规章制度汇编(正式版)。坚持用规章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实行科学管理,做到公正公开,运转高效,实现医疗工作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三、主要内容
1.本次规章制度汇编包括三个主要部分:行政(含党务)管理制度汇编、医疗管理制度汇编、各科室及人员岗位职责汇编。
2.行政管理制度汇编包括院级委员会工作制度、行政、党群工作、信息、人力资源、安全保卫、财务、审计工作、物资供应、后勤保障等各项管理工作制度。
3.医疗管理制度汇编包括医政工作、医技、急(危)重症、手术安全、门诊、护理、感染控制、药事、病案、医保、新农合、教学、科研、职业卫生、职工健康体系等各项管理工作制度。
4.各科室及人员岗位职责汇编包括院级管理委员会、职能部门、行政管理人员、党群机构及人员、医疗医技人员、护理人员、门诊各类人员、财会人员、物资供应、后勤保障人员等岗位职责。
5.各工作组可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汇编参考目录,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增减。如果人力许可,尽量制定得完善和全面一些。
四、总体框架
(一)多层三维规章制度体系结构
按照系统完善、构架清晰、定位明确、动态优化的要求,把医院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多层三维规章制度体系结构(Multi—layer
and
Three—dimension
Regulations
System简称MTRS)。
多层次体现医院管理体制的多层级组织结构;三维结构反映各个层次中的规章制度在内容构成、制定过程控制和执行过程控制三个方面的总体架构,每一个维度从不同角度反映规章制度体系内涵,不同维度之间通过相互间的关联和制约,推动整套体系不断发展、完善。
图1:规章制度体系三维结构图
其中,规章制度的内容维度从职能类别和业务范围两个方面描述和刻画医院规章制度体系。
规章制度的制定控制维度反映医院规章制度的前期需求分析、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的一系列控制过程。
规章制度的执行控制维度反映医院规章制度的宣贯、执行、考核和监督检查的一系列控制过程。
每一个维度从不同角度反映规章制度体系,不同维度之间存在相互关联和约束,推动整套规章制度体系不断发展和完善。
(二)规章制度内容维
医院的规章制度体系在内容维度上,设计为主要职能分类别、按约束范围和程度分文种,即确定为决策、管理(执行)两大类别和规定(规则)、办法、程序、规范(细则)四个文种。
(三)规章制度的制定控制维
一项规章制度的全寿命周期要经历需求分析、制定、修订、废止等环节。规章制度制定控制维就是对构成规章制度制定全寿命周期的各个环节实施全过程管理与控制,它涵盖了规章制度制定前的策划、调研及需求分析、制定过程中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运行过程中的不断修订,以及规章制度的废止。
(四)规章制度的执行控制维
规章制度的执行控制维主要是对不同类型规章制度的执行层级和执行要求进行明确,并包括规章制度的'宣贯、执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四部分内容。规章制度执行控制维与制定控制维和内容控制维密切相关、相互作用,并影响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或废止,三个维构成不断动态优化的整体。
规章制度执行控制维的驱动部门是规章制度的制定部门和法律归口部门。规章制度的制定部门主要负责规章制度的宣贯、执行、考核工作;法律归口部门主要负责牵头组织制定部门和有关业内专家开展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五、规章制度体系建设的实施计划
20xx年8月,完成医院规章制度体系建设方案的制定。
20xx年9月,召开医院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提出要求,全面启动医院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工作。
20xx年10月~20xx年2月,各科室完成规章制度汇编初稿,交相应工作组。
20xx年3月~6月,各工作组完成各科室规章制度汇编初稿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反馈至各科室。
20xx年7月~10月,各科室修改规章制度汇编初稿。
20xx年11月,各科室下发规章制度汇编初稿,提出20xx年制定(修订)规章制度的计划报工作组审批。
20xx年12月,各科室总结规章制度初稿执行情况,提出整改意见,报工作组。
20xx年1月,召开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工作阶段总结会,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成果、存在的问题,提出后续改进措施及要求。
20xx年2月~10月,各科室开展规章制度汇编初稿的执行工作并逐步修订、完善规章制度汇编初稿,同时完成20xx年科室规章制度制定(修订)计划。
20xx年11月,各科室提出20xx年规章制度制定(修订)计划,将规章制度汇编初稿的修订工作纳入20xx年计划。
20xx年12月~20xx年6月,各科室完成规章制度汇编初稿的修订工作并报各工作组审定,同时完成20xx年规章制度制定(修订)部分工作。
20xx年7月~9月,各工作组完成对各科室规章制度汇编初稿修订部分的审定工作。
20xx年10月,下发各科室规章制度汇编正式稿,各科室完成20xx年规章制度制定(修订)工作计划。
20xx年11月,各科室拟定20xx年规章制度制定(修订)计划报各工作组。
20xx年12月,召开医院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大会,总结三年来医院开展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查找存在的不足,对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团队和个人进行奖励,对工作中失职或出现严重错误的团队和个人进行批评和惩罚。
六、工作要求
1.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规章制度体系建设的牵头工作,带领三个工作组,全面启动医院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工作。
2.各工作组要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有计划、按步骤地开展医院规章制度的建设工作。要深入基层,具体指导各科室开展规章制度汇编及修订、完善工作。要做好工作的总结和不断完善,提出奖惩意见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各科室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评审《实施细则》的要求,按照医院规章制度体系建设方案开展本科室规章制度制定、修订工作,严格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工作组的要求完成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工作,不拖医院后腿。规章制度下发后要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确保下发的规章制度落地,得到有效执行,并于每年11月将执行情况报各工作组。
医院规章制度 篇14
一、横渡医院随访系统功能的设计
横渡医院随访系统是一套医院管理维系患者的信息化平台。横渡医院随访系统功能的设计主要包括四大部分,即出院随访、医院的主动随访、批量处理功能和医患短信互动平台,其具体内容如下:
1、出院随访
横渡医院随访系统在出院随访的设计上,区别于传统的随访工作流程,在患者出院时,根据疾病诊断和医嘱,同时调出该诊断对应的疾病库所有随访规范模板内容。包括定期检查,定期用药,定期门诊,切口问题,饮食营养,康复指导,家庭护理,并发症、后遗症防治、复发征兆及防治,心理干预,还有进一步的病因、病理,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治疗等理论问题。在随访规范库的支持下,可针对每个病人,以医嘱为基线(门诊则以最后一个门诊处方记录为准),制定长期或短期的随访方案,运用计算机的自动化操作方式,定时、定期自动的对病人实现随访。
2、医院的主动随访
医院的主动随访是指通过院内计算机联网,各部门能够资源共享,通过网络,随访室每天在固定时间可以看到病案室录入的当日出院病人的个人资料。其中包括病人的姓名、住院号、住院科室、主要诊断、出院日期、联系电话等,根据这些资料逐个打电话进行询问。根据病人病情的需要以及病人的要求,同一病人医院可以打一次或者二次电话(需要长期跟踪服务的,不定期进行随访),并给病人留下电话号码,以便病人有问题要反馈时,可以直接联系到医院。通话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
①跟踪病人的愈后情况,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②征求病人对医疗服务的意见和建议。③了解医务人员有否收受红包现象。通过整理、记录,及时把通话内容录入电脑存档,做为重要资源,以备日后查用。医院每月、每季度、每半年、每一年各总结、整理一次随访资料,并详细列出各个科室相关时间内共咨询了多少病人,满意程度如何、主要意见和问题有哪些等,并上报有关科室和部门,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3、批量处理功能
横渡医院的医院随访系统批量处理功能,主要包括两种方式,一种是短信方式,还有一种是电话方式。在短信方式方面,应支持群发功能,系统支持批量选择病人(手机号码),编辑短信批量群发。在电话方式方面,应支持批量拨打电话功能。在前一个电话完成后,系统自动按事先设置好的号码自动拨打下一个电话。
4、医患短信互动平台
随访系统建立了一个与患者可积极互动的短信平台。在系统主动随访后,对于患者的短信回复,系统要求支持和保证病人使用手机编辑短信通过短信通道(例如发送给某一固定的短信号码)上传至随访系统,操作人员能够查询和浏览所有病人手机上传的待回复的短信,并加以确认接收、编辑短信回复。对于患者的电话回复,系统支持即时弹出该患者的基本信息资料,随访人员可及时获知该患者相关资料,使沟通更有针对性。随访系统业务流程,患者出院时,随访系统首先从门诊系统或电子病历系统中导入基本患者数据,创建“随访病例”。
二、横渡医院随访系统解决方案
横渡医院随访系统通过专业的随访模板,可以最大程度上降低医护人员在随访上的工作负担,可以比较轻松地对大批量(甚至是100%)的出院患者进行短信跟踪随访,进而有效地改善医患关系,提高患者对于医院的忠诚度,保持并提高医院的病员量。具体说来,横渡医院随访系统解决方案,从实现持续性跟踪专业指导、调查患者对医院的满意度、大宗病历应实行长期跟踪和以互动方式解答患者问题四个方面入手,下文将逐一进行分析。
1、实现持续性跟踪专业指导
对患者的定制化随访,实现持续性跟踪与专业指导,有效改善医患关系。医院通过该系统的应用,可以为出院患者定期发送与其疾病相关的专业指导,包含以下内容:定期检查、定期用药、定期门诊、出院管理常见问题的解答与指导、疾病理论知识查询。由于医护人员工作紧张,能够投入到随访中的时间与精力有限,本系统通过使用随访模板,使得每一种特定疾病的随访方式“模式化”,也就是形成随访标准。由于不同医院临床治疗与随访方式的差别,系统中可以支持标准的随访库,同时也能够支持医院自身的定制模板,形成符合不同医院习惯的随访库。
2、调查患者对医院的满意度
医院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人们选择医院就医,就像买商品一样,不仅要求产品质量有保证,又要求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对现代医院来说,在医疗质量保证的前提下,竞争成败的关键就是服务。各医院都已深刻认识到这一点,努力在“跟踪服务”上做好文章,做足文章。通过电话回访,使病人出院后也能感受到医院“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人文关怀和充满人情味的“跟踪服务”。对于调查患者对医院的满意度,在横渡医院中,患者对于医院各方面满意度的调查,卫生厅要求医院定期对患者进行满意度随访调查,从之前的.人工调查过渡到现在的系统调查,节省了大量的人力,时间,更加强了统计结果的正确性和快速性。 3、大宗病例应实行长期跟踪
对于大宗病例的长期跟踪,有利于医学研究。在医疗实践中某些疾病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需要较长期地进行跟踪随访对大宗病例的疗效和预后进行综合分析,但以往由于患者出院失去联系,无法获得出院后的第一手数据。同时传统的随访模式很难做到对患者长期、不间断的跟踪,使得随访获得的数据不完整。通过这一随访平台,医师可以对重点病例或大宗病例有针对性地定制跟踪随访计划,督促患者按时将病情、相关检查数据等情况发送回医院,有利于患者治疗康复的同时,也有助与医学领域里的相关研究工作。
4、以互动方式解答患者问题
以互动方式解答患者的各种问题,减少不必要的医院就医。患者在离开医院后往往对自身的疾病仍有很多问题,而这些问题以往一般难以得到专业的解答。特别是针对异地就医的患者,在返回居住地后对于疾病相关问题没有很好地咨询渠道,往往会导致病情延误。而在某些情况下,当患者无法获得及时咨询时只能选择再次前往医院就医,而这往往是并不需要的,即加重了医院的负担,也不利于患者的休息与康复。通过这一随访平台的应用,患者可以将需要咨询的问题以短信形式发送到专门的服务号码,系统会自动将其转送到原就医医院,由专业医师负责解答,患者支付一定的费用,便可以获得医生的专业指导,对于某些问题这一方式可以是非常高效的,比如术后出院患者伤口出现小的异常,可以咨询医师是否需要返回医院进行特殊处理,还是属于正常现象等等。
医院规章制度 篇15
1、医护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当洗手:
(1)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接触不同病人之间,从同一病人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特殊易感病人前后;
(2)接触病人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
(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
(4)进行无菌操作前后,处理清洁、无菌物品之前,处理污染物品之后;
(5)当医护人员的手有可见的污染物或者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后。
2、医护人员洗手的方法是:
(1)采用流动水洗手,使双手充分浸湿;
(2)取适量肥皂或者皂液,均匀涂抹至整个手掌、手背、手指和指缝;
(3)认真揉搓双手至少15秒钟,应注意清洗双手所有皮肤,清洗指背、指尖和指缝,具体揉搓步骤(六步洗手法)为:
A、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揉搓;
B、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交换进行;
C、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指缝相互揉搓;
D、右手握住左手大拇指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E、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F、将五个手指尖并拢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
G。必要时增加对手腕的清洗。
(4)在流动水下彻底冲净双手,擦干或自动凉干,取适量护手液护肤。
3、医护人员洗手时应当彻底清洗容易污染微生物的部位,如指甲、指尖、指甲缝、指关节及配戴饰物的'部位等。
4、医护人员洗手使用皂液、在更换皂液时,应当在清洁取液器后,重新更换皂液或者最好使用一次性包装的皂液。禁止将皂液直接添加到未使用完的取液器中。
5、医护人员手无可见污染物时,可以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具体方法是:
(1)取适量的速干手消毒剂于掌心;
(2)严格按照洗手的揉搓步骤进行揉搓;
(3)揉搓时保证手消毒剂完全覆盖手部皮肤,直至手部干燥,使双手达到消毒目的。
6、医护人员在下列情况时应当进行手消毒:
(1)检查、治疗、护理免疫功能低下的病人之前;
(2)出入隔离病房、重症监护病房、烧伤病房、新生儿重症病房和传染病病房等医院感染重点部门前后;
(3)接触具有传染性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
(4)双手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人污物之后;
(5)需双手保持较长时间抗菌活性时。
7、医护人员手被感染性物质污染以及直接为传染病病人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病人污染物之后,应当先用流动水冲净,然后使用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8、医护人员进行侵入性操作时应当戴无菌手套,戴手套前后应当洗手。一次性无菌手套不得重复使用。
医院规章制度 篇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卫生部预算管理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促进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安全与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保障医院健康发展,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规财发〔x1〕24号)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医学装备,是指医院中用于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工作,具有卫生专业技术特征的仪器设备、器械、耗材和医学信息系统等的总称。
第三条 医院利用各种来源资金购置、接受捐赠和调拨的医学装备,均应当按照本办法实施管理。
第四条 医学装备管理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原则。
第五条 医学装备是医院各项工作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学装备管理制度,加强人力配备,提高医学装备管理能力和应用技术水平。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实行院领导、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和使用科室三级负责管理体制。
第七条 医院应当设置专门的医学装备管理处室,由院领导直接负责,并依据医院规模、管理任务配备数量适宜的专业技术人员,承担计划、采购、保管、维修、质控等职能。
第八条 医学装备工作主管院领导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学装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
(二)按照分工权限,领导本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和工作考评,协调院内相关部门工作。
(三)对应当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提交院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第九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完善本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本院医学装备配置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订、实施等工作;
(三)负责本院医学装备购置、验收、质控、维护、修理、应用分析和处置等全程管理;
(四)保障医学装备正常使用;
(五)收集相关政策法规和医学装备信息,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六)组织本院医学装备管理相关人员专业培训;
(七)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医学装备使用科室主要职责包括:
(一)设有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在医学装备管理处室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科室医学装备日常管理工作。
(二)制订本科室医学装备购置需求计划。
(三)配合做好医学装备安装、调试、验收、维护和建档等工作。
(四)做好医学装备使用、保管等工作,保证医学装备安全运行。
(五)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 医院应当设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院领导、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及有关科室人员和专家组成,负责对本院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年度装备计划、采购活动等重大事项进行评估、论证和咨询。
第三章 计划与采购管理
第十二条 医院要注重常规医学装备配备,以满足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为导向,优先配置功能适用、技术适宜、节能环保的装备,推行资源共享,杜绝盲目配置。
第十三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根据本院功能、规模和事业总体发展规划,科学制订医学装备发展规划,有计划分重点逐步实施。
第十四条 使用科室提出医学装备年度购置需求计划,按照工作急需程度排序,提交医学装备管理处室。
第十五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根据本院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和年度预算,对各使用科室医学装备购置需求计划进行审核,编制全院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
第十六条 单价在1万元及以上或一次批量价格在5万元及以上的医学装备均应当纳入年度装备计划管理。
第十七条 单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医学装备购置计划,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论证内容应当包括配置必要性、可行性、社会和经济效益、预期使用情况、人员资质等。
第十八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将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提交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研究讨论后,报主管院长审核并提交院务会审定。
第十九条 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应当经院务会研究批准后,方可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第二十条 医院要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客观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医学装备采购管理,建立医学装备采购论证、技术评估制度。
第二十一条 医院应当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未列入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采购。因特殊情况确需计划外采购的,应当严格论证审批。
第二十二条 医院应当建立采购流程内部控制制度。纪检、监察、审计等处室要加强对采购过程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医院购置医学装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第二十四条 国家规定须实行集中采购的医学装备,必须实行集中采购。
第二十五条 未实行集中采购的医学装备,应当首选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第二十六条 因突发公共事件等应急情况需要紧急采购的,医院应当按照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采购预案执行。
第二十七条 采购进口医学装备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获得采购进口产品核准。进口医学装备属于国家规定的机电产品范围的,应当按照《进口机电产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采购医学装备属于辐射源产品管理目录的,应当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属于计量产品管理目录的,应当取得计量合格证明;属于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的,应当取得配置许可。
第二十九条 医院应当加强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采购记录管理。采购记录内容应当包括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原产地、规格型号、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采购日期等,确保可追溯每批产品的进货来源。
第三十条 医院应当加强医学装备采购合同规范管理,保证采购装备的质量,严格防范各类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第三十一条 医院应当加强供货商资质管理,建立供货商评价和淘汰机制,形成合格供货商名单。
第四章 验收管理
第三十二条 医学装备验收是医学装备投入使用之前的
关键环节,医院应当严格执行验收程序,确保验收质量。
第三十三条 医学装备验收工作一般由医学装备管理处室组织使用科室和供应商共同完成。技术复杂的医学装备验收,可请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共同参加。
第三十四条 医学装备验收前,验收工作人员应当详细阅读医学装备采购合同和相关技术资料,熟悉了解医学装备各项技术参数、性能和安装条件。
第三十五条 对安装机房有特殊要求的医学装备,应当按照安装图纸要求做好机房布局改造、室内装修、水、电、气和防护等准备。
第三十六条 医学装备验收包括到货验收和性能验收。
(一)到货验收主要内容包括:
1.查验外包装、合同号、箱件数、收货单位名称、品名、货号、批次及相关资料;
2.开箱查验医学装备品名、规格、数量、外观、技术资料、出厂日期、出厂编号等。
(二)性能验收主要内容包括:
1.验证医学装备功能;
2.验证医学装备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
第三十七条 医学装备验收过程应当做好现场记录,留存必要影像资料。
第三十八条 属于国家规定商检范围的进口医学装备,到货后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商检部门申请检验。检验结果作为验收工作内容和依据。
第三十九条 对医学装备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属于供应商责任的,医院应当及时办理换货、退货、索赔等事宜。
第四十条 医学装备验收结束,应当填写详细验收报告,由各方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并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货款支付和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第四十一条 医学装备到货后,应当及时完成安装和验收。进口医学装备验收应当在索赔期限前15天完成。
第五章 质量保障管理
第四十二条 医院应当加强医学装备质量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安全意识,保证必要的人力和物力,确保在用医学装备状态正常,满足临床使用安全有效的要求。
第四十三条 医院应当建立医学装备使用人员操作培训与考核制度,加强医学装备使用人员操作培训工作,为医学装备临床使用提供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
第四十四条 医学装备质量保障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分级管理、预防为主、科学规范的原则。
第四十五条 医院应当建立医学装备风险管理和风险评估制度,依据医学装备风险级别和风险评估结果制订医学装备质量保障实施方案,实行分级管理。
第四十六条 医学装备根据以下特征划分风险等级:
(一)功能影响:反映医学装备用于临床诊疗活动时对患者和使用人员健康、生命安全的影响程度;
(二)物理风险:反映医学装备发生故障时对患者和使用人员健康、生命安全的影响程度;
(三)设计属性:反映医学装备自身风险属性或生产商对维护保养的要求;
(四)故障频率:反映既往医学装备发生故障或安全事件的情况。
第四十七条 医学装备风险分为三级:
(一)I级为低风险级别,是指通过常规管理可以保障安全性、有效性,发生故障不会或不易对患者和使用人员造成损害的医学装备。
(二)II级为中等风险级别,是指需要采取特定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的医学装备。
(三)III级为高风险级别,是指直接与患者和使用人员生命安全相关,具有较高潜在危险,必须严格管理和控制风险的医学装备。主要包括生命支持类、植入类、灭菌类、辐射类和大型医用设备。
第四十八条 医院应当逐步建立和完善医学装备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第四十九条 医院应当定期开展在用医学装备预防性维护,确保医学装备处于最佳工作状态,保障使用寿命,降低维修成本。
第五十条 预防性维护周期根据医学装备属性、使用频率和风险等级确定。一般III级风险医学装备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II级风险医学装备每年至少进行1次,I级风险医学装备每2年至少进行1次。国家规定或医学装备使用说明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一条 预防性维护工作内容一般包括外观检查、清洁保养、功能检查、性能测试校准、电气安全检查和医学装备使用说明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五十二条 预防性维护应当由具备技术能力的医学工程技术人员、供应商或委托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定期执行。
第五十三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定期对在用医学装备进行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防止医学装备故障和减少安全事件发生率。
第五十四条 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医学装备维修方式。对不同医学装备,可以选择自主维修、供应商维修或第三方维修。医院应当提高自主维修能力。
第五十五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加强维修工作管理。使用科室报修后,由医学装备管理处室进行检测、分析,确定维修方案并及时修复。
第五十六条 医学装备修复后,应当进行相应的技术指标校验或计量检定,确保医学装备性能可靠,使用安全。
第五十七条 医院应当优化维修工作流程,提高响应速度,缩短医学装备怠机时间。
第五十八条 医院应当制订生命支持类、急救类医学装备应急预案,保障临床工作需要。
第五十九条 医院不得使用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报废的医学装备。
第六十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如实记录医学装备质量保障工作,及时整理纳入医学装备技术档案。主要包括:
(一)医学装备质量检测原始记录;
(二)医学装备计量记录;
(三)医学装备预防性维护记录;
(四)医学装备巡检记录;
(五)医学装备故障记录;
(六)医学装备维修记录;
(七)医学装备安全事件报告记录。
第六十一条 医学装备使用科室应当加强在用医学装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日常维护保养不得替代必要的预防性维护和巡检工作。
第六十二条 医院应当按照客观真实、定量为主、综合分析和适用可行的原则建立医学装备使用评价制度,促进医学装备合理应用,提高设备购置选型的科学性,减少资源浪费。
对长期闲置不用、低效运转或超标准配置的医学装备,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在本院内调剂使用。
第六十三条 医院应当加强对大型医用设备使用评价工作,结合医院实际,制订评价考核办法,完善评价体系。评价内容应当包括工作效率、配置效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4个方面。
第六章 处置管理
第六十四条 医学装备处置是指医院对占有、使用的医学装备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的行为。
第六十五条 医学装备处置方式包括:调拨、捐赠和报废报损等。
第六十六条 医院处置医学装备,应当按照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处置海关监管期内的进口免税医学装备,应当按照海关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七条 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装备,应当予以调拨:
(一)长期闲置不用、低效运转或超标准配置的医学装备;
(二)因医院撤销、合并、分立而移交的.医学装备;
(三)因医院隶属关系改变需要划转的医学装备。
第六十八条 在使用期限内,但技术落后,功能已不能满足本院工作需要的医学装备,可予以调拨。
第六十九条 医院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审批权限报批后,可对外捐赠、调拨未变质残损和未过期报废的医学装备。
第七十条 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装备,应当予以报废:
(一)使用期超过折旧期,使用中损耗过高,效率低,或计量、质量检测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
(二)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经修复无法达到质量安全指标的;
(三)严重污染环境,或不能安全运转,可能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且无改造价值的;
(四)超过使用寿命的;
(五)国家规定必须淘汰的。
第七十一条 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装备,可予以报废:
(一)在使用期限内,设备无故障,但支持运行的关键耗材在市场上无法购买到,导致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在使用期限内,设备发生故障,但维修费用过高,接近或超过重置成本。
第七十二条 对经批准报废的医学装备,医院应当按照公开、安全、环保、高效的原则予以处理,不得向其他医疗机构出售、转让。
第七十三条 对所有待处置的医学装备,应当妥善保管,防止遗失。
第七十四条 对已完成处置的医学装备,应当及时办理固定资产账务手续。
第七章 医用耗材管理
第七十五条 医院应当建立医用耗材准入制度,加强植入类耗材等医用高值耗材管理。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在集中采购目录内但确需使用的,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组织专家严格论证,并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第七十六条 医院应当严格执行医用耗材入出库管理制度。严格核对订货信息与实物一致性,包括数量、规格、外观、效期、批次等,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信息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出库手续。
第七十七条 医用耗材仓储空间应当实行分区分类管理,严格执行医用耗材贮存要求,确保安全存储。
第七十八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根据本院医疗工作和管理需求,合理制订计划,设置医用耗材安全库存,及时补货,保障临床工作需要。
第七十九条 医用耗材库存应当定期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及时发现近效期产品、滞用产品并进行处理。
第八十条 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使用医用耗材时,应当认真核对其规格、型号、消毒或者有效日期等,并进行登记。
第八十一条 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用耗材应当及时毁形。属于医疗废物的,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十二条 医院应当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医用耗材全流程监控,建立医用耗材追溯制度。
第八十三条 医院应当加强医用耗材临床应用培训,确保使用安全。
第八十四条 医院应当加强医用耗材不良事件的监控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第八章 档案管理
第八十五条 医学装备档案是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基本信息。医院应当按照集中统一的原则,健全医学装备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医学装备档案完整、明晰和准确。
第八十六条 医院应当设置适宜的医学装备档案保存场所,设有专人管理。
第八十七条 医学装备档案包括管理档案和技术档案。
(一)管理档案包括:
1.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部门印发的与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相关的文件;
2.医院医学装备管理规章制度等文件;
3.医院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以及相关的会议纪要、审批报告;
4.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相关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等资料。
(二)技术档案包括:
1.医学装备申购资料:申请报告、论证报告、购置计划、上级部门批复等;
2.医学装备采购资料:招标投标文件、评标报告、采购记录、购置合同、发票复印件、进口产品论证报告及批复、进口产品商检记录等;
3.医学装备技术资料:配置清单、安装验收报告、产品说明书、使用手册、维修手册、线路图等;
4.医学装备运行资料:计量检测报告、维修维护记录、质量控制记录、维保合同等;
5.医学装备处置资料:报废、调拨、捐赠等申请及批复。
第八十八条 单价在5万元及以上的医学装备应当建立技术档案。
第八十九条 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和本办法规定,需要立卷归档的资料应当收集齐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九十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在医学装备管理活动中及时记录、补充和完善医学装备档案。
第九十一条 医院应当建立医学装备管理档案借阅登记制度。借阅档案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原则上档案应当在档案室内进行查阅。如需复制、外借须提出申请,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
第九十二条 借阅人应当妥善保管医学装备档案,不得涂改、拆散、遗失档案。借阅档案应当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0天。
第九十三条 医院应当加强医学装备档案管理交接工作,确保档案完整、连续。任何人不得因工作变动、离职或退休等,擅自带走或销毁医学装备档案。
第九十四条 因对口支援等工作需要,医院对外调拨或捐赠医学装备时,与医学装备质量保障相关的技术资料、运行资料等医学装备档案,应当一并移交。医院根据实际需要,可备份留存。
第九十五条 医学装备报废后,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归集、整理完整的技术档案移交医院档案管理处室,按照规定年限保存。
第九十六条 医院应当加强医学装备档案管理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医学装备档案的作用,开展数据汇总、整理和分析等信息统计工作,为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和决策参考。
第九章监督管理
第九十七条 卫生部对各医院执行本办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各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
第九十八条 医院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
第九十九条 对在医学装备管理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处室与个人,应当给予适当奖励。
第一百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或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善、职责落实不到位的医院,由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其主要责任人和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纪律处分。
第一百零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不认真履行医学装备管理职责、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医学装备人为损坏或保管不当造成遗失的工作人员,应当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百零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卫生部预算管理医院。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可参照执行。
第一百零三条 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一百零四条 各医院可根据本办法规定,制订本院实施细则。
第一百零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医院规章制度 篇17
一、首诊负责制,是指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必须对其接诊的病人,特别是对危、急、重病人进行必要的检查、做出初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专科、转院等临床诊疗工作,并认真书写病历。
二、凡来院就诊的`病人,首诊科室和医师应认真做好接诊工作,任何科室和医务人员无权拒绝,推诿病人。
三、首诊医师应详细询问所接诊病人的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及处理,认真书写病历,根据规定执行相应的报告制度。
四、诊断为本科疾患,首诊医师负责处理,遇到诊治困难应请上级医师会诊及处理。
五、诊断为非本科疾患,需请其他科室会诊,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应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作书面交待。
六、中级以下职称的首诊医师请其他科室会诊,原则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病人后同意。被邀科室应有二线医师人员参加会诊。
七、经会诊明确它科疾病,对门诊病人,应做好转科工作;对住院病人,应主动与相关科室联系,并写好病历资料后转科。不得擅自涂改科别,或让患方独自联系。
八、两个或多个科室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应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或本科主任。若双方或多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务科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九、对危重病人,首诊科室或医师应立即实施抢救。同时,由病人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强调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如不属本科疾病,应进行必要的救治处理,同时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涉及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抢救,在未明确由某科室主管之前,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相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好病历记录。
十、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病人,在病情稳定之前不得转院,因医院医疗条件所限,须由高级职称医师亲自察看病人后,决定是否可以转院;病人转院,须科主任同意。
制度及职责汇编对需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病人,由转院科室医生先与接诊医院联系,做好病情记录。同时,应认真做好有关告知谈话,征得患方同意。对途中注意事项、护送等,应做好交待和妥善处置。
十一、遇到重大抢救或成批急诊病人时,必须及时向科主任及医务科或院长报告。
十二、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请内科医师会诊。要按规定观察或收治,并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措施。
十三、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记录备查
十四、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病人者,将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任。
医院规章制度 篇18
一、院长办公会
院长办公会由院长主持,一般每周一次。
院长办公会由正副院长、院长办公室主任参加。亦可根据会议内容,由主持人确定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会议。为便于沟通情况和及时交换意见,可邀请其他院级领导与会。院长办公会的议题,由院长、副院长商定。各职能科室提请院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问题,填写议题单,提交院办公室,由院办公室主任向院长汇报后,安排议程与时间。
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问题,由分管院长与有关职能科室组织实施,院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并及时向院长报告。
二、院周会
院周会由院长或副院长主持,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临床(医技)、科室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参加。每周召开一次,周五下午进行。院周会由院办公室协助院长或副院长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院党政领导联席会
院长、书记联席会由正副院长、党委正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党委和院办公室参加。院长、书记联席会的主持人,根据会议内容由院长、书记商定地。
院长、书记联席会的内容,主要是研究决定医院发展建设、民主管理、人事调配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院长、书记联席会,一般每月未召开一次。
四、科主任例会
科主任例会由分管院长主持,主要内容总结当周工作,包括医疗质量、重危病人管理、制度落实、服务态度以及教学和科研工作情况,布置下周任务。
五、门诊例会
门诊例会每月一次,由分管院长或门诊部主任主持,所有门诊科室负责人参加。主要总结当月门诊工作,包括医疗质量、服务态度、急危抢救、门诊管理及卫生等有关问题。布置下月任务并协调门诊科室的工作。
医院规章制度 篇19
一、首诊负责制度
1、凡挂号病人,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转科、传染病报告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体格检查,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初步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首诊医师下班时,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组织会诊与处理,必要时报告医务部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收治或转入相应科室进行抢救与处理。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因本医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好后,由科主任提出申请报医务部同意,并请示业务副院长批准同意后方可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6、医务部负责首诊负责制的督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通报。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建立我院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休息时间晚查房一般由晚班医师完成。
3、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来院查房并指导诊治。
4、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5、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6、节假日有危急重症病人时必须有副主任医师查房。
7、查房内容:
①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②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③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的`问题;审查对新入院、急危重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凡危重病人三天内诊断不明确者、疑难特殊病例入院七天内经科室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后仍未明确诊断、或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或有特殊病情者等均应组织讨论。
2、科内讨论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3、院内讨论时由主管病人的科主任主持,医务部派人参加并负责通知相关科室主治医师及以上医师参加,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例摘要,做好发言准备,并提交纸质病例病情摘要给参加讨论的相关科室医师。
4、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将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5、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讨论。讨论由科主任负责组织和召集。讨论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讨论的目的,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讨论记录。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和特别注意事项等。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医院规章制度 篇20
1、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统一采购,临床科室不得自行购入和试用。
2、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认真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临床应用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
3、医院采购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三证复印件应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备案,即《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建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登记制度。
4、在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时,必须进行验收,除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帐号应与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相一致,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内外包装应完好无损,包装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进口产品应有中文标识。
5、医院设置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库房,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按失效期的先后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禁止与其它物品混放,不得将标识不清、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到临床使用。
6、临床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前应认真检查,若发现包装有破损、过效期和产品不洁等不得使用;若使用中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按规定详细记录现场情况,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7、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8、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使用后,按医疗废物处理规定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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