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3-03-06 16:18:33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消防规章制度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消防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消防规章制度1
一、施工现场消防管理细则:
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域。
2、厨房、变配电间与临时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得小于15米。
3、存放汽油等易燃物品的库房,应单独建筑,并与建筑工程用火作业区、易燃材料堆放保持不小于30米的距离。
4、临时设施和施工区域内,应按规定设有消防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持通畅。夜间应设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
5、高低压架空电线下,禁止搭建临时设施或堆放易燃、易爆材料。
6、厨房、柴油灶以及经常明火作业的建筑,必须单独设置在临时设施区域的'长年下风向,并保持15米的间距。
7、变配电间、氧气、乙炔库以及存放易燃物品的房屋,应单独设置在地势较高,不易积水的地带,并使用非燃材料建设,有良好的通风。
8、施工现场消防器材和设施应与临时设施的搭设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布置。
1)100平方米临时设施一般放置2只10公升灭火机;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平方米时,应备有专供消防用太平桶,积水池、黄砂池等,这些部位四周不得堆放物件阻塞通道。
3)临时木工间(棚)、油漆间、木材库一股为每25平方米放置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相关种类的灭火机。
4)建筑物楼层通道处应挂防火宣传标志,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5)消防器材应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并挂有换药充气时间牌子。
6)木工间(棚)、油漆间、木构库(木制品库)、食堂、油库、危险品库应明确防火责任人,设置防火制度和防火标志,挂在明显适当位置。
9、施工现场实行动火审批制。焊、割作业等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0、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高处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投影水平距离),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米。
11、氧气瓶和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严禁在烈日下曝晒。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12、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13、工地组建义务消防队,每季活动一次,夜间应组织值班巡逻检查。
14、项目部经理是工地的防火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集体宿舍:
1、集体宿舍周围和各楼层,必须设置消防器材和工具,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随便挪作他用。
2、灭火机等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保证完好使用,药剂(气体)应及时调换(充装)。
3、消防器材设置处不得堆放其它物资,以保证畅通易取。
4、集体宿舍内,不得自行乱拉电灯和各种电器用具,严禁使用灯泡、小太阳和明火取暖。
5、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火油炉、煤炉自行烧煮各种食物。
6、睡在床上严禁吸烟。火柴梗、烟蒂不得乱丢,打火机等烟具应放在不易燃烧的位置。
7、集体宿舍内,不得贮放汽油、香蕉水等,也不得存放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8、不得在集体宿舍内,焚烧废纸、杂物等,也不得存放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9、油漆工、柏油工的工具和工作服,经汽油等可燃液体清洗后不得存放室内和在室内凉干,应放在室外。严禁在未干燥的情况下,穿衣上岗接触火源。
10、集体宿舍的修缮,应由领导安排,在制定修复计划的同时,应制定防火措施。
11、不得在宿舍内加工各种木器和油漆个人用具。
12、每周一次的卫生大扫除,应和防火安全结合起来,在打扫卫生的同时,应制定防火措施。
13、宿舍的室长和轮流值日人员,应在熄灯睡觉前、上班离开宿舍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最后一个离开宿舍的人员,也做好防火检查工作。
消防规章制度2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和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现生产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对重要的经济技术决策,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3)审定本单位改善安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审定新的建设项目时,遵守安全卫生设施的“三同时”规定.
(5)组织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事故,并对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和统计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先进群众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7)接到安全监督行政部门发出的监督指令后,要在限期内妥善解决问题.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
(8)搞好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职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9)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状况,认真听取意见和推荐,理解职工群众的监督.
二、生产厂长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制
(1)生产厂长是全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者,务必对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传达上级下达的安全指令.
(3)健全领导及全体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各项安全活动,按时参加安全生产会议.
(4)主持召开全厂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制订安全生产计划.
(5)建立安全网,明确责任制,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遵章指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6)经常深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零件加工及设备修理质量.
(7)狠抓“三违”,坚持原则,处理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8)优化劳动组合,定岗定责,抓好劳动工资分配,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
(9)如遇安全生产发生矛盾生产务必服从安全.
(10)组织督促业务学习,推广先进经验,推行技术提高,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及业务素质.
(11)发生事故务必亲临现场,直接指挥,认真处理,及时汇报,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做好善后工作.
(12)经常检查巡视本厂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三、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的.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参加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四、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1、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同时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继续扩大.
2、参与组织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3、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工作.
4、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7、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按规定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
8、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和女工保护工作.
9、监督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五、财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
1、根据本企业实际状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保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贴合标准;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的手续.
六、职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用心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理解安全教育.
(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做到不违章作业.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准随便开动他人使用操作的机械、电气设备,不准无证进行特殊作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4)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做好礼貌施工和各种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5)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和向上级汇报.
(6)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做到相互帮忙,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用心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七、仓库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凡进库货物务必进行验收,核实后做好造册登记.
(2)认真负责搞好仓库内部材料、设备及小工具的发放工作,并应做好登记、签字手续.
(3)工程需要的材料库存不足时,应提早备足,不至于影响正常施工.
(4)仓库内应持续整洁、货物堆放整齐、货架堆放的物品应挂牌明示,以便迅速无误地发放.
(5)严禁非仓库管理人员入内,严禁烟火.
(6)不得私自离岗.有事外出,应委托他人临时看守.
(7)做好外场砂石料的收、管工作,签好每一张单据,严格把关砂石料的计量及质量.
(8)定期检查仓库消防器材的完好状况,在规定的禁火区域内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
消防规章制度3
一、牢固树立治安消防意识,认真学习有关消防制度。
二、本部门成员要充分认识治安消防工作对确保完成处内各项工作的重大作用,努力学习有关知识、制度和技能。
三、领导干部重视消防安全,经常通过会议、自查等形式做好学习、宣传、部署等工作。
四、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负责制,具体工作有专人负责。
五、本部门各办公室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防火、防盗责任制。
六、出现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的`治安、消防事故,必须立即向部门领导报告,部门办公室应立即着手处理并向学校报告。
七、配合校保卫处及有关部门做好有关治安、消防的日常工作。
八、在执行本部门治安消防制度过程中,必须表彰先进,批评不良现象,对重大事故责任人,要给予必要的惩罚。
九、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开展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
十、发现火灾及隐患要及时报告,及时排除。
消防规章制度4
一、消防安全职责
1、有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有灭火疏散预案,层层签定有消防安全责任书,有宣传标语。
2、制定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单位职工达到“三知两熟悉”即知火灾特点、知重点部位、知灭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岗位职责、熟悉灭火对策。
4、有健全的防火档案,有防火检查记录,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建筑防火
5、幼儿园的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不应超过3层:200m2以上建筑必须有两个疏散楼梯,楼梯间为防烟楼梯间。
6、幼儿园与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火间距小得小于30m,幼儿园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门向外开启,出口处不准有踏步。
7、幼儿园不应直接设在汽车库的上面,下面或毗邻处,幼儿园用房不宜设在地下人防工程内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内。
8、幼儿园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闭楼梯间的最大允许距离为:(1)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梯之间的`房间为25m; (2)位于袋形走道或尽端的房间为2 om。
9、安全疏散楼梯间内不能附设烧火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
10、幼儿园内不能装设蒸汽锅炉房。
三、电器防火
11、幼儿园内电源开关、电闸、插座等距地面应不小于1.3m,灯头距地面应不小于2m.
12、学校内荧光灯和超过60w的白炽灯,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白炽灯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5m,不准使用落地灯和台灯照明,灯泡不能使用纸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儿园的儿童寝室内不能随意乱拉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等电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调的幼儿园,空调应有接地线,周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帘不能搭在空调上,供电接线板和电表等应扩容,达到相应的负荷。
四、消防设施
15、灭火器应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个放置点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应急灯每l om一个,楼梯间和走道内必须安装室外消火栓完好。
16.疏散指示标志设在通道两侧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上边缘距地面不大于1.0,标志的间距不大于20m i袋形走道的尽端离标志的距离不大于l omo
17、每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幼儿园应安装自动报警系统
消防规章制度5
一、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日常消防检查可结合安全生产检查进行。
2、项目部防火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由项目部防火责任人组织执行。
3、岗位防火检查由操作工结合清洁卫生、文明生产对本岗位的防火安全随时进行检查。
4、对查出的火险隐患要定时整改,本部门难以解决的要及时按级上报。
5、安全部门要把每次安全检查的情况进行记录,把火险隐患的整改措施备案并存于防火档案。
二、项目部防火责任人职责
1、负责对本项目部的防火安全教育工作,普及消防知识,保证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
2、每月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督促整改。
3、配制本项目部的消防器材,保证器材完整好用,不得随便挪用。
4、本项目部内发生火灾事故,必须负责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公司。
5、每季度召开各班组防火责任人会议,分析防火安全工作情况,布置下季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班组级防火责任人职责
1、落实项目部所布置的防火工作,检查和监督本班组人员执行防火安全制度情况。
2、负责检查本班组成员所操作电气机械设备的'防火安全装置,运转和安全使用,并监督和检查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工作。
3、督促做好本班组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发生事故立即补救,并及时向项目部防火责任人汇报。
四、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理制度
1、漆类、油类、香蕉水类等到各种易燃品进工地后必须立即进专用仓库,并按指定位置存放,各领用部门严格控制限额领料,施工现场内易燃品不宜存放过量,不用物品应退回仓库,不准到处乱放。
2、氧气要注意安全运输,进工地后由电焊部门负责保管,氧气瓶使用后应做好标记,不准乱放。
3、如有违者或不负责任而造成损失,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五、焊工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焊工在工地现场操作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要求执行,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3、对存有危险性物资的场所,焊工应采取相应的防爆电气设备,掌握防爆电气设备的原理。
六、仓库保管员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内物资储存要分类、分堆、分垛,各类物资需标有标识,主通道不小于1.5m,次通道不小于0.5m,严禁超储。
2、仓库要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充足的消防水源,在消防设施的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仓库职工会使用各类消防器材。
3、仓库内要保持清洁,可燃废物要及时清除。
七、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准随意移动和挪作他用。
2、要加强检查和保养,每月检查一次,每半年保养一次,发现消防器材损坏,缺少应及时上报,并及时恢复良好。
__________工程公司盖章:
负责人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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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六)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八)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二、各部门、办公室防火制度
(一)办公室防火制度
1、在办公室内严禁吸烟。
2、办公室用过的废纸要放在纸篓内并及时清除。无用的资料文件要及时清理和统一安全销毁。,
3、不准在办公室内使用任何电加热器具(包括电暖器),特殊情况须经安全部同意后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4、机要室、档案室、财务室、计算机房等机房设专人管理,闲人免进。
5、下班前要对室内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确认无问题和隐患后,关窗、锁门方可离开。
(二)库房防火制度
1、库房应设专人负责安全防火工作。
2、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且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库房。
3、物品人库时应认真检查是否有遗留火种,特别是对草包、纸包、布包物品须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隔离存放,进行观察。
4、库房内的照明灯具及其线路应参照电力设计规范敷设,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引进库房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难燃塑料套管内,禁止乱拉临时线。
5、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电加热器具,不应使用60瓦以上的白炽灯,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6、每年至少两次对库房内灯具、电线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良因素,必须及时更新线路。
7、物品应按“五距”要求码放A、顶距:货垛距顶50厘米。
B、灯距:货物距灯50厘米。
C、墙距:货垛距墙50厘米至80厘米。
D、柱距:垛与柱子10至20厘米。
E、垛距:垛与垛之间100厘米,主要通道其间距不应小于1.5米。
8、要保持库内通道和入口的畅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挪动,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围内不能堆放物品。
9、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10、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放置的地点,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能够扑灭初期火灾。
11、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到人走灯灭,锁门。
12、非易燃易爆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三)餐厅防火制度(包括酒吧、会所、超市)
1、在各种宴会、酒会和正常餐饮服务中,要注意宾客吸烟防火。未熄灭的烟头、烟灰、火柴棒掉在烟缸外,在撒收台布时必须拿到后台,将赃物抖净,以免因卷入各种火种而引起火情。在清扫垃圾时,要将烟缸里的烟灰用水浸湿后,再倒进垃圾筒内。
2、餐厅的出入门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畅通。所有门钥匙要有专人管理,以备一旦有事时使用。
3、餐厅要对各种电器设备经常注意检查,如发现短路、打火、跑电、漏电、超负荷等应及时通知电工进行检修处理。
4、工作人员要学会使用所备灭火器材,保持器材清洁,出现火情时按指令疏散客人并积极参加扑救。
5、要认真执行酒店有关防火规章制度。
(四)厨房防火制度
1、厨房在使用各种炉灶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并要有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工程部。
2、厨房内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负合防火要求,严禁超负荷运行,且绝缘要求良好,接点要牢固,要有合格的保险装置。厨房增设电器,要有工程部派人安装并报安全部备案。
3、厨房在炼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时,不得离人,油锅、烤箱温度不要过高,油锅放油不宜过满,严防溢锅着火,引起火灾。
4、厨房的各种燃气炉灶,烤箱关火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先点火后开气),不准往灶火眼内倒置各种杂物,以防堵塞火眼发生事故。
5、经常清理通风、排烟道,做到人走关闭电源、气源,熄灭明火。烟道油物要半年清除一次。
6、在点燃煤气时,要使用点火棒并设专人看管,以防熄灭。在煤气工作期间,严禁离开岗位。若发生煤气失火,应先关气后灭火。
7、厨房工作人员应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和存放位置,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
8、一旦发生火情要沉着、冷静、及时报警和扑救。
(五)变、配电室及机房防火制度
1、室内严禁明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与室内设备无关的一切物品,严禁在室内会客,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2、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发现危险情况,应及时果断处置。
3、当班人员要做到勤听、勤看、勤闻、勤检查设备,逢节假日敏感期要全面检查,确保供电安全。
4、严禁用汽油、煤油等危险品擦洗设备。
5、保持室内清洁,走道畅通,禁止在门口通道处堆放物品。
6、工作人员要熟悉掌握室内气体灭火系统的使用方法和作用,做到人在时开关放在手动位置,离开时放在自动位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工程部维修。
7、发生火情时,无条件执行临时指挥部的命令,及时切断相关区域的电源。
8、熟悉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掌握其使用方法。
9、自觉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不准违章作业。
10、所有员工上岗前应经过安全部的消防知识培训。
三、宣传与培训
1、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所有部门的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2、充分利用墙报、图片等媒体,报道近期内的防火安全工作情况,推广普及各种消防知识,力求形式生动,内容丰富。
3、要以各种形式进行灭火救援项目的技术比赛,从而达到具有强烈的消防意识提高消防技术素质的目的。
4、各岗位新员工,上岗前要按工种进行消防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上岗后还要参加消防中心组织的不定期考核,其成绩作为评估员工工作情况的一项标准。
5、各部门都要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各种消防学习和演练活动。消防中心举办的一切宣传活动,各部门都应当提供便利条件。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消防规章制度7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全体员工人身安全和单位财产不受损失。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制度
1、每半年组织一次对本单位员工的集中消防培训。
2、对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对岗位调动应进行转岗消防培训。
3、消防培训由单位人劳部门和消防职责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应有培训签到、记录、试卷等形成工作台账。
4、消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5)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5、单位应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119消防日活动、重大节假日开停车和季节变化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活动。
6、消防宣传应采取张挂消防横幅、标语、图片,出黑板报、消防宣传专栏,内部刊物,开展知识竞赛,组织参观消防站等形式进行。
防火检查制度
1、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单位应每月一次。
2、防火检查应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岗位负责人组织实施。
3、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7)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9)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10)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12)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
(1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4、防火检查时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
5、防火检查发现的违反消防法规、单位消防管理制度的行为或火灾隐患应当责令有关人员或车间、部门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当通知限期改正,车间部门无力改正的单位负责人应当研究改正。
防火巡查制度
1、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2小时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
2、单位明确专人开展每日防火巡查。
3、防火巡查时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
4、巡查、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
5、防火巡查时发现火灾应立即报火警并实施扑救。
6、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1、例会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每月不宜少于一次。
2、消防管理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参加。
3、例会任务是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4、例会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议程,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
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的工程或机电维修部门应为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和日常维修。
2、单位消防工作职责部门负责消防设施的定期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负责维护保养的部门维修。
3、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将消防设施委托专业单位维护保养,明确维保责任范围。
4、消防设施所在部位的部门、车间、岗位是对应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管理责任部门、责任人,要严格遵守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规定。
5、单位应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6、自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7、消防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2)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4)展品、商品、货柜,广告箱牌,生产设备等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5)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自动消防消防设施除有人值班的控制室联动控制器可设于手动外,其余的未端设备必须处于自动位置;
(6)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归口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
2、将具体安全疏散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责任分解到具体部门和人员,明确管理和使用状态要求。
消防规章制度8
一、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于每月第一周召开。会议主要的内容以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为主。
二、消防安全例会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会议记录归档。
三、会议听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关消防情况的通报,研究分析本场所消防安全形势,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阶段的.工作。
四、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或决议,应报送当地主管部门,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
五、本场所如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应召开专门会议,分析、查找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消防规章制度9
防火消防管理制度与措施
一、防火消防制度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市有关消防法规。
2、逐级实行安全防火责任制,务必层层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加强消防队伍建设,项目部应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管理人为组员的消防领导小组,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立足自防自救。
4、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职工匠安全消防意识与知识,增加防火警惕性和自觉性。
5、加强消防设施建设,依照上及消防标准,根据不同场所中可能发生火险的物料、与备配齐各消防器材的硬件和构件,做到有备无患。
6、建筑工程临时设施的搭设,材料、设备放置,以及电力、电器、电路布置等,必须符合“防火规范”的标准,严格取缔违章搭建、违章用电。
7、严格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及时清理易燃杂物,落实专人负责制度,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8、经常性检查现场的消防器材,以保证消防器材的'可靠性,检查规定的执行情况,发现隐患及时纠正,对易燃易爆场所应设禁火标志。
二、防火消防措施
1、施工现场由安全经理负责保卫工作,建立保卫工作责任制,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与分包单位签订保卫工作责任书。
2、根据工程规模,建立消防组织,配备消防人员。
3、施工组织设计要有消防措施方案及施工平面布置图,并按照有关规定,报公安监督机关审批或备案。重点工程、重要工程和建筑面积在1万m2以上的大工程,应制定消防工作预案。
4、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生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戴执勤标志;重点工程,重要工程要实行凭证件出入的制度。
5、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查破。
6、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周一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防火教育,半月召一个次治保会。每周组织保卫、防火工作检查,建立保卫、防火工作档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并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
7、工地消防设施应按广州市规定配备齐全,符合要求,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目的消防标志。
8、要加强对包工队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签订治安消防协议。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施工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工作负责人批准。
9、料场、库房的设置应符合治安消防要求,并配备必要的防范设施。贵重、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物品,要设专库专管。建立存放、保管、领用、回收制度,做到账物相符。职工携物离开现场,要开出门证。
10、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车道不能环行,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
11、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12、施工现场进水干管直径不小于100mm。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m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13、高度超过24m的在施工程,应设置消防管,管径不得小于65mm,并随楼层升高每隔一层设一处消防栓口,配备水龙带。消防供水应保证水枪的充实,保证水柱射到最高、最远点。消防泵应用非燃材料建造,设在安全位置,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并设专人值班。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14、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证手续。
15、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16、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城区内的工地一般不准支搭木板房,必须支搭时,需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幢与幢距离,城区不小于5m,效区不小于7m。
17、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18、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时,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19、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应设有防火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20、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少于5m。使用两瓶同明火的作业距离不得小于10m。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21、在施工过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措施。
消防规章制度10
一、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并做好台帐工作。
二、检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应及时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负责人,并记录存档。
三、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7、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8、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9、厨房所放置的煤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10、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职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消防规章制度11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小火灾危害,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 保证变电所安全生产;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电力工业“安全第一”及消防工作“预防为主”的方针,特制定本法。
一、工作任务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防火安全检查, 健全消防制度,强化消防监督管理,不断改善防火条件,防止火灾的发生, 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企业财产安全和公司职工的财产及生命安全。
二、防火重点部位
1.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简称四大)的部位及场所,一般 指仓库、控制室、档案室、电缆间及隧道、蓄电池室、 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
2.用于扑救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表、600伏以下电气设备及油类等初起火灾的.二氧化碳灭火器。
3.用于扑救贵重物资仓库、配电室、档案室和车、船及油类电气、仪表等初起火灾的1211灭火器。
4.主控室、 库房应按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配备消防器材,保证消防供水。
5.各种消防器材分布合理,摆放在便于取用、通风良好的地方。室外消防器材应摆放在防雨的箱、架、柜内,严禁与油类、酸、碱等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接触。
7.消防设备、器材应指定专人管理,维护、保养和更换并挂牌管理, 任何人不准挪作他用,确保完好能用。
三、对认真履行义务消防员职责,模范贯彻执行消防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扑救火灾,避免了重大损失的和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突出,工作表现突出的班组、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消防制度,玩忽职守,造成失火事故,引发火灾的班组及个人视情节轻重由本所和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严重后果的,由司法部门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经常开展“四防”教育,认真落实有关制度和措施,经常进行治安、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维护良好的内部秩序;全局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保密法》,遵守保密制度,对消防局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伙房内的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炉灶等有火种的设备,要有专人加强管理,要经常检查管道、角阀是否漏气,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禁止用明火检查带气设备、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气要先点火,后开气,气瓶与炉灶要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要熟悉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
一、下班前要做到电器断电,闭灯、关窗、锁门、对精密仪器,贵重物品和印信、文件 、资料等要指定专人保管,明确责任以防被盗。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进行整改,落实防范措施。
二、非工作时间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工作人员,需经主管领导同意,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准在机关逗留、住宿。
三、办公楼内如发现可疑情况或被盗案件,值班、值宿人员要做好保护现场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四、大风、暴雨(雪)天,领导上岗值班,对重点部位落实责任,死看死守。
办公楼防火制度
一、各科对干部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用电、防火教育,对重点防火部位每季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二、消防器材要摆放合理位置,操作人员要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三、办公楼内不准存放
四、不准随地扔烟头、火柴杆,下班前关闭电源。
五、不准私接电源和擅自使用电炉子、电暖气、电水壶等电器设备,如发现电器故障,应及时通知办公室维修。
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将按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相应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食堂防火制度
一、伙房内的煤气、炉灶等有火种的设备,要有专人加强管理,要经常检查管道、角阀是否漏气,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禁止用明火检查带气设备。
二、使用煤气要先点火,后开气,气瓶与炉灶要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三、所有电气设备,应做防潮处理,保持良好绝缘,开关、闸刀、保险器应装在安全位置。
四、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要熟悉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
五、工作人员离开伙房时,应熄火,切断不使用电源,关窗,锁门。
六、每天工作完毕后,要确定专人负责查验水、电、气及安全事项落实情况。
消防规章制度12
药品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药品库的安全,防止发生任何险情,对药品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必须遵守如下制度。
一、杜绝一切火源。
二、杜绝一切用电设备在库房内使用。
三、库房管理员不得擅自带领其他人员进入药品库。
四、技术人员到库房内领取仪器、药品时,管理员要严格监督其行为,防止任何意外情况发生。
五、库房管理员要经常检查库房的环境,以便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一旦发现,尽快排除。
六、库房管理员应熟知消防设施的摆放位置,并能够熟练使用消防设施。
七、药品库内的一切药品和仪器都应摆放整齐,过道畅通无阻,库房的每一个位置和角落人都能够直接靠近。
八、对库房内易燃易爆等危险药品区管理员要张贴醒目的警示标识。
八、断绝库房的'水源,以防漏水、发水等情况发生造成危害。
九、进入室内前要打开通风扇进行通风,降低室内空气中挥发性物质的密度。
消防规章制度13
仓库由贮存物品的库房、运输传送设施(如吊车、电梯、滑梯等)、出入库房的输送管道和设备以及消防设施、管理用房等组成。
仓库按所贮存物品的形态可分为贮存固体物品的、液体物品的、气体物品的和粉状物品的仓库;按贮存物品的性质可分为贮存原材料的、半成品的和成品的仓库;按建筑形式可分为单层仓库、多层仓库、圆筒形仓库。仓库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一旦发生火灾往往损失大、影响广,因此对仓库消防安全管理措施一定要重视,千万不能疏忽大意。
一、仓库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组织管理措施
仓库应当在法定代表人和行政领导中确定一名为防火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2。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4。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5。领导专职、义务消防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6。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方可施工;竣工时,应向公安消防机构申请进行消防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专职消防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意见。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消防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仓库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二、仓库储存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m2,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
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
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征得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同意。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0。3m。
三、仓库装卸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
仓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修理。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的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
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防静电的措施。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四、仓库电气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m。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难燃硬塑料管保护。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单独安装电闸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仓库的电气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
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气操作规程。
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五、仓库火源管理措施
库区应当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柴、打火机等。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
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
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在库区内使用火炉取暖,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安全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库区以及周围50m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六、仓库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措施
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地处寒冷地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对消防设施、器材采取防冻措施。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处严禁堆放物品。
消防规章制度14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探测器是构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核心部件,是现代消防报警与自动灭火系统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的工作状况好坏将直接影响整个防灾系统的正常运行。对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管理有以下几点:
(一)加强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技术档案资料的管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技术档案资料整理和保存有着很重要的作用,不仅能够提供消防工作方面的资料,对于“系统”本身的管理和维修也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后,用户应将设计、施工、安装单位移交的有关系统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安装中的技术记录、系统各部分的测试记录、调试开通报告、竣工验收情况报告等加以整理,建立技术档案,妥善保管,以备查询。还应建立相应的操作规程、值班人员职责、值班记录、显示系统在所保护建筑物内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系统运行登记表、设备维修记录等,以使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有章可循。
(二)报警装置的检查。
1、每季度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在进行检查时对某一火灾探测器用专用加烟工具进行实际操作检查。当火灾探测器在接收到烟雾后,报警确认灯亮,表明该探测器工作正常,与此同时向报警控制器发出火灾信号。还要检查时钟是否走动,有无发生火警的时间记录。检查后,值班人员应及时对设备进行消音、复位,以防时间过长而使设备元件被破坏。
2、每年用专用检测仪器对所安装的探测器,应试验一次。
3、火灾探测器投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二年全部清洗一遍,并作响应阈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试验,合格者方可继续使用,不合格者严禁重新安装使用。
4、每季度要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应用历史最久、范围最广的一种固定灭火系统,具有灭火效率高、工作性能稳定、维护简便、不污染环境等优点,可用于各种建筑物中充许灭火的场合,可以自动扑救初期火灾或为消防人员灭火提供技术手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必须始终处于临战状态,一旦发生火灾便能及时启动喷水灭火。为此,平时应建立一套完善的,科学的维护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系统始终处于完好状态,确保被保护场所的消防安全。其系统的维护管理有以下几点:
1、日常维护检查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投入运行后,应坚持经常对其进行巡查,内容主要包括:
(1)消防水源的供水能力和取水设施。
(2)消防水泵及其动力。
(3)各种阀门的工作状态,如总控制阀应常开。
(4)自动充气装置的工作状态。
2、定期维护检查
在日常维护检查的基础上,每季度或每半年应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一次彻底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检查喷头无有损坏、锈蚀、漏水现象,使用年限较长的喷头还应进行抽样检查,应保证喷头外表清洁,特别是感温元件应无污垢,必要时进行清洗或更换:
(2)对报警阀进行开阀试验,观察阀门的开启性能和密封性能,以及水力警铃、延迟器和性能;
(3)检查有无机械损伤和锈蚀,油漆是否脱落,管道固定是否牢固,管内有无堵塞;
(4)检查使用设备是否与原设计相符,有无不恰当的人为改变。货物堆放如果增加,则会影响喷头的喷洒范围,进而影响灭火;
(5)模拟火灾状态,检查系统的各功能是否能正常显示。
三、火灾自动灭火联动控制系统
联动控制系统对保护建筑物内安全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因此每季度或每半年应对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系统、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通风空调、防烟排烟设备及电动防火阀等的控制设备动作进行检查,要保证运行正常,在检查时如果联动系统动作正常,信号就会反馈至消防控制室,若是没有信息反馈,说明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排除。
对卤代烷、二氧化碳、泡沫、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则可通过模拟试验进行检查。还应检查控制中心能否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在试验火灾事故广播时,不论扬声器处于何种工作状态,都应能将其切换到火灾事故广播通道上。对所有的火灾事故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要试验消防控制设备能否将其接通,并能否正常动作。
检查所有切换开关如电源转换开关、灭火转换开关、防排烟、防火门、防火卷帘等转换开关、警报转换开关、应急照明转换开关等是否动作。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故障,工作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以保证整个系统处于完好的状态。
四、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
使用单位必须加强对灭火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要对灭火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包括:责任人维护职责的落实情况,灭火器筒体是否有锈蚀、变形现象;铭牌是否完整清晰;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损伤;喷射软管是否畅通、是否有变形和损伤;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是否变形、损伤,指针是否指在绿区;灭火器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是否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是否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在相同批次的灭火器中抽取一具灭火器进行灭火性能测试。灭火器不能挪作它用,摆放稳固,没有埋压,灭火器箱不得上锁,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等,要将检查灭火器有效状态的情况制作成“状态卡”,挂在灭火器筒体上明示。
要建立“灭火器维护管理档案”,登记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的责任人;明确维护管理责任人的职责。灭火器经功能性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必须委托有维修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更换已损件、筒体进行水压试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维修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灭火器报废制度。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的建筑消防设施,是预防火灾,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的有效措施。对建筑消防设施实施维护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是单位的法定职责。建筑消防设施投人使用后即应保证其处于正常运行或准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断电停运或长期带故障工作。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消防主管具体实施。
一、维护管理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机械排烟系统;
4、室内消火栓系统;
5、灭火器材;
6、安全疏散辅助设施(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
二、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
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分为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三种方式。
(一)建筑消防设施巡查
1、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每日开展一次。
2、建筑消防设施巡查的内容
(1)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电源工作状态。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探测器外观,火灾报警控制器运行状况,消防联动控制器外观和运行状况,手动报警按钮外观,火灾警报装置外观。
(3)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外观,消防水箱外观,消防水泵及控制柜工作状态,水泵结合器外观、标识,管网控制阀门启闭状态,泵房工作环境。
(4)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外观、室外消火栓外观。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外观,报警阀组外观,末端试水装置压力值。
(6)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阀外观,自然排烟窗外观,排烟机工作状态。
(7)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外观,应急灯工作状态,疏散指示标志外观,疏散指示标志工作状态。
(8)灭火器:灭火器外观,设置位置状况。
3、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由巡查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名。
4、对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应及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建筑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
1、建筑消防设施的单项检查应当每月至少一次,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表》,检查人员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在《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表》上签名。
2、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的内容:
(1)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用电设备电源末级配电箱处主、备电切换功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警报装置的警报功能,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显示盘的报警显示功能,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联动控制和显示。其中火灾报警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功能的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5%。
(3)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水箱水量,消防水泵及水泵控制柜的`启泵和主备泵切换功能,管道阀门启闭功能。
(4)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消出水及压力,消火栓启泵按钮,系统功能。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量的25%。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组放水,末端试水装置放水。其中末端试水装置放水检查数量为全部检查。
(6)机械排烟设施:机械排烟风机、排烟阀以及系统功能,排烟风机控制柜。
(7)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电源切换和充电功能,标识正确性。
(8)灭火器:检查灭火器型号、压力值和维修期限。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量的25%。
3、对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应及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查
1、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查应当每年至少一次,主要对建筑消防设施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进行综合检查、评定。
2、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测委托具备消防检测中介服务资格的单位实施,年度联动检查记录在每年的12月30日之前,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各案。
3、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检查的内容:
(1)消防供电设施供电功能和主备电源切换功能检查,检验供电能力。
(2)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每层、每回路报警系统和联动控制设各的功能试验。每12个月对每只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检查不少于一次。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末端放水,进行系统功能联动试验,水流指示器报警,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动作。对消防设施上的仪器仪表进行校验;每12个月对每个末端放水阀检查不少于一次。
(4)消防给水系统最不利点消火栓出水,分别用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泵供水。每12个月累计对每个消火栓、卷盘检查不少于一次。
(5)对每只灭火器选型、压力和有效期检查每12个月不少于1次。
4、对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应及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和故障处理程序
1、根据消防设施使用场所环境及产品维护保养要求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表》,定期进行清洁保养和更换。对易污染、易腐蚀生锈的消防设备、管道、阀门应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清洁、除锈、注润滑剂。
2、检查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实施检查的人员必须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3、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当场有条件解决的应立即解决;当场没有条件解决的,应在24h内解决;需要由供应商或者厂家解决,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解决,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解决,恢复系统正常工作状态。
4、故障排除后,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认可,故障处理记录存档各查。
三、建筑消防设施档案的管理
1、内容
建筑消防设施的档案应包含基本情况和动态管理情况。
基本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验收文件和产品、系统使用说明书、系统调试记录等原始技术资料。
动态管理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值班记录、巡查记录、单项检查记录、联动检查记录、故障处理记录等。
2、保存期限
(1)建筑消防设施的原始技术资料应长期保存。
(2)《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和《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1年。
(3)《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记录》、《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检查记录》、《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3年。
3消防设施维保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班组管理,规范班组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和维护质量,特制定维保人员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维保人员。
1、熟悉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设计规范以及消防工作的各项规定及要求,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2、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擅离工作。
3、服从管理,按要求完成公司下达的各类指令性任务。
4、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熟练掌握消防系统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5、日常维护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规操作,发现设备故障及时处理。
6、维保人员对维护设备时严格按照维保手册对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并做好相关记录。
7、遇紧急和特殊情况,维保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维修作业。
8、维保人员电话保持24小时开机。个人工具由本人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班组长负责保管。
9、所有工具坚持交旧领新的原则,在领用新工具时必须交回旧的工具,交回的工具统一处理,不准外流。
消防规章制度15
1、学校安全干部应定期对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消防设备和各处室、部门执行各项安全制度情况进行检查考评,每月根据检查情况核发安全工作津贴;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例会制度,并主动联系实际工作,于安全重大主题活动、节假日前对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消防设备和工作准备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
3、安全干部和领导小组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开具整改通知书,限期予以整改,安全干部具体负责隐患的监督整改,对无故拒绝整改或延误整改的根据规定予以出发,因此发生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4、检查过程中应对照规章制度,着重检查制度和各级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并做到有记录、有相关人员签收,对照检查不断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5、检查工作应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隐患查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彻底整改隐患不放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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